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者

她从不在他预料的时候来,也可以说她总是在他预料的那个时候到他公寓里来。每次她来临,他脑海中就出现一个特别清晰的图像,那图像是一个三角形,边缘有些灰灰白白的雾。现在她又来了,轻轻地在桌子上落坐,叽哩咕噜地对他说些什么。她坐下时桌子纹丝不动,然而眼光依然灼热,令他感到那种熟悉的逼迫。她拿过他的茶杯来喝水,喝完水又将茶杯对着太阳光研究了好久,然后做出舀水的姿势在空中乱画。“咕咚,咕咚!”她说,他的喉头也随着动了两下。通常,她的每个别出心裁的动作都使他生理上直接作出反应。

大概来时她走得很急,他闻见了她身上微微的汗味,这略为令他有些不快。很奇怪,她年轻时似乎从不出汗,他已习惯了不出汗的她。他一坐下来,便陷入回忆之中,而这回忆不时地被她弄出的响声打断。这响声是她翻动纸张弄出来的,她从他抽屉里拿出一叠白纸,不停地翻动,似乎找到了一种娱乐的方式。她的尖尖的指甲掐着那一张张的薄纸,肩头抖动着,鼻孔里发出细细的唿哨音,充满了快感。于是他停止了回忆,有些入迷地看着她的游戏。

实在,他从不曾认真地考虑过她的年龄的问题。他只是大致上觉得,他与她已经相识了比较长的时间了,所以她一定是不太年轻了。但一开始,他就看不出她的年龄,他问过她,她说不知道,还说不知道是因为没法知道。而他,当时风华正茂。总的来说,他一刻也没有自发地意识到对方的年龄会是一个问题。不过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还是有阶段性的,仔细一分析,和一株蓖麻从破土到枯萎的全过程也很相似,只是他很难区分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属于哪个阶段罢了。他一直认为这事是十分模糊的,要到最后才会清楚。就比如现在,她从容地翻弄着纸张,给他一种十分宁静的感觉。而以前,很久以前,她确实很急躁过,甚至有时还很粗鲁。他记得他最喜爱的那只蓝花瓷杯就是她从窗口扔出去的,此外还扔了一些东西。那一天窗外满是乱云飞驰,他俩在床上并排躺了很久很久,两人的胴体都变成了赤红色,忽然她从他身上爬过去,将那只瓷杯扔出去了,于是两人都听见了“丁丁”的脆响。她走了以后,他去楼下找那只破茶杯,看见园子里茂密的青草绿得黑黝黝的,有一人高了。

她还批评过他的住处。按照她的描述,他似乎是住在密集的高层建筑中,到处都是刺耳的噪音。他不大清楚他的环境,他糊里糊涂地降生在这套公寓里,就一直住下来了。有一段时间,她用厚厚的牛皮纸将窗子和门全部封死,屋里变得像个地牢,充满了他俩身上的气味。这样做了以后她失踪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到她再来时,她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他将牛皮纸全撕掉了,他就是从那时候才知道她有健忘的毛病。

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翻弄纸张的手停了下来,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的额头,又伸手拿起空茶杯,做了一个舀水的姿势。

“你正在回忆一些事。”她清晰地说出这几个字,便跳下桌子,走到屋角去,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了。他听见车站的钟声敲了三下,是下午3点,窗外白晃晃的。

“你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数不清有多少次。我现在根本不在乎你是来还是去了,有时竟会搞错了。”他冲着窗外说出这些话,他不想让她听得太清楚。当他转过身来时,她已经不见了,淡淡的汗味留在空气中。

那是一个最漫长的夜,他在点着昏灯的医院太平间里徘徊来,徘徊去,揭开每一具尸体辨认着,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早上四点,他流着冷汗,头昏眼花地回到寓所里,她早已站在楼梯拐角的阴影中了。

她扑到他的怀里,簌簌发抖,一进屋便拉上窗帘,不让开灯。她的头发里散发着浓浓的停尸间的气息,还有清晨的霜风的味道,她使他又闻到了那些尸体。

“他们一共是五十三具。”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道。

她暖和过来以后轻轻地发出了几声呻吟,显得胸有成竹地说:“完全是徒劳,你!为什么你没有认出我来呢?你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可自己不知道。我知道你脑子里是另一个人,但那全是徒劳!”

那天上午他俩是如此的热烈,在昏光中他瞟见她的眉毛成了深红色,尖尖的手指甲闪闪烁烁。

“我找了又找,找了又找,哦!”他呻吟着,跌进那个无底的深洞,全身都被触角缠住,手上的大拇指开始出血了。“现在我满身都是那种气味了,我没料到会这样。也许从来就是这样,是不是我的嗅觉一天比一天发达了?”

“我们一道来分析一下。”她说,随手打开了灯。他不敢在刺眼的灯光下看她,于是紧闭着双目,转过身去面朝墙壁。

“你一次也没有认出我来吗?”她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背脊继续说,“你认为那很难吗?那其实并不难啊!你知道我的左耳下方有一颗小痣,为什么你忘了翻看他们的耳朵呢?一共才五十三个人,而你整整耽搁了一夜。自从上次分手以后,我就知道你会去那种地方。可以说,你一生下来便在找那个人,年轻时你自己不知道罢了。下一次,你一定不要忘了翻看那些耳朵。”

车站的大钟敲响九点时他醒来了,听见她在房里不断弄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用力睁开眼一看,原来她又在糊牛皮纸。一条长腿跨在桌上,另一条搭在窗台上,肩头一耸一耸的,聚精会神,一丝不苟。她没有回头就知道他醒来了,用力一跳跳到床上,然后又从他身上滚过去,滚到了地板上,悄悄地爬到门边开了门,消失在黑暗中。

等待是难熬的,尤其并不是那种指日可待的等待更是如此。后来那些冗长的日子里,他倒也充分领略了牛皮纸的好处。有时一连好久不出门,在黑暗中就根本记不清过了多少天了,再说把门关上,仅仅呼吸着他俩的气息,也使他沉静起来,所以那些牛皮纸就留在了窗子和门上。而他,就想象自己成了一只鼹鼠。偶尔突发奇想,拨开牛皮纸看看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总要吓一大跳,心脏“怦怦”跳个不止。他只在深夜出门,当车站大钟敲响十二点,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的时候。

于是几乎是自然而然地,他参与了谋杀。他是用一把水果刀,与另外一个高大的蒙面人合伙干的。就在他公寓的楼底下,那人给了老头一棍,在他慢慢倒下去时,他便冲上前去,在他左胸心脏所在的位置刺了一刀,刀子拔不出来了。老头胸口带着刀子,口里叽哩咕噜地说了些什么,他却在急急忙忙地翻看他的耳朵。毫无疑问,左耳下面是有颗痣,一滴血从那痣上进了出来。蒙面大汉吆喝一声,一把推开他,扛起老头的尸体大踏步地向河边走去,剩下他一人站在原地发呆。

“你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蒙面人在他身后取笑地说,“你想寻找一种依据,有人告诉了你某种方法,但那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这种事我见过很多,不要相信任何人的办法,如果你经常干你就习惯了。”

这件事让他失魂落魄了好久。

凌晨回到寓所里,穿过那长长的黑洞洞的走廊时,他总是屏住气细听,期望她从藏身的角落里跳出来,然而每次都落空了。她已经有三个月不来他的公寓了,他知道她随随便便的脾气,所以这一次也许是忘记了。他越来越小心翼翼地开门和关门,想要长时期地将她的气息保留在屋内,那气息中夹杂了她的汗味,曾一度引起过他的不快。

一天夜里他刚睡下,有人清晰地在窗玻璃上敲了三下,他跳起来去开窗,但窗外只有风在刮。这时他想起他住的是十层楼,窗子外面是绝不可能悬着一个人的。在那一刹那,他的脑子里闪现出那只三角形,边缘发出红色的光,“嗡嗡”地叫着,她却意外地并未出现。

最后那几天的等待充满了仇恨。他将牛皮纸全部撕掉,将窗玻璃砸碎,并将她留下了指甲痕迹的纸张揉成团,将他和她睡过的床拆掉,然后出了门,在清晨沿那条河,漫无目的地朝前走。

蓦地,他看见她站在一艘满载旅客的轮船上,一条长腿跨在甲板的栏杆上,破旧的衣服被风吹得向后飘起来,她正凝视着河水。后来她看见了他,茫然地笑着,指一指自己的太阳穴,又指一指河流。他不懂她的意思,又为了这不懂而异常烦恼,于是只好徒然地疯狂招手,随轮船沿河岸死命地跑,完全是一副自不量力的样子。轮船渐渐远去,甲板上的她走进船舱去了,汽笛邪恶地鸣叫了两声。

他停了下来。这艘船是回到这个城市,还是从这个城市离去?他用双手抱住头想了又想,最后觉得自己应该去码头弄个清楚。船码头他去过几次,但一时竟想不起来在哪个方向了。他又记起他和她在深夜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坚持说这是一个永远得不到解答的难题,她说这话的时候,就用自己的手掌做成一艘船,在他眼前驶来驶去的,口里还发出“呜呜”的汽笛声,和他刚听到的那两声没什么两样。这样看起来,他就不应当去轮船码头,而应当去随便某个地方。对,就去他和她第一次相遇的那个公园,那片草地的围栏边,他发现她坐在空气中的那个地方。当时他为这发现兴奋得要命,现在想来想去,却感到当时的情绪有些可疑的成分夹在里面。

他整整走了一天,在路边随便吃了两个面包和一个冰淇淋,夜幕降临的时候他才进了公园。公园里有了很大的改变,他认不出那片草地了。也许,根本没有草地,也没有花坛和树林了。到处都是那种一模一样的矮木房,房门紧闭,每一间里面都有人在“叽叽喳喳”地说同样的话。房子与房子之间只留下很狭窄的过道,一不小心就擦着了又湿又脏的砖墙。他在里面转来转去,听见所有那些“叽叽喳喳”的、单一的说话声在寂静的夜空上升着,汇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在他头顶翻腾。

终于有一间房门打开,走出来一个黑影。他连忙迎上去,是他认识的公园巡夜的老头,样子已经老了很多。他向他询问先前的草地在哪个方向,要怎样才能走出这一片房屋。

“你找不到,也走不出去,因为现在是夜里。”他猜到他在有点鄙夷地笑他,“在夜里,所有的东西看起来全是一模一样,你多来几次就体会出来了。此地已经多年没有游客了,因为太单调。也许,你是多年来唯一来这里的游客,不过这也没有什么用,你呆不下去的。我要进去了,我不能在外面站得太久。”他“吱呀”一声关上了门,熄掉了屋内的灯。一瞬间,所有的小木屋内都熄灯了,谈话声也停止了。周围黑糊糊的,只有些影影绰绰的屋顶的轮廓。他摸索着,贴着那些砖墙走。“这里太单调,容易分散注意力,请留神。”巡夜的老头说,但看不见他在什么地方。然而他的话却使他平静下来了。站了一会儿,扫视着眼前这些影影绰绰的黑蘑菇,他觉得自己该回公寓去了,是时候了。

这一次,她正在公寓的大门口等他。她在黎明的晨曦中微笑着,像一片树叶一样新鲜。

“我又去了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真奇怪啊,原来那里是一个采石场,可我记得的要丰富得多。”他说,觉得一些水泡正在肺里往上升。“我到现在才发现,这件事原来对我有决定性的影响。”

“没有任何单独的一件事会对你有决定意义。”她说。

门被吹开了,风从破碎的玻璃窗外刮进来,她“扑哧”一笑,捡了一块大一点的碎玻璃朝着阳光看起来,那玻璃的边缘割破了她的指头,一滴一滴的血落在另外几块玻璃上头,阳光照着,分外鲜艳。

“也用不着常去那公园或采石场,我们只是偶然在那里遇见过。你只要心中想着一个地方,那地方就会成为你的归宿。”她一边将割破的手指放进口里用力吸吮,一边含糊地说,“就是这么回事嘛。”说完就吐出一大口鲜血,弄得满屋子血腥味。指头还在滴血,她忽然又说,“我要走了。”转身走出门外,一阵风似的下楼去了。走廊里留下一路血迹。

他回到屋里,用牛皮纸重新糊好窗户,把拆开的床接好,躺了下来,在浓烈的血腥味中想心事。

他想到他们初相识的那会儿,她是多么的生气勃勃,耽于幻想,日日求新而又乐此不疲。有一回,他俩甚至爬到市商业大楼顶上,朝下面人群密集的地方扔了一包垃圾,下楼时“咯咯”笑个不停。这种事现在回忆起来十分淡漠,但当时确实是其乐无穷。分别的时候也常有,但每一次都怀着希望和憧憬,没有现在这种急躁和仇恨。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对他变得这么阴沉而刻板,对于他耿耿于怀的事又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了呢?他还曾经认为她是一位热心肠的女人呢。起先他以为她厌倦了,不会再来了。但她仍然隔一段时间又来了,也许隔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但并没有一去不回头。今天早上,是他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她笑,他还怀疑她已经不会笑了呢。

睡着以前他又挣扎着走到窗口,揭起牛皮纸朝下看了几眼。他看见她站在街上的南食店门口,举着那只受伤的手。她也看见了他,于是用另一只好手指了指自己的脚,又点了点头。他不明白她的手势的意思,每次都不能,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十分沮丧,他就带着沮丧的心情睡着了,居然睡得很沉。

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墙上有许多血的指痕,这是她昨天涂上去的,当时他没有注意到,过了一天,血迹已略带黑色了,就仿佛墙上爬了许多条蚂蟥一样,弄得人不能心安。看着这些蚂蟥——她的杰作,他想起她总是和他作对,又总是神出鬼没的,根本无法预料她下一分钟里面要干什么。她背对着他,冲着墙壁发狠地说:“像我这种人最好隐藏起来,免得人人见了都心烦。”他扳转她的脸,看见那脸上的表情就如被追击的小鹿一样。那一次,他几乎感动得哭出了声;那一次,他们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呆了三天。每天傍晚,他们都打开窗子站在窗台上看日落,紧紧地偎依着,彼此交换着呼吸。她还调皮地往空中跳,每次他都吓得脸色发白,紧紧拖住她。她在短短的三天里忘了牛皮纸什么的,跳上跳下,说些疯话。也许因为当时两人都年轻,又被由怜悯引发的激情冲昏了头,那是她呆得最长的一次。长得甚至使他产生了这样的幻觉,好像她要永久呆下去了,结果当然不是那样。

后来他们之间就不再像那样推心置腹了,总是含糊地说话,含糊地交换眼色,在外面相遇时则用含糊的手势打招呼,就像昨天她在南食店门口那样。这种方式是由她首先确定的,他便顺水推舟地执行了。表面看似心照不宣,实则隔膜得很。即使是在最热烈的做爱的瞬间,那感觉也是含糊不清的,就像隔着千山万水似的遥远,根本不同于他年轻时同另外的女人的做爱。每次事情过去之后他便被无边无际的茫然所笼罩,而头顶则像长了一个鸟巢似的吵个不休。这时他便想冲出去追赶她,可又一点把握都没有,最后还是没追,倒不是自尊心作怪,只是觉得徒劳罢了。

年纪越大她的口气和眼神越冷,他们之间的隔膜和积怨也越深,彼此心存芥蒂。她曾向他透露过,说这样正好,正合她的意,这才是他们之间关系的真实方面,如果老是站在窗台上欣赏落日,她便只好跳下去永不回来了。然而这种关系是恐怖的!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他在深夜溜进市内那些医院的太平间去查看尸体,因为焦急和害怕而精疲力竭,又因为太平间总有一只红眼的猫对他虎视眈眈而不敢打瞌睡。等待的日子是无穷无尽的精神苦役,因为没有任何线条与色块,只有完全的空白。就是在这期间,他那一口结实的牙齿渐渐松动了。

后来又发生了她在他手臂上咬去了一小块肉的怪事。她解释说她是无意中干的,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这类事了。伤口并不深,很快就好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疤痕。但一回想这事,总有点不寒而栗。当他问她咬下来的肉到什么地方去了时,她说吞到肚子里去了,她说这句话时竖眉怒目的,使得他的脊骨阵阵发冷。他还是每时每刻想她,想那草地围栏旁的长椅,就是在那里,她坐在半空,对他说了那番惊世骇俗的话。还有那温暖的斜阳,地面升腾的热气,使得他竟误认为她是一个妙龄少女了。她早忘了这回事,后来他提起时,她每每显得很厌倦,用她有力的指头做出决然的手势,打断他的叙述。“我只不过在那里等一趟船罢了。”她简短地,干巴巴地说。他不由得无比地愤懑。

她是近来才在衣着方面走极端的。以前她就不怎么注意服饰,但总还是穿得朴素、大方,干净的内衣发出微微的清香。而最近她穿着一套难看死了的男人的外衣就再也不换了,越来越脏,越来越褴褛,还炫耀说真方便,以前花时间去洗衣服真是吃饱没事等等。又说既然她现在已闻不出脏衣服的异味,何必花时间去追求形式呢?就是从今以后不洗澡都是可以的。她之所以还洗澡洗头,这全是为了他的怪癖,她明知俗气也只好迁就。

这是她割破手指后的第三个月,他们在轮船码头会面了,两人都有些憔悴,有些伤感。他告诉她,他在深夜听见有人敲他公寓的窗户,会不会是她呢?“那是不可能的,我在外面从不曾想到过你,你早就知道我没有记忆。”她轻轻地皱了皱鼻子。“你猜猜看,我是刚刚回来还是正打算离开?一个永恒的疑问。”她用手指着驶过的船只叫他看。河面广阔无边,船只就像浮在以太之中。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是她告诉他的。他低下头,看见她穿着凉鞋的赤脚变得略为粗糙了。

“我们回公寓去?”他试探性地问道。

“不。”她硬邦邦地说出这个字。“我们以后就在这里会面算了,彼此都很方便。当然我没法和你约定日期,你得常来此地看看,这并不太难。”她高傲地一甩短发,双手插进宽大的衣袋里。

“我还翻看过一个人的耳根,我看见了那颗痣。”他说,“当时我处于一种特殊的情境。”

“到处都有这种廉价的标记。”她不屑地一撇嘴,“你现在走吧,让我看着你消失在人群里。”

“是你先说起的。”

“可能我是说了,你不要总记着,要随时忘记。你还不走吗?”

这时正好有一艘灰色的轮船靠岸,她抬起长腿就跨上去了。这一次,连头也没回。船就像在茫茫的以太之中渐渐远去。

但他知道有根线将他与那艘船连着。他往回走,每走一步,就觉得胸口被那根线扯得有点疼,而同时,脑海里那只三角形正迸出点点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