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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我已经卷进这件事情整整十一天了。第一天要从那个潮湿的星期六晚上算起,当时我人在波士顿,看见一个已死的人走过人行道,上了一辆车。这并不是我的幻觉,也不是对方碰巧长得像而已。他就是十年前死掉的那个人没错,不是灯光造成的错觉。他看起来老了十岁,身上还有当时被杀所留下的伤疤。

那时我正走在杭廷顿大道上,准备前往一哩外某个酒吧,听说那里很不错。时间已经有点晚,交响乐厅的观众刚看完表演出来。我很顽固,不肯绕到对街避开群众,所以直接从他们中间穿越。这些人大半打扮体面,身上有香水味,而且多半是老人。路边有并排停靠的轿车与出租车,引擎运转着,挡风玻璃上的雨刷以各自的频率来回摆动。他从我左侧的门厅走出,身穿一件厚重的喀什米尔大衣,颈部披着围巾,双手戴手套。他是个光头,大约五十岁。我们差点撞上。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还盯着我看。我们都迟疑了一下,然后同时移动,随即又停住脚步。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没出我,后来他的脸就被阴影遮住,我看不出他的表情。我停住不动,于是他从我前面走过,直接进了路边一辆黑色凯迪拉克后座。我站在原地,看着驾驶轻松开出车阵,听见轮胎在潮湿地面上摩擦发出的嘶嘶声。

我记下车牌,并未因此心生惊恐,也没有满腹疑问,只是接受眼前所见的证据。十年历史随即被那短短的一秒钟给推翻。那家伙还活着。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个大麻烦。

这就是第一天。我当场完全忘了要去酒吧,直接走回旅馆,拨了几通从当宪兵时到现在仍然记得的电话。我得找个认识且能相信的人,不过我已离开军队六年,现在又是星期六深夜,所以机会不大。最后我找到某个宣称认识我的人,叫鲍威尔,是个陆军准尉。

“我想请你帮个忙,”我说,“追查一个平民的车牌。”

他知道我是谁,所以没对我用那套制式说法,讲些他很抱歉帮不上忙之类的废话。我告诉他我很确定那辆车是私有,不是租来的。他记下我的电话,答应隔天早上再联系我,也就是第二天。

但他没联系,反而出卖了我。遇到这种情形,我想任何人都会这么做吧。第二天是星期日,我起得很早,叫客房服务送了早餐,等待那通电话,结果十点过后听到一阵敲门声。我从窥视孔看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人,他们之间的距离贴得很紧,就是为了让我能清楚看见。一男一女,都是深色外套,没穿大衣,男人手里有个公事包。他们各自拿着某种官方证件,在灯光下举得很高。

“联邦探员。”男人的声音正好大到能让我听见。

在这种状况下,假装自己不在是没用的。我自己以前就常站在别人门外做一样的事。要是没人应门,外面其中一人会待在原地,另一人则下楼找负责人拿钥匙。所以我直接开了门,站到一旁,让他们走进房间。

刚开始,他们还很小心翼翼,不过一发现我没武器,看起来也不像疯子后,很快就放松下来。

他们将证件递给我,趁我查看的同时客气地在房间绕了绕。证件上方印着美国司法部,下面是缉毒署,中间则是一大堆图章、签名跟浮水印,另外还有他们的照片跟印刷的姓名。男探员证件上的名字是史蒂芬·艾略特,跟一个诗人同姓,那位诗人有首作品中曾提到:四月是最残酷之季节。讲得还真是对极了。证件上的照片跟本人很像。史蒂芬·艾略特看来大约介于三十到四十岁,体格粗壮,皮肤黝黑,有些秃头,照片上的他笑得很和善,本人说不定更好相处。女探员的名字是苏珊·达菲,比史蒂芬·艾略特年轻一点,身高也较高。她皮肤很白,身材苗条,非常迷人,另外她的头发跟照片上不一样,显然后来换了造型。

“去吧,”我说,“搜查整个房间。反正我没有你们想找的东西。”

他们接回证件,拉开外套放进内袋,故意让我看见武器就放在他们身上的枪套里。我认出艾略特腋下那把握柄上有棱纹的葛拉克十七型手枪。苏珊·达菲的是葛拉克十九型,同样的枪,只是尺寸小了些,正紧贴着她的右胸,可见她是左撇子。

“我们不是来搜查房间的。”她说。

“我们是想来谈谈车牌的事。”艾略特说。

“我没有车。”我说。

我们全站在门边,形成一个小三角形。艾略特还拿着公事包。我试着观察这两人中哪个是老大。或许两个都不是,或许他们地位相同,一样资深。他们穿着体面,但看来有些疲惫,可能整夜都在工作,然后又从某个地方坐飞机赶到这里。可能从华盛顿特区来的吧。

“我们可以坐着谈吗?”苏珊·达菲问道。

我说:“当然。”

然而在个廉价旅馆的房间里要找位子3三个人坐可不容易。椅子只有一张,就塞在电视柜与墙面间的小桌子下。她拉出椅子,转了个方位让它面向床。我坐到床上,靠近枕头,艾略特则坐在床尾,将公事包放在身边。他脸上还挂着那副和善的笑容,在我看来不像装出来的。达菲坐在椅子上,看起来真有吸引力。椅子高度正适合她。她的裙子有些短,黑丝袜的颜色在膝盖弯曲处变得浅了些。

“你就是李奇吗?”艾略特问。

我把目光从达菲的腿上移开,点点头。他们知道我的名字,这并不令人惊讶。

“这个房间登记入住的名字是卡尔·霍恩,”艾略特说,“现金付款,只住一晚。”

“这是习惯。”我说。

“你今天就离开吗?”

“我每个地方只住一天。”

“卡尔·霍恩是谁?”

“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副总统,”我说,“用在这里似乎还满恰当的。我很久以前就把总统的名字全用完了,现在正在用副总统的。卡尔·霍恩很特别,他辞掉副总统职位去竞选参议员。”

“选上了吗?”

“不知道。”

“为什么用假名?”

“这是习惯。”我又说了一次。

苏珊·达菲直盯着我看,但不是因为觉得我是疯子,而是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她可能认为这是审问时很重要的技巧。其实,以前我审问别人时也这么做。重点就是要聆听对方,引导对方配合调查。

“我们跟一位叫鲍威尔的宪兵谈过,”她说,“你找他追查一个车牌号码。”

她的声音低沉而温暖,还有些嘶哑。我没答话。

“我们在电脑系统里对那个车牌做了些设置,”她说,“只要有人输入号码,我们马上知道。所以我们联系他,问他查这组号码的目的。他说是你要查的。”

“希望他是被迫出卖我的。”我说。

她笑了。“他反应很快,故意说了个错的电话号码,让我们找不到你。你就别再担心宪兵的忠诚度了。”

“不过他最后还是给了你们对的号码。”

“因为我们威胁他。”她说。

“可见宪兵从我那一代以后就变了。”我说。

“这件事对我们很重要,”艾略特说,“他也知道。”

“也就是说,你对我们很重要。”达菲说。

我别过头。这种情况我遇过不知多少次,但她的语气还是让我稍微紧张起来。我开始觉得她可能是两人中的老大。而且审问技巧还真厉害。

“有个平民想调查一组车牌号码,”艾略特说,“原因是什么?也许他跟那辆车擦撞,而对方肇事后马上跑掉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报警处理?另外,你刚刚也说过你没车子。”

“因此,我们认为你可能看见某个人坐在那辆车上。”达菲说。

她话就说到这儿,留给我一个设计好的窘境。如果车上那人是我的朋友,那么我可能就是她的敌人。而如果对方是我的敌人,那么她准备好要当我的朋友。

“你们吃早餐了吗?”我问。

“吃了。”她说。

“我也是。”我说。

“我们知道,”她说,“是客房服务,你点了几片薄煎饼,上面加了颗单面嫩煎的蛋,另外还有一大壶黑咖啡。早餐预定七点四十五分到,七点四十四分送达,你付现金,还给了服务生三块钱小费。”

“我吃得高兴吗?”

“你吃完了。”

艾略特扳开公事包的锁,掀起上盖,拿出一叠用橡皮筋捆着的数据。纸张看起来还很新,不过上面的字体都模糊了,可见应该是传真数据的副本,说不定是前一晚才弄的。

“这是你的服役纪录。”他说。

我看见公事包里还有几张照片,光面,八乘十大小,看来是跟监时拍的。

“你当了十三年宪兵,”艾略特说,“一路顺利从少尉晋升到少校,得到不少褒奖和勋章。军方喜欢你。你很厉害,非常厉害。”

“谢谢。”

“应该说厉害得不得了。你替他们出过许多特殊任务。”

“我想是吧。”

“但他们还是让你离开了。”

“我被裁了。”我说。

“裁?”达菲问。

“就是强制裁减的意思,军方喜欢用简称。冷战结束,军用预算减少,军队人数也跟着缩水。看来他们并不需要太多能出特殊任务的人。”

“军队还在,”艾略特说,“他们没有裁减所有人。”

“没错。”

“那么为何是你被裁?”

“你不会懂的。”

他没再追问下去。

“你能帮我们大忙,”达菲说,“你看见谁在那辆车上?”

我没回答。

“军队里有毒品吗?”艾略特问。

我露出笑容。

“他们可是爱得很,”我说,“一直都是这样,包括吗啡、安非他命等等。德国军队发明了摇头丸,用来抑制食欲。中情局发明LSD,在美国军中测试,效果出奇的好。”

“是娱乐用途?”

“新兵平均年龄十八岁,你觉得呢?”

“毒品会造成问题吗?”

“我们不会让它造成问题。步兵休假时到女友房间里吸几根大麻,总比去喝酒好多了。我们宁愿他们吸食后变得迟钝,也不希望他们喝了酒变得好斗而去闹事。”

达菲看了艾略特一眼,他便将公事包里的照片拿出来递给我。照片共四张,影像有颗粒,并不清楚,但照的都是我前一晚看见的那辆凯迪拉克。我是从车牌号码认出来的。车子停在某种停车场里,后车厢旁站着两个人。在两张照片里,后车厢的车盖开着,另外两张的后车盖则是阖上。那两个人正低头看着后车厢里的东西,但从照片上看不出是什么。其中一个是西班牙人,看起来是帮派分子,另一个年纪大了些,穿着西装,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达菲一定从表情中看出了我的想法。

“不是你看到的那个人?”她说。

“我没说我看过任何人。”

“那个西班牙人是大毒枭,”艾略特说,“应该说他几乎是整个洛杉矶郡最大的药头。当然,我们还没查到证据,不过对他很熟。他光是一周的利润至少就有几百万元,因此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可是他却一路来到缅因州的波特兰跟照片里另一个家伙见面。”

我指指其中一张照片。“这里是波特兰?”

达菲点头。“就在闹区某个停车场里。这些是我九个星期前亲自拍的。”

“那另一个家伙是谁?”

“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不过我们查了那辆凯迪拉克的车牌,是登记在一个叫‘奇异市集’的公司名下,总部就在缅因州波特兰市。就我们目前所知,这间公司一开始跟中东地区有些进出口业务,现在则专门进口东方风格的地毯。公司老板叫萨克雷·贝克,我们推测照片里的人就是他。”

“而且他是个大人物,”艾略特说,“如果连这个洛杉矶大毒枭都要亲自飞到东岸见他,那他的层级一定更高。相信我,能比那个毒贩层级更高的,绝对是金字塔最顶端的人。所以这位萨克雷·贝克是个高手,而且还耍我们,表面上进口地毯,实际上进口毒品,简直把这件事当游戏在玩。”

“很抱歉,”我说,“我从没见过他。”

“别抱歉,”达菲说。她从椅子上突然向前倾。“如果他不是你见过的那个人,这反而好。我们已经知道他的事,而你又见过跟他同伙的人,这样我们就能试着逮他了。”

“你们不能直接抓他吗?”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他们似乎有些尴尬。

“我们还有其他问题。”艾略特说。

“在我看来,你们已经有足够证据对付那个洛杉矶毒贩,而且你们又拍到他跟这个叫贝克的家伙在一起。”

“照片没办法当证据。”达菲说,“我犯了个错。”

又一阵沉默。

“那个停车场是私有土地,”她说,“在一栋办公大楼底下。而且我没搜索票。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这些照片不足以当作证据。”

“不能说谎吗?就说妳是在停车场外拍的?”

“从照片上看,我的位置不可能在停车场外。辩护律师一下就会戳破谎言,这个案子就甭审了。”

“我们得知道你看见了谁。”艾略特说。

我没回答。

“我们一定要知道。”达菲说。她的语气十分轻柔,任何男人听了都会愿意为她从高楼一跃而下。但她的语气中没有任何狡诈伪装。她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多棒。她一定要知道。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得办好这件案子。”

“每个人都会犯错。”

“我们派了位探员去调查贝克,”她说,“去当卧底。还是位女探员。结果她不见了。”

一阵沉默。

“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七周前。”

“你们调查她的下落了吗?”

“我们不知从何查起。贝克去了哪里,住在哪里,我们全都不清楚。我们查不到以他名字登记的房屋,因此房子一定是以某个虚构的公司名字做幌子。要找出来简直是大海捞针。”

“你们没试过跟踪他?”

“试过了,但他的保镳跟司机实在太厉害。”

“厉害到连缉毒署的人都跟不上?”

“是我们跟不上。我们是私自行动。我搞砸后,司法部就不让我们查这件案子了。”

“即使有位探员失踪?”

“他们不知道有探员失踪。我们是在上级中止调查这件案子后才让她潜进去的。也就是说她不在纪录里。”

我盯着她看。

“这整件事都不在纪录里。”她说。

“那么你们怎么办案?”

“我带领一个小组。调查中止后,就没人在我背后盯着了。我假装自己正在忙别的事,但其实仍在办这件案子。”

“所以没人知道那位女探员失踪?”

“只有我的组员知道。”她说,“我们总共七个人。现在又多加你一个。”

我没说话。

“我们一路过来这里,”她说,“表面上是来休假,不然怎么会在星期天大老远飞来这地方?”

房间里一阵沉默。我看看她·再看看艾略特,然后又回头看她。他们需要我,我也需要他们。重点是我喜欢他们,而且很喜欢。他们很诚实、很可爱,就跟我以前工作时那些最棒的伙伴一样。

“我有条件,”我说,“用情报交换情报。我们先看看彼此进展如何,然后再一起展开调查。”

“你想要什么情报?”

我告诉她,我需要加州尤瑞卡市当地医院十年前的病人就医纪录,还教她从何找起。我说我会待在波士顿等她,另外也要她别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事情交代完后,他们便离开了,这就是第二天。第三天什么也没发生,第四天也是。我到处闲晃,发现波士顿还算可以,能让我待上两天。这里是我所谓的四八城,意思是只要超过四十八小时,这种地方就会开始让人厌烦。当然,我去过的大部分地方都属于这一类,因为我是个静不下来的人。所以到了第五天,我已经快疯了。我本来以为他们完全忘了我的事,正想退出,打算上路前往迈阿密,我猜那里应该温暖得多。结果将近中午时,电话响了,是她的声音。我很高兴是她打来。

“我们正在路上,”她说,“跟你约在自由步道中段一个不知道是谁骑着马的雕像那里,三点见。”

虽然碰面地点形容得不太清楚,但我知道她说的地方,就在北角一座教堂附近。现在是春天,那里实在冷得要命,但我还是提早到了。我坐在一张长椅上,旁边有位老妇人正撕着面包喂麻雀与野鸽。她看了我一眼,就换到另一张长椅上坐,那些鸟也跟着聚集到她脚边啄食碎屑。天上的雨云透出稀薄阳光。雕像上骑着马的那个人叫保罗·李维尔。

达菲和艾略特准时出现。他们穿着黑色防雨风衣,风衣上有许多小线圈、扣环和皮带,这种打扮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身分,只差没直接在脖子上挂个“华府联邦探员”的牌子而已。他们坐下,达菲在我左边,艾略特在右边。我向后靠着椅背,他们往前倾,双肘抵在膝上。

“十年前,就在加州尤瑞卡南方海边,”达菲说,“医护人员发现一个家伙。白种人,年约四十,头部中了两枪,胸部一枪,应该是点二二小口径子弹。他们推测他是从悬崖上被推下海的。”

“他们发现他时,他还活着?”虽然我早就知道答案,但还是问了。

“几乎死亡,”她说,“胸部那颗子弹差点击中心脏,头骨破碎,另一只手臂、双脚和骨盆也在摔落的过程中骨折。而且他还呈现半溺水状态。他们花了整整十五个小时替他开刀。他在加护病房住了一个月,然后又待了六个月复健。”

“有身分吗?”

“什么都没有。他在纪录里是无名氏。”

“他们曾试过查出他的身分吗?”

“指纹比对找不到结果,”她说,“失踪名单里没有符合的对象,也没人指认他。”

我点点头。指纹比对数据库早就动过手脚,当然查不到。

“然后呢?”我问。

“他恢复了,”她说,“经过六个月,他们正在考虑该怎么处理他,结果他却突然消失,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他说过自己的事吗?”

“他们诊断他得了失忆症,毕竟受了那么严重的创伤。他们认为他真的完全忘了事件发生前一、两天的内容,不过应该记得在那之前的事,但他很明显假装自己想不起来。这个案例的纪录很完整,包括精神科医师跟其他科的诊断报告。他们定期跟他面谈,可是他很坚持,绝不透露关于自己的只字词组。”

“他离开时身体状况如何?”

“非常好,只在头上有明显枪伤疤痕。”

“好吧。”我将头往后仰,看着天空。

“他是谁?”

“猜猜看。”我说。

“头上和胸部有小口径子弹枪伤?”艾略特说。“还丢到海里?这是有预谋的犯罪,是个刺杀行动,有杀手要干掉他。”

我什么都没说,还是盯着天空。

“他是谁?”达菲又问一次。

我继续凝望天空,将自己拉回十年,那个跟现在截然不同的世界里。

“你们对战车了解多少?”我问。

“你是指军方的战车?有履带跟砲管那种?不太了解。”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我说,“我的意思是,你希望战车能跑得快,希望它可靠,所以不会去在意油价多贵这种小事。但是,如果我有辆战车,你也有辆战车,那么我真正在意的会是什么?”

“是什么?”

“我能不能在你击中我之前先击中你?我只想知道这个答案。假设我们之间相距一哩,我的砲能打中你吗?或者你的砲能打中我吗?”

“所以呢?”

“当然,根据物理学,可能的答案是,如果我能打中一哩外的你,那么你也能打中一哩外的我。所以问题就来到弹药上了。要是我再后退两百码,那你的砲弹就会弹开,伤不到我,然后我再制造一种能击中你的砲弹不就行了?战车的重点就在这里。掉到海里那家伙是军方情报高官,当时他在勒索一位军方武器专家。”

“为什么他会落到这种下场?”

“你们在电视上看过波湾战争的报导吗?”我问。

“我看过。”艾略特说。

“别提那些精灵炸弹了,”我说,“真正主导战争的是M1A1艾布兰主力战车,它赢得约四百场对战,简直在战场上畅行无阻,而伊拉克人只能用手边仅有的武器徒劳无功地反抗。然而要在电视上转播这场战争,就表示我们得向全世界展现王牌,所以我们最好想出新东西,让世人知道我们的厉害。就是这样。”

“然后呢?”达菲问。

“如果想让砲弹飞得更远,威力更强,可以塞更多推进剂,要不然就让它变轻,或者两者同时进行。当然,要是在砲弹上填充更多推进剂,就得修改其他地方才能使它变轻。这也正是军方要做的,所以他们将炸药拿掉。听起来很怪,对吧?这么做有什么用?击发后锵一声打中目标然后弹开?结果是,他们改变砲弹的形状,让它看起来像大型飞镖,还在砲弹后方弄出一些像鳍的翼片。这种砲弹以钨跟贫铀铸成,这都是密度最高的金属,制造出来的砲弹能射得又快又远。他们把这称作长杆穿甲弹。”

达菲看着我,她的眼睑半闭,微笑的同时脸也红了。我也回她一个微笑。

“不过后来改了名字,”我说,“现在叫做APFSDS。我说过军方喜欢用简称。它的全名是翼稳脱壳穿甲弹,基本上是由自身的小型火箭发动机推动。它击中敌人的战车后,会产生巨大的动能。接着动能再转变成热能,就跟你们在高中物理学课堂上学的一样。它能在极短时间里熔化穿透战车外壳,将熔解的金属喷入内部,杀死战车手并炸毁任何具爆炸或可燃性物体。这招非常高明,无论如何,它只要发射出去,就能发挥效用,因为即使敌方装甲过厚,或距离太远,这东西还是会像支飞镖一样插在目标上,也就是说它会破坏装甲内层,将滚烫的金属洒进战车内,效果跟丢颗手榴弹进去没两样。敌人的下场就像被丢进果汁机里的青蛙。这是种厉害的新武器。”

“这跟那掉到海里的人有什么关系?”

“他从被勒索的武器专家身上拿到蓝图,”我说,“是长时间一点一点取得的。当时我们正在监视他,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他准备把这个技术卖给伊拉克的情报机关。伊拉克人希望未来如果再跟美军对垒时,能有足以匹敌的武器,而美国军方当然不想让这种事发生。”

艾略特盯着我。“所以他们就要杀了那家伙?”

我摇摇头。“我们派了两位宪兵去逮捕他,而且一切行动进程完全标准合法,也经过上级同意。可是事情出了差错,他逃掉了。他就要销声匿迹,而美国军方非常不希望这种事发生。”

“所以就杀了他?”

我又抬头看看天空,没说话。

“那可不是标准进程,”艾略特说,“对吧?”

我没回应。

“是私自行动,”他说,“对不对?”

我依旧保持沉默。

“但他没死,”达菲说,“他叫什么名字?”

“昆恩,”我说,“这是我遇过最坏的家伙。”

“而你上星期六看到他上了贝克的车?”

我点头。“有人驾车载他离开交响乐厅。”

我将所有细节告诉他们,不过我们都知道这些情报没什么用。昆恩不太可能再用以前的身分,所以我只能描述他的外观:相貌普通的白种人,约五十岁,前额有两个点二二口径子弹造成的伤疤。这些描述有总比没有好,不过对他们的进展还是帮不上忙。

“为什么比对不出他的指纹?”艾略特问。

“他的身分已经被消除了,”我说,“所以他就像从来没存在过。”

“他怎么没死?”

“点二二口径子弹,枪口加装消音器,”我说,“这是我们标准的公发武器,但威力不强。”

“他还是个危险人物吗?”

“对军方来说不是,”我说,“他已经是历史了。事情过了十年,APFSDS都快要淘汰并放进博物馆展示了。艾布兰战车也是。”

“那为何还要追查他?”

“因为要是他还记得以前的事,那当初杀他的那个人可能就有危险了。”

艾略特点点头,没再说话。

“他看起来是个重要人物吗?”达菲问。“我是指星期六那天他坐在贝克车上的时候。”

“他看起来很有钱,”我说,“身上,穿戴着昂贵的喀什米尔大衣、皮手套、丝质围巾。他就像个习惯有司机载的人,那种直接坐上车的动作非常自然。”

“他跟司机打过招呼吗?”

“我不知道。”

“我们得定位他的角色,”她说,“我们需要其他背景知识。他的举止如何?他是坐贝克的车没错,可是他看起来有资格坐吗?会不会是其他人让他坐的?”

“他看起来很有资格,”我说,“就像他每天都坐那辆车一样。”

“所以他的地位跟贝克一样高?”

我耸耸肩。“说不定他是贝克的老大。”

“顶多是合伙人,”艾略特说,“如果贝克是属下,那个洛杉矶毒贩不可能愿意跑来跟他见面。”

“我不认为昆恩会当谁的合伙人。”我说。

“他这个人怎么样?”

“从情报官员的角度来看,”我说,“算是普通。”

“但他的间谍活动可不普通。”艾略特说。

“没错,”我说,“这点除外。”

“他被人私下杀掉的原因也不太普通。”

“也对。”

达菲保持沉默,看来是陷入沉思。我很确定她正在考虑该怎么利用我,而我一点也不在意她这么想。

“你会留在波士顿吗?”她问。“我们能到哪里找你?” 我说我会留下,接着他们便离开了,那是第五天。

我在某间运动酒吧遇到一个黄牛,跟他买了票,在第六跟第七天到芬威球场看波士顿红袜队的主场季赛。星期五那场比赛打了十七局,很晚才结束,所以我第八天几乎都在睡觉,晚上再到交响乐厅看人潮散去,说不定昆恩买了音乐会的联票。不过他没出现。我在脑中回想他看我的方式,或许那只是很普通的擦身而过,但也可能不只如此。

苏珊·达菲第九天早上打电话给我,那是星期天。她的声音听起来不太一样,我感觉得到她在这段期间思考了很多事。听起来她心中似乎已有计划。

“中午在旅馆大厅见。”她说。

她开着一辆车出现,是十分朴素普通的福特金牛座,里头很脏乱,想必是公务车。她穿褪色的丹宁牛仔裤,配一双高档鞋,还有件旧皮夹克。她刚洗过头,头发由额头往后梳。我坐上车,看着她跨越六线车道,直接开进通往麻州九十号收费公路的隧道口。

“萨克雷·贝克有个儿子。”她说。车子迅速转一个大弯,到了隧道出口,我们又出现在四月微弱的日光下,来到芬威球场后方。“他现在大学三年级,”她说,“念某个没什么名气的小艺术学校,离这儿不远。我们逮到他一个同班同学抽大麻,要那个同学提供情报以交换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计较大麻的事。萨克雷的儿子叫理察·贝克,算不上受人欢迎,个性有些古怪,似乎还在五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中受过严重精神创伤。”

“什么事?”

“他被绑架。”

我没说话。

“懂了吗?”达菲说。“你知道现在一般人被绑架的机率有多高?”

“不知道。”我说。

“根本是零,”她说,“这种犯罪行为早就绝迹了。所以他会被绑架,一定跟帮派势力斗争有关,也证明他父亲是个谋取不义之财的人。”

“那只是妳的推论。”

“对,但这非常合理。而且他家人没报过警。联邦调查局也完全没有纪录。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那件事是私下解决的,但解决得不够完美。那位同学说理察·贝克少了只耳朵。”

“所以呢?”

她没答话,只是一路往西开。我在座位上伸了个懒腰,从眼角瞄着她。她看起来棒极了,身材修长苗条,非常美丽,眼神也充满活力。她没化妆,她是那种不用化妆就很好看的女人。我很高兴让她开车载我闲逛。不过她并不是在闲逛,而是要带我去某个地方。这很明显,我看得出她心中有盘算。“我看过你的完整服役纪录,”她说,“总括来说,你是个令人钦佩的人。”

“不尽然。”我说。

“而且你的脚很大,”她说,“这点也很棒。”

“为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告诉我。”我说。

“我们很像,”她说,“你跟我有共通点。我想救回我的探员,你想找到昆恩,而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我们都想接近萨克雷·贝克。”

“妳派出的探员已经死了。要是过了八星期还能活着,那简直就是奇迹。妳该面对现实。”

她没说话。

“而且我也不在意昆恩的事。”

她看了我一眼,摇摇头。

“你在意,”她说,“非常在意。我看得出来,这件事让你很不舒服。他还活着,就表示你的任务未完成。我猜你是那种最讨厌任务没完成的人。”她停了一会儿才继续往下说。“另外,除非你提供绝对证据,否则我必须继续假设我的探员还活着。”

“我不能再用自己的人了,”她说,“你能理解这点吧?对司法部来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已经算违法了,所以不管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都不能跟官方扯上关系。在我看来,你非常清楚这种非官方任务是怎么回事,不但应付得很顺手,说不定还偏好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所以呢?”

“我需要有人混进贝克家,而那个人就是你。你得当我的私人长杆穿甲弹。”

“怎么做?”

“理察·贝克会带你进去。”

她在波士顿西方约四十哩处下交流道,转往北开向麻州乡间。我们经过风景如画的新英格兰村庄。消防队员在路边擦洗他们的救火车,小鸟吟唱着,人们在草坪上摆放东西、修剪灌木,空气中有木材燃烧的味道。

我们开到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在一间汽车旅馆停了下来。旅馆看起来很干净,外观是素色砖造墙面加上白得发亮的饰条。停车场内有五辆车,挡住了通往最里面五间房的路。这些全是政府的公务车。史蒂芬·艾略特跟其他五个人在正中央的房间等着,他们已经把各自房里的椅子搬了过来,围着坐成一个半圆形。带我进去后,对艾略特点点头。我猜她点头的意思是想告诉艾略特:我已经向他提过了,他没拒绝。还没拒绝。她走到窗边,转了个身面向大家,耀眼的阳光从她后方照进来,让人很难看清楚她的样貌。她清清喉咙,整个房间安静下来。

“好了,各位,”她说,“同样的,这次我们也是私下行动,并未经过官方许可,而且我们要冒险安排正常工作外的时间来做好这件事。如果有人想退出,现在就可以离开。”

没人移动,没人离开。这招很高明。可见她跟艾略持至少会有五个愿意追随他们的手下。

“我们只剩不到四十八小时了,”她说,“理察·贝克后天就要回家庆祝他母亲的生日。我们的消息来源说,他每年都这么做,而且还会中断学校课业与一切活动。由于那孩子很怕再被绑架,所以他父亲会派两名专业保镳开车接送。我们得充分利用他的害怕心理。也就是说,我们要解决保镳,绑架他。”

她暂停一下。没人说话。

“我们的目标是混进萨克雷·贝克家中,”她说,“可想而知,他当然不会欢迎绑匪到家里,所以李奇要从绑匪手中解救那孩子。时间安排会很紧凑,我们要安排好绑架及营救计划,让那孩子感激李奇,让李奇像英雄般受他家人招待。”

房间里的人一开始都静静坐着,没多久后就骚动起来。这个计划的漏洞简直比瑞士奶酪上的孔还多。我看着达菲,没多久就发现自己正望向窗外。有填补漏洞的方法。我感觉大脑开始运转,也很好奇达菲已经找出多少漏洞。我很好奇,她是不是知道我喜欢这种挑战。

“我们只有一位观众,”她说,“最重要的就是理察·贝克的想法。这整个计划都是造假,但我们一定要让他完全相信。”

艾略特看着我。“找出缺点了吗?”

“有两个,”我说,“第一 ,如何在不伤害保镳的情况下解决他们?我想就算是非官方行动也不能做到杀掉他们那么过火吧。”

“快、狠、准,”他说,“绑匪会持轻机枪,射一大堆空包弹。再加上一颗震撼手榴弹。只要一把那孩子弄出车外,我们就丢震撼弹进去制造一阵闪光。他们会头晕目眩,感到外面枪林弹雨,不过完全不会受伤,但那孩子会以为他们已经被炸成肉块。”

“好,”我说,“不过还有第二点。这整个行动就像演戏对吗?我是刚好经过的路人,又恰巧有能力解救他,这会让他觉得我很行。可是,我为什么不直接带他去报警?或者陪他待在现场等警察来?我为什么不留在原地当个目击证人?为什么我想马上开车载他回家?”

艾略特转身看达菲。

“他吓呆了,”她说,“所以要你直接载他回去。”

“但我为什么要照做?这跟他想怎么做无关,是跟我的逻辑有关,因为我们不只一位观众,而是两位:理察·贝克和萨克雷·贝克。他父亲到时会回想这件事,所以我们也得找出理由让他信服。”

“那孩子可能会告诉你他不想找警察,就跟上次一样。”

“我为何要听他的?如果我是个普通人,我首先就会想报警,因为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他会提出理由来说服你。”

“而我可以不理他。为什么一个聪明有能力的大人要听个疯小子的话?这是个大漏洞,太做作、太直接了。萨克雷·贝克马上就会识破。”

“或许你能带他上车,我们安排人在后面追赶。”

“我会直接开去警局。”

“可恶。”达菲说。

“这是个计划,”我说,“但我们也要考量现实问题。”

我再看看窗外,一片晴朗,触目所及都是绿色,有树木、灌木丛,以及远处山林间新生的枝叶。我从眼角看见艾略特和达菲正低头看着地板,另外五个人也静静坐着不动。那些人看起来能力还不错,其中两个比我年轻点,身材高瘦皮肤白皙,另外两个年纪跟我差不多,相貌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剩下的一个年纪大多了,他弯腰驼背,满头灰发。我努力思考整个计划。绑架,营救,贝克家。我得混进贝克家,为了找到昆恩,一定得这么做。事情要看得长远。我从那孩子的观点来看,然后又设想他父亲的观点。

“这是个计划,”我又说了一遍,“必须完美无缺。我必须变成不会去找警察的人。”我暂停一会儿。“不对,我想到更好的方式,我得在理察·贝克眼前直接变成绝对不能去找警察的人。”

“怎么做?”达菲问。

我看着她的眼睛。“我得伤害某个人,是不小心误伤。得安排另一个不知情的路人,也许是某个正在遛狗的老太太,而我不小心杀了她,所以我慌张之下开始逃亡。”

“这太难安排了,”她说,“而且也不足以成为你的逃亡动机。我的意思是,在这种情况下,类似意外经常发生。”

我点点头,房间里又沉默下来。我闭上眼,在脑中开始描绘计划的场景。

“好吧,”我说,“那这样如何?我不小心杀了个警察。”

没人说话,我闭上眼。

“这招简直是满贯全垒打,”我说,“你们懂吗?这能让计划完美无缺,使萨克雷·贝克不怀疑我为什么没像正常人一样直接去报警。虽然只是意外,但我毕竟还是杀了警察,因此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去警局。他一定能理解我的立场,这样我就有待在他家的理由了。而且我也一定得留下,因为他会觉得我在避风头。反正他本来就是罪犯,窝藏我这个杀警凶手也不会良心不安。”

刚开始没人反对,一片沉默,接着便是一阵语气带着不确定感的耳语声,最后大家达成共识。我从头到尾检查一遍。事情要看得长远,我笑着想。

“更棒的是,”我说,“他可能还会雇用我。事实上,我认为他会非常想雇用我,因为我们制造了他家人突然受到攻击的幻象。他的两个保镳挂了,这证明我比他们要行,因为他们无法保护好他儿子,但我可以。另外,他会认为包庇我这个杀警凶手,就等于拥有我这个人。”

达菲跟着笑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她说,“只剩不到四十八小时了。”

两位较年轻的探员负责当绑匪,我们决定让他们开辆由缉毒署查扣的丰田小货车。他们会用充公的乌兹冲锋枪发射九厘米空包弹,再用一颗从缉毒署特勤组偷来的震撼弹。安排妥当后,大家便开始讨论我的角色。为求完美演出,我们都认为我的角色还是跟真实的自己愈像愈好,所以我仍是前退伍军人,刚好在适当的时机出现在适当的地点。虽然在麻州携带武器并不合法,但我还是会带枪,这会让我的角色更有说服力。

“我要一把老式大左轮手枪。”我说。“这才符合我的平民身分。而这整事从头到尾都是演戏。我得让向我开来的丰田小货车无法前进,也就是说我要对车子开枪。所以,我需要三颗实弹,三颗空包弹,而且照顺序装好。三颗实弹用来射车子,另外三颗空包弹用来打人。”

“我们可以用任何枪做到这点啊。”艾略特说。

“可是我要看到弹膛,”我说,“这样才能放心开枪。我可不想就这样直接扣下扳机,我必须确认子弹在正确的位置。正因如此,所以我需要左轮手枪,而且是大型的,这样才看得清楚。”

他懂我的意思,做了笔记。接着,我们提名让老人扮演当地警察。达菲建议他直接闯进我的开火范围,然后被误杀。

“不行,”我说,“一定要安排得像意外,不能只是随意射杀。我们得让萨克雷·贝克对我产生正确印象。我一方面要深思熟虑,另一方面也要有鲁莽的特质,让他认为我是个狂人,然而却是个能开枪打中目标的狂人。”

达菲点点头。艾略特想了想有什么车能让我开,最后提议给我一辆厢型车,说我可以装成送货的人,这样就有理由出现在现场。我们在纸上也在脑袋里仿真各种清单。跟我年纪相仿的两位探员坐在椅子上,因为没安排到角色而觉得不太高兴。

“你们是支持警力,”我说,“假设那孩子没看见我杀了第一个警察怎么办?他可能会昏倒或什么的。所以你们要开车追我们,而我会在他能目睹的情况下解决你们。”

“不能有支持警力,”老人说,“我指的是,怎么可能?那里突然蹦出一堆警察?”

“当校警好了,”达菲说,“校园里请的保全?让他们刚好出现在那里就很恰当,不然校警还会出现在哪儿?”

“太好了,”我说,“他们可以从校园内出现。让他们在最后面用无线电控制行动流程。”

“你要怎么解决他们?”艾略特问。

我点点头。问题来了,到那时候,我已经打完六发子弹了。

“我不能重新装填子弹,”我说,“开车时不行,而且也不能用空包弹,那孩子说不定会发现。”

“你不能直接撞他们吗?让他们打滑或偏移到路边?”

“用破厢型车当然不行。我要有另一把左轮手枪,预先装好子弹放在车上。或许可以放在置物箱里。”

“你随身带着两把左轮?”老人说,“而且还在麻州这种地方,感觉怪怪的。”

我点点头。“这点就薄弱了些,不过还是得冒个险。”

“那么我应该是便衣刑警,”老人说,“就像侦探。你如果直接对穿制服的警察开枪,那就不只是鲁莽了。这也是可能的漏洞。”

“好,”我说,“同意。太好了。你是个刑警,要从身上拿出警徽,而我误以为你要拔枪。这种事常会发生。”

“可是我们怎么装死?”他问。“抱着肚子痛苦倒在地上,学老西部片那样?”

“那样不像,”艾略特说,“一切都得逼真才能说服理察·贝克。”

“我们需要点好莱坞的东西,”达菲说,“让他们穿防弹背心,塞进装满假血的保险套,再遥控引爆。”

“弄得到那些东西吗?”

“纽约或波士顿可能有吧。”

“时间很紧迫。”

“还用说吗?”达菲说。

那是第九天。达菲要我搬进那间旅馆,还找人要载我回波士顿拿行李。我告诉她我没有任何行李,而她只是歪着头看我,什么也没说。于是我住进老人隔壁的房间。有个人开车出去买披萨,其他人则忙着自己的事或打电话,没人理我。我躺在床上,把计划从头到尾又查看一遍,也在脑中枚举一份清单,想出我们还没考量到的事。结果,能想出的事项实在太多了,但最令我困扰的只有一件,不算在清单里面,应该算是我们没考虑到的重点。我下床去找苏珊·达菲时,她正从停车场匆匆走回房间。

“萨克雷·贝克不是最重要的人物。”我告诉她。

“不可能。假设昆恩跟这件事有关,那他一定是发号施令的人,不可能当老二。除非贝克是个比昆恩还可怕的人,但我可不想考虑这种可能。”

“也许昆恩变了,”她说,“他的头中了两枪,也许他的脑袋受到影响,让他变得没以前那么难对付吧。”

我没再说话,看着她又匆匆离开,而我也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们要用的车在第十天到达。老探员开的是辆出厂七年的雪佛兰,当作无标记的警用车。这辆车属于通用汽车当年制造的最后一批车款,车子外观看来相当合适。小货车是红色车身,颜色褪得差不多了,车头有防撞杆,我看见两位年轻探员正在讨论怎么利用它。我要开的则是辆褐色厢型车,而这是我见过最普通最没特色的车子。它的侧面没有车窗,后车门上有两扇小窗。我望进车内,看看有没有置物箱。结果有一个。

“可以吗?”

我拍拍车身。

“好极了。”我说,“我的左轮手枪要用点四四口径麦格侬子弹,三发软头实弹,九发空包弹,另外空包弹击发的声音要愈大愈好。”

“了解,”他说,“为什么要用软头子弹?”

“我担心跳弹问题,”我说,“我可不想无意中伤到谁。软头子弹击中目标后会变形并留在原处,我会对水箱开一发,再对轮胎射两发。你记得把轮胎的气充饱一点,这样子弹打中时才会爆开。我们要制造壮观的效果。”

艾略特记下后便匆忙离开去准备。达菲走过来找我。

“你会需要这些,”她拿了件大衣和一双手套给我,“穿上吧。到时会很冷,大衣能遮住枪。”我伸手接过东西,穿上大衣,尺寸刚好。显然她的目测非常准。

“心理层面的问题会很难处理,”她说,“你的表现要有弹性。那孩子可能会紧张到快发疯,你或许得诱导他做出反应,不过理想的状况是,他会镇静下来并开始说话。我认为你应该表现得不太想再管这件事,最后才让他说服你载他回家,但同时你也要掌控情况,让一切顺利进行,别给他时间回想刚才经历过的事。”

“好,”我说,“那我得改变一下子弹的顺序,我要第二把枪的第二发子弹换成实弹。我会叫他趴低身子,然后轰掉他后方的车窗,让他以为是校警对我们开的枪。然后我再叫他抬起头,借此增加他的危机感,让他习惯听我的话,也让他看到校警被我解决。这样他就不会反抗或试图阻止我,否则我们可能会发生车祸害死自己。”

“你还得拉拢他,”她说,“必须让他后来替你说好话。我想,如果你能被雇用,那是最好不过,这样就能让你在他家畅行无阻。所以你要尽量给那孩子好印象,但不能做得太明显。你不必让他喜欢你,只要他觉得你是个知道自己在干嘛的可靠家伙就够了。”

我去找艾略特,接着两位扮演校警的探员也过来找我。我们大致跑了一下流程:他们先对我开空包弹,我也对他们射第一发空包弹,接着用第二发实弹打碎后车窗,然后开第三枪,再将最后三发空包弹射完。在最后一发子弹击出时,他们会用实弹击破自己的挡风玻璃,随即打滑到路边,假装爆胎或有人被击中。

“千万别搞混子弹的顺序。”他们其中一人说。

“你们也是。”我说。

午餐时间,我们又吃了更多披萨,接着就到目的地勘察。我们停在离目标地点一哩处,拿出几张地图,还分成两辆车冒险从大学校门前经过三次。我希望能有更多时间察看环境,不过我们也都担心有人起疑,所以最后还是作罢。我们沉默地开回旅馆,在艾略特的房间开会。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我说,“他们会往哪边转?”

“缅因州在这里的北方,”达菲说,“我们推测他住在波特兰附近。”

我点点头。“不过我猜他们会往南走。从地图上看,往南走上公路比较快。还有,维安的标准守则是离繁忙路段愈远愈好。”

“这简直是赌博。”

“他们会往南。”我说。

“还有其他要注意的吗?”艾略特问。

“我不可能一直开厢型车,”我说,“那孩子的父亲会起疑,我得偷辆车。”

“在哪里偷?”

“地图上显示公路交流道附近有个大型购物中心。”

“那好,我们会在那里放辆车。”

“把备用钥放在保险杆下?”艾略特问。

达菲摇头。“太假了,得完全逼真才行。他要真的偷走车子。”

“我不知道怎么做,”我说,“我从来没偷过车。”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

“以前在军中,”我说,“军用车从来不上锁,而且也没钥匙,只要按个钮就能发动了。”

“好吧,”艾略特说,“没什么不能解决的。我们不让车子上锁,不过你要演得它好像锁住了,再用我们放在附近的衣架假装把门撬开。你可以叫那孩子帮你找工具,让他有参与感,更相信这场假象。我们会松开方向盘下方的皮肤,只要拉出正确的电线,等你开门后就找出来,把两根电线相互接触,你就可以偷到一辆车啦。”

“太好了。”达菲说。

艾略特笑着。“我尽量啦。”

“我们先休息一下吧,”达菲说,“晚餐后再讨论。”

晚餐过后,计划中剩下的细节都讨论完毕,两位探员也带着最后的配备回来。他们给了我两把一样的柯特“巨蟒”手枪,这种武器看起来又大又致命,而且很贵,不过我没问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接着他们拿出一盒点四四麦格侬实弹及另一盒空包弹。空包弹是从一家五金店买来,这种东西本来是设计给一种能将它打进混凝土的大钉枪用。我打开两把枪的旋转弹膛,用指甲剪尖端各在一个弹膛上划了个X记号。柯特左轮手枪的弹瞠是顺时针旋转,跟逆时针旋转的史密斯威森左轮不同,而我做的X记号是用来代表第一颗子弹,我会把记号摆在我看得见的十点钟方向,扣下扳机时,它就会旋转到撞针击发的位置。

达菲买了双鞋给我,尺寸刚好,右鞋跟有个凹洞。刚好塞下她给我的无线电子邮件发送器。

“这就是我很高兴你有双大脚的原因,”她说,“东西比较好塞进去。”

“这东西可靠吗?”

“最好是,”她说,“这是新的政府配备,所有部门都用这个进行秘密通信。”

“那还真是太棒了。”我说。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由于科技产品出错而造成的麻烦实在太多了。

“我们最多也只能做到这里,”她说,“如果再多带其他东西会被发现的,他们一定会搜你身。另外,从理论上来说,要是他们扫描电子信号,只会听到类似调制解调器发出的尖锐声,不过他们应该会以为那只是静电。”

他们从纽约某个特效人员那里弄到三组假血装备,看起来又大又笨重,每块设备都是一呎见方,要黏在被害人的胸部,上面有假血和无线电接收器,以及电池跟少量炸药。

“各位记得穿宽松点的衣服。”艾略特说。

无线电开关按钮是分开的,我得黏在右前臂上,再把跟它们连接的电池放在衣服内袋。按钮够大,就算我穿上外套跟大衣还是摸得出,而我如果用左手扶住右手,表面上是支撑枪的重量,其实是按下按钮,这样应该不会被识破。我们排练了按纽顺序:首先是小货车驾驶,启动他身上设备的按钮在我手腕附近,我会用左手食指来按。其次是他的伙伴,按钮在前臂中央,用中指按。最后是扮演警察的老探员,按纽就在我的手肘边,用无名指按。

“你得找地方处理掉这些机关,”艾略特说。“贝克家的人一定会搜查,所以你要去厕所或某个地方把东西丢掉。”

我们在旅馆停车场不断演练,还设置了一个仿真现场的缩景。到了午夜,我们全都累得半死。根据我们预估,整个行动从头到尾只需要八秒钟。

“关键在你身上,”达菲对我说,“一切由你决定。小货车向你开去时,只要有一丝一毫不对劲,你就得放弃,让它直接开走,我们会再想办法收拾残局。一旦确定要动手,你会在公共场所开三枪实弹,千万注意别波及任何无辜的路人。总之你只有不到一秒钟时间能决定。”

“了解。”我说。不过我想,到时若真的要收拾残局一定很麻烦。接着,艾略特打了最后几通电话,确认借到一辆校园巡逻车,也将一辆旧的日产汽车放在购物中心里最大的百货公司员工停车场。那部日产汽车原本属于纽约州某个吸大麻的小人物,不过因为当地药物管制法很严格,所以他们能够直接把车子扣押。他们替车子换上假造的麻州车牌,再塞进一堆女人会在百货公司里买的东西。

“睡觉时间到了。”达菲说。“明天还有正事呢。”

第十天到此结束。

第十天一大早,达菲买了甜甜圈和咖啡到我房间,就她跟我两个。我们最后一次跑了整个流程。她给我看了五十八天前派进去那位卧底的照片。女探员是个三十岁的金发女子,用泰瑞莎·丹尼尔这个假名在“奇异市集”应征到职员工作。我看着照片,努力记下她的脸,但眼里却见到另一个女人的面孔。

“我猜她还活着,”达菲说,“我一定得这么想。”

我没说话。

“一定要让贝克雇用你,”她说,“我们查过你最近的经历,而他也可能这么做。纪录查不出你先前做了哪些事,显然你是个神秘人物,要是我就会担心,但贝克可能不会在意。”

我把照片还给她。

“我突然出现,”我说,“更能加强我们制造的假象。他身边人手不足,同时又遭到攻击,一 定会相信我。但我也不会表现得太急切,反倒要装得有些不甘愿,不然看起来会很假。”

“好吧,”她说,“你有七个重点,第一、第二跟第三点就是:小心为上。我们猜那些都是危险至极的人物。”

我点点头。“其实不用猜了,只要昆恩跟这件事有关,就等于十分危险。”

“那就见机行事了,”她说,“机灵点。”

“我知道。”我说完抬起右手,开始按摩左肩,不过突然当场愣住。有位军中的精神科医师曾告诉我,这是种怕受到伤害的下意识动作,带有防御意味。做这种动作的人想掩饰自己并躲藏起来,严重的话,接下来很可能就会倒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颗球。达菲一定也从书上读过这些,因为她马上察觉出我的反应。

“你害怕昆恩,对不对?”她说。

“我不怕任何人,”我说,“不过我当然希望他早就死了。”

“我们可以取消行动。”她说。

我摇摇头。“相信我,我还是想把他找出来。”

“你说的那次逮捕行动,究竟出了什么差错?”

我又摇头。

“我不想谈。”我说。

她安静了一会儿,但没再逼我说下去,只是先别过头,又转回来继续讨论这次的行动。她的声音温和,用词简洁。

“第四个重点是找到我的探员,”她说,“并把她带回来。”

我点头。

“第五,弄到有用的证据,让我能逮到贝克。”

“好。”我说。

她又沉默了一下。“第六,找出昆恩,看你想怎么处置他都行。最后一点,就是要安全离开。”

我点点头,没说话。

“我们不会跟踪你,”她说,“那孩子可能会发现。他那时候应该会相当疑神疑鬼。我们也不会在那辆日产汽车上放追踪器,搞不好他们后来会找到。一旦你知道他家的地点,就寄电子邮件给我们。”

“了解。”我说。

“这计划有漏洞吗?” 我强迫自己不再去想昆恩的事。

“我看出三个,”我说,“两个小的跟一个大的。第一个小漏洞是,我得击破自己的后车窗,但那孩子可能后来会发现玻璃破碎喷开的方向不对,而且前面挡风玻璃也没弹孔。”

“那就别这么做。”

“我想非做不可。要让他愈惊慌愈好。”

“好吧,那我们在后车厢放堆箱子,反正你本来就是送货的。箱子或许可以挡住他的视线,要是不行,我们只好祈祷他不会看出来。”

我点点头。“第二,不管用什么方式,那孩子的父亲一定还是会找警察来这里,也许还会翻报上的新闻。他会检查这件事的真实性。”

“我们会给警方一个剧本,然后也给媒体一份说明,总之他们都要照我们说的做。好了,最大的漏洞是什么?”

“保镳,”我说,“你们可以扣留他们多久?绝对别提供电话,否则他们一定会通知贝克。你们不能正式逮捕他们,也不能把他们关在拘留所,而是要非法单独监禁。这样能持续多久?”

她耸耸肩。“最多四到五天吧,超过这段时间,我们就没办法保护你了,所以你一定要尽快完成任务。”

“我也想尽快,”我说,“我鞋子里那个电邮设备的电池能撑多久?”

“大约五天,”她说,“到时候就没用了。我们不能给你充电器,那会让人起疑,不过要是你找得到手机充电器也行。”

“好吧。”我说。

她静静看着我,然后靠上前在我脸颊亲了一下。这举动太突然了。她的嘴唇很柔软,还在我脸上留下一些甜甜圈的糖霜。

“祝你好运,”她说,“我想应该没遗漏什么。”

然而我们遗漏了太多,这些我们没注意到的错误后来全都找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