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胡适 旧儒

蒋介石给胡适的挽联,“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确抓住了胡适人格中最敏感而隐讳的独特性。开白话文革命先河的胡适,虽给外界强烈的全盘西化印象,成为现代理性精神、宽容、温情、好智的代表性人物,但在文化上,他始终是认同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责任与角色,乃至于对国家与文化认同的忠诚。

胡适说:“东方文明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他比较说:“一边是安分,安命,安贫,乐天,不争,人吃亏;一边是不安分,不安贫,不肯吃亏,努力奋斗,继续改善现成的境地。”

1925年,胡适著文谈“读书”,指出“精”和“博”是读书两个要素。他将这个看法编成两句口号:“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

胡适第一个考证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作者并非曹雪芹。

季羡林的《台游随笔·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里,谈到胡适的“书呆子”气:有一次在北京图书馆开评议会,会议开始时,适之先生匆匆赶到,首先声明,还有一个重要会议,他要早退席。会议开着开着就走了题,有人忽然谈到《水经注》,适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擞,眉飞色舞,口若悬河。一直到散会,他也没有退席,而且兴致极高,大有挑灯夜战之势,早把那个“重要会议”忘到爪哇国去了。

胡适很推崇王安石,认为“他的政治思想主要是用‘有为’来替代‘无为’”。王安石的诗,“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是胡适最爱题赠给别人的诗句。

胡适对齐白石极端钦佩,曾经与黎锦熙、邓广铭合编一部《齐白石年谱》。

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

胡适早年在上海曾有过一段浪荡无羁的生活。在一个雨丝纷纷的傍晚,胡适大醉后在回家的路上与警察争斗起来,当晚被抓进监狱蹲了一夜。第二天,胡适对着镜子打量自己青肿的脸时,想起了李白的名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开始懊悔了。此后,胡适在朋友的帮助下关起门来发奋读书,终于考取了当年庚子赔款奖学金赴美留学。

有一回,胡适路过青岛,遇到梁实秋呼朋聚饮。胡适看到他们豪饮的盛况,赶忙取出镌有“戒”字的金戒指戴在手上,表示免战。

胡适是白话文运动的先驱,也是新诗运动的先导,他为此作出了可贵的尝试,并将自己的一本诗集命名为《尝试集》。但是他的新诗往往拘泥于旧体诗的格律,尤其是韵脚,大多遵循古代汉语的韵部。比如,《尝试集》的第一首诗《孔丘》:“知其不可而为之,亦不知老之将至。认得这个真孔丘,一部《论语》都可废。”“至”和“废”在词韵里是通用的,在现代汉语里则完全不押韵。

早年《新青年》刊登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都是惊世骇俗之论,其中有几篇文章倡议“只手打倒孔家店”,而且主张“非孝”,认为孝敬父母,罪大恶极。一般人并分不出哪一篇是陈独秀做的,哪一篇是胡适做的。所以很多人初时的印象,胡适之对父母,一定是属于非孝一类的。但是胡适却极为孝顺。他父亲早逝,所以他得到父亲的温情很短,但他六十三岁回到台湾,他不但把父亲的遗作出版和整理,还替父亲立了一个很堂皇的纪念碑。在他写的四十行述中,一再提到母亲对他的慈爱,“八年的家乡教育”,完全是他母亲一手栽培的。

胡适的婚姻也由母亲一手安排。他从小与江冬秀订婚。程天放有一篇文章说:“他的立身处世,却完全符合中国的伦理之道。他对母亲非常孝顺,他和夫人江冬秀女士的婚姻完全是家长作主订定的,在结婚以前,两人没有见过面,可是他对夫人终身敬爱,到老不变。总统挽适之先生说:‘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真是非常允当。”胡适还说过“中国人的旧式结婚,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名言。

胡适膝下有二子,长子胡祖望,得名于胡母冯顺弟,有光宗耀祖之意。次子胡思杜,寓意“思念杜威”,既表达了他对老师杜威的敬重之情,更含着他一生对自由主义的坚定信仰。

伯希和所治之汉学如一座大山挡在中国学人的面前,当时的大师们如陈垣、陈寅恪等都有些焦虑。陈垣曾对胡适说:“汉学正统此时在北京呢?还是在巴黎?”两人相对叹气,盼望十年后也许可以在北京了!

抗战期间,胡适任驻美大使,两个儿子先后到美国读书,仅一年学费就得两千多美元。胡适颇感压力,一面写稿赚取稿费,一面四处演讲,“替儿子筹备一点美金”。孔祥熙知道后,立即汇了3000美元给胡适,胡适系数退回。

1948年底胡适仓皇离开北平,只带了夫人,没带小儿子胡思杜,有一种说法是临时没有找到人;一种说法是胡思杜不愿意随父母南行,具体原因不明,胡思杜说:“我又没有做什么有害共产党的事,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另有一种说法来自他后来的秘书胡颂平,胡适夫妇上了飞机,人们问为什么只有他们两人,胡适回答:“通知上只写接我,却没有说可带孩子。”书生气的胡适让机上所有名流、学者无不为之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