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第十四章

“你就是汤姆·史丹克斯,别名荡妇密语?”他的声音柔和而低沉,稍微有点嘶哑,和我一样带着皇后区口音。我走过探视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克莱尔挑选并打好的领带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警卫在我背后关门,我只被吓了一小跳。那不是栏杆门或吱呀作响的大铁门,只是一扇带小窗的普通房门。我们也不是在牢房里,而只是一个水泥墙壁的房间,房间刷成丑陋的绿色,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

我说:“我的真名是布洛赫,哈利·布洛赫。”

“哦,对。我总是忘记。我是达利安。”

“很高兴见到你。”我伸出手,他哧哧地笑。

“有段时间没听见别人说这句话了。”他抬起手臂,给我看手铐,“请坐。”

我去拉椅子,但椅子一动不动。

“所有东西都是固定死的,”他说,“包括我。”

“好吧。”我坐下。

“那么,”他问,“我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模样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说:“我没想过你是什么模样。”事实上我当然一直在想。这是无数作家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变态杀人狂应该是什么模样?要让他像个魔怪吗?比方说一个痴肥的大块头,就像可怜的萨德老先生本人,沉溺于自己的肉体牢笼?或者是坐着轮椅的枯萎怪物?大卫·林奇最喜欢的邪恶侏儒?满头乱发戴着眼镜把玩大号开关的疯狂科学家?外表和蔼可亲的恶棍天才,一肚子坏水的俊俏少年,从汉尼拔·莱克特一路回溯到德古拉和路西法?或者你更喜欢安安静静不起眼的小人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

为变态角色想出有新鲜感的外形,这个挑战底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难题:邪恶没有面容,也许只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比方说,此刻你在通勤列车上读这本书,请你左右看看。周围的哪一个是大话精,哪一个是奸夫,哪一个是窃贼?再比方说纵火者、变态狂、食人魔?说真的,谁都有可能。历史上有的是没什么特别理由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普通人。然而,在小说里,我们却会觉得平淡无奇的真事不够有说服力。我们不买账。至少在平装书里不行。因此,小说就必须完成一项荒谬的任务,连宗教、心理学和每日新闻都无法完成的任务:让现实变得可信。

所以我将如实写下我的所见所闻,你愿意怎么看那是你的事情:他看上去挺不赖。他不是半兽人,也不像布拉德·皮特(不过我很乐意把主演权卖给他)。他像是一般人的好看表叔,常年保持身材、每天打网球、去餐馆总是点鱼肉的那个表叔。监狱待他不错。他在健身,就算身穿宽松的连体囚服,我也能看清他胳膊、颈部和肩膀的每一块肌肉如何像拨弦般跃动。进监狱之前,他算是蛮好看,不过贼头贼脑的,庭审时身穿瘦巴巴的黑西装和衬衫,油腻腻的长发为了出庭扎成马尾辫,几颗烂牙不时探头探脑。但州监狱修好他的牙齿,剃掉他的头发。时间染灰他的鬓角,使面容变得优雅。他有了皱纹,棕色眼睛闪闪发亮。他像是随时可以去拍摄圣诞购物小册子里的保暖内衣广告,深情地望着金发妻子的眼睛,身旁是熊熊炉火。

坐在他对面,离恶魔仅有两英尺,我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但并不能完全理解。和我会面的是个普通人,和善可亲,虽说也许不太聪明。你不会害怕他。你甚至会喜欢他——直到你发现他剁掉了姑娘们的脑袋,把尸体扔进垃圾箱。

“好吧,你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他上下打量我,皱起眉头,像是后悔点了特餐的食客。

“是吗?”

“比想象中年轻,年轻得多。体型也比较小。比想象中矮和瘦。你真的是荡妇密语吗?”

“是啊,我是那个专栏的主笔。”

“你完全不像天生就能占据上风的那种男人,但你有经验?”

“当然。”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能窥探我的脑海,然后问:“那么,你在驯服贱妇方面有丰富的经历了?”

“呃,我是作家。”我说,企图在被铆死的椅子里向后靠,结果却只能跷起腿和抱起手臂,“不过这个你已经知道了。身为作家,不消说,我有相当一部分素材来自切身体验,也根据新闻报道和虚构写作。我这些年写了很多东西,接下来还将要与你合作,我有一项能力肯定是你会欣赏的,那就是心理投射的能力。就是这样。”

我惨淡地笑了笑,想象自己试图给珍妮戴上领圈。她会咬我的手吗?或者冲着我的鼻子就是一拳?好比那次她在床上不小心一胳膊肘打得我鼻血横流。不,她会大笑。她根本不会掩饰笑意,就像她帮我把厕纸塞进鼻孔时那样。

“哦,对,所以我才想问清楚。”克雷似乎还在怀疑,“这个项目是一条双向街道。”

“啊,对,”我很高兴能转换话题,“你在信里似乎提到了条件?”

“对,你看看吧。”他把一个牛皮纸文件夹从桌上推给我,我打开文件夹。

“看起来像信件。”

“粉丝信。骨肉皮的情书。”

“骨肉皮?”

“这些姑娘都爱上了我,”他淡然挥手道,“有些真是好姑娘。年龄各有不同,有几个甚至已婚。我经常收到这种信,虽说我只是个本地名人——我说的本地是纽约,不是这儿的深山老林。你看看吧,找一封念出来。”他往后一靠,等我念信。

信有很多,笔迹各自不同,也有用打字机打在彩色信纸上的。几捆比较厚的一直能追溯到几年前,其他的只是节日贺卡,夹着模糊的宝丽来照片,写着淫荡的话语。我选了个紫红色的圆齿边信封,开始读圆滚滚的手写文字。

“‘我通常不是这样,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这么欲火中烧。只是一个普通姑娘……邻家?’”我清清喉咙,我为什么要读这些?“‘但我忍不住要想和你在一起是什么样,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让你纵情享乐,大人。我身高五英尺二,体重一百二十七磅,36C的胸,乳头大而明感……’”我停下来,不肯翻过这一页。

“你怎么看?”克雷问。

“应该是敏感吧。”我说。

“我说的是那姑娘。”

“了不起。你看得肯定很兴奋吧?”

他轻蔑地哼了一声,在头顶晃晃手铐。“对我没有半点好处。我连头发都不能摸,更别说藏脑袋了。”

“哦,对,太不好了。”

克雷耸耸肩道:“命运的大玩笑。我被关了起来,突然一个个姑娘都想要我。倒不是说我以前找不到姑娘,只是出了名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对,对。”

“你是作家,经常收到这种信吗?”

“没那么多。”我坦白道。

“但肯定有人寄故事给你。”

“当然,不少。”

“背后有照片。”

“什么?”

“很多姑娘寄照片给我。当然比不上我自己拍的,只是业余水平而已。”他使个眼色。我合上文件夹推还给他。

“那么,克雷先生,请问你为什么要我来这儿?”

他微微一笑,我注意到州政府赞助修好的牙齿白得可疑。“我要你写作。你是作家,对吧?”

“对……”

“听着,”他说,“我永远不可能离开这儿了,这我知道。他们不会允许我再摸到任何一个姑娘,拍摄哪怕一张照片。现在我拥有的只有思想。”他敲敲太阳穴,咚咚咚三下,像是在敲门,“我这里是自由的。”

“我明白了。”其实还是不明白。我只是注意到这个房间多么逼仄,空气多么炽热,我多么厌恶脖子上的领带。真是奇怪,我总要忘记和我对话的是个杀人犯,而不是不识相的讨厌同事,堵住你问你要不要一起去泡妞——或者更进一步,不是你可以一笑置之的寻常烦人精,你不能在他抢走办公室最火辣的姑娘之后抱头冥想。他凑近我,用手铐压住文件夹。他的指甲被咬得露出了发紫的皮肉,角质层被啃掉,露出的肉和包着过白牙齿的牙龈一样红。

“我要你替我去见这些姑娘,因为我自己不能去。”他说,“我有一份名单,都住在附近,我问过了,她们都愿意。你和她们谈谈,访问她们,写下我和她们的故事,按照我说的内容,但用你自己的风格。”

“我的风格?”

他盯着我,那双眼睛在无聊小报的描述中属于眼镜蛇,但对我来说更像小狗,湿润而温暖,真挚的热情满得都要溢出来了。“我选你就是为了这个,”他说,“我喜欢你的调调儿。”

我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但我尽量不动声色,仿佛在正餐派对上吃了一口腐烂的食物。他耐心地等着我。

“咱们把话说清楚。”我说,“你要我去见这些女人,然后写你和她们做爱的故事,描绘你的性幻想?”

“一点不错。”

“就像一份为你定制的色情杂志?”

“对,供我在牢房里阅读。”

“哦。”

“和手淫。”他补充道。

“我懂了。”我说,“谢谢。”

“但是,”他用一根手指指着我,“咱们等价交换。知道什么意思吗?”

“大概知道。”

“你每为我写一个故事,我就让你写一章我的传记。不过不能马上碰最精彩的部分,咱们从头写起,从我小时候满地爬的时候开始。但别担心,你会得到你要的那本书。保证畅销。”

“哇,”我偷偷看表,心想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时间,“我说不准。实话实说,我必须考虑一下。”

“当然,你尽管思考。慢慢思考。我有八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