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影响与精神传统
让-弗朗索瓦——佛教关于精神分析的立场这样一来是清楚了。那么现在,佛教可能从各种社会历史科学、从对于社会演变和社会结构的研究中吸取的教训又是什么呢?任何宗教、任何哲学,都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中产生的。它倾向于将一些信仰或信任视为永恒的真理,而这些信仰实质上只是与它相关的那个社会的习惯。古代哲学的那些最伟大的天才认为奴隶制现象是公正和自然的,或者认为女人比男人低等这种偏见是有根据的。
马蒂厄——还认为动物的权利更加低等,似乎它们的生存权根本就不是有生命存在者的权利!
让-弗朗索瓦——那么,佛教是不是也会稍加自行审查和思考这个问题,在某些地理区域,在某些社会结构、家庭结构中产生,以及其他的情况,这一切会不会使它将一些仅仅是地方习惯的东西当成了普遍的原则?
马蒂厄——如果幸福与不幸的机制是一些地方性的习惯,那么它们在所有地方都是地方性的,也就是世界性的!谁不受这些原则的影响?谁不关心是什么产生无知还是知识?一切存在者都希求幸福并想要不受苦。如果人们判断有益的行为和有害的行为,不是根据它们的外表,而是根据启发这些行为的意愿是利他的还是自私的,根据这些行为导致的幸福与痛苦,那么,从这些原则而产生的伦理道德就不应该大受文化的、历史的或社会的背景所影响。
让-弗朗索瓦——但麻烦的是,当人受到他自己社会制度的一种特殊性影响时,他对此并不有所意识!偏见的特性就是人们并不将它当成偏见。再说还有好的和坏的偏见。从哲学家的角度出发,重要的是不要将偏见当成别的什么东西,而是当成历史的产物(produits sons-historiques)。当一种有着世界性野。C‘的宗教或哲学采纳了它诞生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的一种特殊因素并得到发展时,它丝毫也没有意识到其实这只是一种属于那个社会背景的偶然的特殊性。
马蒂厄——在佛教传统中,人们一直在努力摆脱这类偶然性。例如,人们仔细地审查仁慈行为的动机。人做出慷慨的举动是出于对各种社会规范的尊重,还是受到一种自发的利他主义激情的推动呗g与必须不带有任何对于回报的等待,根本不希望被赞扬、被感谢或者甚至是得到一种“功德”,才可以是完美的。如果要想成为不仅是优点的源泉、而且也是智慧的源泉,赠与就必须不受三种观念的束缚:对于施赠主体的存在本身的眷恋,对于接受赠与的客体的存在本身的眷恋,以及对于赠与行为的存在本身的眷恋。真正的赠与是带着一种不受任何眷恋约束的纯洁意愿完成的。因此就必须不依恋于一个行动的外在表象,必须摆脱文化的尤其是社会的偶然性,用一句西藏成语来说,就是“金链并不比铁链更不是链子”。在西方,我们在费奈隆的著作中也能找到这种说法。
让-弗朗索瓦——但这可能吗?就不会有这种危险,自以为从一切偶然性中解脱出来了,而同时依然是偶然性的俘虏。
马蒂厄——还必须理解文化偶然性与精神传统之间的区别。精神传统建立在深刻的体验之上,建立在传播的必要性之上。此外它还一直强调眷恋于形式而不是眷恋于实质所具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