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维多纳:我们是来战斗的。

哥勒门:你们将会战斗,先生们,痛快地战斗,但是一两个小转弯……

——法兰西斯·博蒙特和菲力浦·马辛杰《法国小律师》

第二天上午,罗宾从地铁里出来,抓着一把多余的雨伞,觉得身上汗淋淋的,很不舒服。这几天连续下大雨,地铁车厢里一股潮衣服的气味,人行道又湿又滑,窗户上水迹斑斑,现在突然天色放晴,阳光灿烂,倒让她感到有些意外。别人可能会为摆脱了暴雨和黑压压的乌云而心情愉快,可是罗宾没有。她和马修吵架了。

罗宾打开刻着斯特莱克姓名和职业头衔的玻璃门,发现老板已经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打电话时,她几乎是松了口气。她暗暗觉得自己需要振作起精神才能面对他,因为斯特莱克正是他们昨晚吵架的原因。

“你邀请他来参加婚礼了?”马修当时厉声问道。

罗宾担心斯特莱克会在那天晚上喝酒时提到请柬的事,如果不事先告知马修,斯特莱克就要直接面对马修的不快了。

“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不通知对方就请人了?”马修说。

“我是想告诉你的。我以为已经说过了。”

罗宾说完就开始生自己的气。她从没对马修撒过谎。

“他是我的老板,他准以为自己会受到邀请的!”

这也不是实话。罗宾怀疑斯特莱克根本就不关心这事。

“而且,我也希望他参加。”她说,最后这句倒是实话。罗宾想把她的工作跟私人生活拉近一些,她从没像现在这样喜欢工作,而私生活目前却无法与工作融而为一。她想把这两者缝缀成一个令人满意的整体,想看到斯特莱克在教堂里赞许(赞许?凭什么要得到他的赞许?)她和马修缔结姻缘。

罗宾就知道马修会不高兴,但她希望那时候两个男人已经见过面,互相产生了好感,然而这事还没有发生,这不能怪她。

“当初我要邀请莎拉·夏德罗克时,瞧你那不依不饶的劲儿。”马修说——罗宾觉得这个指责有失公允。

“那就邀请她好了!”她气愤地说,“但这完全是两码事——科莫兰从来没想跟我上床——你哼一声是什么意思?”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时,马修的父亲打来电话,说马修的母亲上星期犯的怪毛病被确诊为小中风。

过后,罗宾和马修都觉得为斯特莱克吵架太无聊了,便不情不愿地在一种理论上的和解中上床睡觉,罗宾知道两人心里都怒气未消。

快到中午时,斯特莱克才从他的办公室出来。他今天没穿西服,而是穿了一件有许多破洞的脏兮兮的毛衣,下面是牛仔裤和运动鞋。

脸上胡子拉碴,他如果二十四小时不刮胡子,就会密密地长出一大片。罗宾忘记了自己的烦恼,吃惊地盯着他:即使在斯特莱克睡办公室的日子里,她也没发现他的样子这么穷困潦倒。

“一直在打电话为英格尔斯建档案,给朗曼找几个号码。”斯特莱克告诉罗宾,一边递给她几个老式的牛皮纸资料夹,每个夹子的侧面都有手写的序号,是他在特别调查科时用过的,他一直最喜欢用这种方式整理资讯。

“你是——你是故意穿成这样的?”罗宾盯着他牛仔裤膝盖上像是油迹的污渍问道。

“是啊。是给冈弗里看的。说来话长。”

斯特莱克给两人倒了茶,他们便开始讨论目前手头三个案子的细节,斯特莱克告诉罗宾他获取的最新资讯,以及下一步的调查重点。

“欧文·奎因的事怎么样了?”罗宾接过茶杯时问道,“他的代理怎么说?”

斯特莱克在沙发上坐下,屁股下的皮革又像往常一样发出放屁的声音,他把拜访伊莉莎白·塔塞尔和凯萨琳·肯特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罗宾。

“凯萨琳第一眼看到我时,我敢发誓她把我当成了奎因。”

罗宾笑了起来。

“你没那么胖。”

“谢了,罗宾,”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后来发现我不是奎因,但又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她说:‘那事儿我压根儿没参与。’你认为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可是,”她怯生生地接着说道,“我昨天倒是找到了跟凯萨琳·肯特有关的一些东西。”

“是什么?”斯特莱克吃惊地问。

“是这样的,你对我说她是个独立作者,”罗宾提醒他,“我就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在网上看看有什么,结果发现……”她用滑鼠点了两下,调出网页,“——她开了一个博客。”

“太好了!”斯特莱克说,高兴地从沙发上站起身,绕过桌子,站在罗宾身后看着电脑。

那个很业余的网页名为“我的文学生活”,装饰着几幅羽毛笔图画,和一张凯萨琳的照片,照片比本人漂亮,斯特莱克估计肯定是十年前拍的。博客里有大量的帖子,像日记一样按日期排列。

“许多帖子说的都是传统出版商不识货,即使好书砸在头上他们也看不出来。”罗宾说着,把网页慢慢地往下拉,让斯特莱克流览。

“她写了三本小说,称之为情色幻想系列,名叫‘梅丽娜世家’。可以下载到电子阅读器上。”

“我可再也不想读垃圾图书了。那个‘巴尔撒开兄弟’已经让我倒了胃口,”斯特莱克说,“有关于奎因的内容吗?”

“有不少呢,”罗宾说,“如果他就是凯萨琳称为‘著名作家’的那个男人。简称‘名家’。”

“我不相信她会同时跟两个作家睡觉,”斯特莱克说,“肯定就是奎因了。不过‘著名’这个词有点夸张了。在利奥诺拉来找我们之前,你听说过奎因吗?”

“没有,”罗宾承认,“看,这儿写到他了,十一月二号。”

今晚跟名家有一段精彩对话,谈到情节和叙事,这两者当然不是一码事。有不明白的吗?情节是发生的事,叙事是你给读者看多少,以及怎么拿给他们看。

就拿我的第二本小说《梅丽娜的牺牲》来举例吧。

他们朝哈德威尔森林走去时,兰多尔抬起他帅气的侧脸,看他们离森林还有多远。他那保持得很好的身材,因骑马和射箭而格外有型有款——

“往上翻,”斯特莱克说,“看还有什么地方写到奎因。”

罗宾照办了,停在十月二十一号的一篇博客上。

所以名家打电话来说他不能见我(又是这套)。家庭矛盾。

我除了说一句理解还能咋办?我就知道一旦我们相爱事情就复杂了。我不能把话说得太白,只是说他因为一个协力厂商而跟自己不爱的妻子绑在一起。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协力厂商的错。妻子不肯放他,其实放手对每个人都是最好的,于是大家就都困在里面,有时感觉真像炼狱。

那个妻子知道我,假装不知道。我真不懂她怎么受得了跟一个想跟别人过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反正我知道我受不了。名家说她总是把协力厂商的利益放在其他一切事物的前面,也包括他。奇怪,人们经常用“陪护者”的身份掩盖内心的自私。

有人会说,一切都怪我不该爱上一个已婚男人。这些话不用你们说,我的朋友、姐妹和老妈整天都在跟我唠叨。我也想跟他断,可是我只能说,心有它自己的理由,什么理由不知道。今晚我因为一个全新的理由为他哭得停不下来。他对我说他那本杰作快写完了,说那是他写得最好的一本书。“希望你会喜欢。里面还写到了你呢。”

一个著名作家把你写进他自己认为最好的书里,你会怎么说?我明白他给我的东西,不是作家的人是给不了的。这让你觉得既骄傲又谦卑。我们当作家的,可以让一些人走进我们心里,可是,走进我们的书里?!那可不一般。那可太特别了。

忍不住爱著名家。心有它自己的理由。

下面是一些网友的评论。

如果我对你说他念了一些给我听,你会怎么说?皮帕2011你准是在开玩笑,皮帕,他才不会念!!!凯瑟你等着吧。皮帕2011么么哒……

“真有意思,”斯特莱克说,“太有意思了。昨天晚上肯特跟我动手时,告诉我一个名叫皮帕的人想要杀奎因。”

“那你再看看这个!”罗宾兴奋地说,把页面滑到十一月九日。

第一次见到名家时,他对我说:“除非有人流血,也许就是你自己,你才能写好。”本博主的追随者都知道,从比喻上来说我已经打开了我这里和我小说里的血管。可是今天我感觉被一个我已信赖的人刺了致命一刀。

“哦,麦奇思!你夺去我的宁静——看到你受折磨我心生喜悦。”

“这段引文出自哪里?”斯特莱克问。

罗宾灵巧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

“约翰·盖伊的《乞丐歌剧》。”

“对于一个满篇病句、乱用大小写的女人来说,这可真够博学的。”

“我们不可能都是文学天才。”罗宾责怪地说。

“幸亏如此,从我对他们的了解来说。”

“可是你看看引文下面的评论吧。”罗宾说着,回到凯萨琳的博客。她点了一下连结,只出现了一句话。

凯瑟,我要转动××的绞刑架的把手。

这句评论也是皮帕2011留的。

“皮帕像是个不好对付的人,是吗?”斯特莱克说,“这里提到肯特靠什么为生吗?我估计她没法靠那些色情幻想的玩意儿付帐单。”

“是挺奇怪的。看看这个。”

十月二十八日,凯萨琳写道:

像大多数作家一样,我白天也有一份工作。出于安全原因,我不能多说。这个星期我们部门又加强了保安,也就意味着我那个爱管闲事的同事(又是基督徒出身,假装对我的私生活感兴趣)有藉口建议管理部门好好检查博客,以免敏感资讯泄露出去。幸亏大家头脑清醒,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蹊跷,”斯特莱克说,“加强保安……难道是女子监狱?精神病院?或者,说的是产业机密?”

“再看看这个,十一月十三日。”

罗宾翻到博客里最近的一个帖子,这是凯萨琳声称自己遭到致命刺伤之后的唯一一个帖子。

三天前,我亲爱的姐姐在与乳腺癌的长期抗争中败下阵来。

感谢大家的良好祝愿和支持。

下面有两条评论,罗宾把它们打开。

皮帕2011写道:

得知这消息我很难过,凯瑟。送给你全世界的爱,么么哒。

凯萨琳回复:

谢谢皮帕,你是一个真朋友,么么哒。

凯萨琳预先对许多留言表示感谢的那句话,凄凉地悬在这条短短的评论上面。

“为什么?”斯特莱克语气沉重地问。

“什么为什么?”罗宾说,抬起头看着他。

“人们为什么这么做?”

“你是指博客?我不知道……不是有人说过,未经审视的生活没有价值?”

“对啊,柏拉图说的,”斯特莱克说,“但这不是审视生活,而是在展览。”

“哦,天哪!”罗宾心虚地惊了一下,把茶洒在了自己身上,“我蚕忘了,还有件事呢!昨晚我正要出门时,克利斯蒂安·费舍尔打来电话。他想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写本书。”

“他说什么?”

“一本书,”罗宾说,看到斯特莱克脸上厌恶的表情,她强忍着想笑的冲动,“关于你的生活。你在军队里的经历,还有卢拉·兰德里那个案子。”

“给他回电话,”斯特莱克说,“告诉他不行,我对写书没兴趣。”

他一口喝光杯里的茶,朝墙上的挂钩走去,他的黑大衣旁边挂着一件不知何年何月的旧皮夹克。

“今晚的事你没忘吧?”罗宾说,心里那个暂时松开的结又揪紧了。

“今晚?”

“一起喝酒呀,”罗宾焦虑地说,“我,马修。在皇家兵器。”

“噢,没忘,”斯特莱克说,不明白罗宾为什么显得这么紧张和难过,“不过我今天下午都在外面,就到那里跟你们碰头吧。是八点吧?”

“六点半。”罗宾说,比刚才更紧张了。

“六点半。没问题。不见不散……威尼霞。”

她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

“你怎么知道……”

“请柬上写着呢,”斯特莱克说,“挺别致的。什么出处?”

“我——怎么说呢,我好像是在那儿怀上的,”她说,脸上泛出红晕,“在威尼斯。你的中名是什么?”她在斯特莱克的笑声中半顽皮半愠怒地问,“C·B·斯特莱克——B代表什么?”

“我得走了,”斯特莱克说,“八点钟见。”

“六点半!”罗宾冲着正在关上的房门嚷道。

斯特莱克那天下午的目的地是伏尾区一家卖电子器材的店铺。偷来的手机和笔记型电脑在后面的密室里解锁,里面的个人资讯被提取,然后,这些资讯和清除了记忆体资料的器件卖给需求不同的人。

这家生意兴隆的店铺的老板,给斯特莱克的客户冈弗里先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冈弗里先生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个搞歪门邪道的家伙,跟斯特莱克追到他大本营的这个家伙半斤八两,但是冈弗里先生更大佬、更张扬,他不小心犯了个错,走错了一步棋。斯特莱克认为冈弗里需要趁早全身而退。他知道那个对手能干出什么事来,斯特莱克和此人有一个共同的熟人。

目标在楼上一间办公室迎候斯特莱克,这里的空气跟伊莉莎白·塔塞尔那儿一样难闻,两个穿休闲套装的年轻人待在不显眼的地方,清理自己的指甲。斯特莱克冒充职业歹徒,由他们共同的熟人介绍来应聘,听未来的雇主跟他透露打算对冈弗里先生十几岁的儿子下手,对于那个孩子的行踪他已经尽数掌握。最后他提出让斯特莱克去干这个活,以五百英镑的酬劳去绑架那个男孩。(“我不想取人性命,就给他父亲发个短信,明白吗?”)斯特莱克从店里抽身出来时,已经过了六点。他确信没有人跟踪后,第一个电话是打给冈弗里先生本人的,对方惊愕的沉默告诉斯特莱克,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在跟什么人打交道。

然后,斯特莱克拨通罗宾的电话。

“对不起,要晚一点到了。”他说。

“你在哪儿?”罗宾问,语气显得很紧张。斯特莱克可以听见她身后酒吧里的声音:说话声,大笑声。

“伏尾区。”

“哦,天哪!”斯特莱克听见罗宾低声说,“过来要花很长时间……”

“我打个计程车,”他让她放心,“尽快赶过去。”

斯特莱克坐在计程车里缓缓经过阿佩尔街时,心里暗想,马修为什么要选一家位于滑铁卢的酒吧呢?就为了让斯特莱克跑远路吗?因为斯特莱克在前几次安排中挑了对自己方便的酒吧,所以这次马修要报复一下?斯特莱克希望皇家兵器里有食物供应。他突然感到很饿。

他花了四十分钟才到达目的地,一部分原因是酒吧所在地的那些十九世纪棚户区阻碍了交通。坏脾气的计程车司机想弄清那些看似毫无逻辑可循的街道编号,斯特莱克便决定下车步行,他怀疑地方难找也是马修选择这家酒吧的一个原因。

终于到了,皇家兵器是一家很有特色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街角酒吧,门口聚集着许多人,有穿西装的职业男性,也有学生模样的人,都在抽烟、喝酒。斯特莱克走来时,那伙人自动给他让路,即使对他这样高大魁梧的男人来说,他们留出的空当也太大了。斯特莱克迈过门槛,走进这家小酒吧,怀疑别人会因为他衣服太脏而对他下逐客令,其实心里倒隐约希望这样的事发生。

与此同时,在闹哄哄的里间——一个玻璃天花板的院子,别别扭扭地挤满各种小摆设,马修在看手表。

“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刻钟了。”他对罗宾说。

他西服领带,衣冠楚楚——像平常一样——是整个屋里最帅的男人。罗宾已经习惯了女人们看见他经过时眼睛都跟着他转,她一直没能断定马修是否意识到她们火辣辣的眼神。此刻,他们不得不跟一伙叽叽喳喳的学生合坐一张桌子,马修一米八六的身高,坚毅的凹字形下巴,明亮的蓝眼睛,完全是一副鹤立鸡群的样子。

“就是他。”罗宾说,她松了口气,却又无端地心生恐慌。

斯特莱克离开办公室后似乎变得更加强壮和粗糙了。他在拥挤的空间里毫不费力地朝他们走来,眼睛看着罗宾金灿灿的脑袋,一只大手抓着一品脱醉鬼啤酒。马修站了起来。他似乎在振作起精神。

“科莫兰——你好——你终于找到了。”

“你是马修?”斯特莱克说着伸出一只手,“对不起,我来晚了,我想早点脱身的,但当时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家伙,他要不发话你可不敢一走了之。”

马修回了一个空洞的笑容。他就猜到斯特莱克会有一大堆这样的说辞:显摆自己,让自己做的事显得神神秘秘。可是瞧他这副样子,像是刚给汽车换过轮胎。

“坐下吧。”罗宾紧张地对斯特莱克说,一边往板凳那头挪动,差点儿从那头摔下去。“你饿吗?我们正在商量要些吃的呢。”

“他们这里东西做得不错,”马修说,“泰国菜。虽然不是芒果树,但也还凑合。”

斯特莱克淡淡地笑了笑。他就知道马修会是这个样子:说一些上流住宅区高档餐馆的名字,以显示自己虽然刚在伦敦待了一年,已是个老资格的都市人了。

“今天下午怎么样?”罗宾问斯特莱克。她想,只要马修听了斯特莱克所做的事情,肯定会像她一样对侦探过程深深着迷,然后所有的成见便会烟消云散。

可是斯特莱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下午的事,那些有意思的细节都省略掉了,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马修不以为然。然后,斯特莱克提出给他们俩去买酒,因为他们手里的杯子都空了。

“你可以表现出一点兴趣嘛。”斯特莱克刚走到听不见她说话的地方,罗宾就压低声音对马修说。

“罗宾,他不过是在一家店里见了个人,”马修说,“我认为他们的故事不会很快就售出电影改编权。”

他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把注意力转向对面墙壁黑板上的菜单。

斯特莱克端着酒水回来了,罗宾坚持要自己挤到吧台去给他们点餐。她有点不放心让两个男人单独待在一起,同时又希望她不在场时,他们能想办法找到适合他们的位置。

就在罗宾离开的这点工夫,马修刚刚产生的良好的自我感觉消失了。

“你原来当过兵?”他发现自己在问斯特莱克,其实他已打定主意不让斯特莱克的个人经历占据谈话的上风。

“没错,”斯特莱克说,“特别调查科。”

马修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家父原来是皇家空军的,”他说,“是啊,他和杰夫·扬是同时蚕代的人。”

“谁?”

“是威尔士橄榄球联合会的球员吧?二十三次入选国家队?”马修说。

“没错。”斯特莱克说。

“是啊,我老爸当上了中队长。八六年退役,然后开办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白手起家,一路顺风顺水。虽然比不上你家老爷子,”

马修有点敏感地说,“但也很不错了。”

呸,斯特莱克想。

“你们在聊些什么?”罗宾重新坐下,担忧地问道。

“聊了聊老爸。”马修说。

“可怜的人。”罗宾说。

“有什么可怜的?”马修立刻发问。

“哎呀——他替你妈妈操心呀,不是吗?小中风?”

“噢,”马修说,“是说那个啊。”

斯特莱克在军队里见过马修这样的人:都是军官级别,光鲜的外表下面隐藏着小小的安全感缺失,他们需要过度补偿,一不小心就做过了头。

“劳瑟法国公司怎么样了?”罗宾问马修,希望他能向斯特莱克展示自己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展示一个真正的、她所爱的马修,“马修在给一家特别奇葩的小出版公司做审计呢。他们非常可笑,是不是?”她对未婚夫说。

“我不会用‘可笑’这个词,他们完全是一片混乱。”马修说,他一直谈到上菜的时候,话里不时冒出“九万”、“二十五万”这样的字眼,每句话都故意摆得像一个镜子,照出他最光耀的一面:他的机智,他的思维敏捷,他怎样比那些缓慢愚钝的老同事高出一筹,以及他正在审计的那家公司的笨蛋们怎样仰仗着他。

“……想办一个耶诞节晚会,两年了,总算收支相抵,实际上就是为了庆祝一下。”

马修信心十足地对那家小公司肆意褒贬,但食物端上来后,桌上便沉默下来。罗宾也想不出该说什么,她本来希望马修能更加热情和友善地向斯特莱克讲述一些事情,比如他经常说给罗宾听的那家小出版公司的种种怪癖。不过,斯特莱克听马修提到出版界的晚会,倒突然有了个主意。斯特莱克慢慢咀嚼着食物。他想,要打探欧文·奎因的下落,这可能是个极好的机会,于是他那容量超强的记忆库便献出了一个他以为早已忘记的小资讯。

“科莫兰,你有女朋友吗?”马修直截了当地问斯特莱克。这是他迫切想弄清的一件事。罗宾对此总是含糊其辞。

“没有,”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说,“抱歉——去打个电话,很快就回。”

“好吧,没问题。”马修等斯特莱克走到听不见他说话的地方,才气恼地说,“你迟到了四十分钟,又在饭吃到一半时溜号。我们只好在这里等着你赏脸回来。”

“马修!”

斯特莱克来到黑黢黢的人行道上,掏出香烟和手机。他把烟点着,离开其他抽烟者,走到幽静的小巷深处,站在石头拱门下的黑影里。拱门上面就是铁路线。

铃响到第三声,卡尔佩珀接了。

“斯特莱克,”他说,“最近怎么样?”

“很好。打电话想请你帮个忙。”

“说吧。”卡尔佩珀淡淡地说。

“你有个表妹叫妮娜,在罗珀·查德工作……”

“你他妈的怎么知道的?”

“你跟我说的。”斯特莱克耐心地说。

“什么时候?”

“五个月前,当时我正在为你调查那个狡猾的牙医。”

“你这该死的记性,”卡尔佩珀说,听上去不像佩服,倒更像是不安,“真是奇葩。她怎么啦?”

“能不能让我跟她联系上?”斯特莱克问,“罗珀·查德明天晚上有个周年庆祝晚会,我想去参加。”

“为什么?”

“我手头有个案子。”斯特莱克闪烁其词地说。他从来不跟卡尔佩珀谈论他正在调查的那些上流社会离婚案和业务破裂案的细节,虽然卡尔佩珀经常向他打听,“而且我刚给了你助你飞黄腾达的独家情报。”

“好吧,好吧,”记者短暂地迟疑了一下,满不情愿地说,“这个忙我应该能帮得上。”

“她是单身吗?”斯特莱克问。

“怎么,你还想约炮?”卡尔佩珀说,斯特莱克注意到,卡尔佩珀对于斯德莱克想泡他的表妹似乎没觉得恼火,只觉得好笑。

“哪里,我想知道如果她带我去参加晚会,别人会不会产生怀疑。”

“噢,好吧。她好像刚跟某个男人分手。不清楚。我发短信把号码给你。等着瞧吧,”卡尔佩珀带着未经克制的喜悦又说道,“星期天派克大人就会遭遇从天而降的狗屎海啸。”

“先替我给妮娜打个电话,好吗?”斯特莱克说,“告诉她我是谁,让她明白是怎么回事,好吗?”

卡尔佩珀同意了,随即便挂了电话。斯特莱克并不急于回到马修身边,把那支香烟抽完了才返回酒吧。

他在拥挤的房间里穿行,不时低下脑袋,闪避挂着的花盆和路牌,他不由地想,这个房间就像马修:用力过度。室内装饰包括一个老式的壁炉和一个古色古香的钱柜,各种各样的购物筐,古旧的印刷品和金属铭牌:垃圾小店里的破玩意儿应有尽有,显得非常做作。

马修本希望在斯特莱克回来前把面条吃完,以强调他离开了很长时间,可是这个计划没有成功。罗宾一副很可怜的样子,斯特莱克纳闷自己不在时他俩之间发生了什么,他从心里为罗宾感到难过。

“罗宾说你是个橄榄球运动员,”他对马修说,暗自决定做一些努力,“应该代表郡里参加过比赛吧?”

他们又勉为其难地聊了一个小时:马修只要能讲他自己的事,谈话就毫不费力。斯特莱克注意到罗宾习惯于给马修提示,每次都故意打开一个谈话领域,让马修能展示风采。

“你们俩在一起多久了?”斯特莱克问。

“九年了。”马修说,先前那种好斗的情绪又回来了一点。

“那么长时间了?”斯特莱克吃惊地说,“怎么,你们大学时就在一起?”

“中学,”罗宾笑眯眯地说,“六年级时。”

“学校不大,”马修说,“有脑子又性感的女生只有她一个。别无选择。”

混蛋,斯特莱克想。

回去时他们一起走到滑铁卢地铁站。三个人在夜色中行走,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然后在地铁口分手。

“怎么样,”罗宾和马修朝自动扶梯走去时,罗宾绝望地说,“他还不错吧?”

“时间观念太差。”马修说,他也找不到别的不显失态的话来指责斯特莱克,“他很可能会晚来四十分钟,把整个仪式都给毁了。”

这等于是默许斯特莱克来参加婚礼了,虽然缺乏诚挚的热情,但罗宾认为已经很不错了。

与此同时,马修在默默盘算他不愿对人承认的事情。罗宾对她老板相貌的描述很准确——细密的卷发,拳击运动员的体格——可是马修没料到斯特莱克会这么魁梧。马修一直为自己是办公室里最高的男人而沾沾自喜,可斯特莱克比他还高六七厘米。更重要的是,如果斯特莱克大肆吹嘘自己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经历,或跟他们大谈他那条腿被炸飞的经过,或炫耀他是怎么赢得了那块令罗宾敬佩不已的奖章,马修肯定会感到厌恶,可是他避而不谈这些话题,似乎更令马丁恼火。斯特莱克的英勇事迹,他丰富多彩的生活,他的旅行和冒险经历,简直就像幽灵一样盘旋在他们的谈话之上。

地铁车厢里,罗宾坐在他身边一言不发。这个晚上罗宾过得一点也不开心。以前她从不知道马修是这副样子;至少,她从没见过马修这副样子。列车载着他们颠簸前进,她苦苦思索着这件事,心想,都怪斯特莱克。不知怎的,似乎斯特莱克让罗宾用他的眼光来看马修。

她不知道斯特莱克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那样询问马修橄榄球的事——可能有人会以为是礼貌的提问,但罗宾知道不是这么回事……或者,她只是因为斯特莱克迟到了而生气,为他无意中做下的事而责怪他?

就这样,这对已经订婚的人坐地铁回家,心里都藏着没有表达出来的恼怒,而他们所怨恨的那个人,正在北线地铁里打着响亮的鼾,迅速地离他们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