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生命感悟 往事
人分两种,一种人有往事,另一种人没有往事。
有往事的人爱生命,对时光流逝无比痛惜,因而怀着一种特别的爱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珍藏在心灵的谷仓里。
世上什么不是往事呢?此刻我所看到、听到、经历到的一切,无不转瞬即逝,成为往事。所以,珍惜往事的人便满怀爱怜地注视一切,注视即将被收割的麦田,正在落叶的树,最后开放的花朵,大路上边走边衰老的行人。这种对万物的依依惜别之情是爱的至深源泉。由于这爱,一个人才会真正用心在看,在听,在生活。
是的,只有珍惜往事的人才真正在生活。
没有往事的人对时光流逝毫不在乎,这种麻木使他轻慢万物,凡经历的一切都如过眼烟云,随风飘散,什么也留不下。他根本没有想到要留下。他只是貌似在看、在听、在生活罢了,实际上早已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人是怎样获得一个灵魂的?通过往事。正是被亲切爱抚着的无数往事使灵魂有了深度和广度,造就了一个丰满的灵魂。在这样一个灵魂中,一切往事都继续活着:从前的露珠在继续闪光,某个黑夜里飘来的歌声在继续回荡,曾经醉过的酒在继续芳香,早已死去的亲人在继续对你说话……你透过活着的往事看世界,世界别具魅力。活着的往事——这是灵魂之所以具有孕育力和创造力的秘密所在。
圣爱克苏佩里说:“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我相信童年就是人生沙漠中的这样一口水井。始终携带着童年走人生之路的人是幸福的,由于心中藏着永不枯竭的爱的源泉,最荒凉的沙漠也化作了美丽的风景。
人生中有些往事是岁月带不走的,仿佛愈经冲洗就愈加鲜明,始终活在记忆中。我们生前守护着它们,死后便把它们带入了永恒。
人心中应该有一些有分量的东西,使人沉重的往事是不会流失的。
人在世界上行走,在时间中行走,无可奈何地迷失在自己的行走之中。他无法把家乡的泉井带到异乡,把童年的彩霞带到今天,把十八岁生日的烛光带到四十岁的生日。不过,那不能带走的东西未必就永远丢失了。也许他所珍惜的所有往事都藏在某个人迹不至的地方,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其中一件或另一件会突然向他显现,就像从前的某一片烛光突然在记忆的夜空中闪亮。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光阴何尝是这样一条河,可以让我们伫立其上,河水从身边流过,而我却依然故我?时间不是某种从我身边流过的东西,而就是我的生命。弃我而去的不是日历上的一个个日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甚至也不仅仅是我的岁月,而就是我自己。我不但找不回逝去的年华,而且也找不回从前的我了。
当我回想很久以前的我,譬如说,回想大学宿舍里那个泪眼汪汪的我的时候,在我眼前出现的总是一个孤儿的影子,他被无情地遗弃在过去的岁月里了。他孑然一身,举目无亲,徒劳地盼望回到活人的世界上来,而事实上却不可阻挡地被过去的岁月带往更远的远方。我伸出手去,但是我无法触及他并把他领回。我大声呼唤,但是我的声音到达不了他的耳中。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死亡,从前的我已经成为一个死者,我对他的怀念与对一个死者的怀念有着相同的性质。
我们总是觉得儿时尝过的某样点心最香甜,儿时听过的某支曲子最美妙,儿时见过的某片风景最秀丽。“幸福的岁月是那失去的岁月。”你可以找回那点心、曲子、风景,可是找不回岁月。所以,同一样点心不再那么香甜,同一支曲子不再那么美妙,同一片风景不再那么秀丽。
在回忆的引导下,我们寻访旧友,重游故地,企图找回当年的感觉,然而徒劳。我们终于怅然发现,与时光一起消逝的不仅是我们的童年和青春,而且是由当年的人、树木、房屋、街道、天空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其中也包括我们当年的爱和忧愁,感觉和心情,我们当年的整个心灵世界。
每次回母校,我都要久久徘徊在我过去住的那间宿舍的窗外。窗前仍是那株木槿,隔了这么些年居然既没有死去,也没有长大。我很想进屋去,看看从前那个我是否还在那里。从那时到现在,我到过许多地方,有过许多遭遇,可是这一切会不会是幻觉呢?也许,我仍然是那个我,只不过走了一会儿神?也许,根本没有时间,只有许多个我同时存在,说不定会在哪里突然相遇?但我终于没有进屋,因为我知道我的宿舍已被陌生人占据,他们会把我看作入侵者,尽管在我眼中,他们才是我的神圣的青春岁月的入侵者。
我不相信时间带走了一切。逝去的年华,我们最珍贵的童年和青春岁月,我们必定以某种方式把它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了。我们遗忘了藏宝的地点,但必定有这么一个地方,否则我们不会这样苦苦地追寻。或者说,有一间心灵的密室,其中藏着我们过去的全部珍宝,只是我们竭尽全力也回想不起开锁的密码了。然而,可能会有一次纯属偶然,我们漫不经心地碰对了这密码,于是密室开启,我们重新置身于从前的岁月。
当普鲁斯特的主人公口含一块泡过茶水的玛德莱娜小点心,突然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快感和震颤的时候,便是碰对了密码。一种当下的感觉,也许是一种滋味,一阵气息,一个旋律,石板上的一片阳光,与早已遗忘的那个感觉巧合,因而混合进了和这感觉联结在一起的昔日的心境,于是昔日的生活情景便从这心境中涌现出来。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乏这种普鲁斯特式幸福的机缘,在此机缘触发下,我们会产生一种对某样东西似曾相识又若有所失的感觉。但是,很少有人像普鲁斯特那样抓住这种机缘,促使韶光重现。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忙碌着外在的事务。我们的日子是断裂的,缺乏内在的连续性。逝去的岁月如同一张张未经显影的底片,杂乱堆积在暗室里。它们仍在那里,但和我们永远失去了它们又有什么区别?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自发地偷偷写起了日记。一开始的日记极幼稚,只是写些今天吃了什么好东西之类。我仿佛本能地意识到那好滋味会消逝,于是想用文字把它留住。年岁渐大,我用文字留住了许多好滋味:爱,友谊,孤独,欢乐,痛苦……通过写作,我不断地把自己最好的部分转移到文字中去,到最后,罗马不在罗马了,我借此逃脱了时光的流逝。
故地重游是一个越出通常旅游概念的行为。当我们不期然来到许多年前到过的某个地方,仿佛落到了空间中一个特殊的点上面,在其上一目了然地看到了时间流逝的一长段轨迹,我们便会被人生的沧桑感所震撼。
每到岁末年初,心中就会升起一种惆怅。中国人过年总是图个热闹,那热闹反而使我倍感寂寞。对我而言,过年无非意味着又一段生命的日子永远流失了,而在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之中,这件最重要的事情遭到了一致的忽略。我甚至觉得我的旧岁如同一个逝者,我必须远避尘嚣,独自来追念它,否则便是对逝者的亵渎。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时刻,我们都无法留住。人人都生活在流变中,人人的生活都是流变。那么,一个人的生活是否精彩,就并不在于他留住了多少珍宝,而在于他有过多少想留而留不住的美好的时刻,正是这些时刻组成了他的生活中的流动的盛宴。留不住当然是悲哀,从来没有想留住的珍宝却是更大的悲哀。
既然一切美好的价值都会成为过去,我们就必须承认过去的权利,过去不是空无,而是一切美好价值存在的唯一可能的形式。
逝去的感情事件,无论痛苦还是欢乐,无论它们一度如何使我们激动不宁,隔开久远的时间再看,都是美丽的。我们还会发现,痛苦和欢乐的差别并不像当初想象的那么大。欢乐的回忆夹着忧伤,痛苦的追念掺着甜蜜,两者又都同样令人惆怅。
消逝是人的宿命。但是,有了怀念,消逝就不是绝对的。人用怀念挽留逝者的价值,证明自己是与古往今来一切存在息息相通的有情。失去了童年,我们还有童心。失去了青春,我们还有爱。失去了岁月,我们还有历史和智慧。没有怀念,人便与木石无异。
然而,在这个日益匆忙的世界上,人们愈来愈没有工夫也没有心境去怀念了。人心如同躁动的急流,只想朝前赶,不复返顾。可是,如果忘掉源头,我们如何校正航向?如果不知道从哪里来,我们如何知道向哪里去?
意义的源泉是追求和怀念,而不是拥有。拥有的价值,似乎仅在于它使追求有了一个目标,使怀念有了一个对象。拥有好像只是一块屏幕,种种色彩缤纷的影像都是追求和怀念投射在上面的。
钟嗣成曲:“当时事,仔细思,细思量不是当时。”的确如此。在我们的记忆中找不到真正的“当时”,我们无法用记忆来留住逝去的人和事。
李商隐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事实是,不但当时,而且后来的追忆也是惘然的。
一切都会成为往事,记忆是每个人唯一能够留住的财富,这财富仅仅属于他,任何人无法剥夺,他也无法转让给任何人。一个人的记忆对于另一个人永远是一种异己的东西。可是,这并不意味着记忆是可靠的财富。相反,它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变形和流失,在最好的情况下,则会如同有生命之物一样生长成一种新的东西。
我想起一连串往事。我知道它们是我的往事,现在的我与那时的我是同一个我。但我知道这一点,并非靠直接的记忆,而是靠对记忆的记忆,记忆的无限次乘方。记忆不断重复,成了信念,可是离真实事件愈来愈远,愈来愈间接了。自我的统一性包含着这种间接性的骗局。
当我们回忆往事的时候,心灵中总是会出现自己的形象,我们看见自己在某个情境中做某件事。可是,我们真实的眼睛是看不见自己的形象的。那看见自己的形象的眼睛早已不是我们自己的真实的眼睛,而是代表着愿望和舆论的虚构的见证。
记忆是一种加工。一件往事经过不断回忆,也就是经过不断加工,早已面目全非了。
逝去的事件往往在回忆中获得了一种当时并不具备的意义,这是时间的魔力之一。
人生一切美好经历的魅力就在于不可重复,它们因此而永远活在了记忆中。
人生的每一个瞬间都是独特的重复。
有时候,我觉得我已经活了很久很久,我的记忆是一座复杂的迷宫。有时候,我又觉得我的生活昨天才开始,我的记忆是一片空白。我知道,这种矛盾的感觉会延续到生命的终结。
记忆是我们体悟时间的唯一手段,可是谁能够从记忆中找出时间的刻度呢?
我们看得见时针的旋转,日历的翻页,但看不见自己生命年轮的增长。我们无法根据记忆或身体感觉来确定自己的年龄。年龄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是我们依据最初的道听途说进行的计算。
假如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他能否根据头脑里积累的印象来判断这个年龄呢?几乎不可能。有的人活了很久,印象少得可怜。有的人还年轻,印象却很丰富了。如此看来,寿数实在是无稽的。我比你年轻十岁,假定我们将在同日死,即我比你短十年寿。但此时此刻,我心灵中的体验和大脑中的印象比你丰富得多,你那多活了的十年对于你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甚至连记忆也不是,因为抽象的时间是无法感受因而也无法记忆的,我们只能记住事件和印象。于是,只剩下了一个“多活十年”或“早生十年”的空洞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