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结果我整个晚上都耗在格林威治村。很奇怪的,我没有休息,一股没来由的精神让我失去力气,我却不停地转来转去。那是星期五的晚上,城里比较好的酒吧就像每个星期五晚上一样的拥挤和嘈杂。我去了水壶、蜜娜塔、惠妮、麦贝尔、圣乔治、狮头、河畔和其他我不记得名字的地方。但是我无法在任何一个地方待下来,所以我在每家酒吧只喝一杯,结果大部分的酒精作用就在每杯酒之间的步行中挥发了。我一直走着,并且向西行,离开了观光区,逐渐接近格林威治村靠哈德逊河的地方。

当我到辛西亚的时候,应该是午夜前后了。它在相当西边的克里斯托弗街上,是漫游的同性恋者去码头附近见港口工人和卡车司机途中的最后停留点。同性恋酒吧吓不倒我,但是我并不常去。当我人在附近,有时候会进去坐坐,因为我跟那个老板很熟。事情得追溯到十五年前。我因为他涉及一桩少年犯罪而必须逮捕他,那个引起问题的少年当时已经十七岁,而且是个老手,但是我必须要逮捕他,别无选择——因为少年的爸爸提出正式的申诉。肯尼的律师和少年的爸爸私下进行了一次交谈,律师告诉他会把什么事情带上庭公开,后来这件事就这样解决了。

多年来,肯尼和我发展出一种介于熟人和朋友之间的关系。我走进酒吧的时候,他正在吧台后面,一如往常地看起来像是个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真正的年龄一定有外表的两倍左右,你得离他非常近,才能发现拉过皮的痕迹。那些细心梳理过的头发都是肯尼自己的,虽然染成金色的部分是一个叫做伊卡露的女士送的礼物。

他店里大概有十五个客人,一个一个看过去,你没理由怀疑他们是同性恋者,但是整体来看,他们的同性恋倾向就变得明显,成为这个长形狭窄空间的一部分。或许这是他们对于我闯进这里的反应。在任何一个不完整世界里过日子的人,总是有辨识警察的能力,而我还没学会如何避免像个警察。

“马修·斯卡德先生,”肯尼大声说,“欢迎,欢迎你一如往昔。这一带的生意不像你自己预测的那么难做。还是波本吗?亲爱的,还喜欢吧?”

“就要那个,肯尼。”

“我很高兴看到一切都没改变,在疯狂世界里你依然没变。”

我在吧台旁坐下。当肯尼大声招呼我之后,其他的酒客便放松了,这也许正是他想制造的效果。他在玻璃杯里倒了相当多的波本酒,然后放在我面前的吧台上。我喝了几口,肯尼倾过身,用双肘支撑身体。他的脸晒得很黑,他在火岛度过夏天,其余的时间则借日光浴灯保持肤色。

“在工作吗,甜心?”

“事实上,是的。”

他叹了一口气,“这对我们来说最好不过。我从劳工节以后就回来工作,却到现在还不习惯。一整个夏天我都愉快地瘫在阳光下,把这个地方交给艾佛瑞胡搅。你认识艾佛瑞吗?”

“不认识。”

“我确定他背着我偷我的钱,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想让这地方开着做我的生意。我可不是心肠不好,只是我不希望这些‘女孩们’发现城里还有其他卖酒的地方。只要收入和支出打平,我就会既幸福又快乐。等我终于有了些微利润的时候,那可就令人喜出望外了。”他眨眨眼,快步走到吧台那边去倒了几杯酒,收了点钱。然后他又回来,再一次用他的双手托着下巴。

他说:“打赌我知道你在忙什么?”

“打赌你不知道。”

“要不要赌一杯?你在忙,让我想想——他的缩写该不会是J.B.吧?我可不是说你正在喝的占边牌波本。应该是J.B.(杰里·布罗菲尔德)和他的好朋友P.C.(波提雅·卡尔)吧?”他的眉毛很夸张地扬起。“老天,为什么你可怜的下巴向着满布灰尘的地板垂下一半了呢,马修?正是这件事让你来到这个随处可见的小地方吧?”

我摇摇头。

“真的?”

“我只是刚好经过附近。”

“这可真难得。”

“我知道他住的地方离这里只几个街口,但是这为什么会让他和这地方有关系,肯尼?他位于巴罗街的公寓附近有好几打酒吧。你是刚好猜到我在忙他的案子,还是你听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你该不该认为我是在猜测。他曾经在这里喝酒。”

“布罗菲尔德?”

“就是他。他不是那么常来,但是每隔一阵子就会出现。不,他不是同性恋,马修。或者他是,只是我不知道,而我也不觉得他真的是。他在这里肯定没有露出他是同性恋的迹象,天知道如果他发现有人很想带他回家他会不会肯。他真是帅极了。”

“他不是你喜欢的型,是吗?”

“一点也不是。我喜欢肮脏小男孩,你知道的。”

“就像每个人都知道的,甜心。”有人用玻璃杯轻敲吧台要求倒酒服务。“哦,把杯子放进你的裤子里吧,玛莉。”肯尼用一种做作的英国腔对他说。“我刚才和他讲话的那位‘绅士’是从伦敦警察厅的刑事部门来的。”他对我说,“说到英国腔,是他带‘她’来这里的,你知道。你不知道吗?那,你现在知道了。再来一杯?你已经欠我两杯双份的钱了——你喝掉的那杯和你打赌输我的那杯,就来个‘无三不成礼’吧。”他倒了一杯很足的双份威士忌,放下酒瓶。“我当然猜得到你为什么来这里,毕竟,这里不是你平常泡的地方。他们曾经分别或一起来过,而现在她死了,他被关在窗户有铁条的旅馆里面,结论不可能更明显了:M.S.(马修·史卡德)要知道有关J.B.和P.C.的事。”

“最后一部分绝对是真的。”

“那就问我呀。”

“一开始他是一个人来的?”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是自己一个人来。最初,他并不是常客,我想他第一次出现也许是在一年半之前。我看他大概一个月来个几次,每次都是一个人。他看起来像警察,同时又不太像。我没有恶意,但是他太会穿衣服了。”

“我没有被冒犯的感觉。”他耸耸肩,过去照顾生意。在他走开之后,我试着弄懂布罗菲尔德为什么要来辛西亚。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想离开公寓而又不想撞见他认识的人,一个同性恋酒吧刚好可以符合他的需要。

肯尼回来之后,我说:“你刚才提到他曾经跟波提雅·卡尔一起来,那是什么时候?”

“我不确定。他可能曾经在夏天的时候带她来过而我不知道。我第一次看到他们在一起是——三个星期前吧?当我不知道事情可能变得很重要时,要我确定那些事是很困难的。”

“那是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还是之后?”

“啊,聪明,聪明!那是在我知道他是谁之后,所以三个星期也许是对的,因为他开始跟那个调查人员接触后,我才熟悉他的名字的。我在报纸上看到他的照片,然后他就跟那位‘女英雄’一起出现。”

“他们一起来了多少次?”

“至少两次,也许三次,都是在同一个星期之内。我可以为你加满那杯酒吗?”我摇头。“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们俩一起,不过我的确看到她再来。”

“一个人?”

“就那一次。她进来,在一张桌子旁坐下,点了一杯喝的。”

“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星期几?礼拜五吗?那大概是星期二晚上。”

“而她星期三晚上就被杀了。”

“嗯,别看我,亲爱的,不是我干的。”

“我会参考你的供词。”我想起星期二晚上我在各个公共电话丢了一角钱,结果只听到她的电话录音。原来她在这里。

“她为什么来这里,肯尼?”

“来见某人。”

“布罗菲尔德?”

“我是这么猜,但是最后来和她见面的那个男人却与布罗菲尔德有天壤之别,简直难以相信他们是同类。”

“他是她等的那个人吗?”

“哦,绝对是。他进来找她,而每次门一开她就抬头看。”他抓抓头。“我不知道她认不认识他,我是说,从外表看来。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她不认识他,不过我只是在猜。这不是很久以前的事,马修,但是我那时并没有很注意。”

“他们在一起多久?”

“他们在这里待了也许有半个钟头,也许再长一点,然后他们就一起离开,所以他们后来可能一起度过了好几个小时。他们似乎不认为我可以做他们的心腹。”

“而你不知道那个家伙是谁。”

“之前、之后都没有见过他。”

“他长得什么样子,肯尼?”

“嗯,他长得没什么样子,我会这样告诉你。不过我想,你宁愿要描述而不是评论。让我想想。”他合上眼,手指在吧台的台面打鼓似的敲着。他闭着眼睛说:“一个小个子,马修。个子矮矮的,瘦瘦的,脸颊凹陷,宽广的前额和令人毛骨悚然的短下巴。他留着落腮胡尝试隐藏他没有下巴的事实,不过上唇没有留胡子。他戴着玳瑁框的厚眼镜,所以我没看到他的眼睛,也无法真的肯定他长了眼睛——虽然我猜他有,就像大多数人通常都有一样。而且依照惯例,是一左一右,虽然偶有例外——有什么不对劲吗?”

“没有,肯尼。”

“你认识他?”

“对,我认识他。”

不久我离开了肯尼的店,然后便有一段我不太记得的时间。我可能去了一两家酒吧,最后我发现自己在布罗菲尔德位于巴罗街那栋公寓大楼的前庭。

我不知道是什么风把我吹到这里,或者为什么我应该来这里,但是那个时候对我来说,一定有些什么意义。一条胶制黄色长带子赫然围住里面的那道锁,他的公寓大门也被围住。我一进入他的公寓,就锁上了门并且到处去开灯,让自己觉得自在。我找到一瓶波本,为自己倒了一杯,又在冰箱里找到了一瓶啤酒当酒后的清淡饮料。过了一会儿,我打开收音机,找到一个播放不吵人音乐的电台。

喝了一些波本和啤酒之后,我脱掉外套,整齐地挂在他的衣橱里。我脱下其他的衣服,在抽屉里找到一套他的睡衣穿上。我必须卷起裤脚,因为我穿起来有点太长了。除此之外衣服还算合身。虽然有点大,但是还蛮适合的。

在我上床之前,我拿起电话拨了号。我已经好几天没拨这个号码,但是我还记得。

电话那端是一个带着英国腔的低沉声音:“7255。很抱歉,现在没人在家,如果您在讯号声响起之后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我会尽快给您回话,谢谢。”

死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人在四十八小时前就在这个公寓里将她刺死,但是她的声音依然在她的电话答录机中响起。

我再打了两次,只为了听她的声音,并未留言。然后我又喝了一瓶啤酒以及剩下的波本,才爬上他的床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