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起出发
莫兰是下午2点左右到达白小梅家的。如她所料,郑冰已经先她一步赶到了那里。院门没关,她径直走了进去,看见两人在说话,但很明显,谈话进行得并不顺利。白小梅坐在八仙桌前低着头打毛线,连眼皮都不抬一下,郑冰则自顾自拿着本记事本在那里一边问一边写。莫兰忽然记起来,郑冰应该认识白小梅,当年就是她接手朱倩自杀案的,她肯定也来调查过朱倩的家属吧。
“阿姨。”一进门,莫兰就甜甜地叫了一声。
白小梅抬起头,看到两手拎着礼物的莫兰,马上笑逐颜开,热情地迎了上来。
“你是……昨天那个……莫,莫……”白小梅记不住她的名字来。
“我叫莫兰,阿姨。”莫兰把两盒礼物放到八仙桌上,那是她请母亲委托信佛的朋友购买的龙华寺点心。
白小梅摸着礼物盒子,满脸笑容,假装客气地说道:“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这是什么呀?盒子真好看,很贵吧?”
“没什么,是龙华寺的素月饼还有一些素鸭、素肠、素火腿,我知道阿姨心善信佛,就托人买了点,也不知道阿姨爱不爱吃。”莫兰笑眯眯地说。
“哎呀,哎呀,你太客气了,姑娘。”白小梅高兴地拉着莫兰,让她在八仙桌前的硬方凳前坐下,随后就去忙乎着给她倒水了。
莫兰趁机跟郑冰对视了一下,她看出郑冰很不友好,而且也看出白小梅没给警花倒茶,显然有差别待遇,怪不得她板着一张晚娘脸呢。那没办法,我说我是来喝茶的。
“你昨天说,你是丽莎的……”白小梅端着茶来,坐到莫兰旁边,又转身去拿了个垫子给她,“垫上,垫上,这凳子凉。”
莫兰正嫌硬板凳坐着难受呢,赶忙把垫子垫上。
“您忘啦,我昨天在电话里说的,我是白老师的学生,搞编剧的,前不久在跟白老师一起写书,我负责帮她整理资料,就是她告诉我,您喜欢吃素斋的。”莫兰笑嘻嘻地说着瞟了郑冰一眼,她看出郑冰的眼睛里露出惊讶的神色。其实她当然不是从白丽莎的嘴里知道这些的,她是从白丽莎的文章里看出这一点的,白丽莎曾经在文章中写道:“我一个妈妈美丽动人喜欢演戏,我另一个妈妈善良纯朴喜欢吃斋念佛。”莫兰认为,白丽莎的文章出自女儿朱倩之手。
“是吗,你是跟她一起写书的?”白小梅客气地答应着,眼睛一直盯着龙华寺的素斋看。
“白老师的事,我现在想想都难过,”莫兰惋惜地说,“真不明白她怎么会这么想不开。我觉得她看上去一直都非常乐观的。”
“唉,人要是生了病,都这样。”白小梅叹了口气,“她心事太多,虽然吃得好穿得好,可是身体不如我。我每天吃青菜、念佛,反而什么事都没有。”
“是啊,白老师就是心事太重。”莫兰点头道。
白小梅笑着点点头。
莫兰觉得是时候该切入正题了。
“其实,我这次来,一是为了看看阿姨,二是,”莫兰笑嘻嘻地说,“白老师去世前委托我把书写完,她想让我来拿一些她女儿的东西。”
白小梅一怔,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郑冰。
莫兰瞥了一眼郑冰,她很高兴,郑冰并没有插嘴的意思,适时保持沉默也是聪明人的表现。莫兰知道,郑冰现在想做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里面的黄雀。所以,莫兰现在可以肯定,郑冰刚刚的盘问一定没问出什么来,所以她现在要看看莫兰能有什么收获。莫兰心里觉得有趣,一旦进入工作状态,郑冰就变得理智聪明并且有涵养起来。
郑冰不说话,于是莫兰说了下去。
“白老师特别关照我,要我把朱倩的所有文稿都收集起来,”莫兰叹了口气,“她叫我来找您,她说朱倩的东西都在您这儿。”
莫兰又回眸看了郑冰一眼,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表情严肃而机警,莫兰马上继续说道:“请问,那些东西还在吗?”
莫兰知道对于白小梅这样的人来说,缠着她追问朱倩是否是她的亲生女儿,会非常唐突和难堪,而且她也未必会承认这一点,所以干脆她一开始就把这当作理所当然的既定事实来对待,这样反而消除了白小梅的尴尬,更容易达到目的。但是不知道郑冰是否理解她的举动。她禁不住又看了一眼郑冰,发现后者正若有所思。会不会在她来以前,郑冰正在向白小梅打听朱倩跟白丽莎的关系?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问的。
白小梅看看莫兰,脸上露出举棋不定的神情。莫兰马上换了个话题,热情地说:“忘了跟您说了,阿姨,这素月饼是今天上午刚做的,非常新鲜,您一定要趁早吃哦,龙华寺的素月饼非常有名。”
白小梅听到这句马上又露出了笑容,她拍拍礼物盒子,说:“谢谢你,你想得真周到!”随后她站起身,向后面的屋子走去:“我去找找你要的东西,上次丽莎看好了,也不知道放到哪儿去了。”
看来素斋的威力真不小,莫兰想。
“要不要帮忙,东西多吗?”莫兰在她身后喊道。
白小梅好像没有听见,听她的脚步声似乎已经走到楼上去了。
“你什么时候到的?”莫兰转头低声问郑冰。
“比你早一点。你果然很会撒谎。”郑冰恶狠狠地说。
“嘘……我现在是要拿到重要的证据,如果你想弄清楚你哥的那件事,就继续装作不认识我。”莫兰轻声说。
“我本来就不认识你这个骗子!”郑冰轻声回复。
“你不是不想看见我吗?干吗不走?”
“你以为我会让你们单独交谈吗?”郑冰冷笑。
这时候,细碎的脚步由远至近,两人马上都不作声了。
不一会儿,白小梅就又出现在她们两个面前,她手里多了一个塑料袋。
“只有这些了。”白小梅用手抹了一下鼻子。
莫兰扫了一眼塑料袋里的东西,有文稿也有书信。
“白老师是不是在去世前来过这里?”她把白小梅拉到屋子的角落悄声问道,她用眼角扫到郑冰正在使劲想听到她们的谈话。
可惜白小梅的嗓门大,想不让郑冰听到也不可能。
“是啊,她是去世前一个星期来的,她每隔一段时间都来看看我。”白小梅带着惋惜的神情答道。
“那她有没有看过这里面的东西?”莫兰问完又解释了一句,“她叫我整理她看过的东西。”
“她看过的,她都看过。这次回来她全看过了。”
“以前没全看吗?”莫兰马上听出了一个小细节。
“这些信以前放在楼顶的房间里,这段日子整理房间才发现的,丽莎当个宝一样看。”白小梅指了指那些信。
看来这些信是关键。
“好的,谢谢。”莫兰赶紧把那个塑料袋塞进自己的包里,“那我就先告辞了,阿姨,我一会儿还有事。您自己多保重,等我整理完,我就把这些东西还给您。到时候,再给您带好吃的素斋。”
“谢谢,谢谢,这些东西你拿去没关系,写书要紧,对了,你等等。”白小梅转身走进院子里,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袋青菜出来了,“把这带上,这是我自己家田里种的,今天早上刚摘下来。”
莫兰客气了一番后,终于提着那袋带着泥土气息的新鲜青菜走出了白小梅的家,她这时候深深感受到了白丽莎文章中的一句话:“我在家能吃到新鲜的蔬菜,那是我妈妈从田里刚刚摘上来的,吃在嘴里有股清香和甜味。”在这句话后面,白丽莎补充道:“几天前,我还觉得自己像新摘的蔬菜那样甜美新鲜,但现在却觉得自己已经是秋风里的落叶了。”这大概就是意外遭受性侵犯的少女的心情吧。
她一边走,一边想着昨天晚上陪她到凌晨的白丽莎的言情小说,不禁暗暗为朱倩的命运感到惋惜,如果她不是那么喜欢郑恒松,如果她那天晚上没有约他出去,如果她不等他,如果她不走那条路,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毕竟失恋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打击,因为年轻就有机会……
她正想着心事,后背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郑冰追上了她。
“把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郑冰命令道。
“凭什么?那是我弄到的。谁叫你自己单独行动的。”莫兰不理她,只管自己走。郑冰加快脚步走在她前面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没资格霸占这资料,你又不是警察,我完全可以回头去告诉那女人你是骗她的,你根本不是什么白丽莎的……”
“我说我是白丽莎的什么了?我只说跟她一起写书罢了,也许我真的想写本书呢?白丽莎的艳丽人生,强奸、谋杀、爱情,料都齐了,我真的很想写。”莫兰白了她一眼,随后问道,“你是怎么来的?开车来的吗?”
“这么远的路,难道我乘公共汽车来?”郑冰不客气地说,“少废话,把资料拿出来。你不是警察,我提醒你。”
果然如此,自己会开车,上次还硬要挤上高竞的车!不要脸!就是想跟他套近乎,莫兰心里骂道。
“我男朋友是警察,你别忘了。”莫兰故意大声说。
郑冰生气地一把抢过她的包,却惊讶地发现莫兰的包上竟然有把锁。
“以为抢到我的包就行了吗?我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招,所以特地背了个带锁的包。”莫兰得意地笑道。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郑冰终于把包还给了她,并稍稍缓和了口气,问道:“好吧,怎么样你才能把资料给我?”
莫兰回头看了郑冰一眼。好吧,你既然恢复了理智,我也让一步。
“你送我回家,我就给你看资料,怎么样?”
“想得倒美,你自己怎么来就怎么回去。”郑冰冷笑道。
“好吧,那你也别想看我拿到的资料。”莫兰推开她径直向前走去。
十分钟后,莫兰坐上了郑冰的桑塔纳。
“你刚刚在问白小梅什么?”莫兰坐在副驾驶座上问郑冰。
“这跟你无关。”郑冰冷冰冰地回答。
“好吧,那有一件事应该跟你有关。你哥哥胃出血住院了,你知道吗?”莫兰道。
“什么?”郑冰大惊,“你怎么会知道?”
“我昨天给他打电话了。这事你还不知道?”莫兰也很吃惊。
郑冰没回答他,立刻接通了郑恒松的电话。莫兰听到她在那边说:“哥,你怎么回事……真的是胃出血?医生怎么说……是不是酒喝太多了……现在好点了吗……嫂子?我哪来嫂子……好吧,随便你,你爱谁就谁,我管不着,只要你高兴……她走了……好,我等会儿回去给你熬粥……白粥,我只会熬白粥……还要什么……不行,不能抽烟……胃痛也不能抽……你干吗不打电话给我……我不忙,我不是在休假吗……好吧,我等会儿就来。”郑冰心情烦躁地挂了电话。
“他好点了吗?”莫兰关切地问道。
“不好。”郑冰皱着眉头直视前方,“他的胃跟别人不一样,本来就被切了一半。”
“是因为那次受伤吗?”
“是啊,他被捅了一刀。”郑冰没好气地说,好像这一刀是莫兰捅的。
莫兰知道眼下郑冰心情很糟糕,所以决定不跟她计较她的态度。
“胃出血不是大病,你不用太担心。”她安慰郑冰。
“你懂什么,我爸就是得胃癌死的,癌症都有家族遗传。”郑冰焦虑地说。
“不要那么紧张,你哥的身体素质不错。”
“你知道什么!他身体其实很差,医生说他的肝功能也有问题,心脏也不好,他刚刚说明天白天还要再做一次检查。”郑冰说到这儿,重重地叹息道,“希望他没事,我真是恨死那个臭女人了!”
“你说的是齐海波?”
“对,就是你朋友齐海波,真是物以类聚!”
虽然郑冰说话很冲,但莫兰并不生气,这反而让她对郑冰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许多,因为她发现郑冰是真的在为哥哥的病着急担心。跟高洁相比,郑冰算得上是个好妹妹了。
“郑冰,进了市区你就直接去看你哥吧。”莫兰道,“这些资料我是不可能让你独自带走的,所以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复印,各人拿一份回去看,怎么样?等你明天有空了,我们再找时间讨论。”
“谁要跟你讨论,你算老几啊?”郑冰轻蔑地瞄了她一眼。
“去复印你同意吗?”莫兰不理会她的蛮横问道。
郑冰板着脸,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说:“好吧,我是因为我哥生病才不跟你计较的。等会儿就找地方复印。”
“你刚刚说‘嫂子’,是什么意思?你哥有老婆了?”莫兰好奇地问道,她很想知道这个“嫂子”是不是指乔纳。
“他没老婆,是他的新女朋友。”
“他既然称她为你的‘嫂子’,那说明他准备跟她结婚了吧?”莫兰试探道。
“大概是吧,只要人家不嫌他身体差就行。我现在担心的是他的体检报告,他要是得了什么重病,也不知道这女人会怎么样。人都是很势利的,如果因为我哥得了重病,那女人离开他,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我哥是重情义的人,经历了一个齐海波已经够他受了。他这次好像很喜欢这个女朋友,已经跟我说过两次要结婚的事了。看到他高兴,我也高兴,就是担心他身体不好,那女人会变心。”郑冰说到这里,自言自语道,“我真是有毛病,跟你说这些干吗?”
因为你已经开始跟我熟了,而且你现在很着急,非常想倾诉,莫兰心里暗暗回答道。
隔了一会儿,她对郑冰说:“如果她真的喜欢你哥哥,她会陪着他的。我相信你哥的眼光,不会永远那么差。”
见郑冰不搭腔,莫兰继续说道:“胃出血的人,可以吃米汤和藕粉,不能吃太热的东西,如果你带粥给他,记得等温了以后才能给他吃。”
郑冰没有说话,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莫兰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没有带出门,打开一看,高竞竟然已经给她打了三个电话,时间都是在半小时前,她连忙回了个电话给他。
“你什么事啊?我刚刚手机没带。”她看了看墙上的钟,跑了一趟郊区,已经快下午4点半了,爸妈还没有回家,乔纳也没回来。不知道她跟郑恒松怎么样了,豆腐吃了没有,也不知道郑恒松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被郑冰刚刚那么一说,她倒担心起来。这事千万不能跟妈说,否则她肯定会坚决反对。她拿着电话脑子里在开小差,听到高竞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说:“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已经搬好家了,我一个人搬的。搬完家,觉得心里很轻松,心情也好,所以给你打电话了。今天晚上我就住过来。”他好像已经忘记中午遭受的挫折了。
“你不是去见沈是强了吗?”
“他临时有事把时间延晚了,所以我就抽空把家搬了,现在我正在去他那里的路上。”高竞说。
“你都带了什么过来?”莫兰觉得他搬家可真容易,像个流浪汉,想什么时候搬,就什么时候搬。
“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就是一些衣服和杂物。我今天还买了两听啤酒,你晚上来跟我一起庆祝搬家吧,我买熟菜回来。”他提议道,“我们顺便再聊聊案子,我刚刚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好吧。”她的兴致也被他提起来了。
“你刚刚去哪儿了?”他问道,“你的电话老是没人接,我担心了半天。”
“我去见白小梅了,我知道了一个情况,原来白丽莎在死之前曾经去过她那里,还曾经看过朱倩留下来的文稿,我已经向她要来了。”
“是吗?那晚上带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很重要。”高竞马上说。
“高竞,你知道吗,今天白小梅还送了新鲜的青菜给我呢,我晚上烧一盘给你带来,怎么样?”莫兰一想到那几棵从田里新摘的青菜就想流口水。
“哦,好吧,最好再带两根大骨头来。”高竞笑着说。
挂上电话后,莫兰心情愉快,虽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还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从今以后他可以离开那个霉窝,重新开始生活,她就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看他心情那么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摆脱过去的阴影吧。
她决定趁父母还没回家,先去高竞的新居看看,顺便也帮他整理一下房间,再买上两支鲜花插上。乔迁之喜,就是要添点喜气。
她主意打定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她一进门,就看见高竞的那两个大旅行袋随随便便地丢在床边,一个旅行袋拉链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床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的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压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压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而且看不下去了,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带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带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果然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林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一想起他提到贺年卡时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证书,接着又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的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是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2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挣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把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我什么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烧了。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算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再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对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九块八。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四百五十四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身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身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首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二百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二百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十五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不发工资,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跟着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五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叫我“未成年人”,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能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肯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了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推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身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她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带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带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四只红烧鸡腿和五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顿时兴奋起来。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根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可在她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尽是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了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滋味,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项链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乱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五百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根银项链,正如他日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今天好像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新想法吗,所以我从沈是强那里出来后,就去了一趟白至中的葬礼现场。”他一边把买来的熟菜端到桌上,一边说。
“你去过现场了,想到什么了?”莫兰的兴趣马上上来了,日记阴影暂时离开了她的脑际。
“我们边吃边说,我买了你爱吃的醉鸡、辣白菜,还有冷面。我吃牛肉煎包,你吃冷面,怎么样?”他露出一副馋相笑着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铺好了餐桌。
“你说吧。”一坐下,莫兰就急不可待地催促道。
“你不是说,白至中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曾经朝大门那边望吗?”
“是啊。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大门口一个人也没有。”莫兰美滋滋地吃起冷面来,她最喜欢吃加了很多花生酱的上海冷面了。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了,他跟你的位置不同,他是站着,你是坐着,所以你们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莫兰心中一亮:“他站得比我高。”
“对,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所以他看得比你远,他看到的东西,你未必看得到。”高竞的眼睛炯炯有神。
“那你站在他的位置看到了什么?”莫兰问道。
“我看到了一个公共厕所。”他深沉地说。莫兰想,看来工作忙真有好处,它不仅能帮你转移注意力,还能增强你的自信。瞧他提到“公共厕所”四个字的时候有多自信。她真喜欢他这干练聪明的模样。
“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站在他的位置看过,但是我没注意到公共厕所,只注意到那里有几棵树。”莫兰大致已经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其实就是那几棵树挡住了公共厕所。就像我今天中午一样,我只看见了公共厕所没看见树,说明公共厕所的字样比较明显。但是我今天去看过葬礼现场了,那边的厕所是隐藏在一片树林里的,从白至中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角。”高竞拿醉鸡和冷面在盘子里作示范,“你看,这就好比一个厕所。”他把醉鸡放在盘子的一个角落。
莫兰嘟嘟嘴,心想你把醉鸡比作厕所,我都不想吃它了。
高竞全然不知她的想法,继续说下去,他把一团冷面放在醉鸡前面:“这就好比是树林,白至中在这里。”他把一个牛肉煎包放在冷面的另一边。
“这个白至中可真胖。”莫兰打趣道,她今天做的牛肉煎包个头很大。
“你别打岔啊。”他正说到兴头,不喜欢被打断,“白至中登高望远就看见了厕所的一角。他在作悼词前上过厕所。”
莫兰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但她故意不说,等着他说下去,因为她喜欢看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样子。
“然后呢?”她眨着眼睛装傻道。
“我想,他看着厕所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梅花。”
“啊?是吗?这我可真没想到。”莫兰其实已经猜到了。
听她说“没想到”,他越发兴致勃勃。
“就是中午跟你排练那个现场强奸的事让我突然想起来的,我去那个厕所看了一下,灯光很暗,我认为白至中看见了皮带扣反光映照出的东西,因为在厕所也要……那个,嗯,脱裤子嘛。而且那里的光线也不好,他可能一开始没注意到,但是念悼词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到了这点,”他笑着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吞了毒药,因为毒药就是凶手给他的。”
“哈,你是说,白至中在上厕所的时候跟凶手碰头,然后凶手把药给了他?是不是这样?”这一点莫兰的确没想到。
“是的。”他深沉地点了点头。
“那凶手又为什么要给白至中药呢?白至中为什么会乖乖拿了药含在嘴里?”莫兰继续提问道。
“因为凶手告诉白至中,你爸莫中医在他的饮料里下了巴豆。”
“你是说,凶手骗白至中那是一颗止泻药?”
“对,他不一定指明说你爸下了巴豆,但是他肯定说你爸下了药。白至中了解你爸,知道他会干这种事,所以就相信了。”高竞说。
“接着,仪式差不多要开始了,白至中没来得及吞下,就把药片放在嘴里,开始念悼词,准备一会儿肚子不舒服了再吃。结果,他在念悼词的过程中,肚子果然痛了起来,他吃了药,悼词正好念了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厕所里看见的梅花,于是他恍然大悟。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莫兰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学着你的方法,归纳了凶手的特征,首先,他当天上过公共厕所;其次,他看见你爸下了药;第三,他穿的皮带可能有金属扣。所以,我现在的目标就明确多了,我只要找出符合这三个特征的人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我准备去问施永安要葬礼当天的照片或录像,然后再去查一下,是谁告诉警方你爸下药的事。我相信你爸也不会当着一堆人的面下药吧,他肯定做得也比较隐蔽,这样的话,看到的人不会很多。也许,只有凶手一个人看到,也说不定。”
“哇,太好了,看来马上就要破案了。”莫兰兴奋地说。
“是啊,我也觉得胜利在望。哈哈。”高竞开心地大口咬起牛肉煎包来,“忘了告诉你,齐海波门前那辆跟郑恒松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的车主找到了。”
“是谁啊?”莫兰马上问道。
“车牌是假的,车的型号一样,车主是齐海波。”
“她可真爱松哥啊。”莫兰欷歔道。
高竞好像没听到她的叹息,自顾自说道:“我还没弄明白,为什么她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们检查过车了,除了齐海波的指纹外还有她老公的指纹。”
“会不会是她老公开过来的?齐海波正跟她老公在闹离婚呢。她死的当天,我跟她一起骑马来着,她先走的,说是要回家收拾东西。她说,如果她不去的话,施正云可能会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我怀疑他们那天吵过架了。也许,买车的钱是她老公出的,所以没让她开走。海波姐故意搞个克隆车,她是不会甘心把车留在施正云手里的,所以,也许后来,他们谈过一次,海波姐答应了某些条件,施正云同意把车还给她。”莫兰分析道,“所以我认为车是她老公施正云开回来的。”
“如果要说有谁能掌握她的车钥匙,她家里人或者情人的可能性最大了。但是她没有固定情人,她跟情人的关系好像都挺疏远的,所以她老公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那个位置?”
“也许他不想见她,停车之后就一走了之。分手的时候,不想看到对方,常常会这么做。喂,齐海波,车开回来了,你自己来拿吧。”莫兰猜测道。
高竞想了想后,摇了摇头:“我觉得这可能性不大。这样的话,他就没办法把车钥匙交给齐海波了。所以他们要么见过面,要么就是齐海波自己把车停在那里的。”
“她为什么要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
“有三种可能,一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两人见了面,他把钥匙交给齐海波后离开,但齐海波并没有把车开回去,因为她准备外出。二是齐海波故意把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比如郑恒松,她可能希望郑恒松找她算账,这样就建立了某种关系,这个我也说不好。还有一种可能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后,直接去找了齐海波,也许就是去还车钥匙的,所以我怀疑,施正云如果不是凶手的话,他也一定看到了凶手。”
“哇,聪明的男朋友。”莫兰笑着夸奖道。
他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你今天有什么收获?女朋友?”他津津有味地咬着牛肉煎包问道。
“我看了白丽莎的小说。”
“哦,写了什么?”他很好奇地问。
“我又看了朱倩的手稿。发现文章都是朱倩写的,白丽莎只是把女儿的文章拿去发表而已。”
“是为了纪念朱倩吗?还是为了骗稿费?”高竞转眼就把一个牛肉煎包吃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是为了寻找知情者吧。”
“寻找知情者?”
“对啊,她一直想弄清楚朱倩自杀的原因。我觉得是这样的。”莫兰把自己碗里的冷面拣了一些放在他的碗里,自己吃起了脆生生的辣白菜,“白丽莎早就找到了这些文章,她看了之后,就怀疑上了郑恒松,所以,她找人打了他。但是她死前一个星期去找她的堂姐,却意外发现了朱倩留下的一包信件,白小梅说,那包信是最近才找到的。白丽莎在里面找到了郑恒松的信,她终于明白自己打错了人,因为郑恒松在信里写得很明确,他不能去,那天他有公事。如果他没去,也写信通知了她,那自然就不能怪他了,而且也肯定不是他强奸了朱倩。”
“朱倩的文章里明确自己是被强奸的吗?”高竞问。
不错,到目前为止,强奸还只是他们两个的猜想。
“是的,朱倩在文章里写了,她说那天晚上穿过马路,走小路到前面一条横马路去乘公共汽车,结果就在那条小路里,她被人强奸了。她写得很隐讳。”
“怎么隐讳?”高竞很感兴趣。
“我复印好了,等会儿给你,但她是很文艺的写法。”莫兰估计高竞根本没耐性看完,“其实有点做作,但是那个年龄的少女写东西大概都是这样风花雪月的吧。”莫兰想起了小林同学给高竞同学的那张粉色贺年卡,“在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相遇又相识”。哈哈,她忍不住都想引用这几句了。
“很文艺?”高竞不懂。
“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落叶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片湿漉漉的落叶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片落叶作为礼物……”莫兰“叽里咕噜”地念叨着她记得的词句。
“圣诞节,只送了一片落叶给人家?她怎么这么小气?”高竞不解地问道,“还有,怎么都是落叶啊?夏天哪来的落叶?”
他困惑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人家可能觉得那很浪漫。人家又不是文学家,只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小姑娘而已。”莫兰想,怪不得我爸一点都看不下去,想到白丽莎还学少女风,他大概恶心死了。
“我宁愿把落叶改为尸体。”他忽然说。
“啊,是吗?我试试看。”莫兰觉得这想法很新奇,“听着,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尸体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尸体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具湿漉漉的尸体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具尸体作为礼物……”
高竞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联想能力,听上去真恐怖。”莫兰也笑起来,但她马上就被启发了,她想到,在白丽莎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中,有许多明显的段落,文字作了调换,这样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她决定回去作一下比对。
“你刚刚还没说下去,白丽莎登载朱倩的文章是寻找知情人?”
“她找到了张小桃呀。”
“你是说,白丽莎登载了文章,然后张小桃看到文章后主动去找白丽莎的?”
“对,我跟张小桃打过交道,她绝对是那种说七分、藏三分的人,看上去很坦诚,但其实小心思很多。她很可能找到了白丽莎,并探听她的意思。郑恒松对她有恩,她肯定不想把郑恒松供出去,但是我觉得就是张小桃把郑恒松的电话号码告诉白丽莎的。”
“既然不想暴露郑恒松,怎么会把他的电话号码主动说出去?”他又吃起了一个牛肉煎包。
“那肯定是白丽莎说出了郑恒松的名字,还提起了当时她们被骗去跳舞的事,也许话里还带着威胁的味道,所以最后张小桃只能说出郑恒松的电话号码。这里有个细节,她很狡猾,报的是郑恒松旧的电话号码。这就意味着,如果郑恒松要查是谁泄露了他的号码,她可以一口否认是自己说出去的,因为她的同学袁青也知道那个号码,但是袁青也许并不知道郑恒松现在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可能交往不多。”莫兰一边吃辣白菜一边说。
“那只要查一查,白丽莎打电话的顺序就行了。”高竞笑着站起身回到厨房,又拿了一个牛肉煎包出来。
“喂,你干吗呀,两个煎包还不够?”莫兰问他。
“太好吃了,还剩三个呢,不是你自己让我明天早上吃两个吗,我再吃一个有什么关系?”高竞笑道。
“不许吃。”莫兰看着他。
“为什么?”他看着她,很是疑惑。
她低头吃辣白菜。
“因为明天早上起来,我也要吃一个。”隔了一会儿,她说。
他呆立在那里,眼珠像算盘珠似的左右移动了两下,然后就开始笑了。
“你是说……”他没有问下去,只是看着她。
“快把煎包给我留下。馋鬼!”莫兰呵斥道。
“可是,你爸妈在家。”他继续观察她的表情,判断她有没有在说谎。
“我爸妈今晚不回来,他们住在朋友家了。”她白了他一眼,纳闷为什么有时候他这么傻,非要每件事都跟他说得一清二白才明白!
他笑起来,马上转身把煎包放回了厨房。
随后他重新坐好后,抬眼望着她:“你怎么突然又要我了?中午对我那么冷淡。”
莫兰真想给他一拳,这家伙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于是,她用手抓起一撮面条,递到他面前。
“少废话!吃了它。”莫兰命令道。
他看了她一眼,随后抓住她递过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起她手中的面条来,最后连带沾在她手上的花生酱和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叫化子!”莫兰笑着骂道。
“嘿嘿,我就是。”他贪婪地舔着嘴巴,看着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又忽然停住笑,担心地问道,“你爸妈会不会打电话给你?如果发现你不在会不会……”
烦死了!莫兰心里骂道。
他一直在轻轻地笑,后来就睡着了。
床很小,她跟他挤在一块儿很不舒服,但很温暖,他暖烘烘的身体紧紧贴着她,她能闻到他皮肤里透出的野地青草的气味。她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任由他的脑袋搁在她肩上,脸顶着她的下巴安睡。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却是他日记中的那句话,“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我怎么都做不到”,她一想到他在大雨里空跑一趟的沮丧和伤心,就觉得无比痛心和内疚。
对不起,高竞,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一定是疯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爱你,她在心里低声诉说着。她的手轻柔地在他赤裸的背上游弋,随后慢慢往下伸去。她又摸到他后腰的那条小伤疤了,那时候他曾经仰起头告诉她那是在地铁里被人捅的,她心酸地叹息道,他这辈子受了多少罪啊。
他忽然翻了翻身,她的手不经意间落到他的肚脐上。她轻轻抚摸着他扁平的腹部,听到他迷迷糊糊地问:“嗯,你睡了吗?”她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他的脸,忽然想到他30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曾经做过的那件让他自己深感羞愧和绝望的事,她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
你再也不会那么孤单了,你还有我,她心里低喊着,手顺着他的肚脐下面的中线,“哗”地一下滑了下去。她听到他像幼兽一样发出几声快乐的“哼哼”声,刚转过去的身子又贴了过来,他凌乱的头发擦着她的脸,他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抓了几下,像是要拉开她,但他的力气消散在一片低低的呻吟中。她的抚摸渐渐让他有了反应,但他仍然没醒,他紧闭双眼,表情紧张,像个在打针的小孩,一会儿咬咬嘴唇,一会儿皱皱眉头,但忽然又笑了,“痒,痒,痒!”他嘀咕着,又小声“哼哼”起来。
她抽回自己的手,轻轻拨开遮住他前额的头发,借着屋子里依稀的亮光凝视他的脸。他好俊啊,她心里暗暗赞叹。以前她只是觉得他长得舒服,可自从今天下午看过他的日记后,她觉得他就像深邃晦暗的夜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俊得耀眼。
她仿佛看见很多年前,13岁的他被扔进了一条肮脏、黑暗又深不见底的大河,他拼命地游,想游到开满鲜花的对岸,但是没有船,有船过去也没有人愿意拉他上去,他几次差点丧命,他好希望有人能救救他,但是他呼救的声音太小了,没有人听见。他没想到这趟艰辛的旅程竟然如此漫长,当他千辛万苦终于游到对岸的时候,竟然已经是二十年之后了。当他精疲力竭地走上岸的时候,她正好接住了他。她并没有总在等他,他没到的时候,她也曾经走开过,可当她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她心里已经深深明白,此生她再也不会走开了。
“小妈妈。”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呼唤了一声。
她知道他是在说梦话,所以没有回答,仍旧看着他,他睡得很香,像婴儿一样安详,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形成了个阴影。她轻轻将嘴唇压在他的唇上,他的嘴唇像柔弱的弹簧床,她压下去,又被弹了起来,他没有反应,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禁不住又一次把嘴唇压在他唇上,接着又亲了亲他的鼻子,这次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别咬我哦。”他嘟哝了一句。
她笑起来,又搂紧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