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胡适 新知
胡适在1916年10月给陈独秀的信中列举了新文学的八条原则:
一曰不用典;
二曰不用陈套语;
三曰不讲对仗;
四曰不避俗字俗语;
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
六曰不作无病呻吟;
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
八曰须言之有物;此皆精神上之革命也。
1917年,当时胡适还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他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倡使用白话文写作,石破天惊,引起很大反响。后来唐德刚先生在《胡适杂忆》中透露,胡适当时写那篇文章,原是在美国主编的《留学生季报》用的,只是抄了一份给陈独秀主持的《新青年》。想不到却因此造成中国的新文学运动。
1917年,胡适从美国,留学回来,他在横滨渡船的时候看到张勋复辟的消息,大为感慨说,看来中国根本的问题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人的素质,文化观念问题。他决心回国以后二十年不谈政治,只谈用文艺重新塑造国民的灵魂。
1917年,留学七年的胡适从美国回到国内,让他吃惊的是,七年内竟没有出版一本哲学方面的中文书籍。最后在上海翻了一整天,才找到一本《中国哲学史》,作者也只不过提出如此见解:“孔子既受天之名”和“与天地合德”。胡氏说:“(过去七年来)不但高等学问的书一部都没有,就是要找一部轮船上火车上消遣的书,也找不出!我看了这个怪现状,真可以放声大哭!”
胡适《领袖人才的来源》论及:领袖人物必须具备充分的现代见识、必须具有充分的现代训练,必须有足以引起多数人信仰的人格,这种资格的养成,在今日的社会,除了学校,别无他途。
胡适在奔母丧时写过这样一段话:“‘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善恶,一一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那个‘大我’便是古往今来一切‘小我’的纪功碑,彰善祠,罪状判决书。”
胡适在和周作人在关于改造社会与人孰先孰后的问题上,针锋相对地说:个人是社会上无数势力造成的。改造社会的下手方法在于改良那些造成社会的种种势力——制度、习惯、思想等等,改造社会即是改造个人。
胡适《说儒》里讲:儒是殷民族的教士,他们的衣服是殷服,所行殷礼,他们的人生观是亡国遗民的柔逊的人生观,从一个亡国民族的教士阶级,变到调和三代文化的师傅。用吾从周的博大精神,提起了“仁以为己任”的绝大使命——这是孔子的新儒教,这就是“亡国奴柔顺论”,匈奴人或哥特人亡国不知多少次,性格却未见柔顺,犹太人亡国时间最长也不见柔顺。
胡适诸多理论今日仍为有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大胆假设,小心地求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中国需要医治贫穷、愚昧、贪污、疾病、扰乱,而不是革命;宪政是宪政的最好训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