扔掉名字
宗璞,原名冯鍾璞,这是我简历的开场白。原名冯鍾璞,就应该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怎么又编出一个宗璞来?原因只有一条:我不喜欢“鍾”的简体字,它和钟表的“钟”(这个字总让我想起双铃马蹄表)的简体字变成了一个字。鍾天地之灵秀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成了一回事,令人不悦。我曾很反对简体字,比如“潇湘”这两个字,看上去,听起来和引起的联想,都很美。一度曾把它们简化为“肖相”,一切意境都没有了。想想看“潇湘馆”成了“肖相馆”岂不大煞风景。好在后来那一批简化字没有通行。当然有些过于繁杂的字,简化了确也方便,不过一切都需要规范。
再说“鍾”字。“鍾”字是我们家族的排行,到我这一辈人的名字都有个“鍾”,鍾字辈的堂兄弟姊妹共有三十六人。既然它已变成和尚撞的钟,我无论如何也要换一换。那时写文章要个名字,就想了一个和“鍾”字读音相近的“宗”作笔名。稀里糊涂地写在笔下,戴在头上几十年。但是我有职业,有单位,有身份证,那上面的本名是生长在那里的。若真是文名大到如雷贯耳,妇孺皆知,原名或可留待专家考证,考证出几个名字来也是不足奇的,一个字多种多样也可以奉为经典。幸而我这辈子也到不了那步田地。在正式场合,笔名是无效的,需要用本名。我则总写繁体字的“鍾”。以示郑重。后来又因常有人误认为我姓宗,便又在宗璞前加了我的本姓。不料名字问题给我带来很多麻烦。首先是“鍾”和“宗”,冯鍾璞和宗璞、冯宗璞,是不是一个人,常常受到质疑,于是设法在户口本上写上曾用名等等。鍾、宗的问题,可谓自找,谁叫你编造新名字。以后的问题,就属于简化字的规范问题了。
“鍾”字和“宗”字的纠缠,差不多平息了,可是“鍾”字本身麻烦更大。面对事实我只好承认自己的弱小,渐渐承认简化,使用“钟”字,但是问题仍不能解决。我们只承认“钟”,不承认“鍾”。海外只有“鍾”,没有这个简化了的“钟”。有一位名字中也有“鍾”字的难友诉苦说,在往邮局、银行办事时,遇到各种关卡,无非是绕许多圈子,来证明这两个字是一个字。我们谈起来大有同病相怜之感。一次台湾某书局编书时收了我的文章,寄来三十元稿费,可是为了这个“鍾”字,缠夹不清,只好弃而不顾。好在只有三十元,再多一点时,就没有那么慷慨,名字出了问题,就要弄清。派出所说,这两个字不是一个字,不能证明你是同一个人。好容易弄清这两个字是同一个字时,又因是同一个字,不能同时写在户口本上,也就不能证明冯鍾璞和冯钟璞是一个人。因为在一个地方住得久了,大家采取以人为本的态度,一般都可通融。形势好转时,偏偏又出现一个偏旁简化的“鍾”。字典上没有这个字,只统一说明,这个偏旁就是“金”的简化,那么“鍾”就应该等于“鍾”。这看来很清楚,但办事人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不肯承认这是一个字。若是电脑中也没有这个字也就罢了,可是电脑中又偏偏打出了这个字,要和“鍾”“钟”分庭抗礼,真是教人怎能不头晕。
几经周折,几个字仍未得到统一,我这个人也好像分成好几个了。哭笑不得之余,我想给自己改一个名字,叫做冯一一(挺可爱的,不是吗?),这好像没有什么出错的机会了。可是不行,有人一见便说这不是破折号吗,建议干脆叫作冯一好了。又马上得知,改名字的手续极为烦琐,要两个邻居证明、单位证明、街道证明、派出所证明等等。这信息可能是胡诌,很不可靠。但不管怎样,名字肯定是改不了的。
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名字里那无理取闹的“钟”,连同它的上家和下家,远远地扔进那春秋不变、水旱不知的大海,做一个“无名”之辈。自己则御风而行,飘然会同了北海若,转往藐姑射之山,大谈一通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