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深切怀念马明方 忆明方同志的风范与教诲

白瑞生 张凤英

我们有幸能够认识并聆听马明方同志的教诲,是在1950年到1952年这段时间。当时他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和西北局第三书记,我们在省委研究室工作。这一期间省委的中心工作是土地改革、查田定产、镇反、剿匪、反霸和恢复城乡经济等。省委研究室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查田定产和恢复城乡经济,给省委提供信息资料和当好参谋助手,工作上同明方同志接触较多,因而受益颇深。现就我们在工作中接触到并体会较深的一些情况追忆如下。

(一)

关中土改,为了取得经验,使运动健康稳步发展,明方同志精心制定了开展运动的步骤、方法和指导思想:第一,分期进行,多点试验,取得实践经验,指导全面工作;第二,深入实际,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动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关中全区41个县(市),2522个乡,700多万人口,确定分两期到三期(边远地区)进行。第一期只在824个乡、200多万人口中进行,仅占关中总人口的十分之三,实际带有试办的性质,而且还规定地、县都要有自己的试点,以便领导上取得感性的实践经验,指导当地的全面工作。第一期土改开始不久,省上即抽调省级有关部门、省土改委员会、省农会负责同志下乡巡视检查土改工作。去西府巡视检查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省委常委李景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定邦、省民政厅厅长杨伯伦,我和另外两位同志是随行工作人员,大约是1950年11月中旬到月底,视察了宝鸡、咸阳两个地区的试点乡和一些县,回来后向省土改委员会作了汇报。明方同志不仅认真地听取了汇报,而且亲自到东府调查了解情况。关中地区的土改,是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改革法》确定的总路线、总政策进行的,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各地、各方面人士反映出不少意见,有的属于认识理解问题,有的属于掌握界限问题。比如关中地区有的村子中农多、贫雇农少,究竟依靠谁?有的村子贫雇农虽居多数,但看法上有分歧,认为“八百里秦川这么好的条件还受穷,除家中失掉劳力的外,多是不好好劳动的人”,对依靠贫雇农“不放心”。再是划分富农与中农的界限怎么掌握?与地主的界限怎么掌握?关中有些地主不是大量出租土地,而是种麦、收麦时大量雇用临时工,类似富农的经营方法,有的中农在大忙时也有大量雇用麦客的,界限的掌握上确有难度。还有小土地出租者,主要涉及农村知识分子、小学教师、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看法也不同。还有不法地主与守法地主之争,等等。明方同志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多次召集省土改委员会、省农会,特别是党外各界人士座谈会,请他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反复磋商探讨。有时也召集我们研究室的同志交谈这方面的问题,听取我们这些搞具体工作同志的意见。在他不厌其烦的深入细致的研讨和引导下,明确了界限,端正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保证了土地改革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

关中地区土改1951年5月全部完成后,明方同志就提出了1951年冬和1952年春,陕南进行土地改革,关中进行查田定产,即“查实田亩,评定产量,确定产权”。查田定产是由研究室秘书组负责联系情况、收集资料、提供信息等(农村组负责联系陕南土改)。搞查田定产的目的,明方同志在《关中地区土地改革总结和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工作任务》的报告中指出:“关中地区,土地改革中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是很多,如划错了的阶级成分,地主向农民的反攻,未被废除的封建债务,未被追回的转移财务,土地分配的不尽合理,干部穷取土地改革过时和多的果实等等,在许多农村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均须认真的给予适当处理。对于地主的违法行为,应在在坚决保护农民利益的方针下依法予以惩处。农民内部的问题,则应采取调节说服的办法,已达到团结教育之目的。各地土地亩数必须调查清楚,各类土地的常年产量必须评议好。按经济地区,按土地类等,一整片一整片地分期做好,这是极其复杂细致的群众工作。”“除了土地改革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和实查田亩、评定常年产量、确定地权之后,我们在广大农村中,就必须更进一步地以最大的力量,领导全体农民开展一个长期的爱国主义生产运动。”在开展这一工作方法步骤上,大体和关中第一期土改相同,同样要求各地点先选点实验,取得经验后在全面开展。明方同志不仅在工作任务、方针政策方面规定的具体明确,在工作全面开展之后,还不断派人下去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他虽然当时侧重于陕南土改,但丝毫没有放松关中的查田定产工作。早在1951年8月中旬,为了摸清土改后农村的遗留问题,明方同志亲自到长安县的王莽村、皇甫村和韦曲区六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资料。1951年冬关中查田定产全面展开,1952年2月,省委专门召开了关中地委书记、专员及长安县委书记会议,重点总结了关中的查田定产工作。瑞生当时是省委研究室秘书组组长,负责联系汇总关中查田定产的情况。这项工作刚开始,他根据省委的部署和群众中的一些疑虑,在省委办的《宣传员手册》第22期上写了一篇“查田定产讲话”,讲了查田定产要解决的问题和四大好处。紧接着《群众日报》转载了这仑“讲话”。这说明当时领导上很重视宣传导向,由此可见马明方狠抓查田定产工作之一斑。

经过查实田亩,评定产量,确定地权,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互助合作组织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贫雇农和中农以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团结,巩固了基层政权,为开展大规模的农村经济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

解放初陕西的工矿企业微乎其微,且由于蒋胡匪帮的横征暴敛很不景气。当时西安市是中央直属市,省上只管西安市区以外的工矿,如铜川煤矿,宝鸡新秦纺织厂、机械厂、造纸厂以及火柴厂、面粉厂等。但明方同志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除设有省工业厅外,省委研究室还设有工矿组(凤英在工矿组工作),负责联系这方面的情况,汇集这方面的资料,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1950年初中共陕西省委成立,到1952年初冬(10月中旬)明方同志奉调离开陕西、主持西北大区工作这段时期,是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对于省内已有的工矿企业以及商业,我们的基本政策是保护、扶持,帮助其调整劳资关系,调整税收和工资,纠正一度出现的“有公无私”的“左”的苗头,并帮助其改进经营管理,开展爱国生产竞赛等,促其恢复与发展。明方同志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我们的工业还很微弱,但只要我们加强领导,尽心尽力地做好现有工矿生产中的各项工作,我们的工业就能够求得迅速扩大与发展”。他要求“工业厅、劳动厅、省工会和各地财委,要用很大力量,把各地现有的私营厂矿管好。…”“做出成绩,学习经验”,“培养工业建设中的各种人才”。他还要求“公营贸易机关、合作社,要用自己所有的资金,并组织私商力量,把群众多余的粮食和土产、山货等副业产品,以合理的价格推销出去,换回群众所需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指出“这是一件关系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政治问题”。

“五反”以后,由于有些错误做法的影响,在商业流通和工、业生产中出现一些束手束脚、不够正常的情况,明方同志发现后,及时提出要把这个情况迅速改变过来。在1952年6月召开的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上提出:从夏收到秋收的四个月内,以搞好生产工作、搞好经济工作、搞好城乡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为全省的中心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以改变“五反”后出现的不正常情况。并明确指出:“生产工作包括农业生产以及工业生产,经济工作包括订货、贷款、税收、收购土产、资金投放、供给群众的需要品等等。”“已经进行过‘五反’的城市,主要的要搞好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和商业经营工作(加工、订货、贷放等),并加强工人、店员的教育,同时作好工商联及资方的工作。工人监督资方问题,可先重点的试办一两个小工厂,取得经验以后,经地委研究讨论,省委批准,然后再行推广,绝不应普遍展开。否则,势必要发生问题,即就是现在不出毛病,将来一定会有毛病出现的。”关于“五反”中对不法工商业者的补、退、罚问题,明方同志意见要视具体情况去处置:“凡是有用的与国计民生有利的,不应因‘五反’补、退、罚而垮台,让其继续经营;利少的或将来无利的,应尽量不垮、少垮、迟垮”。

可见,明方同志在安排部署工作和贯彻落实政策中,总是要求从陕西的实际情况出发,处处考虑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国计民生。在他的这种求实精神和优良作风的指导下,陕西的城乡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据统计,1952年同1949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增长54.4%,工业总产值增长73%,农业总产值增长24%,国民收入总额增长47.3%。

(四)

我们能同马明方同志接触的机会,只有短短两年。但他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虚怀若谷、能听取不同意见的民主风范,对我们教育很深。前边已经提到,明方同志经常召集研究室的同志分析研究土改、查田定产、工矿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研究修改文稿等。在会上他总是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什么想法、看法就讲什么。开始不习惯,觉得在省委书记面前应该谨言慎行,不敢言尽其意。后来在明方同志的教育引导下,特别是他真诚的谦虚态度,对有不同的看法不仅不批评而且给以鼓励,逐渐大家就敢于畅所欲言了,敢于相互争论,有时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在这种情况下,明方同志总是笑笑的插插话或点点头。有时还说:研究问题就要敢于争论,智者千虑总有一失,愚者千虑总有一得,对事物的认识各有自己的角度,必然有不同的看法,争论问题必然互有启发,互有提高,感情也就愈接近愈融洽,在研究人员中要倡导这种精神。在明方同志的言传身教之下,研究室同志的思想比较活跃,民主气氛浓郁,同志之间的思想情感十分融洽。

再讲一件事。1951年冬至1952年春,陕南进行土改,安康地委发来一封请示电报。当时研究室秘书组负责室里的文电处理,瑞生和农村组商量后草拟了一个复电稿,还没来得及清抄,明方同志的秘书就打来电话,催问这一电报办理情况,要求把复电稿立即送马书记审阅。瑞生急忙请一位同志清抄后,没来得及细看就送到明方同志办公室。孰料复电稿上的“你们的来电收悉”,却抄成“我们的来电收悉”。明方同志很严肃地问:“我们是谁?”并将稿子上的错处指给瑞生看。瑞生承认自己粗心大意没有详细校对。明方同志再没说什么,埋头看电稿,瑞生站在他旁边,他修改好复电稿后,严肃而恳切地对瑞生说:以后办事情一定要细心,这虽是一之错,如果我和你一样粗枝大叶,将这份电报签发出去,会给地委什么印象?必然影响省委的形象,岂不是个大笑话!还说:年轻人遇事容易着急,着急了就容易出错,要学会遇事急而不慌,这也是一种个人的修养。之后,将电稿交瑞生,叮嘱立即发出。这件事情我们终身难忘,也得益于他这次的教诲,使我们多年在省委机关工作中处处谨慎细心,避免了一些失误。

明方同志外表很严肃,不苟言笑,给人以不易接近的印象,其实他很平易近人。只举一个事例。大约是在1952年初,省委在省党校礼堂召开机关干部报告会。当时省委机关在五岳庙门,设备很简陋,全机关只有一辆旧华沙小卧车,一般的只供书记乘坐。常委和部长们只能以几辆旧的吉普车和中吉普供作公用,各部门公用车也只是少许的自行车。我俩去听报告,没有自行车可骑,只有步行,刚走出小南门,明方同志的车过来了,我俩急忙让路,站在一边。不料被明方同志认出来了,便停下车问我们是否去党校开会?我们说是,明方说:“你们步行赶不及了,坐我的车一起去。”省委书记对一般工作人员能如此关怀,事情虽小,难能可贵,足见明方同志的高尚风范。

(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