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三节
“美新处”的工作不禁为爱玲解决了温饱,并且给她带来了两位终生挚友——就是同在美新处做翻译的宋淇与邝文美夫妇。
宋淇笔名林以亮,比张爱玲大一岁,原籍浙江吴兴,是著名戏剧家宋春舫之子,毕业于燕京大学西语系,获学士学位并留校任助教。一九四八年到香港,先后任美新处书刊编辑部主任、电影懋业公司制片部主任、邵氏公司编审委员会主任等。擅长写诗与剧本创作,并有多部翻译作品与文学批评传世。其《〈红楼梦〉西游记》别出一格,影响颇广,《怡红院的四大丫鬟》更是为袭人晴雯之流竖碑立传,多发人所不能发之议论——这可以想象他为什么会成为张爱玲的终生好友了。
同事,同乡,同好,这样的双方遇到一起,自然一见如故;而宋淇夫妇可以与张爱玲成为莫逆之交,除了在学问上有许多共同话题之外,还在于他们为人的分寸得宜——早在上海时,他们便已听说张爱玲的大名,对她的风流绮事自然也有所耳闻,然而从不向张爱玲打探,偶然提及胡兰成,张爱玲只道“我不想说”,谈及桑弧,张爱玲又说“不要提了”,于是他们便从此缄口,不说,不提。
这年胡兰成的《山河岁月》出版,有记者找到张爱玲的住处,要访问她对此书有何感想。爱玲闭口不言,并且为免纠缠,决定从速搬家,也是宋淇夫妇帮的忙。
孟母三迁,是为了避免邻居教坏儿子;爱玲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是不仅要躲坏孩子,还要躲他的坏影响。
她搬到了英皇道,就在宋家附近,毗邻而居,益发亲近。街尾有家兰心照相馆,“兰心”,和从前在上海排练话剧《倾城之恋》的戏院同一个名字。
房间很小,家具也简陋,连书桌也没有,爱玲就伏在床侧的小几上写作,日用的杂物也像摆地摊一样地随意散落——这个习惯后来一直延续到老,后来在洛杉矶,也一直没用过书桌。
她一边翻译诘曲枯燥的《无头骑士》一边同邝文美聊天,抱怨说:“我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所以要同自己喜欢的人说话来补偿。
邝文美几乎每天都要到她屋里坐一两个小时,然后赶在晚饭前回家——她是个贤妻良母,天下第一大事就是为丈夫做晚饭。爱玲为此送了她一个绰号:八点钟的辛德瑞拉。
而宋淇则是不折不扣的才子,身材高大,玉树临风,说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而时有隽语,是冷幽默一派。他与张爱玲谈论上海的流行歌曲,认为:“陈蝶衣作的词为典型鸳鸯蝴蝶派,与易文的滥调各有千秋。此中才子是陶秦,另一位是李隽青,他的黄梅调和带有山歌味道的小曲真不含糊。我总觉得作词一定格调要低于诗,而高于一般滥调。”
说到高兴处,大家居然唱了起来: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也涨了价。
你也卖桃花,我也卖桃花,龙华的桃花也搬了家。
路不平,风又大,命薄的桃花断送在车轮下。
古瓷瓶,红木架,幸运的桃花都藏在阔人家。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回不了家。”
龙华的桃花回不了家。张爱玲也回不了家。
香港好比望乡台——回首故国,已是月色朦胧中;遥望美国,还在重山隔水外。回路断了,前途却还迷茫,明知香港不是久留之地,然而下一站在哪里,毫无头绪。是蝴蝶在雨里折了翅膀,又好似南飞的大雁在中途被剧风吹落——异乡的凄风冷雨,比故乡更为难耐。她好似睡在冰河的底层,漂移维艰。
即便如此,她也不肯回国。罗孚《怅望卅秋一洒泪》文中说:“我一九五三年从北京经过上海,带了小报奇才唐云旌(即唐大郎)给她的一封信,要我亲自给她,替我打听她住址的人后来告诉我,她已经到美国去了。这使我为之怅然。那封信,正是唐大郎奉夏衍之命写的,劝她不要去美国,能回上海最好,不能,留在香港也好。四十二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当时受了骗,骗我的不知道是张本人,还是我托他打听的人。”
这封信叫我们知道,早在离开上海前,张爱玲已经有意借香港搭桥去美国,这番意思大概曾向一些交近的朋友如龚之方唐大郎等透露过,所以夏衍才有此一劝。然而张爱玲既然已经离开上海,就没打算再回头。那是她的伤心地,不但在感情上曾受重创,而且在文坛上也违心受制,如果回去,人们少不得还是要拿她的私生活说事儿,继续谩骂侮辱。她已经在《〈传奇〉增订本》写了要和读者说的话,言尽于此,不想再说了,也不愿意再听。
“怅望卅秋一洒泪”的题目来自张爱玲在《对照记》中的一句照片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那张照片摄于一九五四年离港前,邝文美陪她去兰心照相馆拍的;一九八四年她在洛杉矶整理旧物时看见这张照片,感慨之余,题了那两句话。
然而我觉得最恰当的诗句应该是“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探春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这四句话形容爱玲的身世与遭际最合宜不过了。
一九五五年秋,张爱玲离开香港去美国,并在那里缔结了第二次婚姻,这情形也恰如探春的远嫁:“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比探春更不如的是,她甚至没有为自己悬念牵连的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