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把握时局:100日元发迹造出世界品牌 第十章 进军海外:审时度势逐鹿天下

做生意,要有洞察先机、先发制人的能力,因为这是真刀真枪的决斗,只许赢,不许输。

——(日)松下幸之助

松下电器在二战后的再次腾飞,一方面是得益于国际局势——朝鲜战争的爆发,这促成了日本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是靠松下幸之助自己,他秉着重新开业的心情和再从头做起的信念,及其特有的谦虚务实的经营态度和卓越的经营智慧,带领处于低谷的松下集团再次崛起。

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了解海外市场、技术和经营的情况,松下幸之助连续两次赴美欧考察。1951年1月,松下幸之助及其公司吹响了向海外进军的号角,雄心勃勃的松下幸之助已经将目光锁定在全球。1月18日,松下幸之助有生以来第一次坐飞机前往美国参观、考察,迈出了松下电器走向世界的第一步。

松下幸之助此行的目的有二:一是考察日本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前景;二是考察美国各大公司的盈利情况。

松下幸之助在美国考察的短短3个月收获颇多。关于美国公司的盈利,令松下幸之助印象最深的有两个:一个是美国的高薪高责。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标准型收音机在商场里的售价为24美元,制造收音机的工人每小时工资则是1.5美元。工人每天工作8个小时可以赚12美元,这样一来,工人只要工作两天就可以买自己公司生产的收音机了。但在日本,松下电器生产的收音机售价约为9000日元,工人的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日元,也就是说,日本工人要工作1个半月才能买一台收音机,这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薪资的差距使身负重任的人更能认清并很好地完成自己的责任,而新员工也能体会到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高薪,从而对工作更加热情和勤奋。

另外一个就是美国的装配作业。松下幸之助很早就把福特汽车“装配线作业法”应用于自己的工厂,但亲自来到福特汽车城,给他的震撼不亚于二战后凄苦带来的震撼。美国的装配线流水作业分工极为细致,细到每个人只完成一两个工序,如此反复、简单的操作,势必使工人的熟练程度提高,既能保证产品质量又能减少能耗。细致专业的分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美国的繁华也令松下幸之助惊叹不已。纽约的繁华对于当时的日本人来说近乎奢侈。高楼林立,昼夜灯火辉煌,适时日本因为电力不足,东京每天晚上7点以后要停电一小时。仅仅是电力方面就令亲身体验的松下幸之助震惊。松下幸之助以前一直留着板寸的发型,到美国后觉得自己的发型土气就留了长发并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回了国。对于美国的繁荣,松下幸之助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像美国一样繁荣!”他回国后就召集公司员工说:“让我们在日本也创造出那样的辉煌吧!”

另外,在考察中,松下幸之助发现美国市场上很多商品卖的不是品质而是设计。美国的电器产品的价格十分昂贵,如电熨斗、电冰箱等,但购买后拆开一看内部机件没有什么特别,使用寿命也不比一般产品长,但是它的外形设计和颜色很漂亮,操作简单、方便,因此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很多。松下幸之助将美国注重产品外形设计的思想带回企业,立即应用,迅速成了设计部门,以改变“一流的质量,末流的设计”的落后现状。松下幸之助认识到如果不改变产品设计,日本产品永远只能是低价卖出的普通货,要占领世界市场,特别是出口到欧美国家是不可能的。

1951年10月,松下幸之助再度出国考察,此次考察由专务董事的高桥荒太郎和女婿松下正治陪同。3人除参观美国外还准备参观欧洲主要的工商企业,另外此行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寻求一个合适的技术合作伙伴,使松下公司的电子技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水平,成为世界一流的电器制造企业。

从北美到欧洲,松下幸之助一行参观了不同国家的十几个电器产业,并对不同国家的产品从造型设计、性能到原理逐一进行分析,最终松下幸之助选择了荷兰飞利浦公司。

荷兰与日本有许多相似之处,国土狭窄,资源缺乏,国内市场有限。尽管如此,飞利浦公司仍从最初的一家小灯泡厂,经过60年的发展,迅速成长起来,其产品门类齐全,包括日光灯、工程照明及家用电器、无线电收扩音机在内的上千种产品,人员达到75万,在48个国家有直接经营的公司,其产品80%用于出口,质量享誉世界。而日本要经济繁荣富裕,学习美国不如学习荷兰,为了节省原材料和能源,也要走产品设计细致、精密之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也必须学习荷兰的严格管理和经营理念。

经过审慎的比较,松下幸之助选择了荷兰飞利浦公司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

这是松下公司首次与国际一流企业合作。此次合作可谓艰苦卓绝、来之不易,荷兰飞利浦公司倚仗着自己的雄厚实力和先进技术,向松下公司提出了种种苛刻的要求。经过了松下幸之助等人群策群力、执著真诚的努力,松下公司最终实现了与飞利浦公司的合作。

一开始,对于松下公司提出的合作申请,荷兰飞利浦公司的态度十分谨慎。在他们眼里,松下公司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小公司,居然提出合作请求,骄傲的荷兰人怎样会把自己的高科技技术随便交给一个毫无名气的公司呢?

面对松下幸之助的一再请求,荷兰飞利浦公司派出了一个3人小组前往日本对松下公司进行考察。飞利浦公司来松下公司考察,那么松下公司的经营等内部尚对日本国内同行保密,但将毫无保留地展现给荷兰公司,经验老道的松下幸之助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为了进行合作、为了提高松下公司的实力,局部牺牲是必要的!经过了1个多月的实地考察,3人小组带着整整三大箱资料、文件和报告返回阿姆斯特丹,也带走了松下幸之助一颗不安的心。

过了1个月,3人小组又返回大阪,并带回公司的意见:同意与松下公司合作,并呈上了飞利浦公司的合作意向书。

1.第一期合作项目为电灯泡、电子管和日光灯,视合作情况继续扩大合作项目。

2.与松下公司合资建设新公司,创办费55万美元,飞利浦公司参与股份30%,新公司交给松下公司经营。

3.合作期间,松下公司向飞利浦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费用占销售额的6%。

经过一番认真的研究之后,松下幸之助认为合作意向书的前两项可以接受,但是索取占销售额6%的技术指导费过高。飞利浦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电子技术,收取一定的技术指导费是应该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技术指导费,而在于费用的高低,松下幸之助将自己的意见向高桥荒太郎等公司高层托出,得到了公司上层的一致同意。

于是,松下公司向飞利浦公司的3人小组提出降低技术指导费要求,3人小组表示降低指导费需向公司总部报告并进行研究。双方商定下次的会商时间和地点。

送走飞利浦公司3人小组,松下幸之助陷入了苦苦的思索当中,降低飞利浦公司技术指导费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谈判说服对方主动下调,二是松下公司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进行冲抵。对于第一种方法只能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第二种方法令松下幸之助日思夜想也难以有好的方法,松下幸之助拿着飞利浦公司的合作意向书在房间内踱来踱去,又坐下反复地看意向书,突然灵光一闪:既然合资的新公司由松下公司来经营,经营也是一种资本,那么松下公司也可以适当地收取“经营指导费”。这是一种大胆的想法,是基于对松下公司经营的自信,也体现了他在商言商的高超智慧。

松下幸之助想到了谈判的好方案,于是立即召见高桥荒太郎,二人进行了一次长谈:

“高桥君,你的任务是千方百计地促使合作成功,关于经营指导费的方案,对方可能会提出种种反驳意见,你要充分进行准备尽量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是,董事长。”高桥荒太郎说。

随后,松下幸之助将谈判过程中哪些地方可以妥协,哪些地方必须寸步不让告诉了高桥荒太郎,最后松下幸之助拍着高桥荒太郎的肩膀说:“与飞利浦公司合作我们势在必得,但是公司的利益也要维护,高桥君,你要在谈判中好好发挥,公司拜托你了!”

“哈咿!董事长放心,我定不辱使命!”高桥荒太郎坚定地说。

1952年7月,高桥荒太郎作为松下电器的全权代表与飞利浦公司在荷兰海牙进行合作洽谈。在谈判中,高桥荒太郎首先提出:

“贵公司索要的技术指导费是销售额的6%,而日美合资的公司,美方一般是3%,这之间相差3个百分点,贵方是否考虑适当降低些?”

“技术和技术是不一样的,价值自然有高低,我们公司的技术是一流的。”

“贵公司技术一流我们承认,但技术的差距是否有这么大?为了合作成功,恳请贵公司衡量与美国技术的差距,也使我对公司有所交代。”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后飞利浦公司同意将技术指导费降到4.5%,但是高桥荒太郎的“经营指导费方案”却遭到坚决地反对。

“新公司在日本设立,技术由贵方提供,而指导监督经营活动由谁来做呢?是松下公司。所以,我们可以付给你们技术指导费,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收经营指导费。”

听到高桥荒太郎这样说,对方态度也强硬起来:

“经营指导费?从来没听过,也从来没这么做过。”

“对你们来说可能是没有先例,但是我方认为,我们这样要求是合情合理的。”高桥荒太郎坚定地说,双方的意见交锋变得相当激烈。

谈判陷入了沉默,还是高桥荒太郎打破了沉寂:

“双方合作建设合资公司,其经营是由松下电器负责的,飞利浦只是负责提供技术。贵公司的雄厚实力,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可是不论有多么先进的技术,如果经营不善,都无用武之地。更何况,在如今的企业界,经营也是高超的专门技术,它在一个企业中的地位是决定性的,能左右企业的命运。我想贵公司通过调查已经知道,我们公司的经营技术水平在业界是得到一致认可的,评价很高。至于销售,我们也信心百倍。如果你们认为我们的经营是免费的,那我们就很难接受。我们的经营和你们的技术一样,应该获得相同的认可。鉴于如此,我们也有向贵公司索取经营指导费的权利。”

高桥荒太郎的话令飞利浦公司深感震惊。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要和他们合作的公司会显示出这么强硬的态度。但是,面对着日本人理由充分的正当要求,飞利浦公司开始改变自己的态度。

结果,经过多轮谈判,在高桥荒太郎的坚韧顽强、诚意和热情的感动之下,飞利浦公司终于做出了妥协,获得了4.5%的技术指导费,而且也同意支付给松下公司3%的经营指导费。事后,飞利浦公司感叹道:“从来没有遇到像松下公司这样强硬的谈判对手。”

1952年10月3日,松下幸之助亲自到荷兰阿姆斯特丹出席合作协议书的签字仪式,公司定名为松下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15年。从1954年开始生产电灯泡、荧光灯、真空管、显像管、半导体管等电子管以及半导体。松下电器的相关事业部门使用这些电子管和半导体,从而将收音机、电视机等所有种类的电器的品质提高到了世界水平。1967年合同到期后,经过双方协商,合同又延期10年。在过去15年间,双方的专利费(技术指导费和经营指导费)已经分别改为3%和2%,在修改合同时又都改定为2.5%,这是后话了。

10月6日,荷兰女王接见了松下幸之助并为他授勋。

松下公司同飞利浦公司的技术合作,对于战后松下公司的发展,是最有决定性的一个转折点。从此,松下公司凭借着从飞利浦公司那里得到的强大技术支持,加快了向全世界扩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