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二节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许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婴儿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有太阳的金黄,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婴孩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

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衣袋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胸脯鼓鼓的,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说到修女的生活,则是:“她们算是嫁给耶酥了,只不过见不着新郎,得跟妯娌们在一起。”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于是炎樱在作文里写:“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让看卷子的教授大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

她的大胆更表现在行为上,或者说,心态上。欧战爆发,香港被轰炸,飞机在天上呜呜地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丢一颗炸弹下来,大家都惊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樱一样地开心,兴致勃勃,自得其乐,不仅偷偷跑去城里看五彩卡通电影,回来又独自跑到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让舍监极为惊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樱,舍监又能拿她怎么样呢?

张爱玲听着炎樱的歌声,无法不心折。

炎樱是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然而她又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独”,而是“独树一帜”的“独”。

两个很“独”的人走在一起,就变成了“双”,所以张爱玲后来写了《双声》——她们俩走在一起,一个高而窈窕,是“鹭鸶”;一个矮而腴丽,像“香扇坠儿”。从外形上已经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说起话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横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后的事情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蜡笔肖像画,画得很传神,吊眼梢,漆黑的眼珠,蓓蕾似的鼻子,乳房半包在白发圆锥里,很尖挺,呈四十五度角。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那时候张爱玲的全部“积蓄”才是十一块钱。但是她与炎樱纠结地窃议了好一阵,还是痛苦地拒绝:“对不起,我们不想卖。”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传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在香港求学期间,爱玲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妓女画速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了。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的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只好先顾学费。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二十五英磅,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她有一件绿外套,是自己拿块绿呢做的,只够前后两片,腰上缝了两只皮手套,乍看像两只小黑手从后头绕过来扣着她的腰;还有一件紫红色的毛线背心,是她母亲的大围巾改的,把两头铰下来缝合,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