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二章 林梦宇

有时你不会感觉自己其实并不是自己吗?或者该怎么说?自己其实有很多样子,大多数的面孔是被遮蔽的,被好先生、好爸爸、好儿子、好情人的面孔盖住,以至于深夜里你洗完澡望着自己憔悴的脸,会突然不认得那个没带着微笑的人,你的脸如此之垮,法令纹深得像被刀切过。

一张脸底下有另一张脸。

我为何要躲在出租的空屋里?这是一种个人偏好吧,虽然此种作为有负委托的房东,对将来的房客也不够尊重,但,当屋子尚未有人租赁、购入,屋子还是一种空白的状态,产权上属于房东,但空间意义上,也算属于我的吧(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拥有这些钥匙,也短暂地拥有了这个空屋的使用权,这么多年来,我只是逐一地,不厌其烦,重复又重复地,带人去看房子。我想要与这些年复一年不断更换主人的空屋进行更深度的交流,不,扯远了,心态无须研究,就是怪癖而已。

但是,当我与某个女人,唉,现在已经没有女人了,但过去有,那几年的猎艳时光里,我不是为了省旅馆钱,而是在旅馆我就没办法,我自己清楚。激起我欲望的,不只是这些女人,更是这种在空屋里的刺激。准确来说,我平凡乏味不断重复的人生,已经无法有所改变,唯一可以改变的,仅有在携同某位女子假借看屋之名,或者在看屋的过程里一时兴起,或,早就相约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空屋,这样的过程,使得我这充满租售买卖的浅薄人生,有了山高水深,有风景变换,有类似于白日梦,那样的风光旖旎,无限可能。

偷窥?

我不只是偷窥,我还偷偷潜入。有一天我终于锯开了隔板,从回风口进入她屋内,所以屋里有我的指纹。在钟美宝去上班的时候,我像一个小偷似的潜入,躺卧她的沙发,钻进她的睡房,这是孬种的我,唯一敢做的事。

待在钟美宝房间,我想起许多事,记得以前有部电影叫《重庆森林》,对,我以前可也是文青,1995年,我在干吗?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是卖儿童百科全书,真是挨家挨户推销,我负责的就是双和区跟新店、三重。骑着摩托车,到处跑,夜里我就去窝在MTV看电影,那部戏,王菲刚出道,剪个小平头好酷样,她暗恋梁朝伟,偷溜进人家屋里,换毛巾、肥皂,打扫,缸里倒金鱼,就是这些事。当然我没打扫,我只是想象着美宝那漂亮的身影,我穿梭在她屋里,却不动她任何东西,不曾对着她晾挂在浴室的内衣裤手淫,我不用做这些事,光是她残留在屋里的香味,她摆设屋子的方式,甚至,只要待在知道她曾经待过的房间里,我就兴奋到无法自已。那种快乐,无须任何其他具体行为来表达,我只是静静地沉醉。

当然不是我杀的,我恨不得她能活到天长地久,让我永远可以下楼就看见她,让她对我微笑,煮咖啡给我喝,我是个变态,但我可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