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蓝色郁金香 第十章
2014年5月21日。小雨。
楚原市刑警支队。
在办公桌前坐了半晌,脑里翻江倒海,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把自己掌握的情况告诉沈恕。虽然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董文鹏和杨昭在年轻时的所作所为和此案有关,但是,这些情况不向沈恕通报,我总感觉有些不踏实,何况,也未必真的能瞒过他。
沈恕听我诉说后,很诚恳地说:“淑心,谢谢你的信任。这些牵涉到你父亲的往事,和本案并没有多少关联,你本来可以不告诉我。”
我说:“不跟你讲,心里总感觉不踏实,好像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信任。不过,通过对董文鹏家往事的了解,我倒想起一个嫌疑人来,我们调查的嫌疑人范围并没有把他包括进来。”
沈恕说:“你说的是董倩的旧情人李健?”
他一说即中,像是能读懂我心理似的。我说:“对,而且罪案现场的水杯上留有董倩的指纹,也许凶手想借此表达他是想通过董倩之手来为她复仇。”
沈恕说:“我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不过有几个疑点解释不通,李健怎么会有董文鹏办公室的钥匙?或者说,董文鹏怎么可能毫无戒备地让他进入办公室,而且独自和他面对面?现在距董倩自杀已经过去两年多,为什么李健当年没有付诸行动,却时隔这么久才实施复仇计划?如果这些疑点都能解释清楚,我们就要把李健当成第一嫌疑人来侦查。”
我说:“这几个问题我也没考虑好,看来有必要和李健正面接触一次。”
沈恕说:“除李健外,还有一个嫌疑人也正在浮出水面,就是杨昭的儿子杨文颐。我们目前的工作重点在他身上。”
“怎么会怀疑到他?”我记得杨文颐的名字。
“腾飞集团的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向我们透露,这几年杨昭和董文鹏在经营管理方面分歧很多。杨文颐为了把自己的父亲推到董事长的位子上,或者让腾飞集团完全按照杨家人的意志来经营,都可能成为他的杀人动机。”
“有证据吗?”
“目前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有高层怀疑杨文颐盗用董文鹏的名义支出了大笔用途不明的资金,而这些亏空的资金不可能得到填补。如果这个事实成立的话,可以构成杨文颐杀人的直接动机。但是作为刑警支队,我们没有权力调查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协调各个部门展开调查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只能另辟蹊径,寻找其他证据。
“听说董文鹏死后,在公司内部的人事变动中,杨昭代理董事长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力,而杨文颐已经被破格提拔为财务董事。”
沈恕说:“他们父子的行动很快。现在,企业的代表权掌握在杨昭手中,杨文颐本人也处于财务董事职位,所以可以阻止消息外流。如果企业内部不告发他渎职的话,我们很难把它列为刑事案件而介入调查。”
我说:“如果真是杨文颐作的案,杨昭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
沈恕赞同说:“当然不可能没有察觉。如果杨文颐真的涉案,我认为杨昭至少有包庇嫌疑,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犯罪计划都是杨昭策划的。”
我转念一想,说:“如果是杨文颐作案,为什么命案现场的茶杯上有董倩的指纹呢?这不仅多此一举,而且不合情理。”
沈恕皱眉说:“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这起案子的枝节太多,如果不能铲除枝节,案子就无法继续下去。”
“董文鹏被杀当晚,杨文颐的不在场证明是什么?”
沈恕说:“他和家人在一起,他的父母可以为他作证。”
“这种亲属的证词有证明力吗?”
“简单地说,有。但如果能证明两人是共犯关系的话,则另当别论。”
沈恕的表情很无奈。
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有保护犯人的功能。从防止冤假错案的角度看虽然是必要的,但对于恶行严重和狡猾的罪犯来讲,法律也是最可信赖的防御武器。
有人说要尊重罪犯的人权、反对死刑。不管犯了多么凶恶罪行的人都可以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因此应该废除死刑。每当我听到这种情绪性的言论时,我都感到忍受不了。主张“人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要贵重”的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占据绝对多数。可以说每当发生战争或者不幸事件的时候,那些被称作有识之士的人以及新闻媒体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语来。或许因为谁也不会对此唱反调,所以这已成为真理。可是,我不得不认为这句话仅仅是一句冠冕堂皇的话。现实中,到昨天为止还声称“人的生命无比珍贵”的人,明天也许就会在战场上毫无顾忌地杀死敌人。
接触过太多罪恶滔天的恶人,我不认为除了死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惩罚那些犯人。即使那些犯人悔改,并且将来有可能为了人类幸福做出杰出贡献,但是如果我们要靠他们才能过上幸福生活,还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