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3节
丛明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了,就去找肖坤问问情况,在市局大院碰见了调研室主任,调研室主任冷嘲热讽地说:“哎,丛明,你跟陈默过去有过矛盾吧?”
“我们有什么矛盾?”丛明觉得调研主任话里有话。他不想跟旁人多纠缠就匆匆地去找肖坤了。
肖坤看见是丛明进来了,已没有了先前那两个晚上的热情,他说:“你还有什么意见?”
丛明被问的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可是事已至此,他还是要做最后的努力,他硬着头皮说:“为什么到现在还迟迟不动陈默呢?再不动,人家就把所有证据都销毁了,你们就更没机会破案了!”“那你回去写份材料吧!”肖坤头也不抬地说。
丛明听出肖坤对他的反感和不信任,解知凡也不信任他,他写和他说,他们同样不会认真对待的,他写也是白写,一说让他写材料,丛明就知肖坤已毫无诚意了。
“我不能给你写任何材料,不过我要告诉你,你是主管刑侦的付副局长,将来被撤职的是你而不是我!”丛明气愤地摔门就出去了。
“我不能写这个材料,假如我写了,传出去,传到陈默的耳朵里,他可以用抢来的枪杀我!”丛明骑着车子一边走一边想,他虽然没写那份材料,可是已经有人知道他怀疑陈默了,那个胖胖的调研室主任是听谁说的?那问话分明暗含着这层意思。一旦让陈默知道,陈默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了,他不在乎多杀一个丛明,他手里有三把枪,杀一个丛明简直轻而易举,丛明感到了一种潜在的危险正在朝他迫近……正在这时,他听见嘎吱一声,一辆汽车突然停在了他的身边,他抬头一看“啊?陈默!”
“丛大哥,埋头看着地面想啥呢?准备捡金子呀!”陈默怎么会突然出现了呢?会不会一是直跟踪着呢?丛明笑了笑说:“我到局里找份材料,嚯,车开的不错吗?”陈默开的是一辆天津大发。“丛大哥,不是我吹,射击你是我老师,开车我可以当你老师呢!”陈默在暗示什么?
丛明也说了一句双关语:“我相信你干啥都会很出色!”
陈默说:“丛大哥你这是抬举我!”丛明看不出陈默对他的话有什么反应然后陈默还邀请丛明有空去他家里聊天。说完就开车走了。
丛明看着陈默开着天津大发一溜烟地消失了,新的忧虑和恐惧再度升腾起来,他想起他的一个战友当年就死在一起伪造的交通事故的车祸中,许多年以后,他的战友的仇人因别的案子被抓,才把当年驾车撞死他的战友之后逃逸的事情交待出来。
陈默随便偷一辆汽车,利用他骑车子在马路上全无防备的时候撞死他,制造一个交通肇事逃逸现场,谁能知道这是一起谋杀呢?
丛明觉得和平年代虽然没有像战争年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把脑袋系裤腰带上的生死豪情,但在某些特殊的时候还需要我们这一代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是,他觉得他这一生还想干点事儿,不想就这么死掉……
肖依侬发现一个时期以来丛明情绪很低落,但他仍然来陪她爸爸下棋,下棋的时候老是走神儿,每个星期仍背着她爸爸下楼接接地气儿呼吸一下户外的空气晒晒太阳,但,对她,她似乎已觉出丛明在有意躲着她了。
近几天,她忽然发现丛明在作一种新鲜而又奇怪的运动,早晨和晚上,丛明都在小区里骑车子,骑着骑着猛然就跳下来,有的时候,是往前窜,有的时候是往右滚翻,那辆车子很快就被摔的稀里哗啦了,她弄不懂丛明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丛明练了一手从自行车上往下蹦的技术,只要有汽车要撞他,或是他发觉有汽车奔他来了,他一下子就可以打自行车上跳下来,在马路上打个滚躲开危机。
丛明觉得事情已到了这个份上,他不防范已经不行了,局里已经有人传他跟陈默有仇了,一旦传开来,陈默要是真干了他,他还真没辙。
丛明也没忘了再作最后的努力,那天,他路过市府门口时,突然想起,公安大学法律系毕业的赵永年不是在政法委当书记呢吗?为什么不去找他呢?他们一起听过课,他对赵永年印象不错,他认为这人很有水平,所以对赵永年丛明还是满崇拜的。
这天晚上,丛明敲开了赵永年家的门,赵永年见是丛明忙让进屋。
“哟,丛明呀,你可是稀客,怎么?肯定是有事,要不,你是不会串门的!”
“赵书记,我有很重要、很棘手的事想向您汇报!”
赵永年一听丛明这样讲就赶紧让妻子回卧室了,他和丛明坐在客厅里,两人一直谈到后半夜两点,他们谈的很深很广、很实在,还谈到龙布罗梭的《天然犯罪人》,赵永年同意丛明所说的意见,同时他也指出:“陈默自身就是警察,这不同于对付一般的犯罪分子,你动他,除非得有证据,没有证据,推理是不能让他主动投降的,甚至有了证据他都要抵赖到底!除非有死证,否则仓促动他还不如不动他,现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动他,就尤如给他的犯罪心理上打了预防针,将来使得他更有免疫力对付反犯罪!”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陈默不再作案了,他不作案你就抓不住他!”丛明失望的心就仿佛吊吊桶已跌至了井底了。
“丛明,你呀,咱们就认命吧,就这么一种现状!”赵永年完全把丛明当作朋友,他没有打官腔,丛明认为他说的也的确是实情。
落地灯发着幽暗的粉红色,他们的脸都沐在粉红色里,而他们的心却陷在暗黑的夜里,灯光照不出一个人内心的真实颜色……
商秋云和母亲已经搬回了自己的家。
丛明每次见商秋云的时候总想问她一个问题,但每次都说服自己把话压下来了,他从赵永年家里回来以后,心中已近绝望,但他隐隐感到商秋云或许还能帮他一下。
这一天他又来到商秋云家,他知道商秋云的心在林天歌死后也已“死”掉了,她不会对任何男人再产生激情,丛明也不愿在感情上有任何勉强,他和商秋云之间仅限于朋友之间客客气气的交往了,可是他对林天歌的死,心中总有一份执意要担起的责任,他也知道这一场谈话的后果,可是他还是想最后试一试。
他说:“秋云,你认识不认识陈默?”他盯着商秋云,观察她对“陈默”两个字的反应。
“不认识!”商秋云是不加任何思索脱口而出的,看不出她脸上有任何表情。
“你们俩上下届,陈默和林天歌坐过同桌,你不可能不认识吧?”听了丛明这句话,商秋云的脸上立时就浮上了一层愠怒。“我不懂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还是好好回忆一下对陈默这个人的印象,你那天看见是谁打了林天歌是不是?那个人你应该认识的……?”丛明极力想婉转地把意思表达清,但他越想表达清楚话说的越糟糕。
“丛明,请你走,请你以后不要再到我们家来了!”商秋云的脸因气愤和羞辱不断地抽搐着,丛明无奈地站起身,当他走到门口,似又想起什么,转身对商秋云说:“这个罪犯离你们的生活很远,根本不会威胁你们,贴那个纸条和砸玻璃是为了布迷阵引侦破组走入歧途,对你们不会有什么伤害的!”
此后,丛明再也没有去过商秋云家。商秋云和她的母亲仍一直生活在无法摆脱的阴影里……
丛明在自己房间里写遗嘱的那天,是陈默新婚大喜的日子,陈默娶了大老郭和李世琪给介绍的周华的妹妹周红。
周红个子不高,长得不漂亮但很讨人喜欢。圆圆的脸,薄薄的唇,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一眼看上去贤惠又善良。陈默结婚住到了丈人家,岳父是古城工商局局长,属实权人物,刑警队的弟兄们都去他家喝喜酒了,但陈默滴酒未沾,周红善解人意地拿着盛水的酒壶假装是酒一杯一杯地给陈默斟着,后来秘密被鲁卫东戳穿,要罚陈默喝酒,周红就抢过酒杯代喝了。
许多人都是头一次见新娘子,周红即文静说话又得体,秦一真拍着陈默的肩膀说:“兄弟娶了个好媳妇,看来啥都是好的在后面,我年轻的时候要是知道这个道理,我也晚娶媳妇晚结婚!”“妈的,一真你别得便宜卖乖,你媳妇除了个儿矮点啥缺点都没有,人家混的比你强!”秦一真听夏小琦替他媳妇打抱不平就憨憨地笑着说:“别跟我媳妇学去,我媳妇要是知道我背地里说她坏话,一准就‘休’了我!”
鲁卫东一沾酒脸就红,这时正醉意朦胧地对新娘子说:“嫂子你可得对我哥哥好点,我哥哥这么些年为了等你,那真是守身如玉!”说得新娘子一脸绯红。
大老郭已醉卧桌上,听了鲁卫东的话抬起脑袋口齿不利索地说道:“周红,你算运气好,我兄弟他还是个童男子呐……是处男……!”
“大老郭你醉了又胡说了!”李世琪拽了大老郭一下。
婚礼简朴而热闹。
陈默是他那一届里最后一个结婚的人,他对新娘子周红的体贴和爱怜溢于言表……
陈默洞房花烛夜的晚上,丛明在自己的六层楼屋碾转反侧,他在考虑他该怎样写那份遗嘱。他的这个想法是在那天夜里2点从赵永年家里出来走在夜路里萌生的。暗黑的夜,街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楼群的灯光变成比夜还要飘忽的影子。丛明看看前后左右,假如陈默一直跟踪着他,假如陈默在某个暗处向他打黑枪,他就死定了,而且更成为一个永远破不了的悬案。他并不是怕死,他只是不愿白白死掉,假如林天歌死前留下遗言或是遗书,最起码可以避免抢劫银行案件的发生,就不会再发生死亡流血的惨剧。丛明在暗夜里想,假如这一夜,他能活着回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写一张特殊遗嘱,他在遗嘱的最后这样写道:
将来这个案子如果昭然若揭,全部查实的话,那时我肯定已经死了,罪犯肯定用几种手段致我于死地,不要让我白死,顺着我死这个线索再继续抓他,只要我死,就是他干的了。(是谁我另安排人告诉你们,至于谁报案我已经安排好了。)我惟有一个要求,把我的骨灰放到烈士陵园去。我不是死于交通事故,也不是正常死亡的,我是一个烈士,为了这个案子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用我这个共产党人的精神来昭示后人!
丛明绝笔
丛明在遗嘱里写了他的推理,但他隐去了“陈默”这个名字,为了慎重起见他不想把“陈默”的名字落在白纸上,假如遗嘱日后落到陈默手里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他把遗嘱里最秘密的部分讲给母亲听,这个世界上,母亲是至亲的人,在任何情境中做母亲的都不会出卖自己的孩子,虽然她们要事先就承受生命中的这一份伤痛,但既然是一件迟早要发生的事,他就应该让母亲预先有一个思想准备,他把他的推理简明扼要地讲给母亲听,他也把他的危险告诉了母亲,他说:妈,一旦有一天,我死于车祸、枪弹或是钝器致死,那就是陈默干的……
母亲伤心地哭了起来,她抽泣着说:“明儿呀,你好好教书多好呵,你咋管这事呀!你为什么不把你的危险告诉领导,好让他们把那人抓起来呢?”
丛明说:“妈,我现在也没办法,我已经都跟局长说了,汇报了,他们老是不动他,我能肯定是他,妈,我要是死了,你一定要到北京找到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这个案子,古城是解决不了了!”丛明怕他妈妈到时不知咋办,他就详细告诉她:“你到了公安部门口,你就说你有重要情况向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汇报,然后把这个遗嘱交给人家,那上面有我的推理,你记住,作案子的人和杀我的人名叫陈默……”
他的遗嘱一式两份,母亲那里一份,他放在自己房间写字桌的抽屉里一份。
丛明从商秋云家回来的时候,正站在自家门口掏钥匙,突然窜出一条黑影蒙住了他的眼睛,他在那个瞬间来不及多想,一个翻转身用力卡住了身后那个人,他听见“啊”地一声惊叫,原来竟是肖依侬藏在暗处突然窜出来跟他闹着玩呢。丛明从紧张里缓过劲来,看着依侬痛苦地揉着手便心疼地拉过依侬柔细的小手说:“真对不起,我还以为……哎,你不该连招呼都不打就恶作剧吓人呀!看把手弄疼了吧!”
“哼,事先向你打招呼还怎么吓你,这回我可知道了你原来这么胆子小!”
丛明开了门把依侬让进屋。他说我给你弄块热毛巾敷敷,抽屉里有跌打损伤镇痛膏药,你自己找一下。丛明手忙脚乱地去烧热水,依侬就拉开抽屉翻找膏药,她翻着翻着就看见了那张“我的遗嘱”的字条,她吓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迅速看了一下内容,她看不懂,越发感到莫名其妙,她愣愣地看着那份遗嘱的时候,丛明拿着一块热腾腾的毛巾过来了,他看到依侬手里的那个字条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便急急地去夺,依侬躲过他,逼问道:“为什么要写这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这是咋回事呀?你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真的很不放心你!”
丛明看着依侬,心想也许这是天意,上帝怕他的母亲年纪大了记不清楚,就安排了依侬来发现他遗嘱,然后好让他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她,他看着依侬一脸焦急,他很感动,她牵挂他,她惦记他,她善良、聪明,告诉她,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帮助,依侬是一个好姑娘,他也不忍心瞒着她。他说:“你记不记得上次你问我,我说有人已经破了那个案子?那个案子就是我破的,作案人姓陈名默!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我母亲。她可能会叙述不清,将来我一旦遭到不测的话,你可以把这事儿叙述的更清楚。他又重复说:“罪犯的名字叫陈默,是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侦查员!”然后从明就把全部情况告诉了依侬,包括推理的简单情况,因为她不懂刑侦,他把关键点给她写在一张纸上,“你注意一旦我死了,你要帮助我把这件事做完!”她一字一句地听着,对突然发生的一切简直惊愕极了,她眼中含着泪,点头答应了他。
丛明郑重嘱咐她:“保密很重要,一旦泄密你也将很危险,罪犯手里有三支枪,他还有车,我最怀疑陈默用车撞死我,伪造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我死于非命还白搭,尤其是也很有可能连累了你……”
依侬一下子扑到丛明的怀里,她哭着说:“丛明哥你不会死的,我跟你一起去找你们局长,让他们把他抓起来不就行了吗?”丛明含泪抚摸着依侬的头发说:“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我知道你是一个很难得的好女孩,我将永远记住你给我的帮助,大哥祝愿你将来找个好小伙子。记住大哥的话,千万别找警察!”
依侬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了!
临近寒假,丛明决定搬到警校里来住,他并不是害怕死,他写遗书就已说明他面对即将发生的死亡的危机从容不迫。但是,他觉得他还年轻,他还想干点事业,他不想就这么死掉。他已在心中悄悄有了一个计划,他要继续复习功课,到北京读研究生去。曾高有一天来看丛明,曾高曾跟丛明学过射击,不过,现在曾高的射击在H省保持着第一名的射击记录,丛明问他:“你这个假期跟我在学校住行不?”
“嗯,当然可以,你知道我最不喜欢回家听我妈唠叨!”
每天晚上,丛明复习完功课准备关灯睡觉的时候,就跟曾高说:“嗨,别忘了,子弹上膛,这两天可能有情况,机灵点,别睡死了!”
“嚯,什么情况?听语气好恐怖,这是在你们警校,不是在恐怖森林!”曾高以为丛明跟他开玩笑,就也玩笑着说道。
“曾高,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我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让你住这儿,是想让你关键时刻能帮我一把,虽然不会针对你,但你也要注意安全!”
“嗯,好玩,我就喜欢刺激的生活,我倒真希望发生点什么事,好一展我的身手!”
“不过,你的身手真不知是不是他的对手呢!”
“他是谁?”
“这你就别我问了!睡吧!”
这天夜里,他们12点准时熄灯,睡至凌晨2点多钟,忽听楼道里“砰”地一声巨响,也许是因为夜太寂静了,使得那响声越发的令人悚然,丛明和曾高迅速抓起枪,同时冲出房间,他们轻手轻脚,摸进楼道,楼道里一片寂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他们搜查了楼里的角角落落,什么也没发现。
曾高说那一响挺像枪声。
丛明说我听着也像。
他们为慎重起见又搜查了一遍,后来在楼中间厕所的水池子边,丛明发现墩布的木把儿倒在地上,丛明这才轻舒了一口气说:“发出声音的位置差不多应该是这儿,要是这样的话,响声应该就是木把倒地时发出的响声,墩布放久了,干了,重心就升高了,把儿倒了也很自然,咱们回去睡觉吧!”
半夜,曾高睡不着,他在黑夜里轻声说:“丛老师,我还怀疑是枪声!”
丛明也醒着。
他在曙色微露的清晨发誓一定要尽快结束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
丛明于89年9月考上了警官大学的研究生班,毕业后留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