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征思、田 五

这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儒家只看到天地生生之仁,却没看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残酷。当然,儒家并不反对杀戮,“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秋风肃杀,凋谢万物,所以人间也应当有“秋官”来执掌刑杀,只要这杀意不是出于私心偏好就好。

薛侃理解得僵化了,所以才会追问道:“如果草并不恶,那就不该除去了吗?”

王守仁答道:“你这样讲,就是佛教、道教的意见了。草若碍了事,那就除去好了。”

薛侃还是不解:“这不就是‘作好作恶’吗?”

显然薛侃不曾理解的是,同一种现象的背后未必有同一种原因,除草这件事既可以由私心好恶引发,亦可以由天理引发。用王守仁的话说,只要让自己的好恶完全依循天理,不夹杂一点私心偏好就好,其实这也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意思。

薛侃还是不解:“除草还能依循什么天理呢?”

王守仁解释道:“草如果碍了事,从天理上看便应当除掉它,那就放手除草好了,即便偶然间没能即时除掉,这件事也不至于成为心里的困扰。倘若掺杂了私欲,心就会受到牵绊,负面情绪也就出来了。”

薛侃追问道:“难道说善恶完全不在外物本身吗?”

这个问题其实问到了要害处。今天我们知道,所谓善恶,只是我们的主观判断罢了,一切善恶其实都只是私心偏好,即便是全社会公认的价值观,也不过是一时一地所达成的共识,所有人的私心偏好高度一致罢了,所以我们最自然的回答会是:“善恶只在你的心里,你心里的善恶标准取决于你的基因编码和成长环境。”王守仁也会回答“善恶只在你的心里”,是的,他确实是这样回答的,但心里的善恶标准何在呢?在他看来就是心中的天理。

一个人如果真的做到了“存天理,灭人欲”,便不再有私心好恶了,不再因为私心好恶便认为某人某事是善、某人某事是恶,这就是“四句教”所谓的“无善无恶是心之体”。一旦私欲萌动,所作所为不再自然而然地顺应着天理流行,就会看某人某事是善,看某人某事是恶,心里生出许多计较和纠结,这就是“四句教”所谓的“有善有恶是意之动”。

换言之,无善无恶的状态正是天理流行的状态,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成功状态,自然也就是“至善”的状态。古代汉语很不适合哲学概念的细致辨析,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制造了诸多笔墨官司。

照这个逻辑推演下来,于是有了阳明弟子“有心为善却是恶”的命题。一个人存心去做善事,因为“存心”的缘故,他的善行便不是自然而然的天理流行,既非天理,便是人欲,也就自然沦入恶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