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钟表店侦探与跟踪狂的不在场证明 6
“真、真的吗?”
她光是听我讲述案情,就成功推翻了困扰警方整整一个月的不在场证明?如果她真有这么大的本事,我绝对会痛痛快快地掏那五千日元的酬金。
“杏子女士在案发当天正午过后在多功能室吃了便当。当时助教梶山先生拿出老家买的特产盐豆包给大家吃,但杏子女士婉拒了。她明明很爱吃这款糕点,换作平时早就吃了。”
“对,梶山是这么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杏子女士为什么拒绝了盐豆包呢?这个疑问就是推翻不在场证明的突破口。”
“啊?”
“受害者是位女士,所以她为了减肥不吃豆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她去咖啡厅点了蛋糕和红茶的套餐。这就说明她并没有在减肥。那么她到底为什么要拒绝盐豆包呢?我是这么想的——要想搞清她为什么不吃盐豆包,不妨反过来琢磨一下,如果她吃了盐豆包,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吃了盐豆包会产生什么后果……?”
“没错。她之所以拒绝盐豆包,是不是因为吃了它会造成某种困扰呢?也许她就是想避免这种困扰才拒绝了盐豆包。”
“吃盐豆包会造成某种困扰?能有什么困扰啊?除了多摄入了一些热量,不会有任何不良后果啊。还是说,你觉得她是对盐豆包过敏吗?的确有人会对做糕点用的小麦什么的过敏,可被害者之前也吃过盐豆包,什么事都没有啊。因为体质改变,突然对小麦过敏了倒也说得过去,但她当天三点多不是还跑去咖啡厅吃蛋糕了吗,不可能是过敏啊。”
“我站在非常单纯又现实的角度想了想——在午餐时间吃了盐豆包的后果,就是便当和盐豆包在杏子女士的胃里相互混合。”
“混在一起不行吗?没有任何问题啊。”
“乍一看是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看起来是便当的东西其实并不是便当,而是在胃里跟盐豆包混在一起会显得非常不对劲的东西呢?”
“混在一起会显得不对劲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啊?”
“如果看起来像便当的东西,其实是蛋糕呢?”
“蛋糕?”
“嗯,看到杏子女士用筷子吃便当盒里的东西,谁都会想当然地认定盒子里装的是饭菜。可要是便当盒里装着的是蛋糕,杏子女士是在用筷子吃蛋糕呢?她在案发当天点的是摩卡蛋糕和白奶酪蛋糕对吧?把茶色的摩卡蛋糕用作肉扒,假装白色的白奶酪蛋糕是米饭,再把装饰白奶酪蛋糕的蔓越莓跟黄桃伪装成小番茄和鸡蛋烧,是不是很容易蒙混过关呢?案发当天中午,杏子女士是跟梶山先生还有两个女生一起吃的午饭,但他们总不可能像亲密的朋友那样挨着坐或面对面坐吧?考虑到教授、助教和学生的身份之别,他们相互之间应该是有一定距离的。既然坐得不近,那么在梶山先生和女生们看来,杏子女士就是在吃便当。大家做梦都不会想到,便当盒里装着的竟然是蛋糕。大家都认为杏子女士在中午吃了便当,又在下午三点左右吃了蛋糕,殊不知她中午吃的不是便当,而是蛋糕。这么一想,就能理解她为什么会在午餐时间婉拒盐豆包了。盐豆包一下肚,就会在胃里跟蛋糕混在一起,暴露胃里的蛋糕跟盐豆包是在同一时间——也就是正午时分吃下的事实。于是‘滨泽杏子在正午时分吃了便当’这一伪装就站不住脚了。如果不是盐豆包,而是西式糕点,也许会跟胃里的蛋糕融为一体,难以区分,可盐豆包里的豆沙是西式蛋糕绝对不会用的东西。两者一旦混合,‘盐豆包跟蛋糕是同时吃的’这件事就会一目了然。”
时乃的假设实在太离奇,听得我瞠目结舌。
“原来如此,这样的确能解释被害者为什么拒绝了盐豆包……可你说她中午吃的不是便当,而是蛋糕,但她的十二指肠里明明有米饭、肉、番茄和鸡蛋烧的残留物啊。这说明她的确吃过便当不是吗?”
“在杏子女士的十二指肠里找到的便当残留物并不是中午吃的,进食时间要更早一些。司法解剖的结果显示,便当进入体内的时间比蛋糕早了三小时。既然蛋糕是在中午吃的,那么十二指肠里的便当就是上午九点多吃的了。”
“不对啊……你说蛋糕是中午吃的,可被害者明明在下午三点多去‘POMME’咖啡厅吃了蛋糕啊。那些蛋糕上哪儿去了呢?”
“她并没有在下午三点吃蛋糕。红茶大概是喝了的,可蛋糕并没有真的吃下去,只是装了装样子,再找机会塞进手提包里。当然,她藏蛋糕的时候肯定很小心,免得被服务员和其他客人看到。
“大家都以为杏子女士中午吃了便当,三点多吃了蛋糕,其实她中午吃的‘便当’是蛋糕,而真正的便当是在三小时前——也就是上午九点多吃的。换句话说,实际吃便当和蛋糕的时间都比她伪装的时间早了三小时。因此根据十二指肠内的便当残留物和胃内的蛋糕残留物得出的死亡时间也不是晚上七点,应该再往前推三小时。”
“再往前推三小时……?你的意思是,被害者其实是在下午四点遇害的吗?!”
“是的。杏子女士的遗体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被发现的,当时距离案发已经有十六小时了。所以根据尸体现象推算的死亡时间的误差范围会相应变大。明明是下午四点死的,却被误判成了晚上七点。”
听到这话,我猛然想起在发现尸体后进行的初步调查中,验尸官推测的死亡时间的确是“前一天傍晚到夜间”。
“可凶手是用什么借口说服杏子把蛋糕装进便当盒,又让她用筷子吃蛋糕的呢?又是用什么借口让她把咖啡厅的蛋糕藏进包里的呢?我知道这样会让警方误判死亡时间,可凶手总不能把真正的目的告诉她吧?被害者肯定是被凶手的花言巧语骗了,可凶手到底要摆出什么样的借口,才能让被害者按自己的计划做呢?”
“认定杏子女士是因为上当受骗才做了这些事,未免有些牵强。无论是谁,听到这样的要求都会起疑心的。没有被害者的全力配合,这套伪造的不在场证明就不可能成立。那就意味着杏子女士早就知道这一系列的行为会让警方误判自己的死亡时间,进而为凶手提供不在场证明。”
“她早就知道这样会给凶手提供不在场证明?谁会特意给要杀自己的人制造不在场证明啊?”
“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是杏子女士求凶手杀了自己的。”
“求凶手杀了自己……?”
“杏子女士想要自杀,但她有不能自杀的苦衷。于是她就找到凶手,请他杀死自己。作为回报,她决定为凶手制造不在场证明。”
“这么说的确能解释得通……那凶手到底是谁啊?”
“我刚才也说了,杏子女士吃便当的时间其实是上午九点多。当时她在哪里呢?”
“上午九点多的话,她应该在实验室。”
“照理说助教梶山先生和同学们也在实验室,那他们有没有提到杏子女士在那个时间吃了便当呢?”
“没有啊……那岂不是意味着被害者明明当着他们的面吃了便当,但他们瞒着没说?他们就是受托杀死被害者的凶手……?”
“不。杏子女士之所以把蛋糕装进便当盒里吃,就是为了欺骗跟自己一起吃午饭的梶山先生和同学们。如果他们是凶手,杏子女士就没有必要把蛋糕装进便当盒了。”
“啊,对哟……可梶山他们不是凶手的话,看到被害者在上午九点多莫名其妙吃起了便当,肯定会觉得很奇怪,不可能没注意到啊,照理说早就该告诉我们警方了……”
说到这儿,我心中一凛。因为我察觉到了一种惊人的可能性。
“……对了!案发上午九点多,菊谷来实验室要过钱。被害者离开了十分钟左右,跟他一起去了职员室。难道被害者就是利用那段时间吃了便当?”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杏子女士当着菊谷先生……”
“可菊谷完全没提过这茬啊。也就是说,受被害者之托动手杀了她的人就是菊谷吗?!”
“没错。杏子女士对外宣称她在职员室听菊谷先生啰唆了十分钟,从头到尾都在要钱,其实她是利用那段时间把便当吃了。其间菊谷先生应该一直守在门边,确保没人进来。十分钟后,杏子女士吃完便当,回到实验室,而菊谷先生则装出一副借钱不成恼羞成怒的样子,大吼一声‘你给我记住!’,扬长而去。”
“那……菊谷一次次上门借钱,其实是……”
“他一直在演戏,以便掩饰他跟杏子女士的共犯关系。”
“演戏……”
我呆若木鸡,不自觉地喃喃道。
“让我们从头梳理一下这起案件吧。案发当天中午,杏子女士装作吃便当的样子,其实吃的是装在便当盒里的蛋糕。这些蛋糕应该不是在大学门口的‘POMME’咖啡厅买的,而是在别处买的。毕竟杏子女士是每周都要去一次的常客,要是她这周莫名其妙去了两次,服务生一定会记住的,提前一星期买好放着也不现实。但是用别处买的蛋糕代替也完全没有问题。反正进到胃里就看不出来是哪家店买的了。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她去‘POMME’咖啡厅点了蛋糕加红茶的甜点套餐,但她只喝了红茶,蛋糕却被她藏起来了,可能是塞进包里了。这样就造成了她在三点左右吃过蛋糕的假象。
“顺便说一下,杏子女士之所以在推特上发便当和甜品套餐的照片,也是为了进一步巩固伪装,给人留下‘滨泽杏子中午吃了便当,三点吃了蛋糕和红茶’的印象。
“三点四十分,杏子女士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前离开了大学。助教梶山先生也说,当时她的脸色很差,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毕竟她很清楚自己马上就要死了,看起来没精打采也是在所难免的。
“她在三点五十分左右回到家里。就在这时,她的前夫,也是本案的共犯菊谷先生来了。为了方便菊谷先生动手,她趴在了餐厅的地板上。菊谷先生对准后背中央偏左,也就是心脏所在的位置,一鼓作气扎下去。杏子女士有医学背景,所以她肯定知道心脏对应后背的哪个位置,能给出准确的指示。这件事应该是四点发生的。”
光是想象那一幕,我都觉得胸口堵得慌。
“杏子女士是四点前后去世的,所以所谓的‘案发当晚做的炖菜’其实是提前做好的。大概是案发当天早晨出门上班之前做的,或是前一天夜里做的。水池沥水篮里的菜皮也是案发当天早上或前一天夜里准备好的。电饭煲里的米饭也是同样的情况,利用定时功能,让米饭在当天晚上七点煮好。然后在出门前,杏子女士把炖菜和米饭盛好,用手机拍了照片备用。此时电饭煲里的米饭还没有做好,杏子女士只能把冰箱冷冻室里的米饭拿出来解冻后使用。
“帮杏子女士实现愿望之后,菊谷先生就带着她的手机离开了案发现场。因为这部手机稍后还有用。
“从傍晚六点开始,菊谷先生和两个朋友来到‘天之肴’聚餐,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因为工作的关系,杏子女士肯定知道食物会在胃里消化多久,过了多久会移动到十二指肠,所以她能准确预测出警方会把自己的死亡时间误判成几点。菊谷先生之所以在七点的头八分钟离席,正是为了让警方把注意力集中在这段时间,进一步巩固‘滨泽杏子死于七点前后’的伪装。于是警方会光顾着推翻这八分钟的不在场证明,全然想不到他们推断的死亡时间本身是错的。菊谷先生之所以在距离杏子女士家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居酒屋制造不在场证明,也是为了放烟幕弹,让警方误以为‘只有五分钟的距离,他也许能用某种特殊的手段往返于居酒屋和案发现场’。
“与此同时,菊谷先生用案发现场拿来的手机,把杏子女士提前拍好的炖菜照片和提前写好的文字发到了推特上。
“到了九点多,菊谷先生和两个朋友分开后回到杏子女士家,把她的手机放回餐桌上。他从电饭煲里盛了一碗米饭出来,这样电饭煲里的饭就少了一碗的量,盛出来的饭大概是当场吃掉或者带走了吧。
“无论是在葬礼上,还是在警方问话的时候,菊谷先生都完全没有表现出对前妻的哀思,态度极其挑衅,这是为了把警方的怀疑集中在自己身上。菊谷先生的嫌疑越重,他与被害者的共犯关系就越不容易被发现,他的不在场证明也越不容易被破解。这话听起来矛盾,但菊谷先生越是吸引警方的怀疑,他的不在场证明就越是牢固。”
“可被害者为什么不直接自杀,而是要找菊谷帮忙呢?”
“因为她想把自己的死伪装成他杀。据说她买了一份三千万日元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是妹妹安奈对吧?杏子女士想把这三千万日元送给妹妹。可是人寿保险有自杀免责条款,如果在签约后的规定期限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杏子女士决定用‘无论怎么看都是他杀’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为了把这三千万日元给妹妹就去死,这也太……”
“大概是她知道自己得了某种重病,活不了多久了。司法解剖没有查出这件事,那就说明病灶应该在司法解剖不会检查的部位——也就是肺、胃和肠道以外。她肯定是觉得,反正自己已经没几天好活了,还不如最大限度地把这条命利用起来。”
“既然活不了多久,那她为什么不干脆等到自己病死呢?这样妹妹也能拿到理赔啊。”
“安奈女士欠了两千万日元的债,只剩两个月时间筹钱了对吧?杏子女士是得了重病没错,可她不一定会在两个月内死去,说不定要拖上半年,到时候就来不及了。所以杏子女士没法等到自己病死的那一天。”
“那菊谷为什么要答应被害者呢?就算她死了,菊谷也得不到一分钱的好处啊。可他还是答应了被害者,真的动手杀了她……再说了,他虽然有不在场证明护身,可是假扮跟踪狂什么的也太……”
时乃露出哀伤的眼神说道:
“这一定是因为,菊谷先生直到今天依然深爱着前妻——爱到心甘情愿接受杀死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