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沉寂的尸骸 3
一九七九年,我嫁入陆家,那个时候感觉自己特别幸运,能嫁到这种大户人家,我的父母也很开心。陆仁对我很好,他很爱我,很照顾我。结婚第二年后,我怀上了他的孩子。那个年代,无论法律上还是技术上,要在孩子出生前知晓性别,都很困难。十个月后,孩子来到这个世上,是个女孩。我这辈子就只见过她一眼……从此之后就是噩梦的开始。
回到陆家,我坐了五十天月子,这期间从没见过我的孩子。每当我问起孩子的事,无论是陆仁还是公公婆婆,都闭口不谈,总是刻意回避话题。直到一个月后,陆仁告诉了我真相,我整个人都懵了。他们……他们竟然杀死了我的孩子!
那时,我们还没搬到这里来,但当时住的房子离胎湖也很近。就在孩子出生的当天夜里,婆婆就把……把我的孩子抱到胎湖,扔了进去。这简直就是谋杀!是犯罪!为什么要杀死我的孩子?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她做错了什么?
我彻底崩溃了,吵着闹着要报警,要严惩这帮杀人凶手!但是,公公婆婆,甚至当时还未成年的陆义陆礼两兄弟合力把我绑了起来,关到地下室里,不给我饭吃。我试图自杀,但每次都被救了回来。也不知道这种炼狱般的日子过了多久,我放弃了挣扎,我意识到自己是何等柔弱和渺小,我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从此之后,我向生活妥协了,像一具行尸走肉般苟活于世。生也好,死也罢,对我来说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陆仁跪在我面前向我忏悔,但孩子也回不来了。四年之后,我又怀上了文龙,这次是一个男孩,日子这才恢复了平静。后来,陆仁告诉我,陆家有一条不成文的家规,就是禁止女婴出生……我从来没想过,一个大户人家,居然会有这种荒唐的规矩。不知道是陆家的哪个先祖听信了奸人的谏言,这规矩就一直流传至今——陆家世代不得有女婴出生,否则会给家族带来灭顶之灾。
八十年代,我们搬到了这里。据我所知,包括我的孩子在内,胎湖里溺死了五个婴儿了。其中有两个是陆仁的姐姐,也就是陆宇国前妻的女儿,还有两个是吴苗的女儿……没错,他们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只因为这些孩子的性别是“女”。
就像这样,只要有女婴出生,他们就会把孩子杀死,就当她们从没在世上出现过……这就是陆家历代只有男婴出生的秘密。
警官,您能想象这种感觉吗?我每天就睡在胎湖旁边。每一晚,真的是每一晚都能听到孩子的啼哭声。她像在责问我,为什么要抛弃她,为什么……有时候,我真想跳到湖里一死了之。这个胎湖,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婴塔”啊!
就是为了不让秘密曝光,陆宇国才买下了湖心公园的地皮,把胎湖变成了私人领地。开发高档公园也好,宣布退休也好,这些全部都是幌子。买下这里,为的就是让这种泯灭人性的家规得以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