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寄生恶念 第十三章

因为这起错综复杂的凶杀案由我们科室主勘,所以汇报工作依旧以我们科室为主,我和几位分县局的痕检员对视一下,确定众人都没有疑问后,我开口说道:“苏杭被杀案,已时过境迁,现场基本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们痕检组主要是围绕李艳梅被杀案展开勘查。院中有4间平房,分别是堂屋、卧室、储物间和厨房。

“刚才法医组已经介绍,李艳梅被杀的第一现场是厨房,我们在厨房中提取到了一串血足迹,经过测算,不管从鞋印的大小、步幅特征还是步角特征,都可以判断是苏煜所留,从痕检角度上看,李艳梅确实是被苏煜所杀。厨房地面有大片拖拽血迹,苏煜在杀害李艳梅后,直接将尸体拖拽至院外进行掩埋。

“接着,我们在院中的土坟前提取到了‘无头浮尸案’嫌疑人的鞋印。鞋印较新,通过观察立体鞋印的龟裂程度,未超过1个月。坟前跪拜痕迹明显,嫌疑人曾在李艳梅坟前磕过头;根据鞋印的新旧程度,再结合苏煜被害的时间,嫌疑人应该是杀掉苏煜不久后,返回这里跪拜。我们痕检组推测,嫌疑人是在给李艳梅复仇。

“坟前的牌位是用麻绳蘸取油漆书写,书写的字迹很不工整,‘女儿李艳梅之墓’的字迹有书写错误,反映出嫌疑人书写水平和文化程度不高。坟包周围的菜地有二次取土的铁锹痕迹,显示出李艳梅的坟包被重新修整过。

“此外,我们还在室内提取到了大量的指纹,通过比对,其中一种指纹和石桥三环锁面的指纹可进行同一认定。如此一来,更加证实了杀害苏煜的女凶手确实去过索桥村。痕检组暂时就这么多。”

明哥:“理化检验组介绍一下情况。”

老贤拿出一沓检验报告:“我们理化组首先通过DNA确定了苏杭和苏煜之间的血缘关系,经检验,两人为亲兄弟。接着,我在李艳梅被杀的第一现场提取到了作案工具——水果刀,刀柄和刀刃上均有苏煜的DNA,这一点足以证明杀害李艳梅的凶手就是苏煜。

“随后,我们在李艳梅的坟包上找到了多株野草。”老贤说着,把野草的照片打在了投影仪上,“这种草长成之后,有7片叶子,也叫七叶草。依照索桥村的气候环境,草从冒芽到长齐全部叶片,大概需要20天,我们从坟包上将所有七叶草拔出,发现根系发育基本都在同一个周期,由此判断,坟地二次翻土的时间距今大概有20天,刚好和苏煜被害的时间吻合。

“理化检验的结果也和大家推测的一样:嫌疑人在杀掉苏煜之后,曾来到这个院子中,给李艳梅重新堆砌坟包,并写下墓牌。经过测量,李艳梅的坟包高1.5米,长2.2米,要堆这么高的坟包,绝对是一个体力活儿。案发时,室外气温在30摄氏度开外,嫌疑人在高温天气中堆土,会造成身体严重缺水。院子中的取水工具只有压井,而压井因长时间无人使用,胶皮早已被腐蚀。

“那么嫌疑人要想喝水,只能去小店购买。索桥村相对封闭,很少有外来人进入,于是我们找到了村里唯一的小卖部。小卖部老板是位上了年纪的大爷,据他介绍,20多天前,确实有一个外来女人到他店里买了4瓶矿泉水。虽然去他店里买水的人也不少,但是大爷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很深刻,因为她后来把喝完的4个空瓶又给大爷送了回去,那个女人跟大爷说,在村里做买卖不容易,让他把瓶子收着,还能卖些钱。

“一个饮料瓶最多卖1毛钱,村里交通不便,所以老大爷每次都等饮料瓶攒多了再卖,好在那堆饮料瓶还没有出售。我们理化组把那100多个空瓶全部买了回来,经检验,我们果真在其中4个瓶口上提取到了相同的女性DNA,该女性与死者李艳梅确定为母女关系。也就是说,杀死苏煜的就是李艳梅的亲生母亲。”

专案会开到这里,我们基本捋顺了其中的因果关系:哥哥苏杭最先被杀,接着弟弟苏煜杀死了嫂子李艳梅,最后李艳梅的母亲杀死苏煜,替女儿报仇。

李艳梅的亲生母亲到底是谁,成了破案的节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