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亚历克斯的热情正一点点地消退。维持他的只是一个执拗的信念:他不顾一切想要找寻的答案就在某个地方,而且必须在那个地方。他已经搜索过了湖区的南岸,现在正沿湖向北行进。他已经记不清查看过多少片田地了。沿途他看到了鹅、马、羊,甚至还有一头美洲驼。
他行驶的道路经过一片景色惨然的农庄。屋舍破败,水管变形弯曲,窗框散架,置放着年久生锈的机器的庭院形如一座坟场。亚历克斯开车路过的时候,被链子锁住的仿佛得了疯病的柯利牧羊犬恶狠狠地狂吠。农场大门一百码开外的地方,路面塌陷下去,杂草在路中央蔓生。车子驶过一个个水坑,溅起一片污水,一块石头刮擦到车子底盘时,他皱了一下眉头。
一条通道出现在他左侧那片高高的树篱中间,亚历克斯懒洋洋地把车停在一边,绕过车头把身体探进金属护栏。他看到左边有几只满身脏不拉几的棕色奶牛正在反刍。他顺便朝右边望了一眼,不禁倒抽了一口气。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是这东西吗?
他笨手笨脚地卸下大门上生锈的铁链,侧身经过大门,把铁链套在门边的柱子上。他往田地中间走去,顾不得一路上踩在他那双昂贵的美国乐福便鞋下的烂泥和粪便。他走得越近,越肯定眼前就是他要寻找的东西。
他已经有二十五年没有见到这辆房车了,但是凭记忆他确信就是这一辆。双色,正如他所记得的,顶上是乳白色,下面是灰绿色。虽然已经褪了色,但还是能和印象中的颜色匹配起来。走近看时,车身依然完好。前后车轮由焦渣石垫高,车顶和底框梁处都没有青苔。他绕着车仔细观察时,发现车窗四周柔软的橡胶已经经过密封材料的处理,用以防水。车里看上去已经没有人居住了。浅色的窗帘被拉上了。离车二十码的地方,在树篱中间有一扇小门,可以通到湖边。亚历克斯看见一艘划艇停在岸边。
他回转身,注视着那辆车。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幸亏车子还在啊,他想。也许事情看上去并不像预料的那样毫无可能。家具、地毯、汽车被人遗弃后也许就不存在了,但是房车却还能继续留存下来。他想起曾经住在父母家对门的那对老夫妻。从十来岁起,他们就有一辆小型房车。夏天,每到星期五晚上,他们会把房车连在汽车后面,然后出发。通常他们不会离家很远,只是在勒文湖或者伊利湖边。到了星期天他们就回来,兴奋的心情就如同进行了穿越北极之旅。所以,劳森即使造了自己的房子后仍然保留着房车,也并不让人觉得奇怪,尤其是因为每个钓鱼爱好者都需要一个栖隐处。大部分的人也都会选择这样的地方。
当然,大部分的人都不愿意把犯罪现场保留下来,因此这一点要除外。
“现在你该相信亚历克斯的话了吧。”歪呆对劳森说。因为这句话是在他缩成一团,把手交叠放在肋骨边防止它们因为痛苦而不断发出碰擦声时说的,所以效果被减弱了。
警察赶到时并不比歪呆早了多少。到达时,歪呆发现那儿一片混乱。身穿防弹背心,头戴盔帽,手拿步枪的警察在现场出出进进。另外的一些则随处乱跑,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更奇怪的是,没人留意他的存在。他一瘸一拐地下车,仔细地查看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劳森,他正在一辆警车前低头看着一张地图。同亚历克斯和歪呆在警局说过话的那位女警站在劳森一旁,对讲机一直举在她耳边。
歪呆朝两人走去,气愤和焦虑让他忘了身上的伤痛。“嘿,劳森。”在离两人还有几英尺的地方他喊道,“现在你开心了?”
劳森转过身,一脸惊讶的表情。看到歪呆满脸的伤痕,他吃惊地张大嘴巴,隔了好久才认出他来。“汤姆·麦齐?”他试探着说。
“是我。现在你相信亚历克斯的话了吧?那个疯子绑架了他女儿。他已经杀了两个人,而你们却还站在这里等着他杀第三个吗?”
劳森摇摇头。歪呆从他眼中看出了焦虑。“不是这样。我们正在全力以赴要把吉尔比的女儿安然无恙地救出来。你不知道,除了这件事以外,格雷厄姆·麦克费迪恩没有做过任何坏事。”
“没有?那你们认为是谁杀了基吉和蒙德?是谁把我搞成这副样子的?”他用一个指头指了指自己的脸,“昨天晚上他差点要了我的命。”
“你看见他了?”
“没有,我逃命还来不及呢。”
“那样的话,我们还是原先那些话。没有证据,麦齐先生,没有证据。”
“听我说,劳森。二十五年来,罗茜·达夫的死一直萦绕在我们几个心头。突然之间,她的儿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接着我们中间有两个人死了。求你发发善心吧,伙计。为什么只有你还看不出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呢?”歪呆此时已经是扯着嗓门在喊,根本顾不上一旁有几个警察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麦齐先生,我现在正在布置一项十分复杂的行动。你站在这儿说些无凭无据的话的确没什么帮助。你完全有理由说出你的推理,但我们是要凭事实行动的。”劳森显然是生气了。站在一旁的凯伦·佩莉已经结束了通话,正悄悄地靠近歪呆。
“你们不动手去找的话,永远发现不了证据。”
“我没有权利去调查我管辖范围之外的谋杀案。”劳森厉声说道,“你在浪费我的时间,麦齐先生。正如你说的,一个婴儿的生命正危在旦夕。”
“你要为此负责。”歪呆说,“你们两个都是。”他转过脸对着凯伦添了一句。“有人提醒过你们,但你们却什么也不做。如果他敢动孩子一根头发,我发誓,劳森,我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琳在哪里?”
劳森不由地在心里打着战,想起了琳·吉尔比赶来时的情景。她奔下车,朝自己冲过来,朝他的胸口挥舞着雨点般的拳头,嘴上胡言乱语。凯伦·佩莉及时从一旁赶到,用双臂抱住那个发了狂的女人。
“她就在那辆白色警车里。凯伦,你带麦齐先生到武装应急小组的车上去,陪着他和吉尔比太太。别让他们在现场乱跑,我们这里满是狙击手。”
“等着瞧,这里的事结束后,”被凯琳带走时歪呆说,“我再和你算账。”
“我想不行,麦齐先生。”劳森说,“我是高级督察,威胁我可是重罪。你还是跑得远远的,参加你的祷告会吧。你干好你的事,我干好我的。”
卡尔同巷看上去像是一座鬼城,没有一点生气。白天这里总是很安静,但今天却异乎寻常的热闹。七号那家值夜班的工人被后门的一阵敲门声给吵醒了。稀里糊涂的他被要求穿好衣服,跟着两名警察翻过花园的篱笆,穿过运动场来到大路上。要不是看到现场的众多警察和封锁卡尔同巷的路障,他还以为这是在拍戏呢。
“街上的房子都空了吗?”劳森问麦克殷泰尔。
“是的长官。只有我们这里可以同麦克费迪恩联系上。所有的武装应急队员都已经布置在了屋子四周。”
“好,开始吧。”
两辆警车和一辆面包车排成一队开进了卡尔同巷,成“一”字形停在麦克费迪恩的屋子前。劳森走下第一辆车来到站在面包车后方的谈判专家约翰·邓肯身边。“能肯定他在屋里吗?”邓肯问。
“技术组的人是这么说的,他们通过热感应测出来的。他和婴儿待在一起。两个都还活着。”
邓肯递给劳森一部耳机,然后拿起一部能接到屋子里的电话。电话铃响到第三下的时候,有人拿起了听筒,没有人出声。“格雷厄姆,是你吗?”邓肯问道,语气坚定友好。
“你是谁?”麦克费迪恩听上去出奇的冷静。
“我叫约翰·邓肯。我来这里是想在保证大家安全的前提下处理眼下的这个复杂局面。”
“我没什么要和你说的。我要和劳森对话。”
“他现在不在这儿。你可以对我说,我会转达给他的。”
“除了劳森,谁也别谈。”麦克费迪恩的语气十分随意,仿佛是在谈论天气和球赛。
“我说过了,劳森不在这里。”
“我不相信你,邓肯先生,但是就当你对我说了真话吧。我可不着急,我可以等你找到他。”说完电话断了。邓肯看看劳森。“首轮结束。”他说,“我们给他五分钟时间,然后再试试和他通话。他最后总会开口的。”
“你这么想?在我听来他很冷静。你不觉得或许应该由我和他对话吗?这样的话,也许可以让他觉得自己的要求被满足了。”
“现在就妥协为时尚早,长官。他得先让步,我们才能让步。”
劳森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走开了。他讨厌事态失去控制的感觉。事情将会发展成一场媒体秀,最终的惨烈结果可能无法避免,他很清楚强攻后的结局。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局只会是一塌糊涂。
亚历克斯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在别的情况下,最合理的行动就是离开现场去警察局。警方会派出鉴定组,把这个地方搜个遍,寻找把罗茜·达夫的死和这辆房车联系起来的血迹和漆印。
但是这一回,房车是属于助理局长的,他又怎么能按常理行事呢?劳森会中断所有的调查工作,在重新开始调查前,毁灭一切使案子得以进展的证据。毫无疑问,房车会被开到匪徒的家门口,然后一把火烧掉。之后还会剩下些什么呢?只有巧合罢了。亚历克斯撞上尸体的时候,劳森正巧在附近。当时,没有人留心这个情况。20世纪70年代的法夫郡,惩恶扬善的警察是不会受人怀疑的。没有人怀疑为什么劳森没有看到凶手开车将罗茜送到圣山上,尽管他的车迎面对着凶手的必经之路。但是现在是新世界了,在这个世界里,你尽可以怀疑一个像詹姆斯·劳森这种身份的人的人格。
如果劳森就是罗茜生活中的那个神秘人,那么就可以解释罗茜为何要保守秘密了——她那两个惹是生非的哥哥肯定不乐意他和警察谈朋友。这也就能解释,为何每次亚历克斯和朋友们被骚扰时,劳森总会出现,还装扮成是保护他们的天使。亚历克斯现在明白,这完全是出于罪恶感。
罪恶感能让一个人有这样的表现。尽管杀了罗茜,劳森还是很正直地认为,不能让其他人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但是这种种事件都不能作为证据。时隔二十五年再回去寻找见过劳森和罗茜约会的证人几乎没有可能。唯一的证据就在那辆房车里,如果亚历克斯现在不采取行动,过后就太迟了。
但是他能做什么呢?他对撬门入室的行当一窍不通。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破门入车与撬锁可有天壤之别啊,而且如果强行把门砸开,一定会引起劳森的怀疑。如果在平时,他还可能怪罪是儿童或者流浪汉的恶作剧,可是现在不一样,目前正是调查罗茜案的敏感时期。他一定会特别留心,甚至彻查此事。
亚历克斯退到一旁,思索了一会儿。他注意到,天花板上开了个天窗,或许他可以从那里挤进去。但是他怎么爬上车顶呢?只有一种办法。亚历克斯返回大门,把大门敞开,把车开进沼泽似的田头。有生以来头一遭,他希望自己是个驾着一辆老破车满城疯跑的精神病人,但是不,他是开着一辆535宝马车的“闪电”先生。如果车子真的陷入泥地里,他该怎么办?
他把车慢慢地移近房车,让车头与房车的车头并排,然后停了下来。他打开行李箱,解下车里的标准工具箱:镊子、螺丝刀、扳手。他带上所有可能有用的工具,脱下外套和领带,然后盖上行李箱。他爬上引擎盖,然后爬上车顶,这样就离房车顶部不远了。一阵手攀脚蹬后,他终于登上了车顶。
车顶一片狼藉,又湿又黏,令人恶心。亚历克斯的衣服和双手黏满了斑斑点点的污泥。天窗是一个隆起的塑料穹顶,大约30×40英寸大小,钻进去肯定很紧。他把螺丝刀插入缝隙中,想要撬开天窗。起初,没有一点动静。但在缝隙边缘各处都尝试过后,窗户松动了,一点点地被向上掀开。满头大汗的亚历克斯用手背抹了抹脸,歪着头透过缝隙朝里观察。天窗由一根金属臂轴和一个旋钮控制着,可以从车内调控上下高度,也可以防止天窗一段被抬起过高。亚历克斯抱怨了一声,他还得把臂轴拧下来换掉。
他扭动身体,调整到最佳位置。抓住旋钮很不容易,因为二十五年前装上去之后,就再没有人移动过。他挺直身体,又试了几次,终于第一个旋钮松动了,之后又是剩下的几个。天窗终于可以自由活动了。
亚历克斯观察着车里的情况。看起来比想象中的好一些。如果小心地把身子探下去,他可以够到放置在一边的统座。他深吸一口气,两手扳着天窗边缘,把身体降了下去。
整个人的重量朝下坠的时候,他觉得手臂就要脱臼了。他的两条腿像骑脚踏车一般乱蹬,想要踩到支撑物,但是几秒钟之后,他只能让自己掉了下去。
透过昏暗的光线,他发现车内的布置同多年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当年,他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这里就是罗茜遇袭的地方。车里没有一丝泄密的气味或可疑的血迹。
他离终极答案如此之近。亚历克斯害怕抬头查看天花板。如果劳森已经好几次重新刷了油漆该怎么办?还会留下证据吗?他努力让剧烈的心跳恢复正常,然后像歪呆一样发出一声祈祷,扬起头朝天花板望去。
该死,天花板不是蓝色的,而是米色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发现。他可不想空手而回。他爬上统座,挑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拿其扳手的一个刃面,刮下一小块油漆,装进了一个信封。
当他搜集到足够的量之后,便跳下统座,拿起一片油漆。一面是米色的,另一面是蓝色的。亚历克斯的双腿一个颤抖,身体重重地坐在了统座上,心头被激起一阵复杂的情绪。他从口袋里掏出杰森留给他的那份样本,看着那块让他回忆起二十五年前的往事的蓝色椭圆形漆印。他掀起窗帘的一角,让阳光透进车内,把那片刮下来的油漆放在浅蓝色的漆印上。颜色几乎吻合了。
泪水霎时间涌上眼眶。这就是最终的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