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请告诉我我为何如此受到忽视。

——约翰·韦伯斯特《玛尔菲公爵夫人》

“是科莫兰·斯特莱克吗?”第二天上午八点四十,一个中上阶层的娇滴滴的声音问道。

“是。”斯特莱克说。

“我是妮娜。妮娜·拉塞尔斯。多明尼克把你的号码给了我。”

“啊,没错。”斯特莱克说,他光着膀子站在剃须镜前。淋浴间又挤又暗,他一般都把剃须镜放在厨房的水池旁。他用小臂擦去嘴边的泡沫剃须膏,说道:“妮娜,他跟你说了是怎么回事吗?”

“说了,你想潜伏进罗珀·查德的周年纪念晚会。”

“‘潜伏’这个字有点过了。”

“可是说‘潜伏’多带劲儿呀。”

“这倒是的,”斯特莱克被逗乐了,“看来你是愿意的了。”

“哦,愿意,多好玩啊。我可以猜一猜你为什么要来侦察每个人吗?”

“‘侦察’这个词也有点……”

“别让人扫兴嘛。我可以猜一猜吗?”

“那就猜吧。”斯特莱克说,从杯子里喝了一口茶,眼睛望着窗外。又起雾了,短暂的阳光已被雾气遮挡。

“《家蚕》,”妮娜说,“我猜对了吗?猜对了,是不是?快说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斯特莱克说,妮娜高兴地尖叫一声。

“我被禁止谈论这件事。简直是一级防范啊,公司里电子邮件传来传去,律师们在丹尼尔的办公室出出进进。我们在哪儿见面?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地方沟通一下再一起露面,你说呢?”

“没错,当然,”斯特莱克说,“你去哪儿方便?”

斯特莱克从挂在门后的大衣里掏出一支笔,内心十分渴望晚上待在家里,美美地睡上一大觉,获得一些安宁和平静,星期六一早还要去跟踪那个黑美人客户的负心汉丈夫呢。

“你知道家乡柴郡乳酪吗?”妮娜说,“舰队街的那家?下班后没人会去那儿,从我们办公室走过去很近。我知道有点土气,但我喜欢。”

他们约在七点半碰头。斯特莱克继续刮脸,一边问自己,在奎因出版商的晚会上,他有多少可能会碰到某个知道奎因下落的人。问题是,斯特莱克暗暗责备圆镜子里的自己,镜里镜外的两个人下巴上都有密密的胡茬,你总以为自己还在特别调查科工作。国家不再付钱让你这么投入了,伙计。

但是他不知道有别的方式。成年以后,陪伴他的一直都是那个简短但不可改变的职业道德守则:做就要做好。

斯特莱克打算这一天基本上待在办公室,正常情况下他很喜欢这样。他和罗宾一起整理档档案。罗宾很聪明,她的想法经常对斯特莱克很有帮助,而且对调查的过程还像刚来时那样痴迷。然而今天,斯特莱克下楼时有点勉强,果然,他训练有素的直觉觉察到罗宾的问候有点不自然,他担心这份不自然很快就会爆发成“你认为马修怎么样”。

斯特莱克躲进里间办公室,推说要打几个电话,关上了门。他想,正因为这一点,在八小时之外跟你唯一的员工见面才是下下策。

几个小时后,他饿得不行了才出来。罗宾像往常一样买了三明治,但没有敲门叫他出来吃。这似乎也说明了前一天晚上见面后带来的尴尬。斯特莱克为了拖延那个肯定会提出的问题,甚至希望如果他拖延的时间够久,罗宾就不会再把问题提出来了(不过他从不认为这个计谋在女人身上能行得通),他如实地告诉罗宾,他刚跟冈弗里先生通过电话。

“他要报警吗?”罗宾问。

“呃——不会。冈弗里不是那种一有人惹他就去报警的家伙。他和那个想害他儿子的家伙一样丧心病狂。不过他意识到这次自己麻烦大了。”

“你没有想过把那歹徒花钱雇你做的事录下来,自己拿去报警?”

罗宾不假思索地问。

“没有,罗宾,因为谁都会明白警方的情报是哪儿来的,如果我盯梢时要时刻躲避职业杀手,那干这行的压力就太大了。”

“可是冈弗里不可能永远把儿子关在家里呀!”

“他用不着。他准备带全家去美国享受一个惊喜度假,然后从三藩市打电话给我们那个喜欢动刀的朋友,就说经过反复考虑,他已经改变主意,不想再干扰他的商业利益了。应该不会引起太多怀疑。那家伙已经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应该冷静冷静了。他的挡风玻璃被砖头砸过,他老婆接到过恐吓电话。”

“恐怕我下星期要再去一趟伏尾区,就说那个男孩一直没露面,然后把那只猴子还回去,”斯特莱克叹了口气,“不太合乎情理,但我实在不想让他们来找我。”

“他给了你一只……”

“猴子——五百英镑呀,罗宾,”斯特莱克说,“约克郡的人是怎么说的?”在英语俚语中,猴子指五百英镑。

“刺杀一个少年,这点钱也太少了,”罗宾语气激烈地说,然后突然令斯特莱克猝不及防地发问,“你觉得马修怎么样?”

“不错的人。”斯特莱克不假思索地说。

他没有多加形容。罗宾不是傻瓜;在此之前他十分佩服罗宾对假话和不实之言的直觉。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匆匆转向另一个话题。

“我在琢磨,也许到了明年,如果我们的利润还不错,你已经得到加薪了,我们可以再雇一个人来。我现在干得太辛苦了,不可能永远这样。你最近回绝了多少客户?”

“两三个吧。”罗宾冷冷地回答。

斯特莱克猜想是因为自己在马修的问题上不够热情,可是他又绝不愿意再虚伪地多说什么,便很快就退回自己的办公室,又把门关上了。

然而,这次斯特莱克只猜对了一半。

罗宾确实对他的回答感到失望。她知道如果斯特莱克真心喜欢马修,绝不会这样明确地来一句“不错的人”。他会说“啊,挺好的”,或者“没想到你眼光还行”。

真正让她恼火甚至委屈的,是斯特莱克提议再招一个人进来。

罗宾回到自己的电脑荧幕前,开始疯狂地快速打字,手指格外用力地敲着键盘,为那个闹离婚的黑美人整理这星期的帐单。她曾经以为——看来是想错了——她在这里不仅仅是个秘书。她帮斯特莱克弄到了证明卢拉·兰德里的凶手有罪的证据;有些证据甚至是她主动去找、独自找到的。后来的几个月里,她几次超越了助理的本分,陪同斯特莱克完成侦察工作,因为两人共同行动显得更自然,能迷惑看门人和不肯合作的证人,证人看到斯特莱克的大块头和阴郁的表情会本能地产生抵触情绪,更别说她还冒充各种各样的女人打电话,就凭斯特莱克那样的大粗嗓门,是根本没法模仿的。

罗宾本来以为斯特莱克的想法跟她一样:他偶尔说过“这对训练你的侦探能力有好处”或“你可以上一堂反侦察的课”。罗宾本来以为,一旦公司站稳脚跟(她完全有理由声称自己功不可没),她就会获得她知道自己需要的培训。然而现在看来,那些暗示都只是随口说说的,是逗弄她这个打字员的。那么她还赖在这儿做什么呢?她凭什么放弃了待遇好得多的职位?(盛怒之下,罗宾忘记了她多么不喜欢那份人力资源的工作,虽然薪水很高。)也许新来的人是个女的,能够胜任这些有价值的事,而她,罗宾,将会成为他们俩的前台和秘书,再也不会离开她的办公桌。她可不是为了这个才待在斯特莱克这里,放弃了薪水高得多的工作,还给感情生活带来了一个不断制造紧张气氛的根源。

五点钟一到,罗宾一个句子刚打到一半便立刻停下,穿上自己的短风衣扬长而去,并格外用力地把玻璃门砰地关上。

声音惊醒了斯特莱克。他枕着胳膊在桌上睡着了。他看了看表,发现是五点钟,纳闷刚才是谁进了办公室。他打开里外间的门,看见罗宾的衣服和包都不见了,她的电脑荧幕也是黑的,才意识到她连一句再见都没说就走了。

“哦,真是见鬼。”他不耐烦地说。

罗宾一向脾气很好。这也是他喜欢她的诸多优点之一。就算他不喜欢马修又怎么样呢?要跟马修结婚的又不是他。斯特莱克烦躁地低声嘟囔着,锁上门,上楼来到自己的阁楼间,打算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就去跟妮娜·拉塞尔斯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