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李奇在万豪酒店三一零号房的床上睡着了,他仰躺着,熟睡得就像个死人。他跟赫顿在咖啡厅聊了太久,差点害她来不及去法院。当时她看了手表,已经三点五十五分,于是直接把钥匙卡丢给他,要他把她的行李带到房间丢着,话一说完就直接跑到街上。他在想,等他一放好行李,应该要把卡片留在柜台,可是他没这么做,他不需要去任何地方,现在还不用。于是他把行李放好之后就待在房间里。

考量一切因素后,他觉得自己不是很喜欢三一零号房。这个房间在三楼,所以要用窗口当逃生路线就困难许多。之前那间汽车旅馆的八号房还比较好,好多了。那间房在一楼,附近都是复杂混乱的老式建筑,让人有逃跑的机会。打开窗户爬出去,找条巷子,找扇门或窗都行。那里很好,这里很差。他在高高的三楼,要往下爬很久,而且他甚至不确定这里的窗户到底能不能打开。或许总部的那些律师怕会出事情,或许他们觉得常常会有婴儿从窗口摔到停车场的柏油路面上,也可能是考量到经济效益问题,说不定铰链跟手把的价格比空调帐单还贵一点。不管是什么,总之这不是个值得待的房间,怎么看都不适合,不可能长期住下去。

不过只待一阵子应该还好,于是他闭起眼睛,慢慢睡着了。能睡就尽量睡,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再睡觉。这是军队里的老习惯。

艾默森的计划很简单,他让唐娜·毕安卡待在七号房,叫那两位巡警把车子藏在三条街外,然后走回来到九号房等。接着他安排一辆车在汽车旅馆后方两条街外待命,一辆车在往北四条街外守着,也就是汽车代理商那边,另外又安排了一辆车停在往南两条外,他叫接待员保持警惕,注意窗口,只要一看到那个叫赫夫纳的人走进来,就立刻打电话通知七号房里的毕安卡。

爱琳·赫顿在四点半回到酒店,柜台没有她的钥匙卡,也没有留言。所以她直接搭电梯上楼,循着箭头走到三一零号房外敲了门。一会儿之后,李奇便打开门让她进去。

“我的房间怎么样?”她问。

“床很舒服。”他说。

“我应该打电话给艾默森说我见到你了。”她说。

“妳会这么做吗?”

“不会。”

“作伪证加上窝藏逃犯,”他说:“全在一天内犯下。”

她从皮包里翻出艾默森的名片。“你是他们唯一的嫌犯,他给了我三组不同的电话号码,他们似乎很认真。”

他接过名片,塞进裤子后口袋,跟抄着海伦·罗汀手机号码的那张餐巾纸放在一起。他已经变成移动电话簿了。

“罗汀的事呢?”他问。

“直截了当。”她说。

他没说话。她四处走动,看看房间内部,有浴室、卧室、客厅、小厨房,她把行李提起来,轻轻靠墙放好。

“要留下来吗?”她说。

他摇摇头。

“我不能。”他说。

“好吧。”她说。

“不过如果妳愿意的话,我晚点可以再回来。”

她考虑了一下。

“好吧,”她说:“晚点再回来。”

亚历斯·罗汀回到办公室,立刻关上门,打电话给艾默森。

“你抓到他了吗?”他问。

“迟早的事,”艾默森说:“我们到处找他,而且正监视着他的房间。他住在旧汽车旅馆,用的是假名。”

“有趣,”罗汀说:“这表示他在大都会饭店可能也用了假名。”

“我会去查,”艾默森说:“我会给接待员看他的画像。”

“或许我们真能抓到他。”罗汀说。他挂掉电话,心想办公室墙上又可以挂上两幅加框的报纸标题了。第一幅是巴尔的新闻,第二幅则是李奇的。

李奇离开赫顿的套房,不搭电梯,直接从楼梯间下楼。到了一楼,他也没穿过大厅,而是从后廊底端一扇逃生门出去。他推开逃生门,用脚顶着,从口袋拿出艾默森的名片,从长边撕成两半,将印著名字的那半张对折四次。他用拇指把逃生门的锁舌往内推,然后将折好的硬纸片塞进去卡住,再关上门,将门推回原来与门框齐平的位置。

接着他转身离开,经过一部垃圾子母车,穿越员工停车场,到了街上后向北走。人行道上很热闹,路上的车潮也开始堵塞。他以正常速度行走,利用自己的身高扫视前方不远处是否有巡逻车,或者是否有警察站在街角。天气还很暖和,外头某处的天气要变了,就在附近。天空出现了高压,在其压制下,使得空气中充满湿土与氮肥的味道。

他走到高架路段下方,在阴影中转往西,路基循着一根根四十呎高的柱子延伸出去,下方一片凌乱,有些是布满垃圾的空地,有些是被昏暗日光照着屋顶的旧砖造建筑,另外还有些新建的金属小屋,进驻了修理汽车或贩卖喷漆的店家。他走过黑色玻璃高楼后方,待在高架路的阴影中,准备往南转,经过图书馆后方。不过他突然停下来,蹲在地上抖了抖鞋子,假装有石头跑进去,他乘机低头往后瞄,结果后面没人,没人跟踪。

他继续走,过了图书馆后,大概有四十码空地,附近完全没有屏蔽物,广场位在他东侧。他在海伦·罗汀昨天停车地点的正下方暂停片刻,上星期五,巴尔应该也要停在那里才对。从那个地点的下方四十呎往广场看去,视野变得不一样了,但几何学上的角度还是相同。他看得见枯萎凋谢的纪念物靠在池子南侧墙边,从这样的距离望过去,那些东西就像许多褪了颜色的小斑点,再往更远一点看,就是监理站大门。门口偶尔会有人出来,有时候一个,有时候两个。他看看手表,还有十分钟就五点了。

他在空旷地带上继续走,经过第一街上最北端的街区,接着往南走了一条街,再向东三条街,从西侧接近停车场。他走上入口斜坡,发现了监视摄影机。那是一块小小的圆形暗色玻璃镜片,镶在一个全黑的匣子里,高高架设在两根混凝土横梁交会的角落上。他朝镜头挥手,可是那太高了,摄影机应该设得低一点,这样才能照到车牌。不过每根柱子在一般人腰部以下的部分都有磨损跟擦伤的痕迹,各种颜色都有。驾驶都很不小心,如果架得低一点,摄影机应该撑不到一天半就挂了,甚至更快。

他从斜坡上二楼,再往东北方走向最后面的角落。停车场里很寂静,不过停满了车。詹姆斯·巴尔使用过的停车格上也有车子停了,没必要为了感伤而浪费停车空间,没必要出于敬畏而不去停那一格。

在旧停车场与新建区之间的边界,有三条胶带围着两根柱子挡了起来,中间是施工厂商使用的标准黄黑色禁止进入封条,在它上下两边则是刚围上去的蓝白色警方封锁线禁止穿越封条。他用前臂将三道封条往上推,再从底下钻过去,不用单膝跪地,不用在地面留下牛仔裤的擦痕,也不用留下一大堆纤维。连比巴尔高六吋的他都不用这么做,而且最下面那条刚围上去的警方封条还比原本的施工封条低六吋。他是尽可能故意留下线索的。

李奇在暗处走着。新建的区域是个长方形,南北大约四十码,东西大约两百码,这表示李奇抵达新建区东北角落时走了三十五步。他站在离边墙六呎处,往下方及右边看,视野非常好,不必靠在柱子上看,也不必背贴着柱子移动。

他站在原处,从政府部门那栋建筑出来的人愈来愈多,形成一阵人潮。有些人一到户外就停下来点烟,其他人则是直接往西走,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大家都转向从池子北侧绕行,没有一个经过巴尔枪下受害者曾走过的地方,纪念物品摆在那里,提醒着他们。因此李奇很难判断上星期五从这里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很难判断,但并非不可能。他看着行人,在脑中想像他们并没有出于敬畏绕过池子,而是慢慢走进那条狭窄信道,但速度不会太慢,而且靠得很近。人群的速度中等加上相互靠近,会扩大枪口偏斜的角度,也就是说会让射击变得更困难,这是使用长枪的基本原埋。要打中一只在一百码外横越天空的鸟很简单,而要是同一只鸟以相同速度在离你面前六呎处飞过,那就是不可能的目标。

他想像人潮由右向左流动,接着闭上眼睛,伸出手臂比出食指。喀,喀—喀,喀—喀—喀。瞄准射击出六发子弹,在四秒钟内完成,速度很快,角度很难调整,加上紧绷的神经,行踪暴露,随时可能有人出现在身旁。

六枪,其中包括一发故意打偏的。

射击技巧非常卓越。

他们不会忘记的。

他把手放下来,停车场里的暗处变得很冷,他打了个颤,空气又黏又湿,弥漫着石灰的气味。科威特很热,阳光很强,空气中充满尘土与沙漠烘烤过的气味。当时站在停车场里的李奇不断流汗,下方的街道反射着阳光,非常刺眼,热得要命,就像猛烈的火炉。

科威特很热。

在那里开了四枪。

在这里开了六枪。

他站在原处,望向从监理站大门出来的人群。人很多,十个,十二个,十五个,二十个,他们出来后全都先转向北走,然后再往西转,经过池子北侧与NBC电视台的孔雀标志之间,每个人都隔了一段距离。不过要是他们走进池子与广场边墙那条小路,就会靠得很近。

人很多。

四秒钟之内开了六枪。

他注意广场上是否有人驻足不动,结果没有。没看见警察,也没看见那个穿着方方正正西装的老人,于是他转身循着原路回去,再次抬起封条从下方钻过,走下斜坡,溜到大街上往西走,朝着高架公路的阴影处去。朝着图书馆去。

他通过那段四十码的空旷地带,然后贴着图书馆的边墙绕,从残障人士专用入口进去。他一定得从柜台边经过,但他不担心会被认出来。如果艾默森要发通缉传单,一定会先从邮局、酒吧跟旅馆开始着手,等找上图书馆员,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他顺利进入大厅,走到公共电话边,拿出口袋里的餐巾纸,拨打海伦·罗汀的手机号码。她在第五声响铃时接起电话,他想像她一听到铃声就拿起皮包翻找手机,瞇起眼看着屏幕上的号码,然后急忙按下通话钮。

“妳一个人吗?”他问。

“是李奇?”

“对,”他说:“妳一个人吗?”

“对,”她说:“你有麻烦了。”

“谁通知妳的?”

“我父亲。”

“妳相信他说的吗?”

“不信。”

“我现在去找妳。”

“大厅里有个警察。”

“我猜也是,我会从停车场进去。”

他挂上电话,再次经过柜台,从侧门入口离开,回到高架公路下方。他在阴影中前进,到了黑色玻璃高楼后侧的对面路口,也就是地下车场斜坡的对面。他检查左右两边,然后直接走下去,终过NBC的公务车,经过那辆他推测是安·雅尼开的福特野马,最后到了电梯门口。他压了按纽,等电梯下来。他看看手表,现在是五点半,大多数人应该正要离开,因此下楼电梯一定会停在大厅,至于上楼的电悌,也许就不会在大厅停,他希望不会。

电梯到了,有三个人从里面出来,都直接走开。李奇踏进电梯,按下四楼,接着站到后侧,电梯往上移动一层楼就停了,停在大厅。电梯门像剧院布幕一样往两旁滑开,一个警察就站在外面,背对李奇,离门口只有四呎远。他的双脚张开,双手放在臀上,几乎近得伸手可及,有个男人走进电梯,他没说话,只是礼貌地点点头,李奇也对他点点头。男人接着按下七楼的钮,电梯门还开着,警察正注意街上的状况,男人又戳了几下关门钮,警察有动作了,他突然把帽子拿下来,用手理了理头发。门关了,电梯上楼。

李奇到了四楼,经过一小群正要回家的人,海伦·罗汀已经开着门在等他。他一进去,她就立刻关上门。她穿着黑色短裙跟白色上衣,看起来很年轻,像是学生。不过她看起来也很担心,像个内心充满挣扎的人。

“我应该举发你的。”她说。

“可是妳不会这么做。”李奇说。

“对,”她说:“我应该这么做,但我不会。”

“事实是我喜欢那个女孩,”李奇说:“她很可爱。”

“她设计你。”

“我没生气。”

“有人不喜欢她。”

“这点我们无法判断,她的死因跟这点无关,她只是个用完就丢的棋子,只是达成目标的一项手段而已。”

“那位幕后主使真的很不希望你搅局。”

李奇点头。“这点是肯定的。不过,他的运气用完了,因为我现在决定不走了,这都是拜他所赐。”

“留下来安全吗?”

“够安全了,但这女孩的事会拖累我,所以大部分工作都得交给妳来办才行。”

她带他进最里面的办公室,她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方,他则是远离窗户,背靠着墙坐在地上。

“我已经开始行动了,”海伦说:“我跟萝丝玛莉谈过,也去找了巴尔的邻居,然后又回到医院。我认为我们应该去找个叫查理的人,是个小个子,一头像鬃毛的黑发,对枪有兴趣。我觉得他似乎有点鬼鬼祟祟,而且应该很难找。”

“他跟巴尔认识多久?”

“有五、六年了。在我多方询问下,他应该是巴尔唯一的老友,而且是巴尔唯一会坦白心事的对象。”

李奇点点头。“听起来他应该是线索。”

“而且巴尔不认识杰柏·奥立佛,也不吸毒。”

“妳相信他的话吗?”

“我相信,”海伦说:“真的,现在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信。他花了十四年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所转变,而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又做出那种事,我认为他跟大家一样意外。”

“除了那些受害者之外。”

“饶了他吧,李奇,这件事真的有古怪。”

“那个叫查理的人知道科威特发生的事吗?”

“巴尔不肯说,不过我认为他知道。”

“他住哪里?”

“巴尔不知道。”

“不知道?”

“巴尔只在家里跟他见面,他偶尔会过去。正如我刚说的,我认为要找到他并不容易。”

李奇没说话。

“你跟爱琳·赫顿谈过了吗?”海伦问。“她不会造成威胁,军方要继续隐瞒那件事。”

“你找到跟踪你的人了吗?”

“没找到,”李奇说:“我后来就没再看到他,他们一定把他叫回去了。”

“所以我们等于什么进展也没有。”

“我们比之前有进展了,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出雏形,对方至少有四个人,第一是穿西装的老家伙,第二是这个叫查理的,第三则是个很强壮的左撇子大块头。”

“为什么会有这个人?”

“昨晚杀掉那女孩的就是他。老人年纪太大,查理听起来体型也不够,而证据显示那女孩是被左撇子一击打死的。”

“第四个人就是幕后主使。”

李奇又点点头。“他就待在某个暗处,不断拟订计划、采取行动,由此我们可以假设他只需要指挥,不用亲自做这些事。”

“可是我们要怎么找到他?如果他把跟踪你的人叫回去,那他说不定也会把查理叫回去,他们都躲起来了。”

“还有一个方向可以调查,而且是非常明确清楚的方向。”

“是什么?”

“我们遗漏了一条很明显的线索,”李奇说:“我们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只顾着注意到枪口这头,但其实我们应该查的是,到底是谁开的枪。”

“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们应该再想透彻点。”

“怎么说?”

“詹姆斯·巴尔在科威特开了四枪,而他在这里开了六枪。”

“好,”海伦说:“他在这里是多开了两枪,那又如何?”

“他不是多开两枪,”李奇说:“不算是。如果妳以水平式思考,会发现他其实是少开了四枪。”

“这太荒唐了!六减四等于二,怎么可能是少开四枪。”

“科威特很热,正午时分更是热得受不了,只有想不开的人才会在这种时刻出来晃,因此街上几乎都没有人。”

“所以呢?”

“在科威特时,詹姆斯·巴尔杀光了他在外面见到的人。一,二,三,四,游戏结束。街上除了那四个家伙就没有其他人了,只有他们笨得会在高温下外出,而巴尔把他们全杀了,一个都不剩。当时的情况对我来说且合乎逻辑,他想见识粉红色的血雾,我本来以为他觉能见过一次就够了,但显然他并不满意。所以他并未在杀掉一个人后就停手,而是一直开枪,直到把所有人毅光为止,这点满合理的,而他的确是这么做。在科威特,他杀光了所有目标。”

海伦·罗汀没说话。

“但这次他可以杀的人很多,”李奇说:“那条窄路里一定至少有十二个人,说不定有十五个,总之一定超过十个。他的弹匣里有十颗子弹,可是他却在第六枪后停手,就这样住手,在枪里留了四颗子弹。贝伦托诺的展示场里列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我的意思。他在科威特把目标全杀光,在这里却少开了四枪。也就是说,这两次杀人的动机不一样,他选择不把子弹打完,为什么?”

“因为他很赶吗?”

“他那把枪是半自动的,根据语音信箱的录音,他在四秒钟内开了六枪,这表示他射完十颗子弹只需要不到七秒钟的时间,总共只差三秒,对他根本不会有任何差别。”

海伦没说话。

“而且我问过他,”李奇说:“就是在医院那次。我要他以推论方式讲出自己会如何下手,就像做侦察演示文稿那样。于是他思考了一下,他对那区很熟,他说他会开到高架公路上,停在图书馆后方,他说他会打开车窗,把子弹打完。”

海伦没说话。

“但是他没把子弹打完,”李奇说:“他在第六枪之后就停了,就这样停住,既冷静又镇定地停止行动。所以这次的动机完全不同,不是有个疯子受到刺激而做出令全市震惊的举动,也不是为了乐趣而屠杀。这不是随机的,海伦,也不是精神病患做的,这整件事背后有个特定而一致的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倒转焦点,我们早就该发现的,我们早该知道这件案子的重点在受害者,而不在枪手身上。他们并不是在错误时间走到错误地点的倒楣路人。”

“他们是目标?”海伦说。

“而且是仔细挑选过的,”李奇说:“一确认他们倒下之后,巴尔就收拾东西离开,还留着四颗子弹。假如是一起随机的疯狂杀人事件,结果就会跟现在不同。他会不断扣扳机,直到子弹打光为止。所以这不是什么狂热的屠杀,而是刺杀。”

办公室里沉默着。

“我们得检查受害者的身分,”李奇说:“我们还得查出是谁想杀死他们。这条线索会带领我们到正确的方向。”

海伦·罗汀没有反应。

“而且我们要尽快,”李奇说:“因为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们又浪费了快三天时间往反方向追查。”

郡立医院六楼那位疲累的年轻医生快要结束中午巡房了,他把詹姆斯·巴尔留在最后,部分原因是他不觉得巴尔的病况会有什么大变化,部分原因则是他一点也不在乎巴尔的病情。要照顾生病的小偷跟骗子就够糟了,要照顾一个杀人狂更是荒谬,应该说是双倍的荒谬,因为一旦巴尔能下床走路,他就会马上被绑在轮床上,由某个医生替他注射药物处死。

然而,道德上的义务还是不容忽视,而且依据他的习惯、他的职责、巡房的例行任务,以及医疗的体系,他还是得照料巴尔。于是他进了病房,拿起巴尔的病历表,抽出一枝笔,看看机器,再看看病人。巴尔醒着,眼睛正在转动。

有警觉,医生这么写。

“高兴吗?”他问。

“不算。”巴尔说。

有回应,医生这么写。

“没办法。”他收起笔。

巴尔右手上的手铐正轻轻敲着床架,他的右手颤抖着,手掌微微弯成杯状,拇指跟食指不断摆动,像在将一颗想像中的蜡球捏圆。

“别那么做。”医生说。

“做什么?”

“你的手?”

“我没办法停下来。”

“那是最近才出现的状况吗?”

“有一、两年了。”

“不是只有你醒来时才会出现?”

“对。”

医生看看病历。年龄:四十一岁。

“你喝酒吗?”他问。

“不算,”巴尔说:“有时会喝一点,帮助睡眠。”

医生出于下意识不相信他的话,接着翻阅病历,看看毒物筛检跟肝功能检查结果。毒物筛检没有问题,肝功能也很正常。不喝酒。不是酒鬼。差得远了。

“你最近看过家庭医师吗?”他问。

“我没有健保。”巴尔说。

“手脚会僵硬吗?”

“有一点。”

“你另一只手也会这样吗?”

“有时候。”

医生又拿出笔,在病历下方草写了一段:观察到右手震颤,非创伤后导致,初步诊断排除酗酒可能,四肢有僵硬情况,疑似早发性PA?

“我怎么了?”巴尔问。

“闭嘴。”医生说。写好后,他就把病历夹回床脚,直接走出病房。

海伦·罗汀在证物箱里翻查,找到了检方针对詹姆斯·巴尔所提出的控诉单,在其众多违反印第安那州法律的指控中,有一项枚举了五条一级谋杀罪与加重事由,而检方依据进程列出五位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职业,海伦将文档内容扫过一遍,手指移过住址跟职业字段。

“我没看出什么明显关联。”她说。

“我指的是,他们五个并非全都是目标,”李奇说:“大概只有其中一个是,顶多两个,其他死者只是凶手为了粉饰意图,将刺杀行动伪装成疯狂屠杀,这是我的猜测。”

“我会查清楚的。”她说。

“我们明天见。”他说。

他没搭电梯,而是从防火逃生梯隐匿地回到停车场。他冲上斜坡,跑到对街,又回到高架公路下方。隐形人,生活在暗处。他笑了,停下脚步。

他决定找个公共电话。

他在先前去过那间服饰店的北方走了两条街,发现一家店名叫玛莎的小杂货店边,墙边有支电话。电话亭面对着一条宽巷子,但巷子里被当成停车场,反而显得有些窄。地上画了六个斜斜的车位,每个车位里都停着车,车子后方有堵高砖墙,墙顶插有碎玻璃。巷子口在杂货店后方转了九十,他猜这条巷子会在某处再转一次弯,通向南侧街区。

够安全了,他心想。

他从口袋取出艾默森那张撕了一半的名片,决定打手机过去。他拨了号码,肩膀靠在墙上,眼睛同时注意巷子两头,耳朵听着话筒里的铃响。

“喂?”艾默森说。

“猜猜我是谁?”李奇说。

“李奇?”

“真厉害。”

“你在哪里?”

“我还在城里。”

“哪里?”

“不是很远的地方。”

“你知道我们在找你吧?”

“我听说了。”

“所以你得自首。”

“我可不这么想。”

“那我们会去找你。”艾默森说。

“你以为找得到吗?”

“很简单的。”

“你认识一个叫法兰克林的人吗?”

“当然认识。”

“去问他有多简单吧。”

“那不一样,你可能在任何地方。”

“你有派人监视汽车旅馆吗?”

电话里安静片刻,艾默森没说话。

“让你的手下继续待着吧,”李奇说:“我也许会回去,不过也可能不会。”

“我们会找到你的。”

“门都没有,你不够厉害。”

“也许我们正在追踪这通电话。”

“让我省了你的麻烦吧,我在一个叫玛莎的杂货店外。”

“你应该自首的。”

“我跟你做个交易,”李奇说:“查出停车场那个交通锥是谁放的,我就考虑去找你。”

“是巴尔放的。”

“你知道不是他放的,影片里没有录到他的车。”

“所以他开了另一辆车。”

“他根本没有另一辆车。”

“所以他借了一辆。”

“跟朋友借的?”李奇说:“或许吧,说不定是他那位朋友帮忙放交通锥,总之,只要你找到那位朋友,我就考虑去找你谈谈。”

“影片里有好几百部车。”

“你有资源。”李奇说。

“我不谈条件的。”艾默森说。

“我想他名叫查理,”李奇说:“个头很小,一头粗硬的黑发。”

“我不谈条件的。”艾默森又说一次。

“我没杀那女孩。”李奇说。

“那是你说的。”

“我喜欢她。”

“你伤了我的心。”

“而且你知道我昨晚没住在大都会饭店。”

“这就是你把她丢在那儿的原因。”

“我也不是左撇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

“叫贝伦托诺跟你的法医谈谈。”

“我们会找到你的。”艾默森说。

“你找不到的,”李奇说:“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接着他就挂掉电话,回到街上。他走到对街,往北走了半条街,躲在一块空地的混凝土分隔岛后方,静静地等。六分钟后,两辆巡逻车在玛莎杂货店外停了下来。警示灯亮着,但没开警笛,四个警察分头行动,两个进了杂货店,两个去找那支公共电话。李奇看着他们在人行道上会合,看着他们搜索巷子,检查街角附近。他看着他们无功而返,其中一个警察拿起无线电,讲了一小段话,还做出防卫性的肢体语言:举起手掌,耸耸肩膀。等他对话结束后,李奇便悄悄往东走,朝万豪酒店的方向而去。

齐克先生的双手都只剩一只拇指和另一只手指,在右手剩下的是只残缺的食指,而且受过冻伤,外观变得很黑,还有节瘤。有年冬天他在户外待了一个星期,身上穿着一件旧红军上衣,由于这件衣服的前一位主人在皮带上系着水壶,使得右侧口袋被磨得比左侧薄。如此琐碎的差异,决定了生存的关键。他保住了左手,却失去了右手。他感觉到右手的指头从小指内部开始坏死,于是直接将手拿出口袋,让手指冻到完全麻木,再把坏死的指头全嚼掉,避免坏疽扩散。他还记得自己把指头一只一只吐到地上,看起来就像褐色的小树枝。

他左手剩下的是小指,中间三只全没了,不见的其中两只手指,是被一个虐待狂用园艺剪截掉的,另一只则是他自己把汤匙磨尖后切掉,这样就不用到机械工厂或其他地方服劳役。详细情形他忘了,不过他还记得听过一个很可信的谣言,说与其去干某件特定差事,还不如再失去一只手指。总之那件事好像跟工头有关。

残缺的双手。这只是他身上众多纪念品的其中两项,代表他某段时间在某个地区的经历而已。他已经很习惯缺少那些手指了,但在使用生活中的一些现代产品时还是很不方便。手机真是该死的小。林斯基的号码有十个数字,要按钮麻烦极了,从来没有一支电话能让齐克先生使用起来觉得满意,全都是连一组号码都还来不及保存就被他丢掉。他简直要被搞疯了。

最后他终于输入号码,然后集中精神,用左手小指按下通话纽。接着他把话机轻轻摇到另一只掌中,捧着靠近耳朵。他不必把电话拿得很近,因为他的听力还很好,这点简直可说是奇迹。

“喂?”林斯基说。

“他们找不到他,”齐克先生说:“我不该要你中断监视的,这是我的错。”

“他们找了哪里?”

“到处都找了,他昨晚住在汽车旅馆,他们有派人驻守,不过我确定他不会回去的,他们还派了个人守在那位女律师的办公室外。除了这些,他们等于是在黑暗中胡乱摸索。”

“你要我怎么做?”

“我要你找到他,带钱科跟维拉迪一起去吧!我也会派拉斯金过去,你们一起行动,在今晚之前找到他,然后通知我。”

李奇在离酒店两条街外停下,他知道艾默森会怎么做。他扮演过艾默森的角色长达十三年,艾默森会先在心里列出一份清单,从他可能常去的地方或从他认识的人下手。此时此刻,李奇常去的地方会包括用餐场所,因此艾默森会派警车前往小餐馆、餐厅、咖啡厅,以及有海伦·罗汀喜欢的沙拉的餐厅跟那家运动酒吧。接着他会派人监视与李奇有联系的人,其实也就只有海伦·罗汀,他会叫守在大厅那个警察搭电梯上四楼,到她办公室里搜查。

接着他会试试爱琳·赫顿那里。

于是李奇在离酒店两条街外停下,在附近找地方等。他发现一个鞋店后面的位置不错,那里有道三边围起来的砖墙,差不多一人高,而这堵墙是鞋店为了美观所筑,要用来挡住里面一个到肩膀高度的大垃圾桶。李奇站进去,发现要是肩膀靠着垃圾桶,就能从这里看见酒店那道一码宽的银色大门。他一点也不觉得不舒服,而且这还是他所躲过最好闻的垃圾堆,垃圾桶里有新纸箱和新鞋子的气味,绝对比鱼店后的垃圾堆要好。

他推测,要是艾默森行事有效率,那他就不用等上三十分钟,非常有效率的话,不会超过二十分钟,如果只是普普通通,那大概就要一个钟头左右。他靠在垃圾桶上打发时间,现在还不算晚,但街上已经很安静,外头没什么人,他注意着动静,继续等待。这时候,从废弃鞋盒传出的新皮革气味使他分心了,他开始想到鞋子,或许他该找个时间到店里逛逛,挑双新鞋。他抬起一只脚,然后低头看,他穿的帆船鞋又软又轻,鞋底也很薄,这种鞋很适合在迈阿密穿,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就不太实用了。他可以预见到时自己会需要一双较厚重的鞋。

接着他又低头看,把刚抬出的那只脚收回并拢,再往前走一步,然后停了下来,再用另一只脚走一步,又停下来,动作就像在定格影片里走路的男人。他往下看,脑中似乎想到某件事,这件事跟贝伦托诺整理的证物有关,跟那几百张打印数据的其中一份有关。

他突然抬起头,因为他从眼角瞄到两条街外的酒店门口有了动静。他看见一辆警车的车盖,车子开进他的视野,在煞车停住时顿了一下。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下了车,往前走,他看看表,二十三分钟。他笑了。艾默森的办事效率是很好,但还不到顶尖程度。警察进了大门,他们会在柜台花上五分钟,接待员会毫不迟疑直接告诉他们爱琳的房号。一般来说,小城市里的饭店接待员都不是极度强调人权自由的激进分子。而且,客人明天就会离开,当地警方可是一直都在。

所以那两个警察会去爱琳的房间,他们会敲她的门,而她会让他们进去,她没什么好隐藏的。警察会在房间里搜索一番,然后离开,从头到尾,最多等十分钟。

李奇再看看表,静静地等。

警察在八分钟后回来了,他们站在门外,看起来像远处的两个小人形。其中一个低头对着领子上的无线电讲话,回报说没找到人,然后听着下一步指示。下一个李奇可能去的地方,下一个李奇可能去找的人,完完全全的例行公事。祝你们有个愉快的夜晚,朋友。李奇心想。因为我今晚会过得很愉快。这是一定的。他看着他们驾车离开,接着在原地等了一分钟,以防他们是朝他的方向开来。最后他才走出围墙,准备去找爱琳·赫顿。

葛里格·林斯基坐在车上,停在某个超市停车场边的防火巷里,旁边有扇窗户,但整面都被一张以超低价促销碎牛肉的巨大橘色广告海报贴了起来。老而腐坏的肉,林斯基心想。要不就是充满李氏杆菌。齐克先生和我以前会为了吃到这种东西而杀人。确实,他们会为此杀人。林斯基不是在幻想,完全不是。齐克先生和他是坏人,而那些经历更让他们成为大坏蛋!在那段受苦的日子里,风度和高尚根本不存在,恰好相反,在那种状况下还想保持风度与高尚的人,不到几个钟头内就会死了。然而,齐克先生跟他存活了下来,他们就像下水道的老鼠,完全不受任何道德束缚,为了活下去,他们会拚命跟人搏斗,会出卖比他们强壮的人,也会控制比他们软弱的人。

他们也从中学到一项真理:以前有用的,以后也一定有用。

林斯基从后视镜看见拉斯金的车正朝他开过来,那是辆老式方正风格的林肯轿车,车身全黑、布满灰尘,像艘有洞的战鉴。拉斯金将车头靠着林斯基的车尾停住,然后下车。他的外表一看就像来自莫斯科的二流无赖,身材健壮、五官扁平,身上穿着便宜皮夹克,眼神十分呆滞。他今年四十来岁,在林斯基看来,他是个蠢蛋,但他却在红军最后一次进攻阿富汗的行动中幸存下来,这代表了些什么,很多比拉斯金聪明的人都是身体残缺不全地回来,甚至根本回不来。这表示拉斯金是能在苦难中生存的人,对齐克先生而言,这就是最重要的特质。

拉斯金打开后车门,坐在林斯基后面,他没说话,只是往前递了四张艾默森印的通缉传单,这是齐克先生要他带来的,至于齐克先生怎么弄得到这些东西,林斯基并不清楚,不过他大概猜得到。传单弄得很好,上面的画像非常逼真,确实有比对的效果。

“谢谢。”林斯基客气地说。

拉斯金没回应。

钱科跟维拉迪在两分钟后出现,他们开着钱科的凯迪拉克,钱科负责驾驶,开车的永远是钱科。他停在拉斯金的林肯轿车后面,三辆大型黑色轿车排成一列,这是杰克·李奇的送葬队,林斯基独自笑着。钱科和维拉迪下了车向他们走来,这两人一个个子很小、皮肤黝黑,另一个块头很大、皮肤白皙。他们坐进林斯基的凯迪拉克,钱科在前座,维拉迪在后面,坐在拉斯金隔壁,而从顺时针方向看来,林斯基在驾驶座,然后是钱科,接着是维拉迪跟拉斯金,这就是合乎他们阶级的顺序,所有人都下意识地遵守。林斯基又暗自笑着,然后将三张传单发给大家,自己留了一张,尽管他并不需要对照。他已经见过杰克·李奇很多次了。

“我们现在要重新来,”他说:“从头开始。假设警方漏了某条线索。”

李奇拉开逃生门,将插在锁里的纸片收回口袋,然后进入室内,让门闩上。他沿着后廊走到电梯口,直接搭上三楼,他敲敲爱琳的房门。这时他突然想到一句台词,那是某部跟海军律师有关的电影,杰克·尼克逊扮演一位难缠的陆战队上校,他这么说过:“每天早上见到都得敬礼的女人最迷人。”

赫顿等了很久才来开门,他猜她摆脱警察之后又回去做自己的事了,没料到这么快又有人来打扰。不过最后门还是开了,她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着一件浴袍,显然刚洗好澡,后方的灯光在她头发上反射出光晕。走廊很暗,房间里看起来很温暖,很有吸引力。

“你回来了。”她说。

“妳以为我不会回来吗?”

他走进房间,接着她关上门。

“刚才有警察来。”她说。

“我知道,”他说:“我一路监视着他们。”

“你在哪里?”

“两条街外的一个垃圾堆里。”

“你要盥洗一下吗?”

“那个垃圾堆很干净,在一个鞋店后面。”

“要出去吃晚餐吗?”

“叫客房服务比较好,”他说:“没必要的话,我可不想在外面多抛头露面”

“好吧,”她说:“听起来很合理,那就叫客房服务。”

“现在还不用。”

“我该换衣服吗?”

“还不用。”

她愣了一下。

“为什么?”她说。

“事情还没办完。”他说。

她没说话。

“能再见到妳真好。”他说。

“我们不到三小时前才见过。”她说。

“我是指今天,”他说:“今天能再见到妳真好,都过了这么多年。”

他走上前,双手捧着她的脸,像以前那样将指尖伸进她的头发,用大拇指抚摸着她的脸颊。

“我们这么做好吗?”她说。

“妳不想吗?”

“都过了十四年。”她说。

“这就像骑脚踏车一样不会忘的。”他说。

“你认为感觉会跟以前一样吗?”

“还会更好。”

“有多好?”她问。

“我们一向很棒,”他说:“不是吗?妳觉得会有多好?”

她久久维持着这个姿势,才将双手移到他脑后,拉近他的脸,和他接吻。接着他们又吻了一次,比刚才更激烈。然后又吻一次,比刚刚更久。十四年的距离融化了,同样的滋味,同样的感觉,同样的兴奋。她将他的衬衫拉出裤子,由下往上急切地解开扣子。最后一颗扣子解开时,她用手掌抚过他的胸膛,他的肩膀,他的背,往下移到他的腰,再慢慢向前移。他的帆船鞋很轻易地摆脱掉,袜子也是。他把裤子踢到房间另一边,解开她的腰带。她的浴袍整件掉在地上。

“可恶,爱琳,”他说:“妳一点也没变。”

“你也是。”她说。

他们紧紧抱在一起,摇摇晃晃,像只笨拙的四脚兽急切地上床去。

葛里格·林斯基负责城南,他检查了那家卖沙拉的餐厅,然后巡了趟码头,再往回绕过一条条狭窄街道,以U字形绕过每个街区的三个边,再从转角扫视第四边。凯迪拉克空转着,动力转向系统在每个街角发出嘶嘶声。这项差事很耗时,需要耐心。不过这座城并不大,没有喧嚣,没有人群。而且,没有人能永远躲起来不被发现。这是葛里格·林斯基的经验。

后来,爱琳躺在李奇的臂弯里,用指尖缓慢滑过他的全身,触摸着她以前如此熟悉的每一吋肌肤。经过十四年,他的身体变了,刚才他说妳一点也没变,她则回答你也是,但她知道他们俩都是在说对方好话,没有人不会变的。她在沙漠里认识的那个李奇很年轻,身材被炎热天气烘得十分精瘦,线条看起来跟竞速犬一样流畅优雅。现在的他壮多了,成块肌肉像旧桃花心木一样硬,她记得的那些疤痕已经扩散消退,被更新的伤疤取代。他的额头有了皱纹,眼睛周围也有,不过他的鼻子还是又直又挺,没有断过。他的前排牙齿都还在,就像战利品。她将手往下滑,抚摸他的指节,感觉又大又硬,像是缠绕着结疤组织的胡桃壳。仍旧是个战士,她心想。仍然用他的手来代替鼻子和牙齿受伤。她移到他的胸口,在左边中央部分有个洞,那里的肌肉破了个孔,大到能让她的指尖伸进去。是枪伤。很久以前受的伤,但她没见过,大概是点三八口径造成的。

“在纽约,”李奇说:“很多年前了。每个人都会问。”

“每个人?”

“每个见到这伤口的人。”

爱琳抱得更紧了。“有多少人见过?”

他笑了。“妳知道的,就是海滩那种地方。”

“还有床上呢?”

“还有更衣间。”他说。

“还有床上。”她又说了一次。

“我又不是修士。”他说。

“会痛吗?”

“我不记得了,当时我昏迷了三个星期。”

“伤口就在你的心脏正上方。”

“那是一把小左轮手枪,弹药大概没什么威力,他应该试着打头的,效果会比较好。”

“对他比较好,对你就不是了。”

“我是个幸运的人,以前是,以后也是。”

“或许吧,不过你应该更小心点。”

“我尽量。”

钱科和维拉迪一起搜查城北,他们离那个汽车旅馆远远的,警方想必已经在那里控制住情势,所以,他们的第一站是运动酒吧。他们进去绕了绕,里面很暗,客人并不多,大概三十个左右,没有人符口通缉单上画的那张脸,李奇不在其中。维拉迪待在门口附近,钱科进去检查厕所,其中一间门关着,钱科一直等到对方冲马桶后打开门出来。结果不是李奇,只是个普通人。于是钱科和维拉、迪走回车上,开始缓慢而有耐心地在街上搜索,以U字形绕过每个街区的三个边,再从转角扫亲第四边。

爱琳用一只手撑着头,往下看着李奇的脸。他的眼睛还是一样,或许比以前凹陷了点,眼皮也下垂了些,但还是散发着蓝色光芒,就像在北极阳光照耀下的冰块,就像高山上一对刚融雪的双生湖。不过他的眼神变了,十四年前,这双眼睛因为沙漠的风暴而围上一圈红色血丝,被愤世嫉俗的云雾屏蔽,那是军人的眼神,警察的眼神。她记得他的眼睛会缓慢慵懒地扫过房间,有如朝着目标而去的致命曳光弹。现在他的眼神清澈多了,看起来更年轻,更单纯。他是老了十四岁,但他的目光就像个孩子。

“你刚剪过头发。”她说。

“今天早上,”他说:“是为了妳。”

“为了我?”

“昨天我看起来像个野人,他们跟我说妳要来,我不想让妳觉得我是个流浪汉。”

“你不是吗?”

“我想也算吧。”

“哪一种?”

“自愿流浪的那种。”

“我们该吃东西了。”

“听起来是个好计划。”

“你要吃什么?”

“妳叫什么我就吃什么,我们一起吃,点大份的。”

“你可以选自己想吃的东西。”

他摇摇头。“一个月后,某个国防部人员会检查妳的消费纪录,妳最好让他看到妳只点了一份餐,而不是两份。”

“你在担心我的名声吗?”

“我是担心妳下次的升迁。”

“我不会再升了,我最多就是陆军准将。”

“除非那个叫派特森的家伙欠妳一份大人情。”

“要是真能拿到两颗星一定很棒。”

“我也这么觉得,”李奇说:“我被很多两颗星的将军勒索过,如果我也能勒索一个,那一定很有趣。”

她扮了个鬼脸。

“叫吃的吧。”李奇说。

“我喜欢沙拉。”她说。

“总该有人吃这种东西。”

“你不喜欢吗?”

“先点一份鸡肉凯撒沙拉,再点块牛排。兔子的食物给妳,牛排给我。然后再点个大份甜点,还有一大壶咖啡。”

“我喜欢茶。”

“没办法,”李奇说:“有些事我就是不能让步,就算对国防部也不行。”

“可是长我很渴。”

“他们会送冰水来,客房服务一定有冰水。”

“我的军阶可比你高呢!”

“妳的军阶一直都比我高,可是妳见过我因此喝茶吗?”

她摇摇头,下了床,赤裸着身子走到桌旁,看看菜单,然后拨打电话。她点了鸡肉凯撒沙拉、一份十六盎司的沙朗牛排、一个大份冰淇淋派,还有一壶可倒六杯的咖啡。李奇对着她笑。

“二十分钟后送来,”她说:“我们先洗个澡吧!”

拉斯金负责搜查市中心,他以步行方式找人,手里拿着画像,在心里列了张表:餐厅、酒吧、小餐馆、速食店、杂货店、饭店。他先从大都会饭店开始,找了大厅跟酒吧,结果没找着。接着他到了两条街外的一家中国餐馆,进去又出来,速度很快,没引起任何人注意。他觉得自己很擅长做这种事,他不是个会惹人注目的人,没什么特别之处。身高适中,体重适中,脸也长得很普通,只是个平凡至极的人,这从某个角度看来很令人泄气,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却是种优势。其他人是看到他了,不过他们并不是真正看见他,他们的眼神完全不会停留在他身上。

李奇不在中国餐馆,也没去速食店或爱尔兰酒吧,于是拉斯金在人行道上停下脚步,决定往北走。他可以检查那个律师的办公室,然后再去万豪酒店,因为林斯基说,李奇可能会联系的两个女人就在这些地方。而根据拉斯金的经验,外形不像他这么普通的男人,一定会跟长相漂亮的女人混在一起。

李奇走出淋浴间,借用了爱琳的牙刷、牙膏跟梳子。盥洗完后,他擦干身体,到房间四周把自己的衣服捡起来,一穿好。等他着装完毕,坐到床上时,外面正好有人敲门。

“客房服务。”一个陌生的声音说。

爱琳从浴室门口探出头来。她穿好衣服,不过头发才吹到一半。

“妳去吧。”李奇说。

“我?”

“妳得签名。”

“你可以写我的名字。”

“要是两个钟头后警察还没找到我,他们一定会再回来这里,所以我们最好别让外人知道妳不是一个人。”

“你就是没办法放松,对吧?”

“我愈不放松,运气就愈好。”

于是爱琳拍拍头发,直接走向房门。李奇听见推车的声音,接着是盘子的碰撞声跟笔在纸上的摩擦声。他听到门关上后,立刻走进客厅,看见中间地上摆着一张有滚轮的桌子,服务生在桌子后方摆了张椅子。

“只有一把刀,”爱琳说:“一支叉子和一支汤匙。我们没想到这点。”

“我们可以轮流用,”李奇说:“这样应该算浪漫吧?”

“我帮你切好牛排,你自己用手拿。”

“妳可以喂我,我们应该点葡萄酒的。”

她笑了。

“妳记得詹姆斯·巴尔吗?”他问。

“不记得了,”她说。“不过我昨天重读了他的文件。”

“他的射击技巧如何?”

“不是军队里最棒的,也不是最差的。”

“我记得的也是这样。我刚才去停车场看过,发现他的射击技巧很厉害,非常厉害,我不记得他有那么厉害。”

“证据很明显了。”

他点点头,没说话。

“或许他练得很勤,”她说:“他在军中待了五年,不过在外面待了却是快要三倍长的时间,或许他是大器晚成的人。”

“或许吧。”他说。

她看着他。“你不会留下来,对吧?你打算晚餐吃完就离开,因为那些警察在找你,你认为他们会回来我这里。”

“他们会回来的,”李奇说:“相信我。”

“我不会让他们进来。”

“在这种地方,警察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且要是他们发现我在这里,妳就有麻烦了。”

“你是清白的,不会拖累我。”

“他们会说,妳又没办法证明我是清白的。”

“我可是律师。”爱琳说。

“而我当过警察,”李奇说:“我知道他们的想法,他们憎恨逃犯,他们一想到逃犯就会气得快疯了。他们会把妳跟我一起逮捕,一直到下个月才会把事情厘清。等到那时候,妳的第二颗星就飞了。”

“那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不过我会想到的。”

黑色玻璃高楼的临街大门到了晚上会关起来。拉斯金在门上敲了两下,大厅柜台的警卫抬起头看,拉斯金对他挥了挥手中的通缉传单。

“送货的。”他做出嘴形。

警卫起身走过去,从一串钥匙中抽出一把将门打开。拉斯金进了门。

“给罗汀的,”他说:“四楼。”

警卫点点头。海伦·罗汀的办公室今天收了一大堆货,有盒子、纸箱,还有人用手推车载进来,再多送一件也正常,没什么特别的。他什么话也没说就直接走回柜台,拉斯金则是走向电梯,进去之后按下四楼的钮。

拉斯金一到四楼,就看见律师的门口有个警察,而他立刻知道这代表什么。这表示警方认为律师办公室还有驻守的必要,也就是说,李奇目前不在里面,也还没试着来找那位律师。于是拉斯金转了一圈,假装弄不清楚走廊的布局,然后转进一处角落。等了一段时间后,他才往回走向电梯。他将画像折起来放进口袋,到大厅时,他对警卫挥挥手,表示东西已经送到,接着就走出门口。一到街上,他就向左转,朝着东北方的万豪酒店走去。

那壶装有六杯分量的咖啡实在太多,连李奇都喝不完,他在第五杯后就放弃了。爱琳似乎不怎么在意。他猜想,她应该觉得能喝掉六杯中的五杯,也算满足他的坚持了。

“来华盛赖看我吧。”她说。

“别被抓了。”

“不会的,”他说:“凭这些人门都没有。”

他整整注视了她一分钟,将记忆保存起来,在他心里那幅马赛克图案里再加上一块片段。他在她唇上吻了一下,然后走向门口,穿过走廊,进入楼梯间。到了一楼,他避开大厅,再次从逃生门离开,门在他身后紧紧关上,他深吸一口气,接着走出阴影,向人行道而去。

拉斯金马上就注意到李奇,当时他在三十码外,走得很快,正要从后方接近酒店。他看见有个东西反射街灯,发出闪光,是一扇打开的逃生门。他看见一个很高的人走出来,在门口静静站着。液压闭门器让门自动关闭时,高个子转身看着身后的门闩上,就在这时,一道反射光线将他的面孔投影在有如镜子般的门板上。闪现的时间非常短暂,就像拿着手电筒迅速挥过,就像相机的闪光灯,影像很快就消失了。不过拉斯金光凭这样就能确定,那个从逃生门出来的男人就是画像里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杰克·李奇没错!身高符合,体重符合,长相符合,拉斯金仔细研究过通缉传单上的细节。

于是他立刻停步,往后退进阴影中,一方面监视,一方面静静等待。他看见李奇往右扫视一下,又往左扫视,然后直接往前走,迅速轻松地朝正西方去。拉斯金待在原地,心里默数一,二,三,接着走出暗处,穿过停车场,又停下脚步,从街角望向西方。李奇在前方二十码,继续走着,仍然很放松,还没察觉。他走在人行道中央,步伐很大,手臂在身体两侧轻松摆动。他是个大块头,这是一定的,至少跟维拉迪一样魁梧。

拉斯金再数到三,让李奇离他四十码远,接着才开始跟上。他的眼睛紧盯着目标,同时翻出口袋里的手机,按下速拨键打给葛里格·林斯基。李奇继续走着,跟他之间还是四十码距离。

拉斯金将电话拿近耳边。

“喂?”林斯基说。

“我找到他了。”拉斯金说。

“在哪里?”

“他在走路,从万豪酒店往西走,他现在的位置差不多跟法院平行,在北边三条街。”

“他要去哪里?”

“等等,”拉斯金压低声音说:“别挂断。”

李奇在一个街角停下,左右张望,再朝高架公路下方的阴影走去,他还是很放松,拉斯金看着他穿过一块空地上累积到腰部高度的垃圾堆。

“他转向北方了。”他低声说。

“往哪里去?”

“不知道,说不定是运动酒吧。”

“好吧,”林斯基说:“我们会从北侧接近,在离运动酒吧五十码外的街上等,等三分钟后再打电话给我。同时,别让他离开你的视线。”

“好,”拉斯金说。他切断通话,但还是把手机放在耳边,然后抄捷径穿过空地。他在一堵砖墙边停下,从角落偷看。李奇还在四十码外,还是走在人行道中央,双手自然摆动,走得也还是很快。他是个有自信的人,拉斯金心想。或许太有自信了。

林斯基结束与拉斯金的通话后立刻打给钱科跟维拉迪,要他们尽快到运动酒吧北方五十码的街上会合,接着他又打给齐克先生。

“我们找到他了。”他说。

“在哪里?”

“城北。”

“谁在跟他?”

“拉斯金,他们在街上走。”

齐克先生沉默片刻。

“等他在某处停下来,”他说:“叫钱科报警。他的口音很标准,可以说自己是酒保或接待员之类的。”

拉斯金在后方保持四十码距离。他再次打给林斯基,保持通话。李奇继续走着,步伐相同,速度也没变。他穿着暗色系衣服,在黑暗中不容易看到。他的脖子跟手都晒黑了,不过看起来比衣服明显一点。而且他刚剪过头发,发型周围有一圈白色皮肤,在黑暗中看起来像鬼一样。拉斯金紧盯着这道白圈,那是个白色的U字形,在离地六呎处发出光芒,李奇每走一步,这个U字形就会上升或下降一吋。白痴,拉斯金心想。他应该用鞋油涂黑的。我们在阿富汗就是用鞋油。然后他又想到:我们根本就没有鞋油,也没剪过头发。

他突然停下脚步,因为四十码外的李奇停住了。拉斯金往后躲进暗处,看见李奇往右张望,接着便向左转进一条大马路,走到一栋建筑后方,离开他的视线。

“他又往西了。”拉斯金压低声音对着电话说。

“还是往运动酒吧去吗?”林斯基问。

“或者是去汽车旅馆。”

“两个地点对我们都好。快点,别跟丢了。”

拉斯金往前冲了十步,在转角慢下来,然后靠着建筑转角偷看。他瞪大眼睛。有问题了。不是他的视野有问题,大马路又长又宽又直,远处还有明亮街灯照着往北通向州际公路的四线道。也就是说,他的视野毫无阻碍。问题是李奇已经不在他的视野中。他消失了,完全不见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