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死去的生者 第十章 “十字路口”咖啡馆与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亲爱的,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特·约翰逊
《我与魔鬼蓝调》(Me and the Devil Blues)
1
“再这样下去会饿死的。”
对格林而言,刚走进房间的柴郡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他极大的讽刺。他决定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日,星期天早上——这是格林死后的第二天早上。也难怪他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
格林忧郁的原因不全是心理上的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经过一个晚上,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有明显的异状。天亮之后,腿部开始出现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了紫红色,范围进一步扩大。虽说用手指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毫无疑问,那就是令人生厌的、人们所说的“尸斑”。血液循环停止后,体内的血液都集中到了身体较低的部位。格林顿感不寒而栗。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肉体却已确实进入死亡状态。
格林跳下床,走进浴室,对着镜子端详。一张毫无血色的苍白面孔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已经度过了死后肌肉僵硬状态,手脚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感觉还是有点奇怪,像是变成了被人操控的人偶。听说尸僵状态结束后,尸体的脸颊肌肉会放松,看起来好像在笑。不过原本格林就总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算特别明显。总之,这下格林真成了“象牙色的笑容”了。
格林开始化妆,想遮掩难看的脸色。看到化了妆的朋克族男孩,周围的人只会觉得又是为了标新立异,不会起什么疑心吧。此时的格林特别庆幸自己平时的愚蠢笑脸和朋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又发现眼睛由于干燥而有点混浊。于是他滴了些眼药水,并学早期的娄·里德那样,戴上了贴合面部的细框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算有人盯着他的脸看,也不怕被看出是死人了。外人会把他当成疯狂的朋克男,主动把视线移开吧。
折腾了半天,格林总算觉得镜中的样子达到满意的效果了。这时,柴郡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吃饭。在巴里科恩家,柴郡和格林一向被视为反复无常的怪人,因此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行啊,走吧!”
格林接受了柴郡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查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而自己就算一直窝在房间里静静地等待,也不是办法。不过不能被柴郡碰到身体——格林的体温已低至十度左右,手一定像大理石一样冰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握住方向盘,格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还真是厄运连连,先是被哈莱姆贫民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粉红。如今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竟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席。
从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格林的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灵车就要开出停车场时,后视镜里映出抱着装了猫的篮子的约翰,他正要坐进奔驰车里。柴郡一看见约翰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家伙真讨人厌,他对那只上个星期刚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妈再生一个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只能穿破烂衣服,成天被罚刷地板。”
格林刚好也想借聊天来转移注意力。
“很可能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啊?”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酒店,好专心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史迈利爷爷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就去通知他。对他来说,父亲没有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都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做什么打算。从昨天开始一直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妈是不是也做了什么亏心事?”
“嗯……八九不离十吧。虽然妈妈没对我说,不过我毕竟是她女儿,多少有点心灵感应……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一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方向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边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加油站兼咖啡店,这种店铺在美国很常见。两人还未曾光顾过这里,决定今天去看看。
车子一过十字路口,就能看到一排立着的红色加油机,仿佛被血染红的墓碑。格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冤死之人和英年早逝之人的灵魂聚集徘徊之地”这一迷信说法,心想,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无论外观还是内部,这家店都和普通咖啡馆毫无二致。进门右手边是吧台,吧台里面,红鼻子大叔老板正把汉堡肉扣到铁板上。墙上贴着三年前推出的一款清凉饮料的海报,角落里摆放着点唱机,里面收录的肯定都是些五年前的流行歌曲吧。
吧台边坐着两个男人,一个是把T恤的袖子卷到肩膀处、满脸粉刺的青年。他一边跟店老板聊着低级笑话,一边喝着啤酒。另一个人坐得远远的,似乎想与陌生人保持距离。他穿着运动外套,捧着一杯咖啡。店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保时捷,另一辆是喷成恶趣味的紫色的老式庞蒂克。就算是分不清楚保险杆和引擎盖的老婆婆,也猜得出来两辆车分别是谁的吧。
当门铃在格林和柴郡的身后响起时,店老板和粉刺青年同时转过头来。他们好像不太欢迎走进来的这对朋克男女,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两人,一下子就都面无表情了。卧在店里的那只长得特丑的猫也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格林和柴郡都觉得不太舒服,但也没别扭到想掉头走人,便硬着头皮坐在吧台前。老板默默地转过身子,后背冲着他们,又煎起了汉堡肉。两人就对着他的后背点了餐。
“我要芝士汉堡和香蕉奶昔。”柴郡说。
“我要啤酒。”格林说。他一点食欲也没有,连水都不想喝。
老板依旧背对着他们,点了点头。坐在格林旁边的粉刺青年好像想说点什么,发出一声轻笑。在乡下经常会碰到这种人,格林不想惹是生非,但依照经验,还是姑且做好了心理准备。
等餐送上来的空当,粉刺青年开口了。
“那辆愚蠢的车是你们两位的吗?”
果然来找碴了,格林心想。
“愚蠢的车。你是指外面那堆紫色的废铁吗?”格林回应道。
粉刺青年面对这番揶揄一时愣住了。这时红鼻子老板插话进来。
“加斯说的是那辆颜色惹人厌的灵车啦。开着那种车子到处跑,简直是扰民!”
粉刺青年加斯一脸深得我心的模样,和店老板一唱一和起来。
“对啊!比尔说得对。这里可不是纽约的后街小巷,不是在鼻子上涂脂抹粉的家伙该来的地方。还是说……”
老板比尔接着讲了下去。
“还是说,你们是来绑架女人的?”
至今为止,格林和柴郡因为外表打扮已经遭受过各种不白之冤。像格林,就曾被怀疑偷了伊丽莎白女王的马桶座。只是,平白无故被说成绑架犯,这实在是太过分了。愤慨的柴郡开始抗议。
“开什么玩笑,我们才不是——”
“等等。”格林打断了柴郡。近三个月,有三名年轻女子在大理石镇失踪,这件事他也知道。格林问老板:“又有女人失踪了吗?”
“对啊,前天的事,就万圣节那天晚上。因为天都黑了还有很多小孩在外面闲晃,镇上的人都很警惕,结果还是出了事。失踪的是一个住在葡萄藤街的高中女生。真是可怜,年纪轻轻就……”
“已经发现尸体了吗?”
“只找到了左手。”
柴郡刚咬了一口薯条,就这么卡在嘴里。老板没在意,继续说下去。
“今天一大早,在墓碑村盖图书馆的木匠发现的。说是在诺克斯山的山毛榉树林里,距离春田瀑布没多远的地方。虽然只发现了一只手,但从戴在手指上的戒指推测就是那名女高中生。看来又要有一场大骚动了。大家都在说,那家伙回墓碑村了……”
“那家伙是指……”
“就是杰森啊。”
这次换格林吃惊了。不过老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
“就是杰森·巴里科恩啊!谈论他在本地可是个禁忌哪……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至少二十年了。也是现在这个季节,就是约翰逊和尼克松送给越南一大堆炸弹当礼物,正耀武扬威的时候。在这附近,有四个女人失踪了。”
“我听老爸说过这件事。”加斯的语气就像在谈论喜欢的电视节目,“当年也是在诺克斯山的深山里发现了女人尸体的碎块,对吧?”
比尔沉重地点了点头。
“是啊,那情景很吓人。女人的尸体好像是用电锯之类的东西锯开的。”
“凶手抓到了吗?”柴郡战战兢兢地问。
“没有。不过警方有怀疑的对象。有人目击到命案发生前,万圣节那天,有一名男子跟最后一名被害者在一起。那名男子就是——”
“就是杰森·巴里科恩吗?”格林抢先道。
“没错。就是住在墓碑村的史迈利·巴里科恩的儿子,开微笑墓园那家。他曾以随军牧师的身份前往越南,好像在那里发了疯,之后就回家在家休养。”
比尔不知道,格林他们也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人。
“真的是杰森做的吗?”
比尔面露困惑,回答道:“哎呀,这个嘛……八成是他做的吧。因为出现目击证词后,他马上就逃了。警方展开了大规模的搜寻行动,还跑到山里去找,但哪里都没有杰森的身影。一个月之后才找到了他。”
“抓到他了?”
“嗯,不过抓到的是他的尸体。在诺克斯山的一处山洞里发现了他已经腐烂的尸体。然后此案就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草草结束了。但镇上的人坚信,杰森就是凶手。最近竟然又发生了类似的事,所以大家都在说那家伙复活了。‘万圣节的杰森’复活了。”
柴郡拉了拉格林的袖子,小声嘀咕道:“喂,他说的杰森,是莫妮卡奶奶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个杰森吗?”
比尔也听到了这句话。
“喂,你们跟巴里科恩家很熟吗?”
柴郡尚未弄清楚状况,格林没来得及阻止,她已经得意扬扬地说了起来。
“没错。跟你们这些穷光蛋不一样,坐在这里的格林先生可是大财主巴里科恩家族的小少爷。”
比尔听了,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表情,说道:“呵,那真是失敬了。没想到史迈利·巴里科恩会有这种流氓孙子——不过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反正他不只赚死人的钱,还让活人遭遇不幸。不只杰森……”
“怎么说?”格林追问。
“弗兰克也是被你们逼死的。”
“弗兰克?”
“是的,弗兰克·奥布莱恩,墓碑村的资深地产商,跟我是多年的好友了。可是就在昨天晚上,他出车祸去世了。”
“而你认为,他的死是巴里科恩家害的?”
“没错,他的车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掉了下去。虽然大家都说那是一场意外,不过我认为他就是被约翰·巴里科恩害死的。弗兰克从史迈利那一代就跟墓园签了约,负责代理坟墓用地,可自从史迈利的儿子约翰继承家业后,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好。前阵子,约翰说不想跟弗兰克续约了,反而找上一个可疑的日本人,签了土地开发合同。我想弗兰克一定因为这事而情绪低沉沮丧,因为墓园的生意对他来说是所有的收入来源。他会开着车直接从悬崖冲下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哎呀,你这么说就是无中生有了。”柴郡代格林反驳,“是那个叫弗兰克的人办事不靠谱,才让合约溜走了吧?”
“不是的。我很久以前就很讨厌巴里科恩家族的人。史迈利也和约翰一样。昧着良心、想尽办法从死人身上捞钱不说,还到处勾搭女人。史迈利的前妻萝拉就是因为受不了丈夫成天在外面拈花惹草才自杀的,这个你们知道吧?”
这件事,格林曾经听约翰说过。不管是约翰还是詹姆斯,到现在心底都还留有阴影。格林突然想到,父亲离家出走,不会也是因为祖母的自杀吧?不过过去的事,怎样都无所谓了,他心想。自己已经没有未来了。既然没有了未来,过去再怎么样都不会有任何影响了。
格林此刻的想法,比尔是不可能知道的,他继续刻薄地说道:“他的儿子们也都一个样。约翰学他老爸,把品行不良的过气女演员当宝贝,还开心地把她接回家。詹姆斯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替死人化妆,是个特别奇怪的人。至于威廉呢,是个砸巨款赞助一文不值的戏剧的浪荡子。不光儿子,史迈利的第二任老婆莫妮卡还是个为了教会不惜牺牲生命的狂热天主教教徒呢!我听说他们家现在正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史迈利那家伙要是哪天被人毒死了,我都不觉得奇怪——”
“你有完没完!”柴郡先发飙了,“这家店除了卖比猫肉还难吃的汉堡以外,还卖三姑六婆的烂舌头吗?还有啊,你刚才说的那位品行不良的过气女演员,是我妈妈!”
受到柴郡的气势威压,比尔立刻闭上了嘴,但加斯却要为老板出口气,站起了身,狠狠地瞪着他们。不过很快,那张面目狰狞的脸就变了——柴郡把涂满芥末酱和番茄酱的芝士汉堡整个儿扣在了加斯脸上,并用上浑身的力气推了一把。加斯踉跄着往后退,头撞上墙边的点唱机,一屁股坐到地上。
“请你们离开。”比尔下了逐客令。
比尔此时心里想的是:得趁加斯爬起来之前把这对气人的朋克男女赶出去,不然这三个不良青年一定会在店里打起来,那时候,恐怕自己的店会像被恐怖分子用炸弹袭击过一样了。
不过就算他不提醒,朋克族二人组也打算离开了。他们迅速出了店门,坐上灵车之前,柴郡还不忘用硬币在紫色的庞蒂克身上刻下了优美的刮痕。
另一边,咖啡店里,坐在吧台角落穿运动夹克的男人在心里暗自咋舌。
真是来到莫名其妙的地方了。没想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咖啡馆里,还会撞见小混混和朋克族吵架,真是太不走运了!
在男人居住的城市的后街小巷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类似的冲突。他已经看到厌烦了。
不过他并非对眼前发生的这场争执完全不感兴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大老远地跑来这里,就是为了去他们所说的微笑墓园,参加三天后举行的葬礼。
葬礼?与其说葬礼,还不如说是一出闹剧。其实也是他自己种下的苦果。男人心想,我还真是异想天开啊……算了,无所谓。整起事件总有一天会登在报纸杂志上,搞不好还会变成书出版呢。若真那样的话,也不枉我长途跋涉跑到这个乡下地方了。就让咖啡馆老板口中状况频发的墓园成为故事发生的舞台吧,说不定还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呢……
男人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偷偷地笑了。如果刚才怒气冲冲地跑出去的格林他们在这个时候跟这个男人接触,并得知他的身份和目的的话,或许接下来发生在微笑墓园的一连串诡异事件就能早点解决了。然而格林他们不可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偏偏这个男人也时运不济,最后没能踏入微笑墓园。
是时候走人了,男人心想。结账的时候他顺便问比尔:“那个微笑墓园什么的,离这里近吗?”
比尔的气好像还没消,他瞪大眼睛说道:“怎么,你也要去墓园吗?从这里过去大概还有两英里吧!”接着他压低音量道,“不过,我劝你还是小心一点。大理石镇的居民都在说,失踪的女人之所以迟迟找不到,是因为有死人从那遭天谴的墓园里爬了出来,把她们拖进了坟墓……”
2
“查出来了,是愚者之毒。”哈斯博士耸了耸肩说道。
陌生的字眼让格林听得一头雾水。
“愚者之毒?”
回来后格林马上去找了哈斯博士。为详细了解状况,他跟哈斯博士一起前往殡仪馆的资料室。
“是啊,从你的呕吐物里检测出了砒霜。一种砷化物,以前常被当作灭鼠剂或农药使用。更早之前,在中世纪的欧洲,它是最方便、最好用的毒药。十七世纪左右还被制成化妆水贩售,取名为托法娜仙液。女性偏好此毒,像是家喻户晓的布兰维利耶侯爵夫人,还有福楼拜的书中所写的包法利夫人都——”
格林连忙打断他。
“你是说,我中的是那个愚者之毒?”现在不是听你说毒杀史的时候。
“是的。砒霜被称为愚者之毒,是因为它很容易被检查出来。它会残留在毛发里,很容易被发现。所以呢,现在几乎没有用它来杀人的蠢货了。但如果不是你自己吞下的,就是有人下毒……”
格林吓了一跳。他才不可能服毒自尽呢!
那也就是说,有人想害死我?
“正如我之前所说,昨天我没吃早餐,回到房间后只吃了两颗巧克力。”
“嗯,昨天你确实是这么说的。但我检查了剩下的巧克力,什么都没有啊。那一盒巧克力共有十二颗,剩下的十颗我都检查了,全都没有砒霜残留。”
“也有可能刚好就是我吃掉的那两个掺了砒霜?”
说这句话的同时,格林的脑海中突然出现刚刚在咖啡馆时那个老板说的话——就算史迈利被毒死也不奇怪……
“那你说,会是谁把毒药掺进那两颗巧克力里面的呢?”哈斯博士探出身子询问,“装巧克力的罐子,还有外面的玻璃纸,有什么异样吗?”
“不知道,看起来不像有人动过手脚。况且,我当时不可能怀疑巧克力里有毒,就没必要特意去检查包装纸。”
“唔,你说得也对。我记得巧克力是约翰带去的?”
“嗯,他还一直劝史迈利爷爷吃……”格林心一横,把实话说了出来,“刚才我在十字路口对面的咖啡馆里听人说了……会不会是约翰为了遗产……”
“这个嘛,你说呢?”哈斯博士没想到格林会谈到这个,皱起了眉头,“约翰似乎很缺钱。哎呀,这么说很对不起史迈利,可是只要再等一阵子,约翰就能拿到遗产了。何况他对遗产的分配好像挺满意的。”
“可是律师不是说遗嘱可能有修改吗?”
“哦,的确有这种说法。所以他着急了?也不太可能啊。那家伙好歹也是个医生,不会笨到用砒霜这种东西吧?况且,就算巧克力是他动的手脚,但他无法保证史迈利会吃下特定的那两颗巧克力啊。在茶会上也没看到他有那种意图。除非他有更高明的计划,那就另当别论了。”
“砒霜是种怎样的东西?”
“无臭、无味的白色粉末,在冷水里不易溶解,遇到温水就很容易溶解了。”
格林突然想到了什么。
“白色粉末……跟砂糖很像吗?”
“混在一起的话,确实很难区分。”
“巧克力上撒了糖粉。还有,红茶里面也放了糖……对了,我还喝了红茶。”
哈斯博士也陷入沉思。
“红茶吗……有可能。我们一步一步讨论。首先,大家喝的都是茶壶里的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里。顺序是……”
“我不太记得了,好像没什么特别的顺序。至少没人说要按照什么顺序。杯子也是,谁拿到哪个就是谁的,没有人主导分配。”
“好像是这样的。会不会是牛奶呢?”
“我没加牛奶。”
“那就排除混在牛奶里的可能了。剩下的就只有装砂糖的小罐了吧?”
“我记得当时它就在我手边,所以我是最先加的,然后递给了约翰。”
哈斯博士努力搜索记忆。
“约翰也加了糖,然后是莫妮卡,接着是……”
“柴郡赌气地加了好几勺。另外那对母女聊起了减肥,伊莎贝拉就没加糖。剩下的人都说不需要,最后我就把砂糖罐又拿回到了自己手边。”
“没错,是这样的。我说我不要加糖,接下来詹姆斯、诺曼和史迈利也都说不加。我在想,有没有可能,有人帮你往杯子里加了糖?”
“不可能,是我自己加的。这样看来……”
“那就不对了。约翰也好,莫妮卡也罢,昨天下午都完全没有中毒的迹象。吃午饭的时候我见到过莫妮卡,下午早些时候还见过回办公室的约翰,就连加了一大堆糖的柴郡也还生龙活虎的。”
“别说中毒了,那家伙反而比平常吃得还多。”
“这么说的话,砒霜掺在了砂糖里的可能性就很小了。红茶呢?大家应该都喝了吧?”
“嗯。我看到玛莎把空杯子放在了一起,大家应该都喝了茶。”
“这么说来,问题果然还是出在只有你一个人吃了的巧克力上。不过这也太奇怪了,不管凶手是怎么下的毒,只要你不中计、不把东西吃下去,就一点用都没有了。这样的犯罪计划未免太没确定性了。”
格林想了一下,说道:“不过这么想的前提是他一开始锁定的目标就是我。但那些巧克力本来是给史迈利吃的,另外还在约翰身边放了一整天。”
“原来如此。这样的话,我们也算理出了‘约翰—巧克力—史迈利’这条线。不过……我还是想不通。再连同其他的可能性一并仔细调查看看吧,要不去找警察帮忙——”
格林赶紧打断他。
“绝对不行!这样我已经死亡的事就会曝光了。我宁可自己去查,毕竟这也是我自己的事。”
自打双亲死了之后,格林就学会了不去依赖别人,自己的事情都自己来做。此刻肉体虽然死了,但精神还活着,所以这样的想法也并未改变。另外,他又觉得一切都太晚了。无论如何,茶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就算想去调查线索,无奈茶杯之类的证据都全被洗干净了吧?
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什么好方法,格林只好先去厨房找玛莎。
3
厨房里,玛莎正在灶台前跟沸腾的大锅奋战。格林走到玛莎身边,犹豫着该怎么开口。他看向餐具架子,果然,昨天的茶具都洗好了,整齐地摆在架子上。格林鼓起勇气,开门见山地问:“昨天早上,你准备茶点的时候,约翰来过这里吗?”
玛莎回过头来,瞪着格林。
“你没看见我正在忙吗,还东问西问的!不管是约翰·巴里科恩,还是施洗者约翰,还是已经死掉的约翰·肯尼迪,都没有来过这里!”
格林被玛莎的恶劣态度吓了一跳。侦探工作一点都不轻松,对手不合作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他自己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问下去。小说中的名侦探都是怎么办案的?如果玛莎是下毒者的话——格林试着朝这方面去想。记得在史迈利的遗嘱里,玛莎分到了储藏室里的银制餐具。然而,格林很快就否定了这种想法。这个在厨房忙得面红耳赤的厨娘,说话虽然不好听,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她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
格林总算领悟到,自己并不是当名侦探的料。正打算放弃,离开厨房之际,柴郡竟然出现了。她一进来就打开冰箱门,拿出棒冰舔了起来。于是,格林试着也向她求证昨天的事。
“柴郡,昨天的茶会上,你把牛奶都喝光了吗?”
柴郡突然停下舔棒冰的动作,用和玛莎一样的凶狠眼神瞪着格林。
“怎么连你都多管闲事起来了?是啊!我喝完了、喝完了、喝完了!因为我不管喝什么、吃什么,都不会变胖!”
又被骂了,格林在心中暗自叹气——我都死了,你们对我还这么凶。总是遇到这种悲惨的事情,看来我真的不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