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 第七十四章

我杀的第一个活物是只沙鼠。也可能是豚鼠。我不记得两者的区别了。小动物的主人是另一个寄养儿童。一个女孩,叫贝茨。格雷琴夫人很喜欢她。她比较喜欢女孩,因为她说女孩爱干净。总之贝茨有只沙鼠——或者豚鼠。还是仓鼠?对,是仓鼠。仓鼠活在玻璃缸里,有个轮子当玩具,缸底垫着松木屑接小粪球,还有个带金属小喷嘴的饮水瓶。贝茨是个自私鬼,年龄比我大。我好像七岁还是八岁。我在寄养机构已经待了两三年。每个寄养父母都有最喜欢的孩子,但从来轮不到我。好吧,有些男人挺喜欢我。反正贝茨本来可以让我玩仓鼠的,让我抚爱它,但她从来不允许。

有一天放学后她留下排练话剧。好像是《安妮》。格雷琴夫人在院子里喝酒。她的男人还没下班。我溜进去,取出仓鼠,放在我的大腿上抚摸。我还记得它有多么柔软,你的手像是放在了貂皮手套里,两只黑色的眼睛像是纽扣。想象一下它们能看见什么真是很有意思,对吧?它的小小大脑、小小意识,透过针尖大的小眼睛看世界,转着仓鼠的那些小念头?小小的生命,和你我一样,和万事万物一样。很难不这么想,对吧?告诉你我是怎么看的吧。就像浪头退去后的沙滩。无论是大海本身,还是海里的一个浪头,还是沙滩上留下的一汪水,还是小贝壳里的一滴水,水永远是同样的水。我记得我怎么抚摸那只仓鼠——唐尼,好像是这个名字——感觉小小的心脏跳得那么剧烈,我忍不住加大了手上的力气,想着我有多么憎恨贝茨,感觉小小的骨头在我手里断裂,我使劲捏下去,直到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把尸体放回玻璃缸里,放在转轮上,然后出去玩耍。贝茨发现仓鼠死了,大家都以为它是在转轮上奔跑时突发了心脏病。我们把它埋在屋后的小树林里。

你应该已经知道——或者猜到了,我母亲和我一直保持着联系,并没有中断多久。她找到我,我们偷偷见面。一段违法的亲情。放学后她带我去吃冰激凌,或者我撒谎说和朋友去看电影,其实是和她去的。当然了,她还在站街,接客,带男人回她的住处。有时候我等在外面,后来她租了套小公寓,我就在厨房等。有时候我趴在门缝上看。事情就这么持续到我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七岁,高中最后一年。我母亲带了个嫖客回家,他揍得我母亲满地乱爬。这倒不是新鲜事。不消说,她不怕裸露身体。她换衣服或洗完澡出来时我经常见到她身上有各种瘀青。我觉得她挺喜欢这样。我见过男人打她,挨打让她性欲高涨。但这次有点失控。我听见她惨叫咒骂还击,有什么东西砸碎了。我打开门,看见她在流鼻血。那男人是个大块头,至少高六英尺,体重两百磅,铆足了力气打她的脸,打得她飞起来,嘴里吐血。刚开始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我还小。然后他双手扼住我母亲的喉咙使劲掐,像玩洋娃娃似的晃动她。我知道他要杀人了,于是就抓起一把刀,带锯齿的大号面包刀,想也没想——根本没时间思考——就跑过去跳上他的脊背。我感觉自己像是在驯马。他伸手到背后想拍开我,家里还有其他人肯定吓了他一跳,我死死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部向后拉,一刀割了他的喉咙。他的血喷得像杀猪,他翻腾颤抖,我骑在他背上,我母亲在他身下挣扎。就是这样。其实很容易。困难的是把这个大家伙从我母亲身上翻过来和处理尸体。她冲澡洗掉血迹,我在外面拖地。我们在浴缸分尸,一袋一袋把尸块运出去,在口袋里装上煤渣砖或红砖,扔进河里。我们卖了他的手表、戒指和信用卡。

后面就自然而然了。我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高中毕业后离开寄养系统就住进了她家。然后我们到处旅行,哪儿都去。我和她都接客——在酒吧、公园、男厕所——就像两个渔夫,一个人先网到猎物,另一个就跟着。大多数时候只是真的接客。她给男人口交,让男人搞她。我让基佬给我口交。拿到钱就收工。有时候我会揍嫖客,抢走现金、珠宝和信用卡。我还会溜进房间,一棒敲晕她的嫖客。嫖客不会报警。怎么可能呢?有时候还会更进一步。我也越来越在行。怎么说呢?有点着迷。哈,你想知道对吧?为什么选这个不选那个?我知道你想问我这个,但我只能说你问错了。他们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只是尸体而已。眼珠子会动、心脏在跳、脑袋里装满念头的尸体而已。只是几滴血,飘在永远起起落落的血海上。我要不要把这几滴血洒回血海里,那具尸体能不能再跳腾几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只是一滴血而已,就像海面上的小雨点。就像那只沙鼠。就像我和你。

二十岁那年我破了处。我知道这够迟的。我挺英俊,但我生性羞怯,见了姑娘不敢笑,因为我这口牙嘛。我有点口吃,动作笨拙,还很穷。有天晚上我在酒吧里被一个女人盯上了,她灌醉我,我们去了她家。她年纪挺大,估计有三十五四十了,她教我怎么做。她带着我进入她的身体,告诉我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什么时候重。告诉我没问题,捏她的胸吧,使劲捏,揪她的头发,打她的屁股,就像男人对我母亲那样。她尖叫得像是我母亲,我射精了。我回家告诉母亲,她说好的,不过你最好回去处理一下她。她说那个女人搞不好会怀孕,然后来找你。她说女人比男人还难搞。她从不信任女人,她自己除外。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去敲那女人的门,她笑着让我进去,我们又做了一次,但这次我扼住她的脖子不放。我掐死了她。我母亲等在车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事后我抬起头,发现她在看。她溜进房间确保不会出错。我们用毛毯包起尸体,装进车里,开到乡下,和生石灰一起埋在树林里,这样警察就不会发现我的DNA了。

从那以后我操了许多姑娘。数以百计。数都数不过来。我越来越在行。有了第一次,我不再害羞。我知道我能占有她们,于是走过去找她们聊天。勾到的经常是妓女,不过我不在乎。我本来就是婊子养的。妓女也要吃饭。但也有大学女生、已婚女人、女招待、女店员、公园里看着孩子玩耍的年轻母亲。当然有不少拒绝了我,但请你相信,也有很多答应了的。她们需要性爱,知道我能给她们。绝大多数女人我没有伤害,我让她们开开心心走人。有时候碰到严词拒绝或者趾高气扬的,我会哈哈大笑,心想,你真是不知道你离送命有多远。我会笑着走开,放她一条生路。有时候不会。谁知道呢?我并不生气。事情和生不生气没关系。我不恨女人。为什么要恨女人?因为我母亲?黑鬼?别逗了。黑人总互相称呼对方为黑鬼。好像是从什么电视里学来的。总之我听够了心理医生说我母亲如何如何。没错,她确实一塌糊涂。那又怎样?我唯一真正拥有的就是我这条命,而这条命是她给的。我没有因为生气攻击过任何人,用面包刀杀死的第一个男人除外,就算他,我当时好像也并不生气,只是麻木,就像大脑休克了,不过这大概说明我被吓坏了。但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感受到害怕和愤怒。我只感觉充满生机。就像艺术家创作时的感觉。也许你写你那些妖魔鬼怪时也有过这种感觉。我着迷于大自然的无穷多样性、尸体的无尽美丽和复杂性。我听过身体制造的所有响声,无论是因为欢乐还是痛苦。有时候欢乐还是痛苦你也说不清。我见过眼珠向上一直翻。我闻过她们的香水和头发。但另外一些时候,我拿着工具,简直是跋涉进受害者的身体。然后在寒风中,下弦月照亮我呼出的白气,我在野地里挖坑,直到汗流浃背。我埋好残余的尸体,黎明时在公路休息处吃早饭。牛排和炒蛋。应该是西弗吉尼亚。黎明时分的大烟山,雾气离开山巅,流进山谷,活像野葛入侵。那天我开车去了肯塔基。非常美丽。非常绿。那种深绿色在这儿可看不见。俄亥俄对我来说是红砖房屋、老树和河流。我在便利店工作了一段时间,值夜班。我不在乎,这种工作反正不难找。我上班的时候,我母亲在酒吧勾男人,回旅馆卖身。一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姑娘,她的眼睛像碧玉,就是那种浓郁的绿色。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她来店里买了新港烟和薯片。好像是多力多滋,还是芝士粟米条?我记得她手指和嘴唇上的橙色粉末。洋葱玉米圈。她的头发是金铜色的。她在用吸管吸樱桃雪泥。她的小圆鼻子上有一簇雀斑,脚腕上有个锁链文身——她主动给我看的,柔韧性好得惊人,抬起穿着运动鞋的脚搁在柜台上。她的颧骨很漂亮,门牙有条小缝,她不好意思露出来;她被我的俏皮话逗得捂着嘴哈哈大笑。下班后我去了她的拖车。在她的配合下操了她的嘴巴和下体。贴着拖车的墙壁,我的双手扼着她的喉咙。回到住处,我发现我母亲正在一个穿短袜的男人底下哼哼,她的指甲插进男人白生生的后背。我悄悄进去,翻开男人的钱包。钱包鼓鼓囊囊的。刚送完货拿到报酬的卡车司机。于是我挥起榔头,把尖爪砸进他的后脑勺。按大家常说的,多么精彩的一个夜晚。墨西哥,我在蒂华纳的一家酒吧外勾了两个妓女。她们的屁股又圆又翘,奶子又圆又挺。原住民长相,就是玛雅人雕像那种。不过其中一个有双绿眼睛,比那个俄亥俄白人姑娘的颜色更深更亮。另一个有几颗金门牙。我折腾了她们之后,用几个口袋装了尸体,拖着走进大海,交给潮水带走,然后在月光下的浪花里扑腾。我感觉好极了。记得第二天蝴蝶群来了——斑蝶,你见过吗?铺天盖地会动的橙色花朵,从加州北部向南飞,回到故土等死。它们太小了,没有大脑,太短命了,没有记忆,可是却记得这个,返回它们从未去过的地方。它们能盖住一整棵大树,像树叶般抖动,像无数眨动眼睛的丛林。太了不起了。秋天的米却肯海滩。那年我在洛杉矶遇见一个孕妇,裙子底下的肚皮像个西瓜。你能相信就这样她还想要我吗?有钱人的老婆。我放了她一条生路。为什么不呢?我放她回家找丈夫。她坐进奔驰离开,送我一个飞吻。她逗得我哈哈大笑。阿尔伯克基,我的牛排做老了。我跟着侍者回家,打昏他。我不能容忍牛排做得太老。我在丹佛杀了个老人。流浪汉,喝醉了在天桥下的路边睡觉,浑身难闻的酒味和尿味。我停下脚步,割了他的喉咙,然后继续走。

我很高兴你我都是皇后区的人。知道皇后区其实是个岛吗?长岛的一部分。我喜欢这个看法,它就像一个独立王国,但没有曼哈顿的那种浮华。虽说我的足迹遍布全国,但我知道我想回到这里。这里是我的家。全世界也比不上的家。我怀念这儿的食物。真的很了不起,对吧?阿根廷、哥伦比亚、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希腊、意大利,各种餐厅琳琅满目。比起市中心,这儿感觉更缓慢,更温暖,像个小镇,但你另一方面又能感觉到这才是真正的纽约,是你我小时候的那个纽约的残余部分。地产开发商、雅痞、欧陆富豪,还有吃信托的小崽子们:要是让我从头再来,我要杀的就是这些人。说起来,我是一个人的犯罪浪潮,单枪匹马压低了房价,吓得富人抱头鼠窜,因此拯救了西方文明。阿斯特广场应该有我一尊雕像。哎呀,说远了。我没必要跟你说皇后区如何如何嘛。你还住在那儿,你过世母亲的那套公寓。对,我全都知道。我读过你的吸血鬼文学和犯罪小说。犯罪小说的主角是个黑人,耶利米·约翰逊,对吧?莫尔德凯·琼斯,对,叫这个名字,他追踪一名连环杀人狂,那家伙残害了皮条大佬手下所有的女人。很有意思。不过我更喜欢科幻的那些,外星球,有性奴和泄欲机器人什么的。非常好玩。我甚至请我母亲跟踪了你一段时间——当然是在我们正式见面之前,也是在我写那封粉丝信之前。她说你看女人也挺有眼光:那个跟着你跑来跑去的小姑娘——叫什么来着?克莱尔对吧?——希望老妈没真的伤到她。就像我说的,她对女人有心理障碍,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人。你还搞了咱们共同的朋友达妮。我不得不说这方面我很嫉妒你。她和我通了一段时间的信,我很受触动。这姑娘有潜力。

说到哪儿了?哦,对,照片。最后阶段。我的末日,最后要了我这条命的女朋友们。皇后区的公主们。不过我认为说到底毁了我的是艺术,不是女人。我始终没能克服那种心瘾,它悄悄钻进我的作品。个人成长犹如具体而微的艺术史,你应该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吧,从婴儿玩粪便,到野人用手指蘸着浆果汁和木炭在岩洞画画,到米开朗基罗躺在半空中描绘天堂。哎呀,虽然远远比不上先辈,但我也是这样的。我承认,让我兴奋的是杀人本身。然后我开始想创造了,而不是单单毁灭,或者说通过毁灭进行创造。我也想制造美丽,明白吗?我用眼睛、头发、手、手指和脚创作。我渐渐理解皮肤和皮肤的功能,那是我们最大也是最奇怪的器官。

我回到皇后区后,决定用胶片创作能够永远存在的艺术品。杀模特根本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本来打算拍一套作品集,拍摄正常的照片。好吧,相对正常。于是我在校园、单位和当地报纸登广告招聘模特,甚至真的拍了几组。都是最基本的。然后有个女孩来应聘。叫南希什么什么,对,就是这个名字。我记得报纸说她性格安静,是个居家型的好姑娘。呵呵,抱歉,朋友,说错了。要记住我那会儿还年轻英俊,而且被磨炼得很有魅力——咱们吸血鬼的必备技能嘛。刚开始她很紧张,我们拍了些平平淡淡的照片。喝完一瓶葡萄酒,我们拍了些裸照。两瓶,我开始舔她,她呻吟颤抖。然后就我怎么说她怎么做了。这时候我老妈回到家。哎,我说过了,她不信任女人。你也知道当妈的都是个什么样。天哪。我猜你母亲也差不多。没完没了地唠叨你。我怎么能带陌生人回家?就算是个没脑子的小淫妇也不行。她是危险,是我的责任,等等。最后我一刀割断她的喉咙,只是为了让她闭嘴。我说的是那姑娘的喉咙,不是我老妈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我选错了。明白我的意思吧?总之接下来的就是艺术史了。我找到了我的项目,我的作品。我必须艰苦创作,直到被逮住,所有艺术家都是这样。而且我还必须想办法保存我的作品,哪怕只是在警局地下室的档案夹里。作品自然会找到它的出路,所有艺术都是如此,比方说未被发现的画作,未出版的小说,没卖掉的诗歌。作品只要被创造出来了,就会存在下去。你同意吧?

我有没有体会过爱?怎么会没有?谁说我不爱俄亥俄的玉石眼珠文身姑娘?不爱墨西哥妓女中的某一个?左边那个。也许我从头到尾都爱着她们。说到底,现在除了我,还有谁会想她们?也许我真正爱的只有我的作品。但那是我们做的选择,对吧?艺术家的选择。其他人对我们是什么?素材。我们作品的原材料。一个姑娘和她的画像,我们从她创造出的作品,你说我们更爱哪一样?我们艺术家不完全是人类,对吧?我们不爱任何人,也不恨任何人。龙卷风恨它折断的树木吗?老虎爱或恨它们撕碎的猎物吗?老虎上了年纪,牙齿变钝,最终死去,谁会为之哭泣?我们艺术家生与死都是孤独的。

谁给我权利去做我的那些事情?大自然,它创造了毁灭,它通过毁灭创造,它赋予我那些欲望。我是大自然,就这么简单。在大自然眼中,吃肉的蛆虫和腐烂的圣徒同样珍贵。限制仅仅是我们人类强加给人类的,为什么?提出限制的是大多数,也就是弱者,为了保护他们不为强者所害,就像羔羊抱团抵抗野狼。一个自由、有智慧和讲理性的人遵从的法则只有他本身的欲望,他接受的全部限制就是他用来实现欲望的能力。我后悔我的罪行吗?当然不了。我非常满足。受审和处刑,对我而言并不是苦难。以前罪犯要盛装打扮上绞架,就像去参加自己的婚礼,人群会抛掷鲜花和大声欢呼。我们因为罪行而被公开处刑是社会能赐下的最高荣誉。我们人类难道不是终极杀手吗?每天都在灭绝其他物种,摧毁这颗星球,耗尽生活资源,直到末日来临,我们抹去自己的踪迹。然后会怎么样?生命还会继续。这颗星球才不会想念我们呢。

忽然想到咱俩的搭档关系,说起来我必须承认我还是有点后悔的,那就是真希望能多杀几个。这是大自然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桎梏,一具躯体和一条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内,我们的成就也必然有限。你应该能理解这种感觉。你和你的女朋友,你的情人,珍妮或者我们共同的朋友达妮,你操了她一两次,你躺在那儿筋疲力尽,开始沉思——就像苏格拉底一连玩了几个小伙子。你看见她起身去包里拿香烟,或者在月光下去上厕所,她回来时,你对她的欲望也回来了,你想再次占有她,但你做不到。你已经空了,没了,完蛋了。这是我这种人所知道的全部阻碍,在这个时刻,我的想象力推动欲望超越肉体的极限,而感官的愉悦又反过来撩动想象力,就这样一个影响一个,从欲望到思想,从哲学到色情,一个没有尽头的圆环形成。但走运的是,即便在这里,还存在一条出路。情人如果变成了艺术家,那么他的欲望就不再受到限制,他也能够接触到任何人。他可以撩动其他人的意识,完成他活十辈子也无法完成的壮举,通过影响一代又一代后辈,他的欲望可以超越时间永远增殖。想一想你写下的所有文字吧。想一想你触碰到的所有意识,你种植下的所有梦境,你点燃的所有欲望吧。谁知道你激发了什么样的爱和罪呢?写作还能为了什么?文学不过是企图操这个世界的屁眼罢了。送你一首小诗:我希望这张纸/是剃刀/你们都有/一条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