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这个在克林顿旅馆登记姓名为G·T·史特朗的人,这个在“鱼壶”把一瓶土波啤酒留在桌上碰也没碰的人,这个在九一一恐怖攻击事件中失去全家的人,现在站在东二十八街公寓的阴影里,默不作声地看着对街。

他换了套衣服,这是他从储物小间里取出来的。现在的他,一身深色西装、白衬衫,端端正正的领带,原先的胶底鞋换成了系带平口鞋。他今天早上刮过胡子了,一个星期他总会刮个两三次。

下午,他在慈善二手店找到一个状况还不坏的皮包,在一家五金店买了榔头、冰锥、大起子与凿子。

他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生活的外在环境已经不一样了。他不断更换旅馆,不断使用假名。他看完了乔治·坦帕利坦·史特朗的日记,现在在读赫伯特·阿斯伯利的《纽约黑帮》。他喜欢史特朗,这个人对音乐很有点品味,还在哥伦比亚教书,日记里面到处都是音乐。只是目前,他一提到音乐就有些反胃;阿斯伯利就没这个问题,是他不变的最爱。这本书他已看了很多遍,一拿起来,就好像见到一个老朋友。

他已经读了四分之三。

已经一个多星期了,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得照着生活的规律,一天天地往前挨:散步、读书、吃饭,巴望下一个行动会在他面前展开。直到有一天,他到切尔西第八大道闲逛,看到一张有些眼熟的脸。就是这个年轻人,在公寓里发现了玛丽琳的尸体。松饼先生,不,哪有人叫这种怪名字?等着吧,过一会儿,他就会想起来。

接下来的这天,他都在跟踪这个年轻人,他已经想起这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了。潘科,没错。他跟到他家门口,第二天,又跟着他走了一遍。

模式,他要找的就是这个。不是杰利·潘科的生活模式,那种东西花一天时间,也就了然于胸了。他要开创自己的模式。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为这个城市牺牲之后,他就一直在寻找的模式。

太过长久的牺牲将心肠变为铁石……

这句话浮现心头,只记得在哪读过,却不记得时间、地点。他真是铁石心肠?伸出一根指头,戳戳自己胸口,他想知道里面的心脏真的变成石头了?

潘科每天早上打扫的三间酒吧是可能目标。等他搞清楚二十八街那间公寓里面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也可以算它一份。他懒得再跟踪潘科了,剩下的时间,他就在二十八街公寓附近溜达。

这栋公寓有五层楼,一楼是韩国人开的指甲店,地下室是钥匙店,还得从人行道走下几阶;上三层是住家,潘科打扫的就是三楼。他没花多长时间就弄明白里面的玄机:年轻人走进去没多久;灯就亮了;他人出门之前,灯就灭了。

他站在对街,看着进进出出的人们、关关开开的灯光,他已经知道三楼做的是什么买卖跟营业时间。潘科走了以后,好几个小时都没有人上三楼。十点三十分与十一点之间,一个中年妇人出现了,用钥匙打开房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之内,五六个相当年轻的女孩陆续出现,按了门铃,获准上楼。

中午时间,换男人上门,按门铃,鬼鬼祟祟地进去,二十分钟到一个小时之后再出来。晚上十点,两三个女孩先走了。午夜时分,顶多十二点过几分钟,灯灭了,没过多久,剩下的女孩跟那个中年妇女先后离开公寓,朝不同的方向离开。

三天前,他从储物间取出西装,刮好胡子,穿好衣服。他查出电话号码——已经知道地址了,只要会用电脑,上一趟网吧,就可以轻松搞定——拨过去。他要预约,说他有个朋友推荐他到这里玩。他已经盘算好了:他朋友的名字叫做乔治·史特朗,他自己叫做赫伯特·阿斯伯利。可是接电话的那个女人问都没问。

反倒是她给他取了个名字。他按门铃之后,就得报上暗号,洪水先生。

他说,他大概十点钟左右到。九点钟他就在对街等,十点一到,他报上化名,洪水先生,门开了。他进去,见到两个衣仅蔽体的女孩,坐在所谓的花厅里,老鸨迎上前去,跟他说,这两个女孩都有空。选其中一个,等于嫌弃另外一个,他好一会儿才发现他穷操心了,她们可一点也不在乎。其中一个女孩让他依稀想起老妻年轻的时候,所以,他选了另外一个。

在九一一之前,他们就不怎么做爱了。他跟妻还是会行房,不过只是偶一为之。不知道是七月,还是八月,曾经做过一次,他想,现在又是七月了,屈指算来,他已经一年多没跟人上过床,或动过这种念头。

他其实不想做,但是,他跟那个女孩都脱光衣服之后,他发现他也还能做。他的灵魂好像脱离了躯体,飘飘荡荡的,在看他的身体做该做的事情。她替他戴上保险套,又拿了下来,丢掉,回来的时候,拿了块毛巾,替他清理干净。

他给老鸨一百块,二十块小费塞给那个女孩,直接回旅馆。他经过公共浴室,发现里面还有人。等到浴室空了下来,他在莲蓬头下面站了好久,希望能把她身上的香味洗掉。

现在,他又刮好胡子,换上西装。打了电话,预约十一点半。“别迟到了。”老鸨跟他说,“我们午夜准时结束营业。”

十点十分,门打开了,三个女孩走了出来,一伙儿朝第三大道走去。他发现前几天跟他在一起的女孩不在其中,心头一阵刺痛。当然,她今天可能根本没来,但他有预感:等他上楼,她一定在花厅等他。

他是对的。“我知道你跟克拉拉玩得很愉快,”老鸨说,“所以,我今天特别留她下来,让你重温旧梦。如果你是喜欢新口味的人,我们还有黛博拉,她也很温柔,会使尽浑身解数伺候你。”

他是那种一切照旧的人,最好什么都不要变,至少以前一直如此。只是,天道无常,沧海桑田,半点不由人。眼下这般时候,他变成什么模样,改头换面到什么地步,连他自己都没有把握。

他选了克拉拉。要是她第一次就把名字告诉他,他也许过耳即忘;可他现在知道了,虽然他希望一直这么糊涂下去。

“你工作的时间真长。”他们俩来到卧室之后,克拉拉这么说。她朝手提箱点点头。“直接从办公室过来的,是不是?”

他点点头。

“你现在最需要的,”她说,“就是彻底放轻松。”

他脱掉衣服,她也轻解罗衫。她的身体对他来说,已经很熟悉了。他真希望他选另外一个女孩,她的名字他已经忘了。

他希望他也能忘记克拉拉的名字。

她转身帮他把西装外套挂好,他打开手提箱,取出沉重的大榔头,镀了铬钢,隐泛寒光,把手是塑胶做成的,标价还没撕掉。他使尽全身力气,恶狠狠地朝她的后脑勺碰去,声音撕裂心肝,她一声没吭地往前仆倒,他赶紧扶住她,将她轻轻放下。

她死了吗?这么一下就了账了?

实在很难说。她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可能只是睡着了,但是,鲜血汩汩地从伤口冒出来。他按住她的脉搏,但始终搞不清楚到底是她还活着,还是他的心跳过快。他非得搞明白不可,但他不想再用榔头打她了,一时之间想不出办法,索性抄起凿子,刺进她的左胸口。

他觉得自己的胸口一阵刺痛,好像有人刺了他一刀。他低头看看地下的尸体,感觉两道热泪从脸颊滑过,这才知道自己哭了。他从床边的卫生纸盒中抽出一张,拭去眼泪。

牺牲——她的牺牲与许许多多无辜者的牺牲——并没有让他变成铁石心肠,至少现在还没有,至少现在还不完全。他还有感觉,他还会哭。

这么多的死亡——他家里的四条人命,这个城市的三千牺牲者,他爱莫能助,看来只能读书排遣,要读书,也只能读纽约的历史。他拿出一本《纽约市百科全书》,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部头,厚度跟砖头差不多,没有想到这本书竟然能登上畅销书排行榜。他坐下来,像读小说一样地读了起来。买了这本书之后,他浏览了好几次,但他发誓,这次要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

脑子一片空白。有好多次,他坐在那里,一篇篇文章、一个个专栏、一版又一版地看过去,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无所谓。反正也不要考试。他继续读,一页又一页。

偶尔,他会停下来,眼神望着不远的地方,心思却飘过整个城市。

该睡的时候,他就睡会儿,想到的时候,他就吃点。醒来,就坐在椅子上读书。

他读到南北战争的纽约征兵暴动。在那些日子里,这个城市无法无天,暴民可以凌虐黑人,可以把警察殴打至死。征兵暴动是个谜,算是个异常现象,各式各样的解释,纷至沓来,没有定论——一般认为源头是仇恨,爱尔兰移民憎恨被解放的非洲奴隶抢去他们的工作、一般的白人不想入伍为解放黑奴上战场,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些说法不能算错,只是未能切中要点罢了。

他以前把这起单一事件放在南北战争的脉络,或是纽约市政治与种族的现实中来理解,他现在才知道这实在是雾里看花。征兵暴动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它注定要发生。

他们是牺牲。

他们是这个城市,纽约,牺牲自己,成就未来荣耀,贡献给老天的祭品。他们是这个城市在献祭仪式上释放出来的血液,让纽约的灵魂以此得到救赎、重获新生,让它从灵魂的灰烬中重生,让纽约变得比以前更伟大。

征兵暴动不是单一事件。不,绝对不是。这个城市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有多少震撼人心的悲剧,有多少无穷无尽、毫无由来的惨案?但是从他体认出来的新观点望出去,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明明白白。

举个例子,“史洛库恩将军号”满载着携家带眷的德国移民,在假日里开船兜风,谁知道竟然着火,在东河沉没。几百个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就这么陈尸江底,人生莫名其妙地结束了。这些人多半住在下东城俗称小德国的地方,一夜之间,死伤殆尽。幸存者遭此变故,集体搬离伤心地,慢慢集中在上东城的约克维尔。

还有三角衬衣工厂一九一一年的大火,一百五十名裁缝,绝大多数是犹太年轻妇女,被困在工作的场所,无一幸免,门被反锁死了,就连逃生门也不例外,只剩下跳楼摔死跟被火烧死两个选择而已。

牺牲,全部都是牺牲。每一次,这个城市惊疑不定,处在危急存亡之秋的时候,都带着淌血的伤口重新站起来,姿态比以前更加强悍。每一次,牺牲者的灵魂融入了城市之中,成为精神遗产的一部分,也使这个城市更伟大、更丰富。

当他有了更深沉的体会,感觉到老天的开示,他就会放下沉甸甸的百科全书,东张西望,寻找更多的例子,支持他的想法。例子信手拈来,无虞匮乏,大大小小的悲剧,从这个城市草创之初,一直到九月十一日,绵延不绝。

这个城市的历史,就是暴力与死亡的历史。帮派械斗,从包瓦利小子跟死兔帮纠结难解的反复仇杀,一直到黑手党无穷无尽的内斗杀戮,都没挣脱这个历史宿命。从亚伯特·安那斯地西亚在雪瑞丹公园旅馆的理发厅里遇刺身亡,一直到黑手党头目乔伊·加罗在小意大利区的安伯特蠔屋中被乱枪打死,也都是这么回事。血溅五条街,没有一条人行道是干净的。大雨无法洗尽血腥气息,只能掩人耳目。

还有火,数也数不尽的火灾。你可能以为城市不会着火,钢铁、玻璃、柏油、水泥,都不像是火能烧得着的,直到有一天,一栋由玻璃、钢铁建成的摩天大楼,像火把一样,把自己烧得无力支撑而倒塌,你才知道你错了。喔,没错,森林会着火,木造的房子会着火,由钢铁跟水泥组成的城市,也会着火。

从书中体悟到的新境界,在他的体内灌注了无穷的能量,他发现他再也无法读下去了。一拿起书,便想放下,在房间里踱步,各式各样的点子成群结队地闯进他的脑海。他开始离开房间,在街道上晃荡,一出门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信步走到小德国。这里早就一个德国人都没有了。他经过一次三角衬衣工厂的原址,不止一次地在零地外围兜圈子。

边走边想,他的思维进入更深的领域。

他想起几年前,有人闯进一家无证俱乐部纵火,当场烧死七八十个洪都拉斯人。这是一起惨案,但是,一般穷人并不了解这是上帝的旨意。一个心怀怨怼的洪都拉斯人总觉得有人在或明或暗地欺负他,于是带了一罐汽油回到俱乐部,点了火,往里面一扔,被捕之后,审判定谳,终身监禁,目前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服刑。

他杀的这些人是给这个城市的供品,他的心里很清楚:他们移民到纽约,命丧他们心目中的天堂,他们的同胞前仆后继地继续前进,在这里定居,发芽茁壮,开花散叶。扔汽油弹、点火的凶手,当然就是死亡工程的建筑师,是不是也死在自己建立的地狱中呢?他知道那个洪都拉斯人是活下来了(除非他在监狱里遭人暗算,瞧他那德行,也的确是一副短命相),现在是不是生不如死?

也许……

再说三角衬衣工厂大火吧。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整个厂房付之一炬不说,所有的女工被困火场,只能眼睁睁地等死。原因是出入的大门被反锁起来了。否则,尽管会有死伤,至少有一些年轻的女工可以逃出来。

大门被反锁起来,真的是纯属意外吗?真的像有些人说,是因为老板不想让这些女工乱跑,要她们把全副心思都放在面前的缝纫机上吗?

还是……

还是有人故意把门锁起来,然后放火?

这才是真相,他异常确定。这起悲剧是幕后的藏镜人一手策划的,目的是让死伤尽量惨重。这也许是一起纯然的罪行,没法解释,就像邪恶一样没法解释;或者,也许,也许……

也许这是一个别有怀抱的人的壮举,也许他想要牺牲那些无辜的生活,丢弃自己的道德操守,抛开对不朽回报的期望(干了这种事的人,等着他的自然只有地狱了),放弃一切、牺牲一切,成就更伟大的将来。

Dulce et decorum est pro patria mori.

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读过这段拉丁文。光荣与美好是为祖国而牺牲。如果是为了自家城市牺牲,拉丁文怎么讲?拉丁文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只言片语。放心,有些记不得的事情齢是会起来的。

Dulce et decorum est…

“史洛库恩将军号”悲剧呢?有很多种解释,其中几种算是相当合理的了,但是,阴谋破坏的说法也不无道理。有人故意纵火,酿成这起惨案。

征兵暴动。看起来是一起偶发事件,众多因素交织在一块儿,社会、政治、经济现况脱序,擦枪走火,意外引起。但有没有可能:环境只是整起事件的框架,让木料、易燃品堆在一块儿,而煽风点火的却是有心人士呢?历史书上提到邻里之间有人煽动流氓混混,情势才逐渐失控。但有没有可能一开始他们就没打算控制情势呢?可不可能唯一的目的就是制造暴乱呢?

他现在看清楚了:一连串的男人(还有女人,谁说历史单靠男人驱动?)不是出卖灵魂,而是彻底地舍得牺牲,把自己引向全然的毁灭,犯下不可原谅的罪行,为还未诞生的一代,清除污秽,建立美好的将来。

难道所有人都是满腔热血,才踏上不归路吗?可能不是,但肯定也有这样的烈士。他绝对不是第一个自知身负使命的先知,相信自己有非实现不可的理想,不管他会因此付出多少代价。

在回家的路上,他捡了一份别人不要的报纸。一个疯子驾驶偷来的车辆,以极速开上第七大道,闯红灯冲撞前面的车辆,追逐行人,肆无忌惮,刻意制造大量伤亡。然后,他露了一手驾车绝技,躲避警察的追逐,开上第八大道,照样朝着无辜的路人冲过去。最后,被警方层层包围,只得束手就擒。被捕的嫌犯态度异常冷静,告诉警方,他把车辆当做杀人工具的理由,只是他一时气愤,但始终没说清楚,他到底在气什么。

他还记得他吞下整瓶药丸,躺在妻子身边等死的过程。他下定决心加入她的牺牲,但,很失望地发现,他竟然重回人间。他想,也许他在这里还有未竟的事业,这让他好过起来。

现在,他终于知道那句话怎么讲了。

Dulce et decorum est…pro patria mori.

看吧,他果然想起来了。

晚春三月,距离他在世贸原址把妻子骨灰撒向下曼哈顿的那时候,一晃也半年多了。他搭上三号地铁,前往布朗克斯,在东一百六十街下车,往北走,再转西,朝科得威尔街一栋废弃建筑物前进。这是他几个星期前发现的,过去几天,他几乎天天来这里报到。建筑物的窗户已经钉上木板,门口的铁皮已经被撬开,左边的角落容得下一个人爬进去,于是,这里成为街友——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是找个隐秘处所吸毒的瘾君子——的天堂。他们觉得待在这个破地方总比露宿街头好些。

他买好了六罐煤油。他在曼哈顿找了几家店,一次买一瓶,免得招惹疑心,然后放进他太太生前使用的帆布购物袋。这是孩子送给母亲的礼物,两边都印了“滑稽”(GOOCHEE)。买下这玩意儿的人——他的儿子,现在想起来那时候他儿子还不到十二岁——告诉她,他知道她想要的其实是古奇(Gucci)包包。

他们笑得多开心啊,他太太爱死这个袋子了,一用就是好多年,舍不得丢。

他非常希望有人,不管是居民还是警察,发现他形迹可疑,在不该他出没的地方活动。他无动于衷,就算是警察马上采取行动抓人,他也不在乎。可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根本没有人注意他。

也许他已经死了,他想。也许他已经变成鬼魂,所以,大家不注意他、看不见他。

不,不对,他买煤油的时候,递钱过去,对方还会找零,把煤油装好给他。

他掀起铁皮,爬了进去,把煤油洒在底层的每一个房间。六罐都倒光了之后,他顺手划一根火柴,点火,离开现场。

走了好一段路,他才想起他的“滑稽”帆布袋。他放在现场,忘了带出来。没关系,大火会把它吞噬,了无痕迹,无从追查。他继续走。

在电影里,火场会发出烈焰燃烧的声音,爆炸、火光冲天,一发不可收拾,会把在街头狂奔的纵火犯震倒在地上,但,现在一点异样都没有。他走过一条街,回头看看,建筑还是原来的样子,跟他刚刚走进去的时候差不多。看来,当场被逮捕,壮烈牺牲的机会已经不大了。

他在街角转弯,又走了一条街,再转弯,就这么一直走,直到瞧见一家挂着西班牙文招牌的小餐馆。这餐馆简陋得可以,里面连餐桌都没有,只有一个塑胶柜台,八张没有靠背的长脚凳。

他挑一张凳子坐下。菜单挂在墙上,是一面黑板,用粉笔潦草地写了几道菜名,有几道已经被擦掉了。就算他识得几个西班牙文,写成这样,他也认不出来。一个站在柜台后面的妇人以为他不会讲西班牙文,于是用口音重得几乎听不懂的英文问他要吃什么。他看看右边两张凳子之外的客人,指着他吃的东西。

“Arroz con pollo,”那妇人道,“鸡肉饭。你要鸡肉饭吗?”

他点点头。食物端上来,除了有些辣以外,倒还满可口的。他并不饿,他最近不怎么饿。食物放在眼前,才想起他早餐之后,一直没吃没喝。他好渴。水的拉丁文是aqua,西班牙文该怎么说?是agua吗?还是,他做个仰头干杯的姿势,向她讨杯水?

他想得入神的时候,妇人倒了杯水放在他的面前。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听到救火车的警笛声。他非常确定不是救护车,因为声音接二连三,乱成一团。他在盘子底下塞了十块钱,不等找钱,就走了出来。他已经失去方向感,忘了他是从哪里来的,所以只得朝警笛声的方向前进。

建筑毕竟是烧起来了。他没看到火焰,倒是有很多黑烟,消防队员忙进忙出,拼命抢救。外围围了一堆看热闹的闲人,他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却担心他们会看破他的心思,发现他就是纵火者,于是,转身朝地铁站走去,回家。

这则新闻上了报纸,死了两个人——一个年轻人睡得迷迷糊糊的,应该是嗑了药,不及逃生;另外一位是年轻英勇的救火员,今年不过三十二岁,有三个孩子,家住皇后区桑尼赛。两个人的死因都是吸入性呛伤。

他哀悼死者,尊崇他们的牺牲。

布朗克斯大火之后一天,他重新思考他的生活,赎回股票与共同基金,把所有的钱放进活储户头。他最值钱的财产是那间公寓,但是目前看来,要让合作社同意买家的购买申请实在麻烦得无力应付。反正他也不需要什么钱,是不是?一点钱去租房子,一点钱去买吃的。

他决定不再回家,租个储物小间,用个纸箱子,一次一点地把东西搬过去,最后拎个手提箱,飘然而去。迟早,他想,他会因为积欠管理费,迫使管理委员会采取法律行动,失去公寓的所有权,但他永远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么一天,就算有,他也不在乎。

接下来,他在皇后中村的两户连栋公寓放了一把火(无人伤亡,也没造成什么损失),侵入民宅,杀了三个人,或者说,奉献三件牺牲品。最近一个,是查尔斯街的玛丽琳·费雪。有的时候,他觉得他的行动没有意义。个别的牺牲要怎么治愈这个城市的伤口?如果只在干涸见底的水库倒进一桶水的话。

然后他看到杰利·潘科,认出他来,决定用他建立杀人模式。

现在,他从女孩的尸体旁站起来,把门打开一条缝,伸出头去,说,“哪位可以过来帮帮忙?这里出状况了。”——“这位小姐叫什么名字?”——“克拉拉好像不舒服。”

年纪大的那个,老鸨,过来了,她看到克拉拉躺在地上,胸膛插了一把凿子,抬头看看他,全身赤裸,朝她逼近。她张开嘴,正想尖叫,但还没出声,榔头已经砸到她的身上。他的力道用偏了,但还是把她打得双膝跪倒在地。她的手掌屈成爪状,拼着最后几分力气往外爬,额头鲜血直往下滴,掉进眼睛,什么也看不清楚。他再度重击,把她的头颅砸得粉碎。

他没有时间检查她断气了没有,赶紧推门出去,黛博拉正跑向电话,却被矮脚凳绊倒了,她连忙站起,抓起电话,他却已经从后面赶上。他一挥榔头,砸到她的右肩,她抛下电话,痛苦哀嚎,他回手又是一锤,正中她的鼻梁。她往前爬,老人的榔头像雨点一样,无情地打在她的头上,直到她的五官粉碎,面目全非。

他心跳得很厉害,好不容易才喘过气,站起来,只觉天旋地转,平衡感完全消失,然后膝盖一软,眼前一黑。

他终于醒了过来,看看时间,发现他起码昏过去半小时。他跌在黛博拉旁边,浑身都是血。他一定在屋里留下很多指纹,还有她在第一击跟第二击之间的哀嚎,可能也惊动了邻居,加上重击的声音,说不定已经有人报警。

他应该在警笛与强烈的灯光照射下醒来,但是在他的身边却是一片寂静与死亡。

他找到浴室,洗了澡,用了沐浴露与草本洗发精。他在黛博拉身边取回铁锤,从克拉拉的胸膛上拔出凿子,放在水槽里冲干净,收进手提箱里。他穿好衣服,打了好几次领带,直到满意为止。

他的手伸进口袋,取出那个小小的玉兔。打从他在玛丽琳·费雪房中拿来这只玉兔之后,这小玩意儿,片刻都没有离开过他。他走到克拉拉身边,跪了下来,把小兔子放在她的胸膛上,掩住那个因为凿子拔出来所留下的小小伤口。

这只小兔子是干什么的?

他拿块毛巾,在屋子里兜了一圈,把他记忆里曾经碰过,或是可能碰过的地方擦一遍。但他碰过那只兔子,不是吗?他把兔子拿起来,擦干净,确定他还舍不得跟它分手,于是把玉兔放进口袋,不再遮掩克拉拉的伤口。

可怜的女孩……

他把毛巾盖在手上,握住门把,开门之后,往后一扔,关门走人。他一路走回旅馆,手提箱里面的工具,一次一件,丢在分离的排水沟内。他并没有动用过箱子里面的大螺丝起子,但还是扔了。最后,把手提箱直直地塞进垃圾筒,说不定有人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