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白色厢型车平稳前进,又开了一小时,大概走了六十英里路,李奇脑中的时钟从十一点逐渐转到中午十二点,心中的担忧油然而生。他们已经被绑了一天,几乎整整二十四小时,从第一阶段进入中间阶段,但完全没有进展,这让他感到不安。车内温度已经很高,他们两人仍旧躺在发烫的床垫上,头兜在一起。床垫衬里的马毛材质让两人热得难受。荷莉的深色头发湿答答地散乱开来,左侧的头发蜷曲在李奇赤裸的肩上。

“因为我是女人的关系吗?”她问,音调紧绷。“还是因为我比你年轻?或两者都是?”

“妳在说什么?”他小心地反问。

“你觉得应该要保护我。”她说。“你在担心我,因为我年纪比较小,又是个女的,对不对?你觉得我要有个年长男性来保护我。”

李奇稍微动了一下,他其实不想移动,虽然位置不舒服,但还可以接受,尤其荷莉的头发又落在他的肩上,让他心情很好。这就像他的人生写照,不管遇到什么状况,总会伴随着一丁点好事作为补偿。

“你还没回答。”她问道。

“荷莉,这跟性别没关系。”他说。“也跟年纪没关系。问题是妳需要帮忙。”

“刚好我是年轻女孩,你是男的,年纪比我大。”她说。“所以你当然有资格来帮我。要是我来救你就不行,对不对?”

李奇摇摇头,躺了下来。

“这跟性别没关系。”他又说了一次。“也跟年纪没关系。我够格就是够格,没其他原因,我只是想救妳而已。”

“你这是在胡乱冒险。”她说。“用激将法对付他们,跟他们作对,这样行得通才有鬼,我们两个都会被害死!”

“狗屁不通!”李奇说。“他们要把我们当人来对待,不是货物。”

“谁说的?”荷莉立刻反驳。“你又突然变成专家了?”李奇对她耸耸肩。

“我问妳一个问题。”他说。“如果今天立场对调,妳会留我一个人在牛棚里头吗?”

她想了一下。

“我当然会。”她说。

他微笑起来。她说的可能是实话,让他十分欣赏。

“好。”他说。“妳下一次叫我离开我就走,没有第二句话。”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

“很好。”她说。“你真要帮我的忙,就听我的话逃走。”

他耸耸肩,朝荷莉靠近半吋。

“那妳风险就大了。”他说。“我走了,他们可能会把妳处理掉之后逃逸。”

“我愿意冒这个风险。”她说。“这是我的工作。”

“那这些人是谁?”李奇问她。“他们要什么?”

“我不晓得。”她说。

她回答得太快。他知道她晓得。

“他们要抓妳对不对?”他说。“若不是要抓妳本人,就是要抓其他调查局的人,而妳刚好出现在现场。我问你,联邦调查局有多少探员?”

“调查局有两万五千名员工。”她说。“其中有一万名探员。”

“那好。”他说。“表示他们就是要抓妳。一万名探员中就是挑上妳,那实在不能算是巧合,他们不是随便下手的。”

荷莉移开视线。李奇瞄了她一眼。

“我不知道。”她说。

答得太快了,他又瞄了她一眼。荷莉回答的语气太肯定,但听得出她在想办法提防什么。

“我不知道。”她又说了一次。“我现在只能猜他们误认我是局里另一个人。”

李奇笑了起来,把头转向她,脸碰到她的头发。

“荷莉·强森,妳还真会说笑。”他说。“不会有人把妳这样的女孩跟其他人搞混的。再说,他们观察了妳三个星期,足够把妳这个人摸熟了。”

她一边冷笑着,一边移开视线看着车顶。

“看过一眼就忘不了是吧?”她说。“要真是这样就好了。”

“妳不相信吗?”李奇说。“妳是我这星期遇过最漂亮的人了。”

“李奇,那我还真谢谢你。”她说。“今天星期二,你是在星期一遇见我的。你真是太恭维我了。”

“反正妳知道我的意思。”他说。

荷莉坐起身,像体操选手一样上半身挺得笔直,用两只手把脚挪往旁边,然后一只手腕撑在床垫上,把发丝撩到耳后,低头看他。

“我还是不知道你是谁。”她说。

李奇抬头看着她,耸耸肩。

“妳有问题尽管问。”他说。“我这个人最主张信息自由。”

“那好。”她说。“第一个问题,你究竟是谁?”

他又耸耸肩,微笑起来。

“杰克·李奇。”他说。“没有中名,三十七岁又八个月大,未婚,在芝加哥的俱乐部当门房。”

“狗屁不通!”她说。

“狗屁不通?”他重复她的话。“哪个部分?我的名字?年纪?婚姻状况?还是职业?”

“你的职业。”她说。“你才不是什么俱乐部门房。”

“不是?”他说。“那我是做什么的?”

“你是军人。”她说。“你在军中服役。”

“是吗?”他说。

“很明显。”她说。“我父亲就是军人,我是从小在军营长大的,一直到十八岁前认识的都是军人,所以我知道军人的长相、军人的行为举止。我很确定你就是军人,后来你脱掉上衣,我就更是百分之百确定了。”

李奇的嘴角扬了起来。

“怎么说?”他说。“打赤膊真的那么没水准,只有军人才做得出来?”

荷莉回他一笑,摇摇头,耳际的发丝松了开来,被她弯着一根指头撩回去,像一只苍白的小钩子。

“你肚子上那个疤痕。”她说。“针脚缝得很糟,一看就是军医的杰作。不知道哪个地方的野战医院随便花个一分半钟缝的,一般外科医生要是敢缝成这样,早就被病人告得求饶了。”

李奇用手指摸着那块粗糙的表皮,缝线疤痕看来就像忙碌的火车调度场里东一块西一块的枕木。

“那个家伙很忙。”他说。“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已经觉得他缝得不错了。那时候我人在贝鲁特,排在优先治疗名单的最后面,血流不止,只有慢慢等死的分。”

“所以我说对啰?”荷莉说。“你是军人对吧?”

李奇又对她微笑,摇了摇头。

“我是当门房的。”他说。“之前就跟妳说过,在城南的蓝调俱乐部工作。妳有机会可以去看看,比一些观光景点好太多了。”

她看了看李奇身上那块大疤,又看着他的脸,嘴唇紧闭,慢慢摇着头。李奇向她点头,像是承认她答对了一样。

“我以前是军人没错。”他说。“十四个月前退伍。”

“哪个单位?”她问。

“宪兵。”他说。

她的脸皱起来,仿佛要做个鬼脸。

“最惨的那种啊!”她说。“大家都讨厌的宪兵。”

“这还用说。”李奇说。

“所以说难怪了。”她说。“你们宪兵受过很多特殊训练,我猜你的确够格帮我。可恶,你该早点跟我说的,我刚才还对你说那些话,应该跟你道歉才对。”

他没有回应。

“你的部队是哪个单位?”她问。

“全世界到处跑。”他说。“欧洲、远东、中东都有,搞得我东西南北都不分。”

“军阶?”她问。

“少校。”他说。

“有勋章吗?”她问。

他耸耸肩。

“好几十个。”他说。“妳也知道军中怎么回事,几枚战地勋章是一定有的,还有就是在贝鲁特服役,巴拿马、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沙漠盾牌、沙漠风暴等等,拿到一枚银星勋章、两枚铜星勋章、紫心勋章。”

“银星勋章?”她问。“什么原因?”

“在贝鲁特的时候。”他说。“有几个人在掩体里被我救了出来。”

“所以你是因为这样受伤的?”她说。“才会有那个疤,得到银星勋章。”

“我那时候已经受伤了。”他说。“还没进掩体前就受伤了。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觉得厉害吧。”

“大家的英雄人物对吧?”

他笑着摇摇头。

“没这回事。”他说。“我那时根本没发现异状,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人惊吓过度,甚至后来才知道自己被射中了。要是早知道的话,我可能早就昏倒在地了。我连肠子都跑了出来,看起来真的很恐怖,鲜艳的粉红色,湿湿软软的。”

荷莉沉默了一会儿,车子继续开着,又前进了二十英里,朝北、朝南、朝西都有可能。

“你在军中待了多久?”她问。

“一辈子。”他说,“我老头是海军军官,全世界各地都驻守过。他在韩国娶了我妈,我妈是法国人。我出生在柏林,直到九岁大才第一次看到美国,五分钟后我们又飞到菲律宾去了,全世界跑来跑去。我在同一个地方待过最长的时间就是在西点军校读书那四年。之后,我就加入军中服役,又回到以前全世界到处跑的日子。”

“你家人现在在哪?”她问。

“过世了。”他说,“老头过世……应该快十年了吧。两年后我母亲也跟着走了。我拿银星勋章跟她一起下葬。会得到那个勋章,其实全是她的功劳。她以前常对我说:‘做该做的事。’每天用她很重的法国腔讲个不下一百万次。”

“有兄弟姊妹吗?”她说。

“有个哥哥。”他说,“去年过世了。我是李奇家族硕果仅存的成员,除非还有我不知道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退役的?”她说。

“去年四月。”他说,“已经十四个月了。”

“为什么?”她问。

李奇耸耸肩。

“没兴趣了吧。”他说,“国防部当时正在删减预算,陆军看来已没必要存在,我觉得既然他们不再需要菁英,那我也不用再留下了。军队规模变小、水准变差,我也不想留下,所以拍拍屁股走人,妳说我这人自不自负?”

她笑了起来。

“所以你就当起门房来?”她说,“从一个战功彪炳的少校变成门房?你这不也是降低水准吗?”

“这样说不对。”他说,“我不是一开始就跑去当门房,不是故意要从事这行,门房只是暂时的工作。我星期五才刚到芝加哥,本来计划大约星期三动身,想跑去威斯康辛看看,听说每年这时候的景色不错。”

“星期五到,星期三就要走?”荷莉说,“你这个人定不下来吗?”

“可能吧。”李奇说,“之前的三十六年,我都是听人家的吩咐,生活步调一丝不苟,我想现在是反其道而行吧。我喜欢这种想去哪就去哪的感觉,会上瘾的。我待在同一个地方最久的时间是连续十天,去年秋天在格鲁吉亚的时候。十四个月来只有那一次连续待上十天。除了那段时间外,我差不多都是四处跑来跑去。”

“当俱乐部门房讨生活?”她问。

“那是偶一为之。”他说,“我大半时间都不工作,靠存下来的钱生活。可是这次到芝加哥,我是跟个歌手一起来的,他要到俱乐部去,事情就这样接连着发生,刚好有人问我要不要当俱乐部门房。”

“你如果不工作,那都在做什么?”她问。

“观察世界。”他说,“妳别忘了,我是个三十七岁的美国人,但真正住在美国的时间不多。妳去过帝国大厦顶楼吗?”

“当然去过。”

“我一直到去年才去的。”他说,“妳去过华盛顿那边的博物馆吗?”

“当然。”她说。

“我也是去年才第一次去。”他重复道,“诸如此类,像是波士顿、纽约、华盛顿、芝加哥、纽奥良、拉什莫尔山、金门大桥、尼加拉瀑布。我就像游客一样,要把以前没看到的份都补回来。”

“我刚好相反。”荷莉说,“我喜欢出国去玩。”

李奇耸耸肩。

“国外我看够了。”他说,“六大洲都去过,现在这个阶段,我想待在美国。”

“我是美国看够了。”她说,“我父亲一直东奔西跑,但我们都留在国内,倒是去过德国两次。”

李奇点点头,回想起在德国的日子,他在那里从男生长大成男人,住了好多年。

“妳在欧洲迷上足球的吗?”他问。

“是啊。”荷莉说,“那边的人很疯足球。我们有一度派驻在慕尼黑附近,我那时年纪还小,大概才十一岁。有人给我父亲几张在荷兰鹿特丹重要比赛的票,欧洲杯,拜仁慕尼黑对某个英国队阿斯顿维拉,你听过吗?”

李奇点点头。

“英格兰伯明罕的球队。”他说。“我有一阵子驻扎在英国牛津,离伯明罕大概一小时车程。”

“我很讨厌德国人。”荷莉说。“他们个性太骄傲、太刚烈了,自信满满可以痛宰英国队,所以我本来不想去,但是没办法,你也知道北约组织那套繁文缛节的,不去的话,事情可就闹大了,所以我们最后还是去了。结果英国队把德国队杀得片甲不留,把那些德国佬气得半死,真是太棒了。而且阿斯顿维拉队的球员长得都好帅。我就从那时候起爱上足球,到现在还很迷。”

李奇点点头,他对足球有一定程度的热爱。不过足球这种运动,要及早慢慢去接触。它看起来没有章法,其实是很讲究技术的运动,有趣的地方很多,但要你自己去发掘。他倒是可以了解为什么很久以前,一个在欧洲的小女孩会迷上足球。他可以想见那个晚上,泛光灯照在鹿特丹球场,大家闹烘烘的,小女孩一开始还心不甘情不愿的,然后看到白球在绿色球场有一定规律地滚来滚去,整个人于是出了神,最后更爱上足球比赛。但有一点听起来不太对劲——一个美国军人的女儿说不想去球赛,就会让北约组织难堪?她刚才是这么说的吗?

“妳父亲是什么人?”他问。“听起来他应该是个重要人物。”

荷莉耸耸肩,不肯回答。李奇直直盯着她,又嗅到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荷莉,妳父亲到底是谁?”他急切地问。

刚才语气中听得出的戒心,现在已显露在她脸上。她没有回答。

她把视线从李奇身上移开,对着车顶说话,声音几乎被路上的噪音淹没,语气中的防卫心很重。

“强森将军。”她说得很小声。“他那时是欧洲最高统帅。你知道他吗?”

李奇往上看着她。强森将军,荷莉·强森,一个父亲,一个女儿。

“我见过他本人。”他说。“不过这不是重点。”她瞪大眼睛看着他,心中一股怒气。

“什么意思?”她说。“你所谓的‘重点’是什么?”

“这才是原因。”他说。“妳父亲是堂堂美国最重要的军官,所以妳才会被绑架。荷莉啊,妳懂不懂状况?这些人要的不是妳荷莉·强森这个联邦调查局探员。会把调查局扯进来只是个巧合。他们要的是强森将军的女儿。”

她往下看着他,像是被狠狠掴了一记耳光。

“为什么?”她说,“为什么不管我发生什么事,每个人都觉得一定跟我父亲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