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死去的生者 第三章 墓碑村的殡仪馆家族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人住在坟墓旁边。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第二幕第一场
1
Tombsville——墓碑村。
连在特兰西瓦尼亚的深山里都很难见到这样奇怪的地名了。若想知道地名的由来的话,直接到当地走一趟是最好的办法。毕竟,这个坐落于新英格兰西北部的偏远乡下、人口只有几千人的小镇,是不可能登上美国历史的舞台的;而除了引发好事者无限遐思的地名,可供考察的资料是少之又少。
大理石镇是距离墓碑村最近的市镇,一天有六趟巴士往返两地。从巴士车总站一走出来,就能看到广场对面仿照英国庄园府邸建造的哥特复兴式垂直屋顶。这幢外观为绿色、古色古香的建筑原是自称“镇诗人”的格拉罕·卡朋特的私人宅邸,如今已成为镇上唯一的图书馆兼乡土资料馆。
在这里的书架角落,有几本连本镇居民都很少去翻阅的冷门书籍。其中有一本,是墓碑村的不动产商人兼笃学之士弗兰克·奥布莱恩自费出版的《墓碑村、大理石镇及周边的历史与民间传说》。事实上,要了解这奇怪地名的由来,这本书是最方便查阅的资料。
奥布莱恩的书中这样记载道:
……关于墓碑村地名的由来,众说纷纭。不过依我之见,还是记录于十八世纪中期、法印战争前后的“罗杰·威廉姆斯的闹剧”这种说法比较可信。
墓碑村、大理石镇周边的第一批殖民者,是一六三四年渡海前来的移民,他们建立了所谓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前面也提到过,这批新移民并不像他们的前辈移民那样,是十分严格的清教徒。身为“非分离派”的中产阶级,他们一方面怀有建设“山丘村落”的宗教信念,同时也对世俗的“买卖业务”展现出强烈的热情。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当时新移民的领袖——罗杰·威廉姆斯了。威廉姆斯一边养殖牲畜、种植玉米,一边又制造朗姆酒,还和远在伦敦的商人做贸易,是一个非常有生意手腕的人。这位罗杰·威廉姆斯看中了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土地。除了看中这一带地势平缓,很适合放牧之外,对矿物学略有涉猎的威廉姆斯还知道,山里藏有质量优良的花岗岩。后来,大理石和奶酪畜牧业共同成为此地的经济命脉,美国东岸大部分住宅的建材几乎都来自于这片丰富的矿脉——精明的威廉姆斯可不会看走眼。
然而,当时这一带的支配权在阿尔冈昆语族的纳拉干西印第安人手中。就算他再怎么擅长做生意,遇到这些以骁勇善战著称的对手,也是做不成买卖的。历经再三交涉,酋长还是坚持不肯把土地让给他。于是,威廉姆斯心生一计,他利用纳拉干西族迷信传说的心理,布置了一场骗局。
现在由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知名墓园“微笑墓园”所在的丘陵,在当时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花岗岩的形状很像印第安圣者的侧脸,因此被纳拉干西族视为全族英灵集合的“墓碑”,对其十分敬畏。得知这件事之后,威廉姆斯便利用这块石头作为道具,搭建了一个华丽的舞台。他指定跟酋长的第七次谈判要在“圣者之墓”进行,并安排已经被他收买的翻译躲在岩石后面,说出这番话:
“纳拉干西的伟大勇士啊,都听清楚了,这块土地已经被诅咒了,你最好把它让给从南方来的白人,带领族人赶快往北迁移。否则灾难将席卷全族,黑色的死者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寻找生者并啃咬他们的肉。全族将会灭亡……”
听到这番话,酋长脸色变得比死人还要苍白,当场就答应了威廉姆斯的要求。
就这样,威廉姆斯没花一丝气力,仅以两桶朗姆酒和一皮袋香料的代价,就把大理石镇和墓碑村周边的广阔土地买了下来。
那时墓碑村及周围的土地一直是无法使用的荒地,他真正想要的是现在大理石镇周边那块。不过因为他自导自演的“被诅咒的土地”的闹剧,就算不乐意,他也得好坏一并接收了。
从上述的故事我们可以得知,墓碑村之所以取“墓碑”为名,应该是跟印第安圣者的“墓碑”有关。
这样一来,以部分人士所谓的“黑心诡计”(笔者倒认为比起那些不付任何代价、强取豪夺印第安人土地的马萨诸塞州开发者来说,威廉姆斯的罪算是轻的了)取得土地一事,应该多少也触犯了本地的神明。自那之后,墓碑村成了一块被人遗忘的土地。相比之下,大理石镇却在一七八四年建立了我国第一座大理石采石场,奠定了日后发展的基础……
以上就是奥布莱恩所记载的,关于“墓碑村”命名的由来。
大理石镇因出产优良的大理石和奶酪畜牧业的发展,成为地方经济的基础,从而繁荣了起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除了这些传统产业外,还入驻了生产电子零件的工厂,给这座历史古城带来了新的风貌。
秋意正浓的时节,来到大理石镇和墓碑村游览的人们还能够看到美丽的丘陵和湖泊,以及被红叶点缀得缤纷多彩的古老街道。游客们会忍不住感叹:这就是出现在《冷暖人间》里的典型的新英格兰风光啊!的确,就“外观”而言,完全可以如此形容。不过,要是让喜欢咬文嚼字的社会学学者来介绍的话,他们一定会说——这一带其实是最不像新英格兰的区域了。
“不像”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的人种和宗教构成上的特异性。也就是说,这一带不像新英格兰的其他区域,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占绝对优势。
这里最早的居民来自十九世纪中叶,在纽约生活不下去的爱尔兰裔移民开始往北迁移,因而初见端倪。不过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一九一〇年至一九二〇年间,西维吉尼亚的意大利裔矿工的大量涌入。当时罢工运动失败,因此丢了饭碗的煤矿工人,陆续被精明的职业介绍人送往大理石镇的采石场。这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的重大转折,因为大理石镇的大理石开采场已经成为东部一带住宅建材的主要供应源,再加上纽约的“摩天楼时代”正好从这时开始,为了开采出更多石料,势必需要更多劳动力。
意大利裔移民忙着为摩天大楼和法院开采大理石的同时,也渐渐习惯了在这片新天地上的生活。然而,其中并不包括改变宗教信仰。他们希望拥有自己的教会。于是,也为了照顾爱尔兰裔移民,许多罗马天主教教堂应运而生。最古老的一所还能在墓碑村的微笑墓园里看到。
面对天主教徒的这般行动,更早入驻的清教徒们反倒十分冷静。原本这片土地就是由罗杰·威廉姆斯那样的人开发出来的,因此即便身为清教徒,他们的尺度却放宽了许多,也没有过多的抗拒。
正因为有这么一段经历,使得清教徒占压倒性多数的新英格兰地区中,大理石镇和墓碑村一带却例外地成了罗马天主教信徒比较多的区域。
2
既然提到了宗教,就让我们把话题再次转回墓碑村。
相比于大理石镇的蓬勃发展,墓碑村似乎完全被人们所遗忘。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里又重新登上了地方历史的舞台——还是以和这个阴森的地名相符的方式。
一九四五年,一名英国人混在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士兵中来到了墓碑村。这个人名叫史迈利·巴里科恩,是一家殡仪馆的小老板。
史迈利在伦敦继承了祖父托马斯·巴里科恩一手创建的殡仪馆。不过这位殡仪馆老板不光对死人感兴趣,他对活人,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人,也非常感兴趣。他那“爱美人”的名声在外。年纪轻轻的他会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这个坏习惯害的——他跟某位退役上校的老婆传出绯闻,在伦敦混不下去,只好关掉殡仪馆,偷渡来到了美国。
只是,这位风流成性的殡仪馆老板一登上横渡大西洋的船,就立刻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亲手关掉的殡仪馆,在伦敦可是排得上号的老店。为了让诸位理解那时的史迈利有多后悔,我们必须先从他的祖父托马斯·巴里科恩的伟大功绩说起。
托马斯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期间,机缘巧合之下,原本是穷记者的托马斯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墓地公司。这家公司算得上当时墓地开发行业的先驱,托马斯的这次转行也正合时宜。因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等原因,导致当时伦敦的死亡率达到顶峰,又赶上伦敦的墓地扩大政策,他经手的墓地都卖了好价钱。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巨款,开始萌生自己创业的想法。下定决心的托马斯以售卖墓地赚来的钱为本金,于一八四〇年在伦敦开了一家殡仪馆兼殡葬用品公司。
这无疑又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殡仪馆比普通人以为的要赚钱一倍;至于殡葬用品店,又比殡仪馆赚钱多三倍。在当时,这是极为赚钱的买卖。
颇有生意头脑的托马斯从法国请来设计师,为华丽的丧服制作了商品目录。与此举相呼应的,是当时由于缝纫机的普及而在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仍使用在黑纱上的“绉纱”材质,正是从那时开始,应丧服的需求而大量生产的。用到的场合相对较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殡葬用品,对于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装饰,也正因如此,制造和贩卖这些服装用品成为一项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流进了托马斯的口袋。
托马斯之所以能顺利积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运气好。可以说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日后的发展趋势,具备一边掌控社会形势,一边赚钱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用医生亨利·汤普生主导,在包括因帮《爱丽丝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泰尼尔大师等各界知名人士的联名支持下,该协会诞生了。期间托马斯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让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小心翼翼地烧了一匹马来试探群众的反应。不过自那之后,火葬便打着卫生殡葬的旗号,开始在英国普及起来——由此看来,托马斯确实有先见之明。
这家由托马斯打下坚实基础的殡仪馆,从此成为巴里科恩家族代代相传的产业。直到发生前面提到的那件事,才在史迈利这一代断绝。
浪荡子史迈利没能守住祖先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然而,在这片新天地,他选择从事的行业还是开殡仪馆。买下一座远离墓碑村的老房子并住下来的他,利用遗传自祖父的智慧,想到可以把这片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的惯用伎俩。作为墓园的土地是不用交税的,因此只要圈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免税购入,打造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就能稳赚不赔——这真是钻了法律空子的好生意。
之前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却并没能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但这次,他宛若古代的迈达斯国王,让荒地变成了黄金。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一家非营利法人殡仪馆,成为发起人。接着,他又与当地的土地开发商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划到土地开发商的公司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殡葬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作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作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护费用,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那边收支平衡,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倒。但实际上,发起人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上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仿如变魔法一般的主意,完全是由史迈利想出来的。
虽说他在伦敦因为拈花惹草而搞砸了祖先的招牌,但现在看来,史迈利似乎也的确遗传到了祖父开殡仪馆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参透了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除了引入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之外,名为“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和“生前埋葬合同制度”等想法,他也全都实行了。
另外,也不可否认,在史迈利成功的背后,确实有“时运”在帮忙。决定性的证据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镇的议会上通过了与墓地冻结有关的禁令。条例规定,一九五〇年以后,不准在大理石镇开发新的墓地。
这种事情并非特例。人类自出现以来,进行过多次试图将死人的地盘和活人的地盘分开或融合的尝试。因时代的不同,死者可能会受到依然在世的亲人的厚葬,也可能被视为不祥之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
举例来说,在距今不远的路易十六执政末期的法国,就曾发生把有超过五百年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儿挖开,改作其他用途的事。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以阻碍都市发展为由,下令废止墓地开发,并将之迁至巴黎郊外。还有比这几个例子更靠近现在、和大理石镇的情况更类似的,也就是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令。这条禁令颁布实施的背景,自然是因为旧金山市内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而受池鱼之殃的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镇上仅有五十余名活人,死人的人数却高达惊人的好几万,小镇彻底成了“墓地小镇”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例子颇为相似。虽说位于幅员辽阔的美国,但大理石镇四周都是丘陵,可用土地极其有限。再加上当时小镇正在打造疗养胜地的名头,积极出售土地,因此,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把死者们排除在外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挺多的。
若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那些贫嘴薄舌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充分说明了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并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只看重生者对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经济的快速增长所支配的都市化。在这种主流文化下,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导致史迈利一手创办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吸收墓地,一九五〇年起,更是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责任。史迈利自己原本是英国国教信徒,由于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信徒的关系而改了信仰。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承办。算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一位无神论者,反而是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更适合他。“要是分得那么清楚,还怎么开殡仪馆啊?”这是他作为商人的真心话。
之后,史迈利不仅为墓园扩充了设备,还进一步美化整理了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完成了进一步的发展。微笑墓园的名声不仅传遍大理石镇,甚至整个州内都知晓,来了很多远道而来的客人。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都依靠着这座大墓园生活,史迈利更是被推上了村长的位置。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他国家很多,殡仪馆老板当市长、州长的例子也并非罕见。
就在墓碑村的成功抵消了曾在伦敦的失败时,史迈利却突然对殡仪馆的生意完全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对事业的野心只是出于面对伟大祖父产生的自卑感的话,就不难理解这样的结果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史迈利就把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应付。于是,史迈利的个人财富在不断增加,但墓园的规模却没能继续扩大到国家级别。不过至少也没辜负“州内首屈一指”的盛名就是了。
3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殡仪馆就是巴里科恩家族的事业,并代代延承了下去。但是,一旦提到继承史迈利衣钵的人选,就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萝拉。在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萝拉为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至于萝拉自杀的原因,似乎是因为天生具有艺术家气质、神经脆弱纤细的她无法忍受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民众普遍都相信这个传闻。
萝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里,长女杰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迪里克·奥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客死在日本。因此,现在仍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而史迈利就在萝拉自杀的一九五〇年,跟传闻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虽说莫妮卡不论是智慧还是教养都比不上萝拉,但她的容貌可比萝拉美上好几倍。听说她是在墓园里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下一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斯和杰森。其中杰森深受信仰虔诚的母亲的影响,日后成了天主教神父,但从越南战争归来后不久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斯一人。双胞胎兄弟去世后,形单影只的詹姆斯选择了在墓园工作。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的行事作风最像其父史迈利。
约翰一开始拒绝继承殡仪馆的家业,而是成为一名医生,并在波士顿经营着一家医院。但最终因为经营不善,于一年前返回墓园。即便如此,史迈利仍旧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更迭是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对约翰来说,一直看着在这个小乡村里作威作福的父亲,应该恨得牙痒痒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之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能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展现出了个人的经营风格,质疑约翰经营能力的声音也渐渐变小了。他常给人精于算计的感觉,但有时也会像着了魔似的,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举动。
与约翰相比,威廉更像是延续了母亲萝拉的血统。他对做生意没兴趣,而是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他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金钱在演戏上。比起墓园的管理者,他更想继续追逐成为演员这个不切实际的梦想。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斯,是跟萝拉的孩子完全不同的类型。他天生就具有手艺人的气质,论及尸体的化妆及防腐技巧,可以说他是东部第一。只是他的性格有点古怪偏执,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墓园经营者还有待商榷。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应该会由约翰继承,但这几个兄弟又不是那么团结,因此,巴里科恩家族和微笑墓园的前途称得上多灾多难了。
总之,在大展商业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碑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的两百年后,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不同,或者说正好相反,是生者依附着死者,以这样一个倒错的状态生活的。正如字面意思,“墓碑村”现在是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在这座墓碑之村称王的,就是微笑墓园和殡仪馆的所有者:巴里科恩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