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疑犯 第一节

三原警司对于极光交通公司常务董事峰冈周一这个人,总是有些疑问。

“极光交通公司似乎是个很讲究排场的公司,如果去福冈,东京有下午六点三十分开行的‘朝风号’火车,第二天十一点半左右就到了福冈车站。那个人就算必须在下午一点钟到达大东公司,时间也一样赶得及啊!”

三原在上一个案件(“点与线”)中,曾对“朝风号”火车有过研究,所以把时间记得很清楚。

“不,警司,不是这么回事。峰冈有事情必须在六号夜晚乘飞机赶去。”负责办案的暗探说。

“噢,就是这份报告书里面提到的神社祭礼吧!”

“对了。从六号半夜到七号天亮,门司的和布刈神社举行特别祭礼。每年都是一样,逢到旧历年初一,要割收海里的裙带菜,献到神前。他是看祭礼去了。”

“他是有这种兴趣的人?”

“似乎是。据说他喜欢俳句,受到俳句吸引,很早就想去看看,这回才得偿所愿。”

“是吗?”

“而且,他在当天,就是七号早晨八点钟左右,到小仓的大吉旅馆休息,九点半左右,东京公司来了电报,通知土肥武夫的死亡消息。”

“峰冈这个人,同土肥武夫有这样亲近的关系?”

“没有,据说只是商业往来的程度。”

“也算是有情有义啊!”三原不知不觉说这么一句。

可是,事后多想一想,有点不对。只是商业关系的朋友突然死于意外,有什么必要打电报通知远在九州小仓的峰冈呢?

此外,三原还有一个疑问。东京与小仓属于长途电话直通区,根本不应该拍出需要两小时才能送到的电报,而应该打长途电话到小仓。

而且,既然打电报到大吉旅馆,分明是事先知道峰冈这个人一定住在这家旅馆。为什么要利用时间较迟的电报呢?三原侧头思索。

他命令下属把时间表拿来。

时间表的最后部分,是航空公司时间表。峰冈周一搭的是三点钟从东京起飞的班机,查出是日本航空公司的三一一号班机,这班机在下午四时五十五分到大阪,七点十分到福冈。

据探员报告,门司和布刈神社祭礼是从二月六日深夜开始到第二天七号天亮以前。峰冈七点十分到了福冈之后,大概搭车到门司去。

福冈门司之间,如果是快车,要一个钟头,如果是慢车,则要两个半钟头。峰冈乘的是那一班火车,不得而知,不过从机场到车站还要二十分钟的时间,如果是慢车,再加上等车时间,全程也可能需要三小时。

和布刈神社的祭礼是夜间十点半左右开始,照这时间赶去,倒正合适。

三原纪一看见这份时间表,忽然想起,假定峰冈到相模湖去杀人,他的时间该怎么安排。

峰冈周一在下午七点十分到了福冈机场,如果马上搭乘另一架飞机赶回东京又如何呢?在时间表上一看,一共有两班飞机可以搭乘。一班是七点二十分开,一班是八点二十分开。可是,就算是喷气机,到达东京的时间也要在九点三十五分了。

至于另一个航空公司——全日本航空公司,已经没有夜航机飞东京。

三原纪一频频搔首。

他忘记了峰冈周一在七日早晨八点钟左右就出现在小仓的大吉旅馆。这是他不在血案现场的最有力证据。峰冈而且在那里接到了电报,又在下午一点钟出现在福冈的大东公司。

可是,无论如何,这份电报引起三原疑惑不解。

他重新研究时间表,什么也没有发现。也就是说,峰冈周一既然在夜晚七点十分到了福冈,就绝不可能重回东京。

不过,三原突然想到了一点。

手下的暗探虽然已经确认峰冈的确在六号下午三时乘日本航空公司飞机从东京出发,他却并没有拿到峰冈周一曾经到门司和布刈神社参加祭礼的证据。

峰冈的确在七日上午八时到达小仓的大吉旅馆。然而,在六日下午七时十分到达福冈机场的峰冈,直到第二天早晨八点钟进入小仓旅馆,这其间还没有可以证明他的活动的证据,这段时间大约有十二小时五十分钟的空余。当然,这里面还要算进福冈、门司、小仓间的交通时间。

在另一方面,土肥武夫在相模湖被杀死,是从六号夜晚九点多钟直到十二点钟发现尸体之间的事。法医在解剖后,推断他死于夜晚九点到十点之间,但并不能认为绝对正确。

可是,无论怎么说,相模湖畔的凶案时间既然是夜晚九点钟到十二点钟之间,那么,峰冈周一就不能被置于涉嫌之列。

警司三原准备放弃这条线索。

可是,他还是不愿意放弃。原因之一,是由于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另外可疑的嫌疑犯。

三原想了一想,觉得自己该当面见一见峰冈周一这个人。派其他的暗探去见他,固然也可以,但还是自己去好。

警司三原出了警视厅,拦住一辆营业汽车。

“去哪里?”

“神田司町一二三四一号。那里是极光交通公司吧?”

“不错,极光就在那里。靠近男青年会附近。”

果然是搞这一行的。司机知道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