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梦的证词 1
在侦查总部的长方形桌上,排列着六张照片。这时离野本回报俊子自杀的讯息己经过了约三十分钟。这些照片是监识课的年轻技官带回来的。
刑警刚吃完迟用的午餐,千草检察官和大川警部则是不断抽着食不知味的烟。
“烟味好浓呀!”正要进门的技官,不禁停下脚步,皱起了眉头。
刑警默默地打开窗户,让浓烟随着风慢慢飘出狭小的房间。
“怎么样?”检察官问。“你去的时候照片冲洗好了吗?”
“没有。”技官拉张椅子坐下来。“底片还在相机里面。我说明情况后,从显像到加洗,我都在一旁看着店员工作。照片就这些,总之拍得很糟。相机也是便宜的双眼反射相机,技术也不怎么样。根本是外行人拍的照片。”
说完技官将六张照片排列在桌上。
“底片是十二张的胶卷。前面几张拍的是电视台女明星,看起来也不怎么高明,另外有舞台布景之类的东西。我只带回证明宇月不在场的那几张。”
三个人的目光集中在那些照片上。
那是6X6大小的原尺寸照片,诚如技官所言,光是构图就显得很外行,整体的聚焦也不是抓得很准。
第一张照片是以火车为背景的两人合照,这其中的一人检察官有印象,他是大雅庄的管理员,而站在他身边个子比较小、有些肥胖的女人,想来就是他太太吧。
大概是为了将“陆奥”两字拍进去,夫妻俩站在火车前头,相机以稍微的仰角捕捉两人的身影。就这张照片而言,宇月应该没有说谎,因为只要问管理员就能水落石出,宇月犯不着睁眼说瞎话。
“这是十二张底片里的第七张照片吗?”检察官指着照片问。
“没错。接下来从第八张起是怀古园的照片。光画堂的老板去年到过小诸,所以他就着照片对我做了说明。他说这张拍的是怀古园的入口大门。”
检察官看到照片里有一个古老的城门、左右两边石砌的高墙和白色城墙。城门的屋檐下挂着一块大匾额,上面用古典的字体写着怀古园三个字。这张照片没有拍到任何人。
“接下来的是岛崎藤村的诗碑,站在旁边的就是宇月,这是光画堂的老板说的……”
诗碑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石块。宇月悠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夹着烟靠立在石头边。诗文的部分大概是嵌进去的吧,有一个里黑色的长方形框。宇月的侧面背着阳光,形成了一道阴影,因而无法辨读诗碑上的文字。
“接下来的照片,据说也是怀古园里的藤村会馆。光画堂老板很得意地跟我说明,这个古城遗迹里有十一个山丘和十二个山谷,藤村会馆就建在这其中的红叶丘上面。旁边的那棵大树,他说是榉树。”
老树发新芽的枝干在地上形成阴影,建筑物前面蹲着一只不知从哪跑来的狗。三张怀古园的风景照中,就属这张比较称得上是构图完整的。
“剩下的两张是宇月到了光画堂之后拍的。靠在店里的柜台、一脸笑容的是光画堂老板,旁边只拍到半张脸的是店员松森。总之拍得很烂。最后一张是夜景,拍的是迎面而来的汽车,不论是对焦还是快门都是乱抓一通的。反正就是为了用掉底片,随便乱拍的耶种照片。”
“还有,”检察官将视线从照片抬起来问道。“确认过宇月到光画堂的时间吗?”
“关于这一点,”野本刑警从一旁插嘴。“我昨天到光画堂确认过了,宇月到店里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二十分左右。”
“哦,记得还真清楚嘛!”
“因为N电视转播拳击赛,外国选手和日本人对打,到了第六回合,日本选手就被击昏了,光画堂老板不忍再看便将电视关了,这时宇月刚好来店里。转播从八点开始,打到第五回台大约是过了二十分钟,所以宇月进到店里的时间应该是八点二十分刚过没多久。”
“嗯……”
“宇月说他刚从信川回来,接着要去电视台看一下,要求老板让他将相机寄放在店里并帮他冲洗照片,之后便离开了。”
“结果,”大川警部用粗大的手指发出“哔剥”的声响。“宇月是清白的。刚刚趁刑警到小诸出差时,我查了一下火车时刻表……”说这话时警部拿出手边的时刻表翻着说明。“也就是说,宇月如果搭这两班车,做案后可以往返东京和小诸,并在晚上八点二十分左右出现在银座的光画堂。可是这种情况下,宇月在小诸的时间就只有四分钟,这样根本不可能拍三张照片。而且怀古园位于车站后面,走到怀古园门口大约有五六分钟的距离,往返至少要十分钟,加上拍照的时间,至少也要三十分钟才够。他是如何生出这些时间的呢?如果没有办法解释他如何将四分钟扩张成三十分钟,宇月的不在场证明就算成立……”
12:40(上野发车)快车“丸池”→16:04(抵达小诸)16:08(小诸发车)快车“白山”→19:44(抵达上野)然后从上野搭计程车前往银座的光画堂。
“四分钟吗?”检察官表情忧郁。
“如果是搭飞机或直升机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年轻技官如此随意轻声低喃,检察官却听了进去。为了将四分钟扩张成三十分钟,除了缩短往返的时间外别无他法。“陆奥”的照片其实是为了让侦查小组朝火车思考的计谋。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会选择最快的交通工具,不是吗?
“大川,”检察官说。“你马上去安排。”
“去哪里?”
“报社和民间的航空公司。”
“你是说宇月搭的是飞机吗?”
“很有可能。那家伙是写电视剧的,也许有机会顺便搭上报社的直升机。”
“说得也是。”
“立刻跟总厅联络,好让我们着手调查。”
“那就试试看吧。”
虽然警部这么回答,却不代表他十分赞同检察官的想法。毕竟这个意见听起来是很电影手法,有点脱离现实。看来警部的心中还是回到了当初的直觉,凶手应该是女人。
(我们是不是尽往错误的方向努力呢?)警部动作缓慢地拿起手边的话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