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五点咖啡馆从外面看上去非常普通。它就坐落在人行道旁边,如同一个超级市场,在圣马可坊街和第三大道上,都开有玻璃窗。
不过,店里还隐藏着另一面墙,这面墙上,有一些不规则的开口,这些开口给人一种,毕加索抽象画的感觉,喇叭的弧度、红唇白齿、太妃糖颜色的头发、仔细描画过的眼睛、一只手和手旁盛满掺水威士忌的玻璃杯、在白色钢琴键上跳跃的、又短又粗的黑色手指。
这些开口都盖上了镜子,客人们在这些镜子里面,除了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之外,其他的什么也看不见。
五点咖啡馆内部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只要不开门,街上的噪声一点也漏不进去,外面的人也听不见里面“昂贵”的声音。这个才是重点,那些声音太贵重了,一点儿都不能浪费。
两位粗线条的黑人警察,带着他们的小朋友,走进这里的时候,除了那些表情愤怒的音乐家,演奏出来的热辣、古怪的现代旋律以外,没有别的任何声音。客人们庄严得好像正在参加一个葬礼。但是,造成这安静场面的,并不是这两个黑人,和他们带着的那个喜欢社交的男同性恋。
两个黑人警察都很清楚,他们知道:白人们都是在安静的环境中,静心欣赏爵士乐的。但是,这里,并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是白人,大部分人是有色人种,和联合国大会差不多。然而即使是黑人,也已经被白人感染了,都变得非常安静。
一个穿着黑色休闲西装的、金发碧眼的白人男子——应该是这个咖啡馆里的什么人——把他们带到靠近舞台的一个座位。这个座位很显眼,他们立刻明白了,这是一个给可疑客人准备的座位,想到这里,他们不禁笑了笑。他们想知道这个人,对身边的小朋友有什么看法,还想知道自己看起来,是否很像那种人。
他们刚坐下没过多久,让人兴奋的事情就开始了。在这个夜晚早些时候,开着一辆小型外国跑车,经过餐馆,被他们的小朋友称为“同性恋”的、那两个上城区女人,就坐在他们附近的一张桌子上。他们的到来,像是发出了某种信号,其中一个同性恋,突然跳上了她们的桌子,疯狂地跳起肚皮舞,她的迷你裙下面,好像藏了一把枪,向观众发射出看不见的光线。
那条裙子不会比一块遮羞布大多少,镶满了金色的金属薄片,衬上她光滑的麂皮颜色的皮肤,看起来很下流。她那一双长长的、纤细的腿,完全裸露在外面,脚躁上挂着银色的链子,脚上穿着镀金的平底凉鞋。腰部也裸露着,肚脐随着她的舞动,暗示性地忽开倏合,乳房在金色的网状上衣里晃动着,好像两只待哺乳的小海豹。
她看起来比坐在跑车里时更瘦了,从下往上看,她毫无瑕疵,身材修长、艳丽耀眼,如同一个梦幻的雕塑一般。又厚又大的嘴唇,在她那张心形脸上突了出来,卷曲的短发像铁丝一样闪着光。她琥珀色的眼睛上面,涂着天蓝色的眼影,长睫毛上涂着黑色的睫毛膏,整个人都散发着性感却下流的气息。
“都脱了吧!……”这肯定是一个黑人在说话,白人在这种场合,绝不会说出这种话历来的。
“加油,凯特,加油!……”这是一个友善的声音,很可能是一个白人朋友。无论如何,这是一个认识她的人。
她拉开了迷你裙的拉链,并且把它慢慢地从身上抖落下来,他们的小朋友见状跳了起来。两位警察看着他,完全傻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脱衣舞娘桌上的另一个女同性恋也站了起来。
“哦!……”“掘墓者”约恩斯说道,“我得去跟着我们的小狗崽。”
“也许不用了!……”“棺材桶子”埃德冷冷地说。
“要是出了事,后果你能承担吗?”“掘墓者”约恩斯嘲弄道,并做了一个鬼脸。
“让他去吧!……”“棺材桶子”埃德咆哮道,“他只是受不了罢了。”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金发男人,愚蠢地想把迷你裙给她穿回去,客人们大笑着喊叫起来。那个女人用一条长长的棕色大腿,绕住了白人男子的脖子,把迷你裙套到了他的头上,然后用胯部顶着他的脸。
那些表情愤怒的音乐家们,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继续演奏着一曲名为《乔,别离开》的流行音乐。他们的表情似乎在告诉人们,一个白种男人的头,被放到一个棕色女人的胯下,在这里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在舞台后部,一个钢琴家正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他穿着一件长袖的绿丝绸衬衫、橙色亚麻裤子,头上戴着一顶红黑格子的花呢帽子,每次他经过另一个钢琴弹奏者身边时,都会搭着他的肩,奏出一个和音。
这个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极为吵闹的场所,那些高贵的人失去了这块领地。每个人都很快乐,除了那些音乐家。店里的服务员,也跟着欢乐起来了。这时,一个光头长脸的男人,跑去营救那个脱衣舞娘胯下的白人男子,但问题是:那名白人是否想被救呢?没准儿正享受着呢。
围观的其他白人,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
那个光头男人,抓住一条火辣辣的棕色大腿,女人马上把它绕到了他的脖子上。这下子,他们两个人的头,都被放到迷你裙下面了。
“继续脱啊!……”有人喊道。
“你们干脆撕分了她吧!……”另一个人哈哈大笑着叫道。
“手下留情点儿。”第三个声音小心地提醒道。
那个跳脱衣舞的女人,变得异常兴奋起来,她把她的屁股,从这边摇到那边,好像想把迷你裙下的两个脑袋挤爆。他们努力想把头,从迷你裙里拉出来,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
迷你裙终于掉落到了桌子上,那双棕色的大长腿,从里面走了出来,两个男人红着脸,逐渐向后退去。大汗淋漓的棕色女人,动作熟练地脱掉了黑色的蕾丝内裤,得意扬扬地在空中挥舞着。她胯下卷曲的黑毛露了出来,在她浅棕色皮肤的衬托下,形成了棒球手套那么大的一块阴影。
人们沸腾起来了,大喊大叫地鼓着掌:“好哇!好啊!……”
通向大街的门突然打开了,警笛声和声嘶力竭的尖叫声,一股脑儿地涌进了这个房间。“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跳了起来,到处找他们的小朋友,却只看到处于恐慌中的人们。
愤怒的音乐家们弹奏的乐曲,也突然停了下来,那个半裸的脱衣舞娘尖叫着“帕特!帕特!……”很多人在哀号,或焦急地大叫,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很奇怪。
“太迟了!……”在他们冲到街上之前,“掘墓者”约恩斯说了一句。
他们知道——似乎每个人都知道,漂亮的小伙子,约翰·巴布森已经死了,他躺在排水沟里,像胎儿一样蜷缩着。是被那个叫做帕特的女同性恋者砍死的。因为被砍了太多刀,已经几乎看不出来,和几分钟之前,那个出尽风头的娘娘腔,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了。
那个女人已经被带到一辆路边的救护车上了,她的双臂和脸,也都被砍伤了,血从她黑色的运动衫、和宽松的裤子上,一股股地冒了出来。她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肤色比她的伙伴更深一些,身材壮得像一个卡车司机,有两个奶妈加起来那么粗。但是,因为她失血过多,现在显得很虚弱。她茫然地动了动,两个护士已经处理了主要伤口,正打算把她放在救护车里面的担架上。
巡警队在第三大道和圣马可坊街的路边,迅速地停了下来。人们从各个地方赶来:房子里、街上、停在街上的小汽车里。十字路口堵塞了,交通完全瘫痪了。穿着制服的警察大声叫骂着,疯狂地吹着口哨,想为验尸官、助理地方检査官和凶杀组负责人,清出一条畅通的道路来,那个负责人是来这里记录现场、收集证人的,同时,还要在尸体被移走之前,宣布他的死亡。
“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跟着救护车,去了贝尔维尤,但是,他们没有获得见那个女人的授权,只有一个凶杀组的警察,可以和她说话。而她所说的全部,就是“我砍了他”。随后,医生就把她带走了。
两个警察回到了拉斐特街上的地区警察署。尸体已经放到了停尸房里,证人们还在审问之中。两位黑人警察说,他们目睹了案发经过,地区警察署的长官,让他们坐到了审问席上。
与他们先前说过话的五个年轻人——两个黑人男孩、和看起来像业余妓女的三个白人女孩,就是接受审问的证人。他们说:当他们从第二大道,朝圣马可坊街走回来的时候,他正从“五点”咖啡馆的后面走出来,扭着屁股,沿着圣马可坊街走。他们觉得他是要去“一千零一夜浴室”。
还能是哪儿?他就是在往那儿走。然后她也从“五点”后面走了出来,像一头激怒的黑熊一样,在他的后面跑着,一边还大喊着:“向警察告密的娘娘腔间谍……”还有一些,他们记不得了。
什么东西呢?他们猜:是关于他的性习惯、他的母亲和他的为人。反正这些东西,起不到什么作用。
她一直在他后面跑着,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朝他的屁股直接砍了下去。他的屁股像一片法兰克福香肠一样翻开了,接着,她不断地朝他猛砍,直到他也拿出了刀子,转过身把她击退,但已经太晚了。
“她对他毫不手软。”一个黑人男孩敬畏地说道。
“砍了后面砍前面,直到把他砍倒了。”另一个附和道。
“你们两个家伙,为什么不去阻止她?”审问的队长问道。
“我感到害怕!……”黑人男孩愧疾地坦白。
“你没有必要觉得羞愧,”他的黑人朋友说道,“没人会去插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互砍行为。”
队长看了一眼这个黑人男孩。
“有趣的是,”黑人男孩平静地继续说道,“她用刀砍他的屁股,就像是在打拍子,而他则像一个慢板乐舞者一样,随着节拍舞动。”
“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队长严厉地问。
“我们还在上学。”黑人男孩儿说。
“纽约大学。”一个白人女孩出声解释道。
“你们都是大学生吗?”
“当然。有什么好怀疑的吗?”
“是我们叫的警察。”另外一个女孩主动说道。
下一个接受审问的是脱衣舞女,她已经把迷你裙又穿好了。她的两条大腿,紧紧地靠拢在了一起,他们看不出她是否穿了内裤,她看上去很冷,虽然她穿得很火辣。
那女人说她是凯瑟琳·里托太太,住在列诺克斯街的克莱顿公寓。她的丈夫是一个商人。
“做什么生意的?”
“肉制品生意,像库达海和思维福特之类的品牌,生产并包装乡村香肠卖给零售商店。”凯瑟琳·里托太太如此回答。
她说她和她的朋友——帕特丽夏·戴维斯,是从上百老汇街的匕首俱乐部,参加完一个生日聚会过来的,她们在“五点”咖啡馆里停留,是为了看塞隆尼斯·孟克和里昂·比波的表演。“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知道这个联合演出,在哈莱姆它被称为“女相公”合奏。但是,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是坐在一旁观察。
没有任何根据,能够证明她的朋友,为什么要砍那个男人。她们亲密的关系,起源于“主流”——这是一个俱乐部的名字。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砍他,他肯定曾经攻击过她,或许是侮辱过她,她补充道,但是,她立马意识到第一个猜想,听起来是多么愚蠢。
凯瑟琳·里托太太的朋友,是一个性格暴躁,又很容易被激怒的人。不,她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她会拿刀砍人的事情;但是,她经常会看到,她对那些侮辱自己的男人拔刀子。其实,她应该检点一点,但怎么穿是她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靠穿着来取悦男人。
谁都不能说这是男人气,她只是想独立。她自己都不确定,是否认识那个死者,她不记得以前是否看到过他。她无法想象,他究竟对她朋友说了或做了什么,才引起了这场打斗,但是,她肯定这一切不是帕特挑起的。
帕特——帕特丽夏——她会亮出她的刀子,但是,她不会去伤害任何人,除非他们迫使她那么做。是的,她认识她很久了,在她结婚之前,她们就已经是朋友了,她已经结婚有九年了。
帕特丽夏有多大年纪了?可以说,但这会有什么不同吗?
“掘墓者”约恩斯只问了凯瑟琳·里托太太一个问题:“他是耶稣宝贝吗?”
凯瑟琳·里托太太睁大了眼睛盯着他,顿时惊呆了:“你是在开玩笑吗?这是一个名字吗?……耶稣宝贝?”
他没有再说什么。
队长说,他必须要把凯瑟琳·里托太太,作为一个重要证人留下;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把她锁上,她的丈夫就带着一名律师,和一份人身保护权的正式文件出现了。
他是一个矮矮胖胖、上了年纪的黑人,皮肤略呈淡褐色,他的肤色变淡,是因为很少接触阳光的关系。他的脑袋后面秃了一块,其余地方都长着卷曲的灰色头发,修剪得很短。阴暗的棕色眼睛,像蜜饯水果一样光滑,眼睑周围有厚厚的皱纹。他终日用这双半睁半闭、毫无表情的衰老眼睛,看着这个世界,仿佛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惊讶了。
他又宽又大的嘴,像猿猴一样突着,连着一个像猪一样的下巴。他穿着的那身看起来非常昂贵的双排扣外套,掩盖了他本身的一些缺憾。他的口音还带着些许黑人腔,说话的语气听上去很自信,但是文法很糟糕,同样,牙齿也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