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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过去,九月悄悄而来,通常应该是热风,却不合时宜地凉爽。丹佛与我常聚会,我们谈到彼此经历过的事,考虑是不是可以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
然而,要说故事的话,我必须知道更多丹佛的过去,他出生的地方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糟吗?我在脑海里多次去过红河郡的农庄,但我想象出来的景象都有种制片厂的感觉,仿佛是舞台工人用《乱世佳人》剩下来的道具搭成的。丹佛的用词通常形容词不多,所以我们只剩一个选择——我必须跟他一起去红河郡,看到并触摸到那个制造出改变我一生的人的地方。丹佛想回去还有另一个理由:合上过去的门。
也许是因为这样,我们在2001年9月初开上20号州际公路开始我们的朝圣之旅时,他才显得沉默寡言。我们开着我新的Suburban——旧的那辆的里程数已够了——往东走,丹佛安静得不寻常,我问他为什么。
“我最近睡不多,想到旅行就紧张。”他说。
他曾经回去看过他姐姐赫莎丽,还有他的阿姨佩莉·梅。然而赫莎丽在2000年过世,只比黛博拉早几个月,失去血亲让丹佛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归属。
我们开出去没多久,丹佛的头就像颗掉下悬崖的石头垂到胸口,一分钟后他开始打呼。接下来三小时,整趟旅程听起来有如开车经过风景路线参观锯木厂。但我们一越过边境进入河口之州,那里的空气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唤醒他的灵魂:他不是慢慢醒来,而是忽然坐起。
“快到了。”他说。
路易斯安那州的空气温暖潮湿,刚下过雨,有点闷。我们开过棉花田,丹佛的眼睛亮起来,像小男孩经过游乐场。窗外是绵延几英亩的白色棉花田,向后延伸到遥远的由阔叶树连成的地平线。
“看啊,很漂亮不是吗?可以捡了!”丹佛摇摇头,想到过去,“以前,放眼望去是几百个黑人散开来捡棉花。主子站在他的马车旁拿着秤,把每个人捡的量写下来。现在棉花不用捡了,就等着像怪兽一样的机器开过去,把棉花剥下来。那些机器让许多人丢了工作,感觉起来就是不对。”
丹佛对农庄爱恨交织的感情还是让我惊讶。要不是他看见太多不公正的事情,他好像没那么介意留在农业时代里。
我们大约开了半英里,丹佛的鼻子几乎贴在窗玻璃上:“这边,朗先生。靠右边停。”
我把Suburban停到碎石路的路肩,轮胎压在棉花田边缘,一排排的白色行列像脚踏车的轮辐。
丹佛走进一条泥巴走道,我们走在排与排之间,他用手轻轻拨过蓬松的棉花荚。
“我就在这里犁田、除草、捡棉花,好多好多年,朗先生……好多年。”他听起来忧伤又疲惫,然后又乐起来,跟我说了一个专业秘密:“今天是捡棉花的好天气,因为空气有点潮湿,”他眨了眨眼,“秤起来比较重。”
“你不觉得主子也会考虑到这点吗?”我问。
丹佛犹豫一下,然后笑了:“我想是的。”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数码相机,丹佛立刻摆出照相姿势,仿佛我打开了什么开关。他单脚跪在泥巴里,透过墨镜认真看着镜头。曾经身为捡棉花工人的他,现在倒像薛尼·鲍迪。我拍了几张照片,当火车汽笛充满灵魂味的呼唤传遍棉花田,他还维持观光客的姿势。
“那就是你离开这里时搭的火车吗?”我问。
丹佛严肃地点点头。我在想,不知道他听那个声音听了多久,才听到它呼唤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