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杀开一条血路:办经济特区的大手笔 六、开发海南 开发浦东
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港口城市、3个三角地区和辽东半岛、胶东半岛沿海经济开发区等相继建立,标志着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并开始承担起外引内联,“两个辐射扇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开始考虑我国第二大岛屿——海南岛的经济开发。
海南岛是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海岛,总面积达3400多平方公里。海南岛位于热带亚热带的过渡地区,四季如春,矿产和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具有建省的基础。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就曾经提出过海南建省的想法,却因英年早逝和北伐战争而未能付诸实践。中华民国时期,海南岛虽然是一个特别行政区,但在建制上仍然隶属于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也没有进行建省工作,仍然为广东省辖下的一个行政区。
但是,中国从未放弃开发海南岛的工作。
198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确定海南以对外开放促进岛内开发的方针,授予海南行政区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以较大的自主权。中央、广东省和海南驻军从各方面支持海南岛的开发建设。
1984年3月到4月,在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联合召开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上,还进一步讨论了海南的开发问题。
1987年8月,国务院向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单独建立海南省。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这一议案,于9月5日通过决定,提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9月23日,以许士杰为组长的海南建省筹备组宣告成立,开始了海南建省的筹备工作。
1988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共海南省(筹建)工作委员会。
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遵循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区实施,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5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投资开发建设海南岛的规定》,接着又批转了《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8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加快海南经济特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后,许士杰在中共海南省委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了《大胆发展生产力,开创海南特区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指出:海南建省办特区,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海南的资源和地理优势,引进和采用国际国内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大力发展生产力,使海南在当今中国改革、开放和实现“一国两制”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海南岛将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实行比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更为“特殊”的政策。具体地说,更“特”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权批准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之内的建设项目;海南的经济运行主要是市场调节,建立多元化经济所有制结构;国内其他地区用进口原材料和半成品在海南加工增值20%的产品,都视为海南产品;中央每年给海南2亿元的低息和无息贷款,8年内给8亿元的财政补贴;实行财政包干等。
海南省的开放,使这个海岛成为举国瞩目的热点,在国际上也掀起了一个赴海南投资的热潮。1988年初,上岛考察和洽谈的国内外经济团体达600余批、2000多人次。截止1989年8月,境内外在海南省新成立的企业达2000多家,合同计划投资和注册资金达人民币47亿元,外汇3亿美元。特别是90年代以来,港商、台商和日商在海南掀起了一股房地产热,大面积的土地被外商和港、澳、台同胞所租用和开发。海南建省和办经济特区,为国家引进了大量的外资和先进的生产技术。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在上海的浦东地区实行开放。这将对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1989年底,上海市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提出开发浦东作为90年代上海经济发展目标的设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开发浦东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务委员邹家华在上海现场办公期间,踏勘了浦东地区。
1990年3月,姚依林受李鹏委托到上海,对开发浦东进行调查研究。
4月18日,李鹏总理亲临上海视察,正式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开发浦东、开放浦东,原则批准在浦东新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政策。6月2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了上海市《关于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请示》。浦东的开发和开放,给上海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从1990年到1992年,短短的二三年间,浦东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吸引了上亿美元的资金。浦东的开发带动了上海,甚至推动了长江中下游地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