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全面复出:冲破“两个凡是”的禁区 一、一定要发展生产力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天安门广场再次漾起欢歌笑语。
然而,巨大的历史惯性,使中国社会按原来的轨道继续滑行着。1976年10月26日,华国锋在听取中央宣传汇报会后指出:要集中批“四人帮”,连带批邓;“四人帮”的路线是极右路线;凡是毛主席讲过的,点过头的,都不要批判。中央两报一刊同时发表了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正式提出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要始终不渝地遵循。”并以此作为“抓纲治国”的指导方针。
当时中国,在两个“凡是”旗号下,政治上仍然坚持“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路线。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大,华国锋在报告中仍然高度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成就与作用,并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成果”。
经济上继续沿袭“左”倾错误,无视十年“文革”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现实,用“大跃进”办工业的方式,掀起“跃进”风潮。五届人大推出了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提出: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高速度大跃进;到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1985年粮食总产量8000亿斤,钢产量6000万吨……
中国怎么了?要走回头路吗?正当这个关系着民族发展的关键时刻,邓小平第一个站出来批评两个“凡是”。1977年4月10日,邓小平给中共中央写信:“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高举和捍卫毛泽东同志这面光辉伟大的旗帜,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把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事业,胜利地推向前进。”
1977年5月24日,邓小平同中央两位同志谈话:“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平反的问题,也说不通1976年广大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活动‘合于情理’的问题。不能把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讲的移到另外的问题上,把这个地点讲的移到另外的地点,在这个时间讲的移到另外的时间,在这个条件下讲的移到另外的条件下。毛泽东说,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的,他自己也不例外。”邓小平再次强调:毛泽东思想是一个思想体系,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掌握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对两个“凡是”的批评和这些谈话,对解放思想、端正思想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从而揭开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序幕。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中的伟大转折点,开始全面纠正1957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发生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从根本上结束“左”倾错误长期干扰的历史,使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开始全面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确定了经济工作为中心的原则,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制定了改革开放总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首先是在端正思想路线的基础上,废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工作指导方针,把发展经济确立为新时期的工作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方面,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我国社会主义存在的矛盾大多数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有阶级斗争特性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哪怕在现阶段,我们遇到这样的矛盾只要提高警惕,慎重地解决,以避免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另一方面,还存在着阶级斗争有可能激化的危险。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同各种敌对分子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作斗争,正是基于这种考虑。
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邓小平这样概括:“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这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为了说明这一点,邓小平在后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它进一步把工作重心转移这一思想深化和具体化,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
这些论断实质上呼应了党的八大的正确观点,是八大提出“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延伸。
从此,中国社会在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指导下,大步跨向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把亿万农民引上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道路,避免了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以全世界7%的土地养活了全世界20%的人口,并支持了工业化的需要。
但是,由于体制的弊端、经验的不足、人为的内耗,中国农民始终没有与落后分手,与贫穷诀别。他们祖祖辈辈辛勤耕耘,但一年到头还是吃不饱、穿不暖。22年的社会主义集体化留给我们是一串惊人的数目:
“从1956年到1978年2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由3650亿斤增加到5950亿斤。增长6%,每年仅递增2.4%,1978年国家征购粮食1000亿斤,与1952~1955年平均数一样多,但同期农业人口增加了2.8亿。城市人口增加4000万,到1979年全国有1.4亿人的全年口粮不足280斤,有1/4的生产队(2亿人口)每个社员平均收入40元以下,每人每天不足0.11元,他们实际处于半饥饿状态。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也低得可怜,4亿多劳动力,3亿人在搞农业,但粮食副食的供应仍很紧张,每年需要进口一部分粮食、棉花、豆油以补不足。1977年全国生产5750亿斤粮食,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才生产1917斤,每年以300个劳动日计算,每人6.39斤。而1975年的美国,一个农业劳动力平均生产粮食136535斤,高出我国71倍。在我国一个农业劳动只能供养2。1人,要4.8个农业人口供养一个城市人口。”
农业形势严峻!
整个国民经济形势严峻!
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在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战略部署中,首先推出了农村改革。邓小平指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80%。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不逐步摆脱贫困,就是我国绝大多数人没有摆脱贫困……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它的活动,不能建立在80%的人口的基础上。
1985年4月15日,邓小平会见坦桑尼亚副总统姆维尼时说:我们确定两个开放,一个是对外开放,一个是对内开放,对内开放就是改革。改革是全面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
从农村出发,是邓小平根据中国的国情,为社会主义改革制定的根本指导思想。邓小平认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必须看到:一是底子薄,二是人口多、耕地少。邓小平说的这两个特点主要是指农村。农民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是我国人民的主体。邓小平指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因此,邓小平感到:农村既是最落后的地方,也是最迫切需要改革的地方;既是改革的重点,又是改革的难点,又是全面改革的基础。
邓小平以极大热情首先从农村实行他的改革计划,是因为我国“左”倾错误始于农村,“左”把集体搞垮了,把农民搞穷了,把农村搞死了。邓小平认为,改革也就是搞活。改革搞活首先要从被搞得很死的农村着手,他强调“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
农村改革如何搞?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是搞责任制,抛弃‘大锅饭’,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邓小平说的责任制,指的是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它是指导者的智慧和群众的智慧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当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拉开改革的序幕后,安徽凤阳的农民提出一个与邓小平设想相吻合的名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从凤阳一“包”到全国,成为农村普遍实行的经营方式。农民形象地将这种经营方式概括为:“先交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邓小平1985年会见外宾时指出:“可以肯定,这是个很好的政策。”
农民响应党的号召,在土地上创造出一个个奇迹,邓小平对此是极为高兴的。1984年,邓小平会见外宾时曾说:“现在看,一系列新的农村政策是成功的,而且见效快,成绩显著。农村政策见效,对我们制定翻两番的目标是一个鼓励,增加了我们的信心。”
邓小平从农村着手进行改革,并取得了巨大成功。老百姓为此是感激他的。不少山区农民解决温饱问题后甚至用迷信的方式表达他们对邓小平的爱戴。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每年收获时节都要向着北京鞠躬,她说是感激邓小平。
十一届三中全会给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邓小平在会上指出:改革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
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
对家庭承包责任制这种人民群众的伟大创举,邓小平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支待,他说: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实行责任制就是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
就在推行包产、包干到户责任制受到重重阻力的重要时刻,邓小平以极大的勇气和魄力对广大农民的伟大实践给予高度评价和支持。1980年5月,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农村政策问题时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合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邓小平为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前景作出了科学的战略指导。
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在那些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群众要求包产到户,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在一般地区,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怕。
上述文件明确肯定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形式,这是中国共产党政策思想上的一次飞跃,对统一人们的思想,推动农村体制改革有重大意义。
在中央支持和邓小平的大力倡导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我国农村全面铺开,到1982年底,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9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的基本生产经营方式在我国确立起来了。
农村体制改革的大变动,终于冲破重重阻力,迅猛地向前发展。
巨人的伟大,就在于高瞻远瞩,洞察历史,把握未来,推动社会顺应历史潮流前进。邓小平为中国农村伟大变革指明了方向,中国农村的改革大潮顺应这一方向,奔流而下,一泻千里,一个新的时代终于向中国走来。
联产承包制振兴了整个农业,给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农村由此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随着家庭承包制普遍推行,劳动生产力大大提高,推动了广大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和资金,发展多种经营,从事商品生产。
沿袭几千年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生产,已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转化。在中国,农民从此开始告别贫困,走向富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长期被压抑的农业生产力,农村经济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到1984年,农业总产值达3612亿元,粮食总产值突破8000亿元大关,人均800斤,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棉花一亿担,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农产品商品率53.3%。1985年农民人均收入达397元,大部分农村人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但是,在打破集体经济“大锅饭”之后,还必须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使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1985年1月,在邓小平支持和指导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改革的基本目标,推进我国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化经济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
第二步改革措施出台,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制的大体轮廓已经形成。亿万农民的伟大实践不仅给农业生产注入生机活力,同时也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党今后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争取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根据这一精神,中共中央于1979年4月召开了工作会议,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采取“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会议认为:“鉴于在最近几十年内,国民经济将以调整为中心,城市改革只能在局部领域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搞好试点。改革要侧重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划清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调动地方管理经济的积极性。要精简行政机构,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要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
1979年6月,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小组。随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便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利为内容,逐步在局部范围开展起来。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从四川开始。1978年10月,四川省在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试点。1979年1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全国确立了第一批扩大企业自主权试验的企业。四川省扩权试点企业发展到84个。到1980年底,企业扩权试点已达6600多个。
在邓小平的改革思路中,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他强调:“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点是肯定的。”
实行经济责任制,是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探索。这一改革由山东省首先在企业中试行,时间是1981年春季。主要是通过承包划分国家同企业之间、企业同职工之间的责任权利的关系,贯彻联产承包,按劳分配的原则,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1981年10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实行工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通过经济责任制,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果联系起来,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用最小的人、财、物力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1981年率先试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首都钢铁公司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扩权3年,实现利润8.26亿元,平均每年2.75亿元,比扩权前的1978年的1.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45.32%;3年上交利润7.3亿元,平均每年2.4亿元,比1978年的1.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4.8%;3年上交利润加税金共8.38亿元,平均每年为2.79亿元,比1978年的2.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7.9%。
1984年,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跨入了第六个年头。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成功和城市局部改革探索进展顺利,使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邓小平揭示了这一历史趋势:农村改革的成功增加了我们的信心,我们把农村改革的经验运用到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去,来推动城市改革的发展。
正如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许多关头一样,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审时度势,紧紧抓住这一契机,适时地推动改革向深度发展。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一致认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需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全会通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在总结历史经验及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回答了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规划了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范围:
(1)建立一个“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2)“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3)“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4)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
(5)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
(6)建立多种经济形式,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7)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扩大对外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8)为了未来的经济发展,起用一代新干部和一批管理人才;
(9)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随着《决定》通过,经济发展开始增加了新的动力。1984年国民生产总值达9200亿元,和前一年相比,增长10%。随着城市改革的发展,在工业体制改革的同时,商业体制、建筑体制、外贸体制、金融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措施纷纷出台,中国城市经济,开始出现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