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当杰克逊出现在狭窄的通道里面时,人群早就已迎聚集在街上了。

在杰克逊看来,那些人就像是哈莱姆河上,浮着的呕吐物。他的大衣被扯破了,纽扣也丢了、袖口被扯开,浑身上下都是黑色的粪便,肮脏的污泥还在往下滴。他嘴巴肿胀、双眼发红,似乎是半个死人了。

其他人看起来,也并不比杰克逊好多少。枪击声和巡逻车剌耳的警笛声,早就让他们激动地从床上蹦了起来,想看个究竟。听来好似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被抢打死或者被刀砍得奄奄一息,都是哈莱姆的重头戏。

街道上的男人、女人和孩子,蜂拥地跑了过来,他们的身上有些穿着两、三件大衣,有些裹着毯子,睡裤露在橡胶套鞋外面,毛巾系在头上,匆忙中从地板上拿起的、布满灰尘的小地毯,也包在身上。

相比这些幽灵,杰克逊反倒显得优雅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正在警戒线边上乱转乱挤。教堂另一边的小径入口,已经被封锁了,他们回到发生枪击的棚屋外,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有人甚至还骑在别人的背上,设法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有一个黑蚕茧般的男人,看见杰克逊从洞里爬了出来,这个人身上披着一条棕色的脏毛毯。

有两名警察对杰克逊起了疑心,然而,正准备询问他时,另一堆人里突然爆发了拳头战。他们赶忙加入到那边的警察小组。杰克逊见状,迅速地跟着钻进了人群里。

“让那些黑鬼打去吧。”他听到有人在说。

“只要有一个人动手,每个人就都想动手了。”还有些人说道。

“不管怎么样,在哈莱姆区里,每个人都是拥有两把枪的恶棍。他们想要的,就是一些马和母牛做活靶子,那样一来,他们将更为积极。”

杰克逊看不到打架的人,但是,他继续移向人群中心,试图躲在里面。一个人看着他说:“你这滑稽的家伙,也想打架吗?你是为谁而战啊,矮个子,为你的老女人吗?”有人笑了。

杰克逊注意到一个警察在看他,他便打算朝另一个方向挪动。

“嘿,伙计,他们杀死了一个警察。”一个声音响起,“真的。”

暴民闻讯,迅速退回到警戒圈以外,打架好像平息了。

“是个白人警察吗?”

“是的,老兄。”

“他们可真是一群横行在哈莱姆区上空的笨苍蝇。”

“你不要这样说。”

杰克逊已经挪到了人群的边缘,发现自己竟然和那两个一开始,就注意到自己的警察面对面。

“嘿,是你!……”其中一个警察叫道。

杰克逊立即窜回到人群中,那两个警察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突然几只疯狗的咆哮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听上去像是一群狼,正在争夺一具尸体。

“嘿,老兄,看那儿!……”有人大叫道。

人群向狗打架的方向拥去,杰克逊这才得以摆脱追踪他的警察。

杰克逊从教堂另一边的小路上逃走了。

就在正前方,两条巨大的狗,恶狠狠地厮打在了一起,猛咬、咆哮,一场大战。一头是如狼般大小的德国短毛猎犬,另一头丹麦犬,则小得像格兰群岛的矮马。它们分别归两名皮条客所有;刚才的枪战发生的那会儿,皮条客放出了它们。

那两个皮条客每天晚上,都得放它们出去两、三次,他们的公寓极其小,必须得将狗用链条拴住,但是,狗吠声总是吵得他们无法安睡,因此,他只好松开链条,放它们出去。

那两只狗可真够凶恶的,一碰面就开始打架。

它们在人行道上翻来滚去,又从贫民区进进出出,暗黄的灯光下,两排闪烁着的尖牙,好似嘴里的刀子。狗滚近人群时,人们纷纷散开。

“我出五美元赌那条黑狗,能够击倒它的对手。”一个人说。

“谁跟你赌啊!……”另一个人回答着,“我赌这黑狗随时都能赢。”

警察们暂时将杰克逊拋到脑后,转而去搞定那两只狗。他们拔出配枪,小心翼翼地靠向狗。

“长官,请不要对我的狗开枪。”一个皮条客恳求道。

“它们不会伤到任何人。”另一个皮条客补充道。

警察踌躇了一会儿。

“为什么不给你们的狗,戴上口罩?”一个警察问。

“它们原本是戴着的,”一个皮条客撒了个谎,“但是,在打架的时候掉了。”

“只有开枪,才能分开它们。”有个围观者提议。

“那些狗都该被射死。”有人回应道。

“谁有报纸?”第一个皮条客问。

有个人跑向路边,那里正停着一辆垃圾车。这是一辆运废品的四轮马车,边上被厚纸板包裹着,拉车的马又瘸又瞎,车轮已经磨损成了椭圆形。

那家伙从车里,拿了一些报纸出来,收破烂的人也加人到了围观群众中。

那人从堆砌的垃圾中,拿了张报纸后,赶忙跑回来。他将报纸折成火把状,旁人帮忙点燃它,朝两只狗扔去。穿过短暂的火光,德国短毛犬的尖牙,咬住了丹麦犬的喉咙。

警察将枪柄当棍子,狠狠地敲打德国短毛犬的头。

“上帝啊,不要杀我的狗。”皮条客抽泣了起来。

杰克逊看到了那辆运垃圾的马车,他走过去爬进车里,双手抓起磨损的缰绳,冲马儿喊道:“快跑。”

马伸直了它结痂的脖子,扭过头来对着杰克逊。它并不认得这个声音,也看不见杰克逊。

“快跑啊!……”杰克逊再次喊道,拿起缀绳就朝马的肚子抽打过去。马伸直脖子开始迈步,但动作之缓,犹如电影的慢镜头,每一步都像是在云中漫步。

一位杰克逊没见过的警察,示意他停下。

“你住在这儿吗?”

“不是,刚刚驾车过来的。”杰克逊用方言回答他,试图让警察相信,他是一个拾破烂的。

警察对此毫不怀疑,他只是例行公事地问了问。

“你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经过?”

“他是刚刚驾车到这儿的,”有个路人对警察说,他在大楼附近见过杰克逊,“我见过他。”

这是哈莱姆的潜规则,一个黑人会为了帮助另一个黑人兄弟,而对白人警察随口撒谎。

“给我闭嘴,黑鬼,我可没有问你。”白人警察严厉地说。

“我没有看见任何人,”杰克逊说,“我只关心自己的事,没留意别人。”

“是谁打伤你的嘴的?”

“有两个家伙想抢劫我。天黑以后,总是发生这种事。”

警察被激怒了,审问黑人总让他感到窝火。

“让我看一下你的证件。”他提出了要求。

“好的,先生。”杰克逊开始逐一摸他的大衣口袋,“明明放在这儿的。”

另一名警官突然出现,对着这位警察嚷嚷起来。

“你和那男人在干什么呢?”

“我就是问问他而已。”那名刚来的警官,扫了杰克逊一眼。

“让他走吧,你过来帮忙守着这边入口。”他指向杰克逊逃跑时,所经过的通道,“我们得找个地方,将他逼入绝境,他可能会从这里通过。”

“遵命,长官。”警察去守出口了。

杰克逊的黑人朋友,冲他眨了一下眼睛。

“那家伙走了,是吗?”杰克逊只是看了看那人,他可没有机会眨巴眼睛。

“驾!……”杰克逊对马儿叫着,继续用缰绳抽打着马腹。老马对杰克逊的鞭打不为所动,依旧慢悠悠地走着。

而同一时间,那个捡破烂的,从人群中探过头来,想看看他的车是否还在。他简直不敢相信,杰克逊竟然正驾着他的马车。

“喂,伙计,那是我的马车。”

这个老人穿着破布烂衣,旧马毯像一块披肩似的,随便地搭在身上。头上紧裹着一件黑色羊毛衫,就像穆斯林的头巾,上面还扣着一个脏软帽。

从“穆斯林头巾”下露出来的卷曲白发,与下巴上肮脏的白胡子,都连成了一片,沾满了灰尘和烟草汁的污点,隐约可见一张皱纹满布的黑脸,和一双水肿的老眼睛。他的鞋用麻袋绳紧紧地绑着。乍一看还真像哈莱姆区的汤姆叔叔①。

①汤姆叔叔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夫人于一八五二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在清朝末年由林纾翻译到国内,是中国最早翻译并引起反响的西洋小说。

“嘿!……站住,你这小子!……”他冲着杰克逊高声号叫着,“你偷了我的马车。”

杰克逊奋力鞭打马的臀部,想让它跑得快些,捡破烂的人追在他的后面。马和追的人都跑得很慢,杰克逊甚至感觉,整个世界都在爬行。

“嘿,他偷了我的马车。”捡破烂的人对身边的一个警察说道。警察上下打量着杰克逊。

“你偷了这家伙的马车?”

“不是这样的,他是我爸爸,只是他没有认出我。”

捡破烂的人紧紧抓住警察的袖子,激动地说:“浑球,我可不是你的爸爸,我没看错,是你偷了我的马车。”

“爸爸,你喝醉了。”杰克逊笑着说。

警察弯下腰,嗅了嗅捡破烂人的气息,迅速后退呼了口气,叫道:“哎哟。”

“爸爸,上车吧。”杰克逊越过警察的头顶,冲捡破烂的人眨了一下眼睛。

捡破烂的人懂得这个规矩——杰克逊想离开这里,在向他寻求帮助。

他可不打算向白人警察,告发一个黑人兄弟,于是,他改口说道:“哦,原来是你,我的儿子。”他边说边爬进车里,坐到杰克逊的身旁。

捡破烂的人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个嚼烟草的脏塞子,吹掉渣滓,放松地咀嚼了一下,递给了杰克逊。杰克逊拒绝了,捡破烂的人将塞子放回口袋,拾起缰绳轻轻地摇晃,语带怨恨地叫着:“驾,朱庇特①!……”

①朱庇特(Jupiter),罗马人对众神之王,即上帝的叫法,是由希腊神话里的“宙斯”(Zeus)转化而来,罗马神话中的主神。

街上的每个角落里,都停满了巡逻车,“朱庇特”的步伐像在太空漫步,自由地穿梭其中。

远处沿街之处,停满了此处居民的私家汽车,还有车正往这儿开过来,好管闲事的人越积越多。一个白人警察被杀的消息,像一道闪电一样,使整个哈莱姆街区都炸开了。

捡破烂的人一直等到过了第五个街区,才开口说话,他问杰克逊:“是你干的吗?”

“什么?”

“弄死了那个警察?”

“我什么都没有干。”

“那你逃什么?”

“我只是不想被抓而已。”

捡破烂的人懂他的意思。在哈莱姆区,无论黑人是否做过什么,他们都不想被警察抓住。

“我也不想。”捡破烂的老人嘟囔着说。他把嘴里的烟草汁吐到了街上,用他那只脏兮兮的棉手套的背面,擦了一下嘴。

“你有一美元吗?”

杰克逊取出他的钱卷,抽出一张一美元纸币,递给捡破烂的人。捡破烂的人仔细看了看,然后卷了起来,藏在他只够蔽体的衣服下面。

此时,马车已经驶到了第一百四十二街,就在杰克逊和伊玛贝拉,曾经居住过的房子前停下了,捡破烂的人下了车,走向一片垃圾堆。

这是杰克逊自逃跑以来,第一次想起伊玛贝拉。他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嘴巴也跟着张大了。

“嘿!……”他叫道,“你能带我去第一百二十一街吗?”

捡破烂的人抱着一堆垃圾看向他。

“你能再给我一美元吗?”老人说。

杰克逊抽出另一张钞票。捡破烂的人把垃圾扔到马车的后部,爬回位子藏好钞票,然后摇动起缰绳。马儿开始向前走。

一路上,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杰克逊感觉,自己像身处坑底。他经历过了棍打、刀砍、枪战、剥皮和羞辱。头上的枪伤被包扎过,但头盖骨依然很疼,就像开战车的约翰·亨利①;呼吸的时候,有淤伤的嘴唇跳动得,就像一架鼓。

①美国民间传说中的黑人英雄。

杰克逊不知道,戈尔迪是否找到了伊玛贝拉,不知道伊玛贝拉是否已经被捕,甚至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他不知道以后应该如何生活下去,但是,这都无关紧要。

杰克逊只是在这里,驾着一辆运垃圾的马车,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所知道的,就是这一刻,他的女人仍然生死未卜。既然那伙人知道警察在找他们,就很可能会带着伊玛贝拉的金矿石远走高飞。但是,只要他们不伤害伊玛贝拉,他什么都不计较了。

他的大衣被车子溅起的污水弄湿了,身上的汗水又浸湿了贴身的衣服。一切都让他感到冰冷。他被寒冷和焦虑弄得全身发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黑人们走在昏暗的人行道上,他们小心翼翼地在危险的黑暗里潜行,好像陷入困境的孩子。

“黑人与麻烦,”杰克逊想,“就像并肩拉着同一辆运货马车的,两头骡子一样。”

“你很冷吗?”捡破烂的人问杰克逊。

“总之不觉得热。”

“想喝酒吗?”老人笑着说。

“哪儿有呢?”

捡破烂的老人从破布衣里,掏出了一瓶酒。

“你能再出一美元吗?”

杰克逊又抽出一美元,交给捡破烂的老人,拿起瓶子就往嘴里猛灌。牙齿弄得瓶口吱吱发响,酒灼烧着他的咽喉,又如火球般窜入了他的胃中,但是,这些都没有能够,让他舒服些。

杰克逊把还剩一半的酒瓶子,还给了捡破烂的那个老家伙。

“你有女人吗?”捡破烂的人问。

“有一个,”杰克逊悲哀地说,“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儿。”

捡破烂的人看了一下杰克逊,又扫了一眼酒瓶,把它重新递给了杰克逊。

“你拿着吧,”他说,“看起来,你比我更需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