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醒来吧,我的好天使用圣洁的曲调打败那推我臂肘的邪灵……

——汤玛斯·戴克《高贵的西班牙士兵》

虽然轮胎上缠着防滑链,但罗宾母亲开的那辆家用旧路虎,从约克郡火车站到马沙姆走得仍很艰难。雨刷器在玻璃上刮出的扇形,很快又被雪花模糊,那些道路是罗宾小时候就熟悉的,却被多年未见的严冬改变了模样。风雪无情,本来一个小时的路,走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有几次罗宾以为最终还是赶不上葬礼了。但至少可以用手机给马修打电话,解释说她就在附近。马修告诉她另外几个人还在很远的路上,他担心从剑桥过来的舅妈可能赶不上葬礼了。

到了家里,罗宾躲开深褐色拉布拉多老狗的口水滴答的迎接,三步两步上楼,跑进自己的房间,来不及熨烫就把黑礼服和黑大衣套在身上,匆忙中,她的第一双连裤袜刮断了丝。她急匆匆地跑回楼下的大厅,父母和兄弟正在那里等她。

他们打着黑伞,在漫天飘舞的雪花中走上平缓的山坡——罗宾上小学时每天都翻过这座小山,然后穿过作为家乡小镇心脏的那个大场院,背对当地酿酒厂的粗大烟囱。星期六的集市取消了。早晨走过场院的那几位开路先锋,在积雪里踩出深深的通道,脚印在教堂附近汇合,罗宾看见那里聚集着一群穿着黑衣的送葬者。场院周围那些浅金色的乔治时期风格的房屋,屋顶上覆盖着一层耀眼的冰霜,而雪还在不断地下着。

公墓里的方形大墓碑被掩埋在越来越厚的皑皑白雪之下。

罗宾打着哆嗦,随家人一起朝圣母玛利亚教堂走去,经过那个九世纪圆柄十字架的残骸,不知怎的它看上去有点异教色彩,终于,她看见马修了,和父亲、姐姐一起站在门廊里,脸色苍白,穿着黑西装,帅气得令人窒息。罗宾眼巴巴地看着,隔着排队的人群想与马修对视,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上前与他拥抱。罗宾认出是萨拉·夏德罗克,马修大学时代的朋友。或许,她的问候有点过于轻浮,不合时宜,但是罗宾差十秒钟险些错过晚班火车,心中存有内疚,而且将近一星期没见到马修了,就觉得自己没权利感到不满。

“罗宾。”马修一看见她就急切地说,把三个要跟他握手的人抛到脑后,朝她张开双臂。两人拥抱时,罗宾感到泪水刺痛她的眼睑。这才是真实的生活,马修和家……

“去坐在前面。”马修对她说,她照办了,让家人留在教堂后面,自己走过去坐在第一排长凳上,旁边是马修的姐夫,正在逗弄膝头的小女儿,看到罗宾,他神色凝重地点点头。

这是一座美丽的古老教堂,罗宾再熟悉不过,曾多少次跟同学和家人一起在这里参加耶诞节、复活节和丰收节的仪式。她的目光慢慢地从一件熟悉的物品转向另一件熟悉的物品。在头顶高处的圣坛拱门上,是约书亚·雷诺兹爵士的一幅画作(至少是约书亚·雷诺兹那个画派的作品),罗宾盯着它看,想让自己镇静下来。画面朦胧而神秘,小天使凝望着远处一个散发金光的十字架……到底是谁画的呢?她问自己,是雷诺兹还是画室里的某个学徒?接着,她感到一阵内疚,她没有哀悼康利弗夫人,而是沉溺于自己多年来的这份好奇心……她曾以为再过几个星期就要在这里结婚。婚纱已经挂在客房的衣柜里,然而,康利弗夫人的棺材顺着教堂的甬道过来了,黑亮亮的,带着银把手,欧文·奎因还躺在停尸房里……他那腐烂、烧焦、残缺不全的尸体,还没有安放进闪亮的棺木……别往那儿想,罗宾严厉地告诫自己,这时马修在她身边坐下,腿贴着她的腿,热乎乎的。

这二十四个小时发生了这么多事,罗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是在家乡,在这里。她和斯特莱克很可能被送进医院,他们差点迎头撞上那辆翻倒的油罐车……司机满身是血……康利弗夫人躺在铺着丝绸的棺材里大概毫发未损……别往那儿想……她的眼睛似乎没法舒舒服服地把东西看清。也许看过被捆绑、被肢解的尸体之后,人就会变得不正常,就会改变对世界的看法。

片刻之后,她跪下祈祷,粗糙的十字绣的跪垫硌着她冻僵的膝盖。可怜的康利弗夫人……只是马修的母亲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她。仁慈点吧,罗宾祈求自己,虽然事实就是如此。康利弗夫人不愿意马修这么长时间守着同一个女朋友。她曾当着罗宾的面提到,年轻小伙子应该脚踩几只船,尽情寻乐……罗宾知道,在康利弗夫人眼里,那样从大学辍学是她的一个污点。

马默杜克·怀韦尔爵士的雕像就在罗宾面前几英尺的地方。罗宾起身唱赞美诗时,爵士似乎紧紧地盯着她,穿着詹姆士一世时期的服装,跟真人一般大小,躺在大理石架子上,用胳膊撑着脸,面对教堂里的会众。他妻子以同样的姿势躺在他下面。这种不敬的姿势倒使他们显得很真实,胳膊肘下放着垫子,以免他们大理石做的骨头感到不适,在他们上方的拱肩上刻着一些象征死亡的形象。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她又走神了:她和马修,从此捆绑在一起,直到死亡……不,不是捆绑……别去想捆绑……你这是怎么了?

她感到心力交瘁。 火车太热,颠簸得厉害。她准时醒来,担心会被大雪困住。

马修摸到她的手,捏住她的手指。

雪下得很大,在不失礼节的前提下,安葬尽可能从速。人们没有在墓旁逗留,不止罗宾一个人明显冷得发抖。

大家都回到康利弗家的大砖房里,在温暖的室内转悠。康利弗先生一向就是高门大嗓,不停地给人斟酒,跟人打招呼,弄得像在开派对一样。

“我想你了,”马修说,“没有你,真是难熬。”

“我也想你,”罗宾说,“希望能在这里陪你。”

又是谎言。

“今晚是苏舅妈守夜,”马修说,“我本来想去你家的,暂时摆脱一下。这个星期真是够呛……”

“太好了,来吧。”罗宾说,捏了捏他的手,庆幸自己不用留在康利弗家。她发现马修的姐姐不好相处,康利弗先生盛气凌人。

但是你可以忍受一晚的,她严厉地对自己说。这似乎是一种问心有愧的逃脱。

于是他们回到离场院不远的艾拉科特家。马修喜欢罗宾的家人。

他很高兴把西装换成牛仔服,在厨房里帮罗宾的妈妈摆桌子。艾拉科特夫人是个丰满的女人,跟罗宾一样的金红色头发盘成一个利索的发髻,待马修非常亲切温和。她是个兴趣广泛、充满热情的女人,正在开放大学里读英语文学。

“功课怎么样,琳达?”马修帮她把沉甸甸的大砂锅从炉子上端下来,问道。

“我们在学韦伯斯特,《玛尔菲公爵夫人》:‘我简直要为它疯狂。’”

“很难吧?”马修问。

“那是一句引文,亲爱的。哦,”她哢嗒一声把汤勺放在一边,“你倒提醒了我——我准是错过了……”

她走到厨房那头,拿起一份家里随时都有的《广播时报》。

“还好,九点开始。我要看迈克尔·范克特的一次访谈。”

“迈克尔·范克特?”罗宾转过头去问道,“为什么?”

“他深受所有那些复仇悲剧的影响,”母亲说,“我希望他能解释他为什么如此。”

“看见这个了吗?”罗宾的弟弟乔纳森刚应母亲要求从街角小店买了牛奶回来,说道,“在第一版上,罗宾。那个作家的肠子都被掏空了……”

“乔!”艾拉科特夫人厉声喝道。

罗宾知道,母亲斥责儿子不是因为怀疑马修不愿听到提及罗宾的工作,而只是习惯性地反感在葬礼过后谈论某个人的暴死。

“怎么?”乔纳森说,全然不顾这些清规戒律,把《每日电讯》塞到罗宾的鼻子底下。

现在媒体都知道了欧文·奎因的遭遇,他终于上了头条。

恐怖作家写出自己的遇害。

恐怖作家,罗宾想,他可算不上……不过这个标题很给力。

“你说,你的老板能把这案子破了吗?”乔纳森翻着报纸问她,“再让员警瞧瞧他的厉害?”

罗宾想从乔纳森身后读那篇报导,却与马修的目光不期而遇,便转身走开了。

罗宾的手包放在石板地厨房墙角的一把塌陷的椅子上,吃炖肉和烤土豆时,包里传出震动声。罗宾没有理会。大家吃完饭后,马修尽职尽责地帮她母亲收拾桌子时,罗宾才走到手包那儿查看短信。她十分惊讶地看到斯特莱克打来的一个未接电话。她偷偷看了马修一眼,见他正忙着把盘子摞在洗碗机里,便趁别人都在聊天的当儿打开语音信箱。

你有一条新语音,收于今晚七点二十分。

语音接通了,却只有杂音,没有人说话。

接着砰的一声。模模糊糊地传来斯特莱克的大喊:“不,不,你这该死的……”

一声痛苦的吼叫。

沉默。线路接通的杂音。含混的嘎吱声、拖拽声。粗重的喘息声,一声刺耳的摩擦声,接着线路断了。

罗宾惊愕地站在那里,手机紧紧贴在耳边。

“怎么回事?”正朝碗柜走去的父亲停下来问道,他手里拿着刀叉,眼镜滑到鼻梁上。

“我觉得——觉得我的老板好像——好像出事了……”

她用颤抖的手指拨了斯特莱克的号码。电话直接被转到语音信箱。马修站在厨房中间看着她,毫不掩饰内心的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