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清晨,陈超从混沌之中醒来,仿佛还沉浸在思索之中。

市中心区已经发现了第二具尸体,而各大媒体已如初夏鸣蝉一般喋喋不休。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儿什么。就算是为了于光明和晓红,他也得做点儿什么。在他们的帮助下,他才能一步不落地了解案情的进展,好在那位牢骚满腹的廖队长面前挤出灿烂的笑容。

然而在看过同事们查到的线索后,陈超觉得自己很难比他们取得更多进展,至少在现在这种半工半读的“兼职”状态下是如此。论文目前依然占用他很多精力。办案与写论文类似,只有全神贯注才能找到灵感。

想到这里,陈超嘴里一阵发苦,于是他决定去刷牙。可正在刷得起劲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佩琴的思路。他曾与那位中国服饰史权威沈老先生有过一面之缘。

这位沈文昌先生在四十年代曾是一名诗人,主要创作后来很流行的意象派诗歌。新中国成立之后,他在上海博物馆谋了个差事,公开声明说自己曾经创作的诗歌都是糟粕,随后全心全意投入到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去了。在五十年代中期那种紧张的政治气氛中,这不失为一种明哲保身的好办法。如道家所云,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由于他突然从文坛上消失了,他所谓的“资产阶级文人”身份居然没被六十年代中期那些年轻的“红卫兵”们发现,从而免遭侮辱和迫害。到了八十年代,携其在中国古代服饰史上的卓越建树,这位沈老先生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之中。他的著作被翻译成数种外国文字,而他本人也成了“国际知名权威学者”。此时的文坛充斥着各种新生面孔,已经没人记得他曾经的诗人身份了。

若不是曾经在与一位英国汉学家的会面中谈到这位沈老先生,陈超大概也记不得他了。那位汉学家对沈文昌早年的文学作品赞不绝口。陈超对一首沈文昌早年的小诗印象深刻:

怀孕了,他妻子因为将诞生的孩子充满幸福,

这会是一个上海孩子,

她想,轻抚乳房上绽现的淡青色经脉,仿佛像——

他多年前离开的那天,

故乡的山峦映衬着白云,他的老祖母,

迈着小脚,跌跌撞撞地赶出来,把一团土塞进他手里,欷歔说:

“这——(一条残缺的蚯蚓正从土块中蠕动出来)会给你带来好运。”

作为作家协会的执行会员,陈超将这首诗记下,收进了再版的《沈文昌诗集》中。再版这部诗集并不容易。沈老先生不愿提及曾经的诗歌创作经历,仿佛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那些出版单位因害怕经济损失也有所犹豫。不过最终诗集还是得以再版,成了弥漫于这座城市的集体怀旧情绪中的一部分。能够重新发掘出这样一位属于旧时代的诗歌天才,人们感到非常欣慰。一位年轻的评论家撰文称,美国意象派诗人们得益于中国古典诗词;而同样被称做意象派诗人的沈文昌,事实上是在恢复古代诗歌创作传统。这篇评论文章得到许多新民族主义者的肯定,那本再版的诗集因此销量大增。

陈超掏出电话本,拨通了沈文昌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沈老先生本人:“好吧,君子成人之美,我接受你的请求。不过我得亲眼看看那些旗袍。”

“没问题。不过我今天不在局里,您跟于光明警官或者廖国昌警官说就行了。他俩都会给您看那些旗袍的。”

挂断电话之后,陈超将沈文昌要去局里的事通知了于光明。不出所料,于光明对于这意想不到的帮助很是开心,他向陈超保证一定会让沈老先生亲自验看旗袍。说完这些,陈超补充道:“对了,佩琴记性真不错。说是有一张《意外收获》的影碟要捎给我。我老早就想看那部片子了。”

“是的,她最近一直看影碟呢,想从电影里找线索。”于光明笑道。

“有发现吗?”

“至今为止没有。不过看看影碟也能让她放松放松吧。”

“你说得没错。”陈超就是嘴上一说,他心里可不这么想。就像这两周时间他一直在读书一样,如果他是抱着某个目的而严肃对待这件事的话,就根本谈不上是放松了。

正当他要出门去图书馆继续调查工作的时候,又有一份特快专递送到他的家中。这是钟保国寄来的一包关于贾铭的最新资料。

其中多数都是关于贾铭和政府作对的推测。贾铭一家人曾深受“文化大革命”之苦,他在那个时代便失去了双亲。八十年代初,他成了一名律师,而当时很少有人选择这一职业。律师在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很难起到什么作用,因为这个职业与股票一样都被看做万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部分。大案要案如何办理,都是党政领导们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决定。担任过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就曾未经审判而入狱,并最终含冤死去。而他的家人多年后才得知真相。贾铭决定当一名律师的时候,这一行业尚未成为热门。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想跟政府较劲。

由于他入行很早,所以很快便事业有成。随着改革进程不断深入,法制愈发深入人心。而贾铭因曾为一位异见作家辩护而声名鹊起,那一回他的精彩辩护驳得当庭法官好几次哑口无言,在电视直播中看到这一切的观众们无不拍手称快。这种“新兴”法律实践引发了一波热潮,无数律师事务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但贾铭与别的律师不同,他并不是只接那些有利可图的案子。一部分原因是“文化大革命”之后他从祖辈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他不用为了赚钱而工作。有时贾铭会去接手一些有争议的案件,这导致他在插手西九区案之前就被市政府中的某些人列进了“黑名单”。

陈超决定不再阅读这些材料了。他自己在大学时代也曾被列进“黑名单”,原因是私自翻译了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现代诗。

当他来到图书馆时,已经是十点多了。长着一对迷人小酒窝的管理员苏苏为他端来一杯咖啡,杯中的香气浓郁扑鼻。

只是陈超的精力还没办法集中起来。也许相对于爱情故事来说,谋杀案更能引起他的兴趣。对此,他并未感到意外。

直到喝下第二杯咖啡,他才沉下心来看自己为论文选的第二篇古典文学著作——《莺莺传》。

这部唐代传奇是著名诗人、政治家元稹的作品。据后人研究发现,这个故事很可能源自元稹自己的亲身经历。公元八○○年,元稹来到蒲州,遇到了一位叫莺莺的姑娘,两人坠入爱河。后来元稹去了京城,娶了韦家的千金大小姐。最后,元稹根据自己在蒲州的经历写下了《莺莺传》。

陈超饶有兴味地读起这本书来。书中写道,一个名叫张生的学子来到普救寺游玩,而崔夫人携其女莺莺正在寺中暂住。当时正值附近兵荒马乱,张生借友人之力为居住在寺中的这家人提供了必要的保护。为了答谢,崔夫人设宴款待张生。张生正是在这次宴会上遇到了崔莺莺,两个人一见钟情。不过莺莺对张生恪守儒家礼教的陈旧观念作了批判。有一天晚上,她偷偷来到张生的西厢房,并献身于他。不久,张生进京赶考,在那里他收到了莺莺的一封来信,信中写道:

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

张生将这封信给他的朋友看了。然而后来他却以所谓的“道德”为由抛弃了莺莺。正如故事最后所写: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故事进行到这里,作者元稹以张生密友的身份,用自己的语言为他的所作所为作了背书:

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常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

在陈超看来,张生后来的选择简直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影响了故事的浪漫色彩。男主人公武断地给妇女下了一个定义——如果一位女子美貌非凡,那么她就应当被视为“妖孽”,因为她会如怪物般毁掉她身边的男人。

陈超觉得这种推卸责任的方式很不高明,他认为张生这些将莺莺比做“妖孽”的自我辩护只是一种厚颜无耻的虚伪的托词,目的是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辩护,使得整个故事变得错综复杂。这部作品因此变得前后矛盾。举例说,故事的前半部分颂扬了浪漫的爱情,而后半部分却对这一美好情感提出了责难。

不过就写论文这件事而言,这个故事与陈超读过的其他类似作品一样,为他的论文提供了一个主题。无论《莺莺传》还是《凤求凰》,在讲述浪漫故事的同时,都表现出了一种与美好爱情主题格格不入的矛盾心态。在《凤求凰》中,作者将男主人公的死归咎于女主人公,认为是卓文君在性爱方面的贪得无厌耗尽了司马相如的精力并最终导致他死亡。而在《莺莺传》中,男主人公张生将责任都推给女主人公莺莺,说她是一个会将身边人全部毁掉的妖孽。这两个故事中的浪漫爱情最终都成了谴责对象。

这时陈超忽然想到了红色旗袍杀人案中凶手的矛盾心态。凶手剥光了受害者的衣服并杀害了她们,却又为尸体穿上了做工精细的名贵旗袍。

这是一种令人费解的行为。还未等陈超想个明白,这些东西便从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只得重新把精力集中到书上,试图找到元稹更多的背景资料。在文学鉴赏过程中,对作者生平的研究有时候会有助于理解复杂的原文。

可案子怎么办呢?现在连凶手的身份都没搞清楚。生物学分析已经无能为力,而那些相互矛盾的线索的含义似乎也无法解读。

陈超感觉自己的思路又成了一团糨糊,整个人被论文和案情搞得头昏脑涨,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沈文昌打来一个电话。

“沈老先生,有什么发现吗?”陈超问道。

“说来话长,”电话那头的沈文昌说道,“陈队长,我觉得咱们最好当面谈谈。我得给你看几张照片。”

“太好了。我请您吃午饭吧。五香饭店怎么样?离图书馆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