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八月

周一丽塔休假,她还是想到书店去。按照惯例,今天是家务日,女友十三晚睡晚起,室友阿玛好像根本没回来,她今日得去付电费网络费电话费,买卫生纸,洗发乳,下午要洗衣服,吸尘,趁着好天气,最好把冬天被单也都洗干净,九月,该换季了。

房子是阿玛父母买来投资的,但家里房产多,这间就给她住了。阿玛单身,觉得三房两厅一个人太孤单,索性找了她们俩来作陪,房租一人四千,含水电管理费,她们就像中乐透一样,从某一栋顶楼分租套房搬到了这里。虽然住的是雅房,但足足有五坪,室内空间甚至比她们以前的套房大,何况公共空间都可以用,不像以往跟人合租屋子,客厅都成储藏室,阳台堆满杂物。阿玛屋子照顾得好,当初每个房间都有木地板,系统衣柜,客厅有三十七吋大电视,双人与三人沙发,厨房也是煎炒煮炸都没问题的,丽塔最开心了,自己煮,又省钱。

大学毕业后,换过三个工作,然后就一直在这家二手书店打工至今,也五年了。十三也是书店同事,但现在跳槽去一家连锁餐厅,累啊,倒也不是说丽塔的工作就不累,她们现在凡事就是省钱赚钱存钱,虽然,已经知道买不起房子了,但也不是没有动念一旦存到一百五十万,甚至也可以搬到南部去住。

一百五十万,让十三开个小咖啡店也可以了。但谁知道她现在的野心会不会是开餐厅了呢?

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好吗?对丽塔来说是也不是。从小家里楼下是父亲的早餐店,二楼窄窄的住屋,一家五口两个房间,三个小孩都睡通铺。小孩房间紧邻临街边,楼下就是菜市场,窗户根本不能打开啊,又吵又臭。她在那儿住到十八岁高中毕业。

她与十三今年二十八,不知道是不是个让人焦虑的年纪,或因为她们俩都是长女,天生操烦,父母都年老,都在外地,身体都还硬朗,但每个月她们都得寄钱回家。

相较于阿玛的生活,特别显出她们的窘困,虽然同住一屋,阿玛也是爽朗大方不计较的人,但从饮食穿着娱乐交友,无一处不显示“有钱真好”。丽塔有时真怀念以前顶楼加盖的日子,虽然又热又闷,老冷气根本吹不凉,楼下住户有时上楼来浇花,眼神总是鄙夷,更可怕的是有些男人常上楼,抽烟喝酒,甚至烤肉,也有人把狗带上来遛,清不完的狗大便。

但那时,知道自己穷,凡事俭省,反而甘愿,这三年摩天大楼的生活,虽不是豪宅,但居住环境改变,心态似乎也改变了。阿玛在师大开了家小服饰店,也是玩票性质,光是衣服的诱惑对丽塔就是一项打击。家里吃的用的,三人分摊,但她们不再去超市买即期打折的牛奶与肉品,也不会买最便宜的大卖场自有品牌家用品,这屋里小至一个马克杯,大到电冰箱,全都是高级品。虽然她们自己的物品都摆在房间里,可一推开房门,现实就住在客厅里。丽塔其实也爱这种生活,跟阿玛一起去百货公司超市采购,阿玛时常买回的面包,一个就是她一顿饭的钱,冰箱里的食材都是最好的,阿玛笑说她不会煮,就付菜钱。阿玛有时做早餐,丽塔也跟着,慢慢地,早餐都是她做的了。以前舍不得喝牛奶,现在天天都有,水果更是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十三每次都要付钱补贴菜钱,阿玛就说,丽塔有打扫啊,十三又常帮忙修水电,而且每次都当司机,够了啦。

她们是奇怪的三人关系,日子越久,互相依赖的感觉更深,阿玛需要她们的陪伴,丽塔需要这个房子的舒适,十三呢?看不出来,丽塔感觉说不定十三是喜欢上了阿玛。

唉,倘若十三跟阿玛交往,那么立刻就有了房子、车子,开店也是指日可待。

丽塔还是想要有自己的房子,小小的,就算是在山上吧,回老家也可以。但十三喜欢的工作都在台北,她逐渐感觉自己与十三的差异。十三已经是台北人了,她骨子里还带着乡下女孩的别扭。

十三会舍弃她选择阿玛吗?或者根本上是她自己选择了舒适的住屋与阿玛的慷慨,而宁愿放弃她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