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行刑 刑讯
在上海,刑讯室是在长满虱子的犯人棚子后面。除了一小部分当场向军统投降的被捕者以外,其他所有人都照常受到酷刑折磨。用刑的是在一个部门头目(监察员或副队长之类)监督下的一队特别警卫,而没有合法的“审讯员”在场。换句话说,没有人阻止刑讯成为一种对受刑者的残害。就像被囚禁者们说的:“只有好好走进去的,难得有好好走出来的。”
受刑是必然的程序,上刑是审讯过程中永远存在的威胁,就像小说《红岩》里特务头子徐鹏飞审问共产党员许云峰时那样。在审讯中,当共产党特工表现出明显的高傲时,徐鹏飞忽然让墙上的一扇铁门打开,从里面的拷打室射出一阵耀眼的亮光和一阵血腥气,那是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许云峰的助手,他也被特工抓进来了。
冰冷的水泥磨石地面上,横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脚上还钉着一副沉重的铁镣。鲜红的血水,正从那一动不动的肉体上往水泥地面滴落……几个胸前露出黑毛的人影,提着带血的皮鞭,把一件黄皮夹克掷向那毫无知觉的躯体,突然发出一阵令人心悸的狞笑。
施刑过程中各种残酷的细节在小说里得到反复描写。它给秘密世界的主子——戴笠和他的干将们,最终带来一种内心深处的变态的权力感。
鞭子在空中呼啸,落在肉体上发出低钝的响音……从转椅上欠起身来,点燃一支香烟,慢慢吐出一口烟圈,他倾听着这阵惨叫,像倾听一曲美妙的音乐。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冰凉的冷笑。若干年来,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任何时候,听不见拷打的嚎叫,他会感到空虚和恐怖。只有不断的刑讯,才能使他感觉自己的存在和力量。
这个坐在转椅里的人就是略为改头换面的徐远举少将,军统的“噬血魔鬼”之一,他在1948年任军统西南局二处处长兼军统保卫处处长。
反复谈论军统行刑队的这种恐怖性并非是件愉快的事,但我们如果不简要地审视一下作为戴笠领导的国民党秘密特务常规程序一部分的刑讯和施刑人,便永远无法理解受害者的经历是如何的可怕,他们的消失是如何的令人恐怖。当然,不能仅从心理变态上来分析刑讯者,尽管典型的刑讯者往往是虐待狂。有些刑讯者也许心理变态,但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并非心理学意义上的虐待狂,也就是说,他们从残酷的折磨中并不获取性兴奋”。而是,环境使一些人变成刑讯者,它包括“一种狂热的意识形态上的偏执,它把极度的邪恶归罪于其他一些团体,而把这种意识形态的信徒当做社会正义的卫士;一种对权威毫不置疑地服从的态度;以及刑讯者从他同伙那儿得到的公开和无言的支持”。
例如,1970年在雅典的特别审讯中心ESA(Eidikon Anakritikon Tmima)或在波亚悌监狱(Boyati)当施刑人的,都是像泰奥朵若·泰奥费罗亚纳克斯(Theodoros Theofiloyannakos)上校那类疯狂反共的人,他们对囚犯的身体状况“完全无动于衷”。在审判泰奥费罗亚纳克斯上校的法庭上,检察官说:“我相信,若发生地震灾难的话,在全希腊只有一个人会把它归罪于共产党,那便是泰奥费罗亚纳克斯上校。”
与这种疯狂的自信并存的是,在警校生中“力图唤醒兽性”的残酷化过程。
假如在合适的环境中采用正确的学习过程,任何人都是潜在的刑讯者。用强烈的虐待狂冲动来解释是不确切的,而认为只有虐待狂才能执行如此暴烈的行为也是一种谬误,是用舒适的理性来轻松我们自由化的头脑。
以下是乔治·坎巴纳斯(Georgios Kambanas)1975年作为ESA的一个下士和狱吏在法庭上的证词:
我们一从基本训练中心到达KESA,刑讯就开始了。他们把我们从军用卡车上揪起来,然后像扔麻袋那样把我们扔下去。毒打开始了,他们让我们吃我们军帽上的带子……他们用皮带和警棍打我们……毒打从不间断。他们在军车里,在演讲厅里,在课堂上打我们……我想到提出调离ESA,但我意识到我也就配干这个……我就用毒打犯人来救我自己。
一个前ESA士兵说他们的训练“具有把受训者变成‘机械兵’的效果”;一个被ESA的人逮捕过两次的牙科学生认为,军队中的刑讯者“受过专门的训练,以使法西斯渗透到他们的个性中……他们并非是奇异的怪兽,而是一种训练制度的结果”。沈醉在形容他自己把对犯人的折磨习以为常的时候说,他们正在变成“失去了人性的人”。
上海站牢房的审讯室被很厚的栅栏隔开。很粗的麻绳悬吊在木梁上。麻绳的一端用来拴住囚犯被捆绑在背后的双手拇指。只要一声“吊!”麻绳就被拉起,这个人就被吊离地面。一开始受害者的脚尖可以着地,麻绳被固定在钩子上,审讯继续进行。几分钟后受刑者便满头大汗。假如这时还没有供词,刑讯者就会叫一声——就像古代的衙役宣布下一道刑罚那样:“扯!”受刑者的身体便悬空吊起,整个身体的重量于是便落到了两个拇指上。在受残害者大汗淋漓时,刑讯者却在一边轻松地坐着抽烟,看着受害者在痛苦中挣扎。要是受刑者还不招供,通常疼痛会让他失去知觉。然后身体被放下来,浇上一盆冷水。直到受刑者醒过来再次被吊起。通常,吊一次就足以让犯人把所知道的吐露出来。
特工们使用这些内部人的行话(残忍的黑话)非常说明问题。要是“吊”还不够的话,那么军统的刑讯者们会挪向下一步——“炒排骨”。受害者依然被吊在大梁上,脚尖着地,双腿被绑在一起,以防他踢人。他的衣服被扒光后,背脊贴在墙上。一个刑讯者会戴上粗厚的皮手套,然后慢慢地用力按压受刑者的肋骨,一方面制造摩擦,同时挤压内脏。这种酷刑的幸存者不仅以后会长时间地忍受胸内疼痛,而且当时的疼痛并不会使其昏厥,所以特务处的审讯者好用此刑,直到很久以后他们学会了用电刑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