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行刑 受害者
戴笠不愿在上海向外国警察求助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数逮捕是在傍晚进行的,被捕人被拘留到次日,然后才能递送引渡要求。这使记者有时间来调查案件,并在戴笠无法控制的地方报纸上刊登出来。于是,上海站替赵理君行动组工作的特工(该组后来由沈醉领导)们得到执行“秘密逮捕”的命令,实际上也就是政治绑架。这使外国警察对犯人毫无掌握权,而关于这些犯人被捕的事件也完全对地方报纸封锁起来。
戴笠对媒介报道的厌恶不无道理:它们把他的秘密王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从而捆住了他的手脚。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1933年5月14日作家丁玲的消失:那天警察突然袭击了她在昆山路上的寓所,在众目睽睽之下逮走了她和她的丈夫冯达及他们的一个共产党朋友。这种半公开的绑架受到人权保护联盟秘书长杨杏佛(即杨诠)的抗议,但对抗议的答复是官方的沉默,而杨本人不久却遭到杀害。
另一个也许更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发生的刘芦隐案件。刘芦隐被认为是王亚樵的人,那年冬天他来上海,作为陈济棠、胡汉民和其他“广东系”成员的代表。刘像蒋介石所有的敌人一样知道他可能上了黑名单,为了安全,他选择法租界住下。于是从戴笠那儿传来命令,要上海站执行绑架,并把他带到南京秘密审讯后枪决。
第一个任务是找到刘的踪迹。沈醉的特工了解到刘的一个姓华的姨太太住在贝当路附近,刘大多数晚上都在她那儿过。沈醉带着手下的特工们上了站里的司蒂倍克车,朝着法租界贝当路开去,突然他发现刘芦隐和他的女人正坐在一辆崭新的绿色福特轿车里从对面开来。特工们立刻来了个急转弯。但福特车加快了速度,他们的旧法国车赶不上,让目标在上海的马路上消失了。但沈醉记住了车牌号,便带领人马在全城找起来。他们在国际租界福州路附近的三马路扬子饭店门口发现了这辆福特车。沈醉带人包围了饭店,当这对男女在半夜出来时,特工们拥上来,把刘和他的女人强押进了他们的司蒂倍克车里。
他俩拼命抵抗。姓华的女人尖叫救命,刘在车里扑向前座正要开车的司机,和他搏斗起来。结果在汽车开走以前,一个英国警察赶到,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带到市政警察总部老闸捕房关起来。当然,特务处的特工自有警察证件来对付,并在短时间内将刘芦隐引渡到武汉,把刺杀杨永泰的罪名加在他头上。杨永泰是政治研究团体的领导,湖北省政府主席。一般认为他是在1936年10月5日参加了美国领事的招待会后,在汉口渡船上被成燮超刺杀致死的。
但因此案如此公开,戴笠不好再安排秘密审判并抢先将刘处决。于是,刘芦隐的命运便交给了武昌地区法院刑部,经过公开审判,刘被判处十年徒刑,剥夺民权五年。
除了著名案件以外,戴笠刺杀队的受害者们大都为无名的学生和工人。工人往往在工厂外被逮捕,特工们不敢进去捉人,因为怕遇到他的同志们的抵抗。只要可能,劫持就在晚上进行,这样在受害者的失踪被发现之前,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逼供。一旦到了特务处手里,工人和学生就消失了,他们在刑讯者手中秘密地受折磨,而刑讯者一般不知道他们猎物的真正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