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几乎可以感觉到成千上万只手在同时伸向遥控器,改换频道。美国人似乎对死神特别偏爱,当学童被同班同学杀害时,他们会集体悼念他们素不相识的受害者,那个事件成为了全国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当某个名人被指控谋杀时,人们一夜之间就会成为专家,谈论着根据二手报道得来的有关审判的每一个索然无味的细节。但是,杀害卡尔文·杰弗里斯的是一个谁也没有听说过的人,一个没有名字的人,是一群不知名的无家可归者中的一个,因此,就像生活中其他不愉快的事情一样,我们尽量不去理会它。

气球早已瘪瘪的没气了。在长达八个星期的时间里,警方在巨大的压力下执行搜捕任务。事态都发展到了编辑们开始呼吁对此次调查进行调查的程度。政客们迅速做出反应,期待着全体选民那稍纵即逝的情绪,一个个急切地想抓住机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判断,认为谁应该受到责备,应该采取些什么措施。州长——有些人认为他反应太慢——建议请联邦调查局介入也许是明智之举。在调查期间,两班制和周末加班已经成为正常的工作日程表,大家神经紧张,火气一触即发,心中都在嘀咕,作为捕捉凶手的代价的一部分,不知道下一个将会是谁为此牺牲自己的职业生涯。

现在,疑凶已经抓到了,事情突然间似乎不再那么重要了。当他们直视着电视摄像机那茫然一片的镜头,叙述着逮捕的经过时,这种表情清楚地写在他们的脸上。在此之前,人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猜测,认为杰弗里斯的被杀可能是个阴谋。有着某种隐藏的动机,并传言此案与某些权势人物有关系。对一位赫赫有名的公众官员的被杀做出这样的猜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现在结果表明,它与金钱、权力或性没有任何关系。这完全是一次随意的暴力行为,是一个根本不认识卡尔文·杰弗里斯的可怜虫干的。

尽管警方连篇累牍地宣读了大量的事实和数字,以表明调查的耗时费力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但他们不得不承认是一个匿名电话告诉他们去哪儿抓捕疑凶。

他的名字,或者说至少是他告诉他们的名字,叫雅各布·惠特克。他们在用他的指纹证实他的确切身份。无论他的真实姓名会是什么,毫无疑问他就是凶手。他们发现了刀子。在被告知他有权力请律师,以及他有权保持沉默之后,嫌疑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我双腿伸直搁在我的写字台的一角,脚踝相叠,两眼看着我放在办公室里架子上的小电视机里正在播出的已成为昨日新闻的卡尔文·杰弗里斯谋杀案。

当警方作完陈述后,记者们提出的全是些普通的常规问题,如刀子上是否发现了血迹,如果有血迹的话要做哪种化验,还有,犯人的状态如何,以及正式传讯他的时间和地点。在每一个回答之后,在有人想出下一个问题之前,都是一阵死一般的沉寂。拼命挤到前排座位上,坚信这是他们有生以来仅有机会报道的最大新闻之一的记者们,这会儿懒洋洋地坐在那儿,跷起二郎腿,一只胳膊搭在椅子上,对所听到的东西耸耸肩膀、打个呵欠,只是偶尔记上几笔,以便用于现在无疑已无人对上面的消息感兴趣的最后一次头版新闻中。

在又一个提问的低沉单调的声音消隐到背景里之后,新闻女主播出现在屏幕上,用五秒钟时间粗略总结了每个人刚才看到的内容,然后转到另一天的新闻。卡尔文·杰弗里斯谋杀案终于被侦破,并很快就会被遗忘,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杀人案。

我轻轻敲击遥控器上的按键。海伦从门口伸进头来道晚安。

“有个叫詹妮弗的人打电话来告诉你,说如果你想吃晚饭的话时间还不算太晚。”海伦那匦得漆黑的眉毛弯成拱形。

“怎么样?”她见我没说话就问道。

“你去不去和她共进晚餐?”

“我正在等你告诉我呢。”

她的嘴角向下一撇。

“已经过了五点了,五点钟以后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转身要走时又想起了什么事。

“你只要保证早晨准时到这里就行。”

“谢谢你,”我听到外面一道门在她身后关上之后说道。

我抓起电话打给詹妮弗,开始拨号,然后又挂了。我为这事烦恼一整天了。我还是不知道想说什么。我一会儿确信自己想再次见到她;一会儿又对什么事情都心里没底了。我用了许多年时间去忘掉对她的感情。有很多次,尤其是第一年,我坚信没有其他什么值得我活下去了。有时候,我认为惟一支持我活下去的念头是我意识到自己不会永远活下去。那种想法使我变得很超然,可以说,我成了自己绝望情绪的观察者。最后,痛苦消失了,但是所发生的事情却永远改变了我。我明白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接受了下来。我成了一个永远的旁观者,一个不会在他人的生活中留下任何痕迹的人。

我再次抓起电话,脑海里浮现出自己在大学里的付费电话前的模样,投进若干个二十五美分的硬币,当最后一个硬币当啷滚进去时才意识到我不能那样做。我对自己说那是个自尊心的问题,心里明白那是因为我过于害怕再次听到她的声音,担心如果我给她打了电话我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尤其当我知道她会说些什么的时候。我的确听到过她的声音,听到了一次。那是在圣诞节前夕,鹅毛大雪正在屋外寒冷的夜空中飞扬飘落。她接了电话,我听见她说你好,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沉静下来,然后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像是在问问题,然后我挂上了电话。我回到宿舍寝室里,躺在床上,希望我睡着后永远不再醒来。

我拨了那个电话号码,当她接电话时,刹那间,那种害怕再次受到伤害的感觉重又袭来。

“是乔伊吗?”她见我没有答话便问道。

我低头凝视着写字台。

“是的,”我说,清了清喉咙。

“是我。你还想吃晚饭吗?”

我们在城西一家偏僻的小饭店碰头,其后在一起度过了两个小时,试图回忆起我们的过去。她问起我在法学院的情况,以及当律师的感受,而我发现自己将那些年里发生的事情都扯到了一起,仿佛它们是同时发生似的。我问她结婚以后做了些什么,她谈起她做时装设计师的生活,之后我才知道她曾经住在纽约。我们东拉西扯地交谈着。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可以从你愿意开始的任何地方谈起。

“昨天晚上我下了你的汽车以后便给我母亲打了个电话。”

她看上去吓了一跳似的。

“你不应该打电话。”

她从桌面伸过一只手来握住我的手腕。

“那样做会有什么好处?”

“我很生气,但是我一听见她的声音,便知道她不记得了。她做了什么事,过了一个星期就忘记了。”我补充说。

“你知道吗?我过去常常听她对我说,她只想为我祈求最好的前程。”

她从我的手腕上收回她的手,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我想那就是我成为律师的原因之一。她希望我成为一名医生。”

“像你父亲那样。”

“不,不是像他。她不想让我成为喜爱行医的一个普通执业医生。她希望我成为一个她认为成功的人,一名外科医生,医院的院长。我母亲对医学方面的知识一窍不通,但是她只要朝乡村俱乐部的舞场上扫上一眼,便会立即知道每一对舞伴所处的社会地位。”

一个已经有了孙儿孙女的女人正坐在我的对面,而我正在告诉她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的关于我自己的事情。我将头倾在盘子上面,把叉子举向嘴边,但还没等叉子伸到嘴边便又放了下来。

“最糟糕的是我是多么的像她。”

她用她那双美丽的杏眼看着我,那双眼睛曾经激发起我多少浪漫的遐想和性爱之梦啊。片刻之后她笑了起来。

“我很难想象你会出现在乡村俱乐部的舞会上。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你考虑过别人的社会地位或他们是否有社会地位。你甚至不喜欢跳舞。”她说道,用她的眼神奚落着我。

“我记得我喜欢和你一起跳舞,”我说,咧嘴一笑。

她的双颊飞起红晕。

“那不是跳舞。我们只是在爱抚,站在那里。”她看我敢不敢否认此事,但是我只是看着她,好像我对她说的事情一头雾水似的。

“你仍然会那样做,是吗?”她问,眼睛里微光一闪。

“你掩盖不了那种表情,你脸上那种实在是非比寻常的盗窃表情,就好像一个窃贼在门口大声宣布要来抢劫。你的表情看起来是那么诚实,人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完全相信你。对吗?”

我极力装出否认的样子,以便让她明白,我希望她对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让她知道我仍然是她记忆中的那个男孩。

“有时候当我听见自己对某个当事人提出建议时,我会提醒自己想到我的母亲。我从来不怀疑我是正确的。”这话过于轻率了,那不是真的。

“不,当某事不够完美,我发觉自己失去理智的时候,我会那样做。她事事追求完美,什么事情都不能做错,不能做任何有可能使一个陌生人由于你犯下的错误而注意到你的事情。坐要坐直,走路要挺起腰板,每个字发音要正确,始终要彬彬有礼,决不可以发脾气。我依然能够感觉到她的手指从我的宽松长裤上拈掉一根纱线,或者把一缕头发从我的前额掠向脑后时她的那种神情。她对我的一切总是大惊小怪的。她现在还是那样。”

我一时语塞。我发窘地笑了一声,想做些解释。

“去年夏天她到我这儿来了,住了一个星期。每天早晨我起床后,”我咧嘴羞怯地笑着承认,“我都要整理好床铺·把一切东西都收拾好,在我下楼吃早饭之前确保我的房间绝对整洁。”我皱了一下眉头,补充说:“她仍然想知道我什么时候结婚。”

我想知道一些事情,一些我想听她谈起的事情,但是,我感觉到她不太愿意谈论此事。最后,喝咖啡时,我提出了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回到这里来?发生什么事了?”

一丝浅笑掠过她的嘴边,继而消失不见了。她的眼睛向旁边看去,然后凝视着我的眼睛,接着又移向别处。她咬着嘴唇,试图微笑,但是笑不出来。有很长一阵子,她垂眼凝视着自己的双手,最后,当她抬起眼睛来时,眼睛里露出了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距离感。

“七年前我病了,病得很重。我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我不能工作,丧失了功能。”她叹了口气,然后向我仰起脸来,含着某种信任的微笑,那微笑曾经使我觉得这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的精神崩溃了。我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月。我是个躁狂抑郁型患者。那时我在房间里一坐就是几天,凝视着四壁。有时候我甚至不能自己梳洗更衣。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仅仅是患了抑郁症,就是对生活感到不满意时每个人都会出现的那种抑郁情绪。但是,后来我开始有了这些奇怪的念头,一些毫无意义的念头,实际上是妄想症。我觉得有人在跟踪我。在大街上如果有人看我,我便认为他们是让我知道他们正在监视我。我把电视上说的事情看做是上帝传送给我的秘密信息。”

她看见了我眼睛里的神色,便本能地把手伸过来抚摩着我的脸颊。

“我现在完全好了。当他们最终确诊我的病是一种大脑里的化学成分失衡现象时,他们便给我补锂。”

她脸上浮起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她呷了些许咖啡,然后,非常缓慢地把杯子放回托碟里。她用中指顺着碟子的边缘抹了一圈。

“我四年前离了婚。我告诉过你我为他感到非常难过——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他。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不是像我爱你那样;但是我们有了一个孩子——我们为什么有孩子那无关紧要——我们共同孕育了一个生命。那很痛苦——非常痛苦。他尽了他的全力,他用他所知道的最佳方法处理了此事,我认为他似乎始终觉得那是他的错——我是说我病成那样——但是那使他像我一样发疯。真的·他抑郁,他发火,他的生活里似乎也没有一件事顺心如意,而且……唉,事情就是这样。我得了精神错乱症,现在我好一些了,那时我是已婚之身,现在我是单身。”她努力挤出了一丝微笑。

“瞧,我会是个多么大的累赘。”

我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甚至比以前更加爱她了。世上没有我更想逗留的地方了,也没有我更想与之在一起的人了,我不想做任何其他事,只想尽我所能保证她永远不再害怕,永远快乐。

我们离开饭馆时,她拉着我的手,走向她停车的街区尽头。夜色清冷,街上已没有旁人。我揽她入怀,感觉到她的那只空手滑过我的脖子。我们接吻,我想一定是像我们第一次接吻那样,短暂的、笨拙而颤抖的轻轻一碰,然后她偎依着靠在我的肩膀上,我脖子上感觉到她那温暖的呼吸,她的头发气味宛若清晨的微风,在你半睡半醒时吹进窗户。

“我得走了,”她低声说。

“时候还早哩,”我说。当她的手从我的脖子上移开时,我抓住她的手。

“我告诉过你我明天要赶早班飞机。”她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我们朝着她的汽车最后走了几步。我不愿放开她的手。她摸索着钥匙环,直到摸着了她需要的那把钥匙。她大声笑着,打开了车门,她一打开车门,我又将她拉回我的怀中。

“你不想去什么地方跳会儿舞吗?”

她朗笑依然,声音轻柔。

“我很愿意,但今晚不行。”

我放开了她,当她上车时,为她撑开车门。

“你要出门多长时间?”

她点火发动汽车,打开车灯。我一只手放在折篷汽车顶上,另一手搭在车门窗户上,看着她扣上安全带。她抬起头来,拽弄着我的领带。

“就一个星期。我一回来就给你打电话。”

“难道你不觉得有点儿怪吗,甚至现在,在我们这样的年龄,你还是不得不因为你母亲而离开我?”

起初她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但很快便回过神来,她的眼睛亮了起来,闪烁着当年那个夜晚在她父母家门口台阶上,她看着我时那种女生的诱惑的目光。然后那光消失了,我弯下腰来,我们吻着对方的脸颊,仿佛我们是两个老朋友似的。当我看着她驱车而去时,我感到空虚孤单,我的孤独生活的自我满足感突然间好像变得做作而虚假。

时间还早,我最不想呆的地方就是那个我称之为家的奇怪的地方。我在我不熟悉的社区里的街道上漫无目标地徘徊了很久很久。我的腿开始疼起来了,我想真是滑稽,因为我觉得那一定是心理作用。那条腿很多年没找过我的麻烦了。曾经有颗子弹从腿肚子里穿过,但并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因此·现在没有理由腿疼。

一切似乎都在蓄谋着重新唤回往事,不仅如此,而且似乎在使过去看起来比现在更加真实。我思绪翻滚,不停地回忆着往事,然后又回忆起纷杂万事的开头,如我初次爱上詹妮弗的时候,我第一次对卡尔文·杰弗里斯产生鄙视之情的时候,还有艾略特用那枝枪对准我的脸的时候;回想起当初观察着事情发生的情景,仿佛我第一次看见它们发生那样,就像是一个被赐予了千里眼的人,能够看见未来以及未来将发生的一切。

我的腿疼得要命。经过一家拥挤的充满友好喧闹声的餐馆敞开的大门,我走了进去,在吧台前找到了最后一个座位。酒吧侍者撤去一条揉皱的餐巾和一杯正在融化的冰块,用毛巾抹了一下吧台,然后将毛巾甩到肩头。他瞥了我一眼,让我知道他随时准备回答我提出的要求。

“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我低声喊道。

我将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放在吧台上,看着酒吧侍者一只手把酒水放到我的面前,另一只手拿起钞票。在酒吧侍者把销售额记入几英尺外的磨得发亮的青铜色现金出纳机的当儿,我弓身俯在吧台上,手指沿着杯底摩挲着。他把找零摞在我面前,同样默不作声地接了另一个人的点单。我抬起服睛,在吧台另一侧的镜子里看见了我自己。我周围的人似乎都在享受着好时光,聊天、讲故事、开玩笑,不放过任何大笑的机会。我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年纪都大,比有些人老多了。我觉得不合时宜,孤独难耐。

我喝完后,又要了一杯,之后又要了一杯。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只身一人进酒吧光喝酒而不干别的事了。我几乎已经忘却了美妙的自怜自爱的自我放纵,沉浸在每一种能够感觉到的享受之中、,对今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可以毫不在意,只有这么扣种狂热的信念:让世界见鬼去吧,让每个人都来爱你。我喝了一杯又一杯,几乎醉得要发疯了。

我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像,我看上去似乎比几分钟之前又老了许多,而周围挤挤挨挨的每一个人似乎更年轻了。在我年轻时,每当我看见一个中年人坐在酒吧里自斟自饮时,我就会停住脚步看看,十分肯定地认为那样的事情决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低头看看面前喝了一半的酒,用手背把它推开了。

我手伸进外套里面,掏出我的棕色皮钱包,翻拨着钞票,又找出一张二十元的票子。我一只手撑在吧台上,挪下吧凳,站了起来。

“这里有电话吗?”我拿起找头并点出小费,用高过嘈杂声的声音问道。

电话在后面,就在盥洗室的门外。

“是我,”我对着听筒粗声说道。我的头靠在墙上,目光直盯着我的皮鞋。皮鞋需要擦擦了。

“我在酒吧里。我喝得太多了。你能过来吗?”

十五分钟后,霍华德·弗林在墙角里的一张桌子旁找到了我,我正在喝一杯黑咖啡。

“多谢,”我说,多少有点儿尴尬。

“要点什么吧。我来买晚餐。”

他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落座,摇了摇头。

“该死,我以为你打电话是因为你想找个人一同买醉哩。”

我凝视着他那张满脸赘肉的冷漠的脸,设法挤出微笑。

“跟我说说吧。你花了多少时间才弄明白AA制不是‘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的意思?”

“那是我生活中比较让我失望的事,”他咧嘴一笑。他那粗壮的大膀子在他穿的白衬衫里凸起,衬衫袖口紧扣,领口敞开。

“你于得漂亮,”他慢吞吞有条不紊地说道。

“我干得漂亮?为什么?因为我来这里,快要喝醉了?”

“因为你没有喝醉。没有老是喝醉。因为你还很清醒,知道自己一个人回不了家。”他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我。

“另外,这不像你,跑进一家酒店,灌了自己一瓶雷鸟。”

我的头在旋转。我用双手拿起咖啡杯,以确保不把咖啡打翻了。

“你见贫民区里有多少人用纸袋子喝皇家芝华士威士忌?”

“那是你结束的地方,而不是你开始的地方。”我这么回答了一句。

带着广种不耐烦的表情,弗林挥了挥他那只胖乎乎红扑扑的大手。

“你肯定你从来没有实行过AA制?你已经一字不漏地知道了所有的答案。听着,我来这里不是要握住你那该死的手的。我来是因为你说话的口气听上去好像这里只剩下你一个人了,你也许会不停地喝下去,也许会喝个通宵,也许更久。我来这里是为了使你不会那样做。明白吗?好了,把咖啡喝完,咱们离开这鬼地方。”

他那眼睑沉重的眼睛从拥挤热闹的酒吧这头看到那头。

“我无法忍受呆在这群如此享受好时光的人们中间。”

弗林推开他的椅子,站起身来,等我和他一起走。我们一路挤过喧闹的人群,经过穿着上浆白衬衫和佩带黑色蝶形领结的酒吧侍者。侍者正在为人们注满酒杯并掏空他们的口袋,而那些人在排着队,希望能够体验到比他们已经体验到的更美妙的感觉。

来到酒吧外面,弗林用他那条结实的胳膊搂住我的肩膀。

“我说的是真的。不要尽责备自己。你干得很漂亮。你知道什么时候该住手。”

弗林开车送我回家。他用左手的三个手指把住方向盘的底部,右臂搭在座椅靠背上。每次汽车碰到地面上的隆起物便会猛地一震,就像是一块厚重的木板从二十英尺高的地方掉到混凝土地面上。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因为震动对他的那一身赘肉没有太大的妨害。我却没有那么幸运,汽车一颠簸,我的腰就弯得更厉害,不知道我胃里那种翻腾的感觉会持续多久。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开这辆车,对吗?”他问道,显然认为他的解释会让我感觉好一些。

“不仅仅是因为我不想花钱买新车。”

我知道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一个清醒过来的酒鬼都曾经对我说过,这是醒酒的十二个步骤中的一个。

“那是因为对培养我的谦卑有好处,”他说,双眼盯着前方的路。

那仅仅是一个词,不过,重复了多少遍以后,那个词已经变成了尘世经文的一部分,但是,这个词似乎既无语境又无深度。仿佛鬼使神差似的,像有人嘟嘟嚷囔地用一种谁也不懂的语言在盘问着什么。

这事有些令人沮丧,它提醒人们,当如此简单的理由也被认为足以充分时,那世间万物是何等的空虚。

或者说,这莫不是一种势利的表现,莫不是我本身的某种俯尊屈就?我打电话给弗林不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不应该酒后开车,而且是因为我不愿意孤独一人。他所遵循的那些据称是率真的规则,就好像是他个人的十诫似的,把他变成了一个会在深更半夜出来拯救一个一度让酒毁了自己生活的人。

“当然,谦卑是相对的,”他说。

“我们组里有个人,他在上一次会议上站起来报告说,当他处理掉他的奔驰而换上一辆林肯时,他觉得那种行为相当卑微。嗨,不管什么都能代步。”

他驱车行路,我的头晕渐渐减轻了,我两眼变得越来越沉重,最后简直都睁不开了。我们就要到家了。车道顶头的大门在黑夜里隐约可见。

“那个杀害杰弗里斯的家伙太坏了,”我听见他说。他还说了些别的什么事情,使我想问他点什么,但是我找不到话头。后来,尽管我想听他说的话,但是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我便什么也听不见了,只听见我自己的头脑里某处,有个声音在告诉我,什么事情出毛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