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户田公平 第一节
五月二日,周日,清晨。
在保镖的目送下,我和警官从后门出来。后门外停着一辆印有埼玉县警察字样的巡逻车。此时已经五点过了好久,周围变得相当明亮了。清晨的住宅街区一片寂静,能听到的只有时不时远方传来的汽车引擎声。明明已经是五月了,外面却让我觉得特别冷。
警察对保镖说:“之后就由我们这边适当进行处理。请代我向逆井先生问好。”
适当的处理。感觉自己就像是变成了需要特殊废弃手续的垃圾。
保镖无言低头一礼,关上了后门。
警察取下肩头的无线电对讲机,和谁进行着通信。
“maruhi已经控制。现在前往警署。”
maruhi。在警察剧里听过这个词。记得确实是嫌疑人的意思。
我重新认识到自己已经被作为犯罪者对待了,心中一凛。
说起来,当时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即使有这方面额定知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余裕,不过像这次案件这样,没有逮捕令也可以逮捕吗?这回多半是不需要逮捕令的现行犯逮捕吧。严格来说,不是在犯行中,而是在刚犯罪完成即被目击到的准现行犯。使用过的安全套也会被当做准现行犯要素之一的“犯罪的显著证据”来解释吧。现行犯逮捕不适用于轻微罪行,不过很遗憾,青少年淫行不属于轻微罪行。
警察通信完成后,打开了巡逻车的后门。
“上车吧。”我如他所言。
“伸出双手来。”我如他所言——咔嚓——
“哎?”我的双手手腕上戴上了手铐。
“你要在是后排闹起来了也不好处理啊。到署里就给你解开。”
环绕在手腕上的冰冷沉重的金属犹如发射着强力的重力一般吸引着我的意识。
不知何时汽车已经发动,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奔行在不认识的街道上了。
最近的警察署距离我那里有些远,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那边。
到达之前基本没什么交流,不过在等信号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我一次。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我不清楚他指的是做爱还是因青少年淫行被逮捕,不过不管指的是哪方面,我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是第一次。”
“是吗。不过违反条例就是违反条例啊。”
“那个,我会怎么样呢。”
“怎么样是指?”
“会有什么处罚呢。”
“说不来。那是法官决定的事。”
“啊,竟然需要审判吗?”
逮捕,然后审判。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件挨一件降临,简直就像是在做恶梦一样。
“不,这里面很多道道的”警察语气有些慌乱“负责人会给你详细说明的,在这说也没什么意义。”
渐渐的警察署到了,那是一栋老旧粗糙的建筑。
警察将车停在建筑后面,从后门带我进去。
地板和墙壁都是那种蒙尘的灰色,这里充满了其他公共设施没有的独特的阴气。
上到二楼,警官打开一扇门,解开了我的手铐。
“里面坐,稍等。”
门上附有窗户。那是一个位于门板高出的有铁栏杆的小窗。无谓的巨大镜子(多半是用于认人的魔术镜子)。中央有一张桌子,桌上放着电灯。墙角另有一张放着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的书桌。完全跟警察剧里出现的审问室一模一样,接下来如果能出现牛排盖饭的话就完美了——我正这么想着,肚子叫了起来。说起来,我刚经过一整晚的激烈活动,现在还没吃任何东西。
警察从外面锁上门,握着把手咔嚓咔嚓晃晃确认锁好了。我也试了一下那个把手,果然转不动。这也是我第一次被别人关起来。
我如他所言坐着等待。可是要坐哪个椅子呢。那个警察只告诉我“坐在里面稍等”。
椅子总共有三把。隔着中间的桌子放着两把,墙角的书桌边有一把。其中主桌边那一边肯定是供辅助的刑警使用的,他要坐在那边听供述并编写相关文件。我和刑警应该会坐在中间的桌子两边,不过两把椅子我该坐哪一把呢。
这是,我想起接近入口的地方为下座的规矩。嫌疑人不可能比刑警高贵,我该坐下座。在这种判断下,我坐在靠近门的椅子上。
椅子咔嚓咔嚓抖动着。地震——不对。震源是我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