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他可能是被谋杀的,”我说,“虽然我搞不懂威尔是怎么办到的。假设他有方法,假设他爬上那栋大楼的外墙从窗户进去,或者打开门锁,解除防盗警铃系统,之后又重新设定。不过再怎么看,这都是个正宗的密室杀人之谜。
“不过如果是自杀,要命,还有什么比在自己的威士忌里面下毒更容易的?只要有几分钟单独的时间,他就随时可以下毒,对他来说机会太多了,只要打开瓶盖,把氰化钾的结晶粉末倒进去,再把盖子盖上就成了。”
“而且保证在他准备好搭上死亡列车之前,不要误喝那个瓶子的东西。”
“没错,”我说,“不过回到一开始的论点:在缺乏任何财务动机之下,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把自杀布置得像被谋杀一样?先不谈动机,为什么要布置成一个密室杀人之谜?为什么要让整件事看起来像个不可能的谋杀?”
“为什么?”
“这样功劳才能归给威尔,整个过程看起来才没有问题。这会是威尔的最后一次上阵得分。为什么不好好安排,让威尔风光退场?”
他想了想,缓缓地点点头。“如果他是威尔的话,那倒是很合理。不过前提是:只有他是威尔,才能成立。”
“我同意。”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因为如果这只是个你空想出来的假设,纯粹因为这样才能解释这桩只可能是自杀的密室谋杀案……”
“不是我编的。还有一些事情引起了我的怀疑。”
“哦?”
“第一天晚上我在他公寓里,”我说,“他的身上没有酒味。”
“哎,看在老天分上,”他说,“你为什么不早说?耶稣啊,没想到你没当场把那个狗娘养的抓起来。”
不过他没再打断,静静听我解释初次造访惠特菲尔德位于公园大道公寓的种种回忆。“他明明没喝酒,却强调说他喝了,”我解释,“他为什么要撒这种谎?他喝得不多,而且也没说自己喝得多,可是他喝酒,甚至还在我面前喝了一杯。所以他编那个借口做什么?为什么要假装他那天晚上稍早时候喝过酒?
“我不必为了做出他跟我撒谎的结论而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也不认为他这么做是没有原因的。那么,这个谎话的目的是什么?只是强调他的确被威尔的威胁吓到而已。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有几句是这么个意思,‘我真的结结实实被吓到了,事实上我吓得今天已经喝了两杯酒,现在我还要再喝一杯,你可以站在这里看我喝。’”
“为什么他希望我认为他被吓到了?我想来想去一直想不透。唯一的推测就是,他之所以捏造事实,好让我对他的恐惧印象深刻,唯一的理由是因为那些恐惧根本不存在。这也是为什么他要撒那些谎的原因。他希望我认为他害怕,因为他根本不怕。”
“何必多此一举呢?一个刚刚连续杀了好几个人的小丑给他盖上死亡印记,难道你原先会以为他不怕吗?任何人会以为他不怕吗?”
“你会这么想,”我说,“不过他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他知道他不怕,而且他知道他没什么好怕的。”
“因为威尔不会伤害他。”
“如果他是威尔,就不会。”
他皱起眉头。“那是个逻辑上的大跳跃,不是吗?他假装自己很害怕,因此他根本不怕,因此他没什么好怕的。因此他就是犯罪大师兼连续杀人犯威尔。我大一逻辑课学的差不多忘光了,可是看来是药膏出了差错。”
“药膏出了差错?”
“药膏,就是有漏洞的意思嘛。也许他不害怕是因为他已经癌症晚期了,他想威尔只不过是帮了他一个忙罢了。”
“这一点我想过。”
“而且,因为他瞒着自己的病不让人知道,所以他才在你面前故作害怕状,免得你疑心:他为什么不烦恼自己将成为威尔的下一个头条新闻。”
“这一点我也想过。”
“所以呢?”
“我承认是有这个可能,”我说,“可是感觉上就是不对劲。为了拿来当借口?这样的动机太过薄弱。就算我觉得他不害怕,那又怎么样?我只会以为他个性坚韧罢了。但如果他想隐瞒自己是威尔的这个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他之所以会有那些表现,是为了守住那个秘密。”
“那接下来呢?”
“我研究了第一桩谋杀案。”
“里奇·沃尔默。”
“里奇·沃尔默。阿德里安的客户,后来又替他服务一次,这回免费。”
“马修,任何律师都能替里奇脱罪,并不是因为阿德里安比较高明的关系。那个叫内格利的妞儿一上吊自杀,整个案子就垮掉了。阿德里安又没害死她。”
“的确。”
“你认为他觉得自己有责任?”
“我还没推得那么远。我想他认为里奇无罪获释是司法完全失败的一个例子,而且我想他看到马蒂·麦格劳的专栏后,认为马蒂说得没错。如果没有里奇,这个世界将会更美好。”
“有多少人看过那个专栏?其中又有多少比例的读者认同麦格劳的说法?”
“很多人看过,”我说,“而且大部分都可能同意那个观点。阿德里安有一些我们其他人所缺乏的东西,事实上有两个。第一,他在里奇穿越司法大厅的小小舞蹈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第二,他或许觉得自己对判决的结果至少有些责任。或许他已经放弃要替里奇上诉了。”
“好吧,这是推论,不过我姑且同意。你说有两个东西,另外一个是什么?”
“他有接触的途径。”
“用来接触什么?打人的钝器吗?或者把他吊在树上的绳子?”
“接触里奇。雷蒙,你想想。这个狗娘养的杀了那些小孩,可是他却逃过制裁,现在他自由了,可是他是个贱民,一个他妈的道德麻风病患者。现在你是威尔,而有个具有公共精神的市民,决心要执行险恶的正义。你会怎么做?去电话簿上找他的姓名地址?然后打电话给他,说你想跟他谈谈投资免税债券的优点?”
“可是阿德里安就会知道怎么找到他。”
“当然。他是他的律师。而且你想,里奇会拒绝跟他碰面吗?或者会提防他吗?”
“你永远想不到这些当事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说,“审判期间,你的地位仅次于他的家人,等到他最后被无罪释放后,他们根本就不希望曾经认识过你。我以前觉得那是忘恩负义。稍后我觉得,这是因为他们想把这段经历忘记。”
“那现在呢?”
“现在我又回到原来忘恩负义的那个想法。天知道,这种事情还真多。”他坐在椅子上往后靠,双手在脑后交叉。“就算你是对的好了,”他说,“阿德里安的确有接触的途径。他可以打电话给里奇,而里奇也会见他。”
“而且不会防着他。”
“你说得没错。阿德里安不必假扮成十二岁的小姑娘去敲他家的门。除了推测之外,你还想到些什么东西,能证明他们碰过面吗?”
“警方有人力,可以找出一个见过他们两个见面的目击证人,”我说,“我连试都没试。我是从反方向去查,证明里奇遇害时,阿德里安在别的地方。”
“比方说,去出庭或是离开纽约了。”
“这类东西都可以提供他不在场证明。我查过他办公室的台历和工作时间表。我不能证明他不在现场,因为他已经没法回答我的问题了,可是我也找不到任何他不在场证明。”
“那其他人呢?帕特里齐奥·萨莱诺是第二个受害者,又是另一个有名的当事人?”
“阿德里安没代表过他。不过几年前,他曾替帕特里齐奥手下的人辩护过。”
“所以呢?”
“也许他因此得知一些事而痛恨萨莱诺。我不知道。或许他因此和帕特里齐奥的生活圈子有接触,某个人可能曾偷偷告诉他帕特里齐奥会在何时去何地吃晚餐。”
“所以阿德里安可以先去那儿,躲在厕所里。”他摇摇头,“首先就很难想象他会走进厕所,这个凶悍的律师跑到亚瑟大道去吃一盘通心粉和茄子。他要怎么躲在厕所里?又怎么能确定帕特里齐奥会想上厕所呢?姑且认定帕特里齐奥年纪大了,上厕所的频率会增加,可是也还是可能要等上很久。阿德里安那个人可没耐性在里头待那么久。”
“接下来又是推论了,”我说。
“说吧。”
“也许他根本不必尝试在里面待很久。也许他根本不必伪装,干脆就利用自己的身份,或许他之前联络上帕特里齐奥,订下了一个非常秘密的约会。”
“用什么借口呢?”
“帕特里齐奥底下有个叛徒。检察官办公室走漏了一些风声。有关其他犯罪家族的可靠情报。谁知道他编了些什么?帕特里齐奥没有理由起疑心。他唯一担心的绳子是你身上窃听器的电线,不是绕在脖子上的那条。”
“他甚至可以让帕齐决定时间和地点,”雷蒙说,“‘我会替你打开餐厅的后门。你溜进来,洗手间就在走廊右边。’”
“我根本不知道那家餐厅有没有后门,”我说,“可是总之他让帕特里齐奥订下了约会。而且他确定帕特里齐奥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所以他的身份提供了接触的途径,就跟他对付里奇一样。”
“我只是想到,对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做法。”
他点点头。“一想到威尔,”他说,“你脑中浮现的画面是个在城市街道间来无影去无踪的日本忍者。可是最好的掩饰其实可能是三件头西装。我想你替他查过萨莱诺谋杀案的不在场证明了吧?他当时应该不是去蒙大拿州用假蝇钓鱼吧?”
“就我所能查到的,他当时就在纽约。”
“其他八百万纽约市民也在纽约,”他说,“可是你却没指控他们谋杀。朱利安·拉希德呢?阿德里安计划要怎么进入圣奥本斯的围墙内?”
“我不知道,”我承认。“也许他计划要引诱拉希德出来。我知道拉希德遇害时,他没在那儿。他那天晚上跟——”我查了一下笔记本,“亨利·伯格哈什和德威特·帕尔默在一起。”
“一个是法官,一个是大学校长?红衣主教没能出席实在太可惜了。我想他们三个人不会是在西街的同性恋酒吧碰面吧。”
“他们在基督圣殿餐厅吃晚饭,然后去看斯托帕德的新戏,坐在第五排,之后去雅金庭酒馆喝了杯酒。他的台历上做了记号,另外还有信用卡收据和戏院的票根。”
“真是无懈可击,”他说,“对于威尔没干的谋杀案,你替他找到了一个有力的不在场证明。”
“我知道。”
“你想这是他设计的吗?他知道西皮奥会动手,所以才把自己掩护得这么好?”
“我想这是巧合。”
“因为有不在场证明不是他的错。”
“答对了。”
“另外两桩谋杀案,他没有不在场证明,那就让他有嫌疑了?”
“对。”
“可是还漏掉一个案子,对吧?那个堕胎先生。他大概不喜欢人家这么叫他,对不对?我想他宁可大家叫他反堕胎先生。”
“未出生胎儿的保护者。”我说。
“罗斯韦尔·贝里。不是在肮脏的老纽约被杀死的,而是在跨越半个国家的美国电视购物首都。”
“奥马哈?”
“你不知道奥马哈是电视购物首都?那些有线电视频道的广告,有二十四小时免费电话让你订购最流行的CD,接你订单的人里,十个有九个的办公室是在奥马哈。贝里遇害的时候,阿德里安有不在场证明吗?”
“有。”
他扬了扬眉毛。“真的?那就击垮了你的整个理论,不是吗?”
“不,”我说,“这是我所掌握最有力的证据,而且足以得让我今天晚上来到这里。你知道,贝里被谋杀时,阿德里安的确有不在场证明,可是充满漏洞。”
“他去了费城,”我说。“来回都乘大都会特快火车,而且都预定了特别客车厢的位子。车钱是用美国运通卡付账的。”
“他在费城住哪儿?”
“靠近独立大厅的那家喜来登饭店。他在那儿住了三夜,也是用美国运通卡付账。”
“同时罗斯韦尔·贝里在奥马哈被杀害。”
“没错。”
“两地距离多远?两千英里吗?”
“差不多。”
“别吊我胃口了,”他说,“这显然会洗清阿德里安的嫌疑。他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告诉你我的想法,”我说,“我认为他去了费城,登记住进了喜来登饭店,打开行李。然后我想他提起公事包乘出租车去机场,用现金付了机票钱,而且出示一张A·约翰逊的证件,搭上中西快捷航空公司的飞机经密尔沃基到奥马哈,用艾伦·约翰逊的名字住进希尔顿饭店。登记时出示了一张那个名字的信用卡,可是离开时却是付现。他在那儿杀掉了贝里,然后在尸体被发现前就离开了。”
“然后飞回费城,”雷蒙说,“再收拾行李,付掉房钱,搭上火车。”
“对。”
“而且我们的约翰逊先生人在奥马哈或者在去的路上这段时间,你没查到阿德里安人在费城的证据。”
“什么都没查到,”我说,“他饭店的账单没有电话记录,也没有食物的费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待在那个城市,除了他付了饭店房间的钱之外。”
“我想不会有女服务员记得他的床有没有睡过吧?”
“过了这么久?除非她曾在那个床上跟阿德里安睡过,否则不会记得。”
“马修,他为什么要去费城?你刚刚说是因为他要设计一个不在场证明,我也了解,可是他表面上的理由是什么?”
“表面上看来,他是有几个约会。他的台历上列了四五个。”
“哦?”
“上头写了时间和对方的姓氏。我想那些不是真的约会,只是写出来做做样子而已。我查了他的旋转名片夹,都找不到那些名字。而且我查过他家里和办公室的电话账单。那阵子唯一打到费城的电话,是打去喜来登订房间的。”
他想了想。“假设他去费城见的是个有夫之妇。他从公用电话打电话给她,因为——”
“因为她老公会检查阿德里安的电话记录?”
他又重新讲一套说辞。“他不能打电话给她,”他说,“只能她打给他,这也是为什么他的电话账单上没有打给她的记录。他台历上的约会其实是跟她,不过名字是假的,免得有人看到他的台历认出她的名字。他到了那里就没离开过房间,她有时间就会去找他,然后另外有个名叫约翰逊的人飞去奥马哈又飞回来,不是因为他是威尔,而是因为他想跟投资专家沃伦·比费讨论投资的事情。”
“阿德里安一直待在房间里,却没点个客房服务的三明治?也没吃过房间里要另外算钱的那些零食和饮料?”
我又从头说了一次,让他提出疑问,然后一一反驳。
“艾伦·约翰逊,”他说,“叫艾伦没错吗?”
“住进希尔顿的名字是艾伦,但航空公司登记的只有字首缩写。”
“如果你在阿德里安书桌最上端的抽屉发现一个装满这个名字证件的皮夹,我就会认为你有些证据了。”
“他可能把皮夹收在柜子里,”我说,“或者锁在哪个银行保险箱里头。不过我猜想,他一确定自己再也不需要这个皮夹后,就把皮夹给扔了。”
“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呢?从奥马哈回来后?”
“或者他写完那封把自己列为威尔最后一个目标的信之后。或者稍后,如果这个名字出现在一张最近购买氰化物登记的名单上,那就太棒了。”
“你要怎么去找这个名单?”
“得想办法查,阿德里安验尸确认死于氰化物之后,很可能有人去查过。我们可以确定阿德里安的名字没列在上面,否则报上就会登出来了。如果他买氰化钾得出示身份证件,那一定不会用自己的。”
“而且他觉得再利用艾伦·约翰逊一次会比较保险。”
“对,除非他已经把证件丢了。我想他不会太顾虑有人把两个约翰逊联想在一起,一个是奥马哈饭店住宿名单上的约翰逊,另一个是纽约有毒物品管制名单上的约翰逊。”
“的确。”他离开了一下,回来时说自己真幸运——没有人躲在浴室里等着要勒死他。
“不过我上不了他的名单,”他说,“只因为上头已经有一名律师了。他那个名单涉及的范围还真广,不是吗?”
“没错。”
“一个性心理变态,一个黑手党老大,一个争取生命权力的,还有一个黑人暴力煽动者。所有的人都一直想从中找出一个共同特征。原先你以为如果知道是谁干的,死者的共同点就会很明显,结果还是看不出来。”
“他其实只需要杀第一个人的原因,”我说,“而他已经有了。他一直想着他在里奇·沃尔默获释这件事情里头所扮演的角色,麦格劳的专栏促使他采取行动。那时候他很可能只想杀一个人。”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呢?”
“我猜他发现他喜欢杀人的滋味。”
“你是指从中得到刺激感?一个中年律师忽然间发现自己也有个变态的灵魂?”
我摇摇头。“我并不认为他是忽然间变成一个嗜血杀手。但我想他从中获得了满足感。”
“满足感。”
“我想是的,没错。”
“杀人可以得到满足感,让这个世界更美好。你是这个意思吗?”
“差不多吧。”
“我想应该会有满足感,”他说,“尤其对一个自己已经被宣判死刑的人来说。‘我离开人世之前,能做些什么来改进这个世界?噢,我可以宰了那个狗娘养的。这么一来,我也许无法长生不死,但至少我比你活得久,你这混蛋。’”
“就是这个意思。第一个是里奇。第二个是因为他想再杀一个人,所以他挑了另一个法律无法制裁的人。他知道一些帕特里齐奥·萨莱诺的龌龊事,足以让他对此人产生强烈的负面意见。”
“之后呢?”
“我想他的动机越来越薄弱。第三和第四个都一样是法律无法制裁的人。罗斯韦尔·贝里明明曾挑起一些暴力活动,导致堕胎医生的死亡,可是法律却无法动他们一根寒毛。我想这里头没有个人因素,除非阿德里安认识某个医生,或对堕胎权利这个主题有强烈的感受。”
“他姐姐。”雷蒙忽然说。
“他姐姐?我不知道他有任何兄弟姊妹。”
“他跟我提过一次,”他说,“很久以前了,那时他每天大喝特喝,远远不只一杯即止。他当时就喜欢纯麦苏格兰威士忌,不过我忘了哪个牌子。”他忽然匆匆一笑,“可是我记得那个味道。想不到吧?那时我们都喝得半醉,他告诉我他姐姐的事情。她比阿德里安大两三岁。死的时候正在外地念大学,阿德里安则快高中毕业了。”
我想我知道结果怎样,但我还是发问了:“她是怎么死的?”
“败血症,”他说,“那种感染像野火似的又快又猛。当时他只知道这些。几年后他才从母亲那儿得知详情。他母亲直到他父亲过世才告诉他,当然你猜得出是怎么回事了。”
“对。”
“无照医生堕胎引起的败血症。这让阿德里安成了堕胎权的捍卫者吗?你应该知道没有。或许他偶尔会捐点钱,或者去投个赞成合法堕胎的候选人,或者去投反堕胎候选人的对手一票,但他没有在一堆请愿书或公开信上签名,我也没见过他在圣帕特里克教堂外面示威过。”
“可是当他要拟一份谋杀名单的时候——”
他点点头。“当然了,为什么不?‘这是替你报仇,姐姐。’”他闭着嘴打了个哈欠,“真好笑,”他说,“我喝酒的时候从来不会累。当时熬夜谈话是全世界最容易的事情。”
“我回家好了,让你睡点觉。”
“坐下,”他说,“我们还没谈完呢。总之,我们只需要再暍点咖啡。”
“你根本没有所谓的证据,”雷蒙·格鲁利奥说,“这些东西离起诉还差得很远,更别说想定罪了。”
“这点我明白。”
“不过我承认,既然被告已经不在人世,想起诉和定罪还有待商榷。”他坐回原来的位子,“而且你不打算说服陪审团,对不对?你想说服的是我。”
“然后呢?”
“然后我想我已经被说服了。”
“要找到足够的证据不是办不到,”我说,“只要有一大堆拿着警徽的家伙去查。他们可以印几打阿德里安的相片,到几个机场和饭店拿给大家看,就能找到一个记得他的人。去NYNEX电话公司调阅他家里和办公室的电话记录。他也许大部分打公用电话,但是会有少数几个和威尔的行动有关。然后仔细搜查他的公寓和办公室,之前我不是没有时间就是没有足够的权力,这么一来,谁知道会发现什么证据。”
“那问题在哪里?”
“问题是我该拿这只睡狗怎么办。”
“按照惯例,你应该要让他安息。”
“我知道。”
“阿德里安已经死了,威尔也正式退休了。他在他的最后一封信里这么说。他是怎么做到的?离开法庭时顺便把信丢进邮筒?”
“看来是这样。”
“先写好那封信,贴上邮票,随身带着。然后等他的案子一结束,他的当事人刚好有个机会改认个比较轻的罪,就到了投降的时候了。于是他寄掉那封信,回家演最后一场戏。”
“先打电话给我。”我说。
“先打电话给你,说他希望有更多时间跟你相处。然后出去客厅,好确定那个保镖能看着他喝最后一杯酒,然后亲吻地板。至于给《每日新闻》的那封信写错了邮递区号,你想是故意让那封信晚点被收到吗?”
我摇摇头。“我想不是。这种方法能不能奏效很难说。他们报社每天会收到那么多信,所以在邮件递送途中,很可能会有某个邮局职员看到那封信,挑出来丢到正确的位置。我想他只是不小心把邮递区号写错而已。”
“我猜他有一大堆心事。”他面对着我,盯着我的眼睛,“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想你必须把你的收获交给警方。”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冤枉无辜的人,到头来瞎搞几个月白忙一场。你想他们会调派多少人手去查威尔的案子?”
“不知道。”
“反正很多人。”
“那当然。”
“好吧,假设他们不会去找其他人的麻烦,”他说,“那你大可以让他们继续浪费时间,只不过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假设是否成立。谁知道在寻找威尔的过程中,他们会改变多少人的人生?”他打了个哈欠,“不过还有一件更该考虑的事情。你的客户是谁?你该如何为他争取最大的利益?”
“我唯一有过的客户就是阿德里安。”
“好吧,你没有辞职,他也没有解雇你。所以我想,他还是你的客户。”
“根据这点,我应该让他安息。”
他摇摇头。“你漏掉了一些东西,马修。阿德里安为什么会雇用你?”
“我给了他一些保安措施的建议,但是不肯收他任何费用。我想他雇用我只是变相的付我钟点费而已。”
“他要你去做什么事情?”
“去查整个案子。我告诉过他,我恐怕查不出什么。”我想到一些事情,“他曾经暗示说,我喜欢咬着一个案子不放。可以称之为顽固。”
“你的确是这样。你还不明白吗?他希望你解开这个案子。他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他要提防每个一个人,他希望幕落时,观众屏息以待。然后,等到换幕时间过后,他希望有机会出来鞠躬谢幕。这就是你上场的时候了。”
我想了想。“我不知道,”我说,“他为什么不留下一封信,设计好在他死了一段时间后寄出?说到这里,别忘了我们现在谈的是个骗术高明的连续杀人犯。你真觉得你了解他的心意吗?”
“那就都算了。管他想要什么或不想要什么,你是个侦探,去做你该做的事。这也是为什么你会追查到今天,而且能够查出结果。”
“如果算是有结果的话。”
“而这也是为什么明天你会去找你的朋友德金,告诉他你所查到的。”
“因为身为侦探,我要做该做的事。”
“没错。而且我想你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