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中国特色的莎士比亚
在涪陵,我教授英美文学。我也上写作课和口语课,但主要上文学课。三年级有两个班,我每周给他们各上四节课。我们的课本从《贝奥武甫》开始,跨越十二个世纪,到达大西洋彼岸,以威廉·福克纳的《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花》作为结束。
这门课涵盖的范围很广。“美中友好志愿者”建议我们不要对这样的课程抱太大的希望,因为学生们的背景,因为他们相对较低的英语阅读理解水平。他们倒是建议我们用文学材料讲解一下英语的语法要点,但我对这个办法不太苟同。我知道,从语言的技术层面看,我算不上出色的老师。我还知道,说到讲授语法,莎士比亚比我更差。再说,我研习文学的时间太长,已经没办法仅仅用它来讲解现在完成时。
不过,我还是有些顾虑。毕竟这些学生来自乡下,而他们的英语水平——尤其是口语水平——有时候很糟。第一堂课,我让他们写下他们读过的英文书籍——无论原著还是译本。我还问他们想从我的课上学到一些什么:
我喜欢海明威,喜欢《老人与海》。我最想学习海明威的作品。
我最想学习海伦·凯勒和莎士比亚的作品。
我学过杰克·伦敦和他的《野性的呼唤》,狄更斯和他的《双城记》,欧·亨利和他的《最后一片叶子》,以及莎士比亚和他的《李尔王》(这令我感动得流泪)。
我对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最感兴趣。我不知道它属于哪个年代。我喜欢简。我认为,她虽然是个平凡的女子,却有着不平凡的追求。她敢于反抗舅妈和表兄。她是一位进步女性。
莎士比亚是最伟大的英语作家。我读过他的一些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很可怕。罗密欧与朱丽叶彼此相爱,可他们的家族却充满了仇恨。
我读过海明威写的《永别了,武器》。他是个硬汉,但他自杀了。
我看着这些回应,心想,我能行。第一个星期,我布置的作业是《贝奥武甫》。
我上课的地点位于主教学楼的五楼。两个班各有四十五名学生,全都紧挨着坐在旧木桌的后面。清扫教室是他们的责任。课间,他们要擦黑板。每个星期,他们要把地板和窗子清扫两次。如果清洁做得不够好,班级就要面临罚款。在这所学校,每件事都是这样——学生们会因为旷早操、逃课、考试不及格、夜间晚归而被罚款。他们很少有闲钱用于这样的开销,于是,每个星期他们都勤勤恳恳地把教室做两次彻底的清扫。
每间教室如果少坐十五个学生,会让人舒服很多。而如果我不把教室的门开着上课,感觉会非常的幽闭。还好,外面有的是空间——教室高踞于乌江之上,跟我从公寓阳台上看出去的视野一模一样:奔流的乌江、拥挤的城市、浑黄的长江,以及深黯的白山坪。
那就是我上课时从左边看出去的景象,刚开始,这样的景象有些令我分神。不过,时时有舒适的微风从江面上吹拂过来,使教室不至于热得令人难受。当一切都静下来的时候——当我让全班学生完成写作作业,或者让他们分成小组进行学习时——我会透过教室门,眺望江面上往来的船只:小小的两人渔船、在乌江两岸来回摆渡的挤满了乘客的渡船、从乌江上游一路北来满载着煤炭和砂石的货船、从长江顺流而下往三峡的白色大客轮。一边教书,一边看着这样的景象,叫人深感满足。我喜欢打量这个城市的生活节律,一如我喜欢聆听这所学校的生活节律。上课时,我总会俯视着江上熙来攘往的船只、打渔人、货船船长和码头工人。我会觉得:我也在劳动。这座城市在运转,我则是其中的一个小分子。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很少学习文学课本上的内容,因为就连其中的概要都很难读懂。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这些材料就没有那么困难了。通常,我会给他们讲讲故事,然后抽几个不太情愿的“志愿者”表演一番。班上的学生都喜欢这样的做法——在这个外国人仅仅因为他们身为外国人而频频在电视上抛头露面的国度里,学生们在教室里挤成一堆,津津有味地观看着一个外国人演绎的《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有时候,我会给他们布置一些写作任务;学《贝奥武甫》的时候,我们谈到了视角,学生们则从妖魔格伦德尔的角度,对故事进行了改写。无一例外,男生们描写了怎样算是吃人,而怎样才算是吃得恰如其分;女生们则描写了荒野是多么寒冷黑暗,而妖魔们又是多么富有感情。一个叫格瑞斯的学生写道:
武士们说我是个妖魔,我不同意。相反,我认为国王和那些武士才是真正的妖魔。
你们看,他们每天大吃大喝。他们吃的、喝的从哪儿来?一定是从农民那里掠夺来的。
国王和武士们除了吃喝,无所事事。农民们整天辛苦地劳动,吃的却是低劣的食物,许多人甚至连住处都没有,比如我就住在荒野里。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我必须要改变它。
我恨这些武士。我要替穷人惩罚他们。我要让武士们给我盖一所大房子,邀请所有的穷人跟我一起住。
读大学的时候,好几个马克思主义文学评论家给我上过课,他们大多是终身教授、出身上流、薪水丰厚。他们发表了许多评论——通常跟本体、金钱和交易有关——但却缺乏格瑞斯那种一针见血的眼光,看出格伦德尔身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潜力。这里也有诚实性的问题——那可不是那些身穿花格呢大衣的人笔下的马克思主义;格瑞斯毕竟只是个农民的女儿。她没有终身教职,而我总觉得,那些满怀激情地大谈革命和阶级斗争的人更应该没有终身教职。我还觉得,如果你要听如何从文学的角度诠释马克思主义,也应该到由学生亲自打扫教室卫生的大学里去听一听。
事实上,政治这个东西在中国的大学里无法避免,哪怕我们上的是文学课。所以,到头来我把它上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文学课。学完《高文爵士》之后,我们学了一首关于罗宾汉的民歌。我让学生们编一个故事,如果罗宾汉来到今日的中国,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几个学生按照党的路线进行了描写:
罗宾汉离开自己的国家,来到中国定居。一踏上这片土地,他就对这个和平的国家及其友好、勤劳的人民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他知道,这颗明亮的东方之珠在许多方面都与英国截然不同。英国人没有自由,没有权利,他们深受主人和剥削者的压迫,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此外,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他憎恨那些依靠残酷剥削穷人而过着骄奢淫逸生活的剥削阶级,但他个人的力量似乎并不能够推翻统治者。
然而,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祖国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这不会加大贫富差距,而是带领人们共同致富。罗宾汉深知,他不必像在英国那样用武力夺走富人的东西。但中国仍然需要正义和勇敢,在发展中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不过,多数学生写的是罗宾汉忙于从贪官污吏和贪婪商人身上盗取财物。通常,他们让他置身于沿海的经济繁荣地区,如深圳、广州、厦门等,改革政策使经济获得了自由发展,而物质主义也成了万物之王。在他们编写的故事中,罗宾汉窃取富人的钱财来分发给农民们,而到头来他也总会被捕入狱。有时候,他还会被砍掉脑袋。有一个学生让他在十五年的牢狱生活中成功地接受了再教育(从大牢里出来时,他成了一名侦探)。不过,多数时候是罗宾汉被抓获归案,不要指望这里有谢武德森林里那种理想化的绿色世界。中国的森林少之又少,警察总有办法抓住他。
我让他们进行了一番辩论,在中国当今的条件下,罗宾汉是否算得上是个好的模范人物,这一下子就把他们分成了两派。有人说他像毛泽东,是反抗非正义的革命者;他们把他比作长征中的英雄人物,说如果没有他这样的人,中国将不知会走向何方。也有人说他是个反革命分子,这种人只会兴风作浪,阻碍经济的发展。他们提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那些事儿——难道你希望阶级斗争持续下去,并让罗宾汉搅和其中吗?
十分钟的时间里,他们争论的不再是罗宾汉。他们争论的是中国,他们争论的是他们自己长期以来被加以教化的政治信条。很快,争论变得白热化起来。我坐在教室的后排,听着他们在受教育过程中所得到的矛盾百出的各种观念。革命当然好——他们都知道这一点。毛泽东是个英雄,有了长征才有解放,这因此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一段时期。而反革命是不好的——天安门广场上的抗议者、各种运动的支持者,任何意在挑起变革的东西都是不好的,是反革命的。要忠于革命,就应该安于现状,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样你才能保持革命性。是这样吗?罗宾汉让这些学生精疲力竭地纠缠了一个小时,每个学生至少做了一轮发言,有些甚至变得义愤填膺。坐在教室的后排,我禁不住想,对这一切,到底怎样才能弄明白呢。
但有一件事情我很早就弄明白了,那就是涪陵师专具有双重作用。它培训教师,但跟中国所有的学校一样,它也是中国共产党教化功能的延伸。涪陵师专的每一个学生都有一本红色的学生证,内页上印着八条“学生守则”,其中的前三条内容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历史唯物观。
3.刻苦学习,努力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将专业学习放在第三位,这绝非偶然。政治才是首要的:这些学生正在被培养成为教师,之后,他们又将培养中国的下一代,而这种培养必须限定在党的框架内。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如果有什么跟基本理论背道而驰,宁愿不教。
所有系科一年级的学生都要学习马列主义课程,上了二年级则要学习法律课程。三年级,他们要学习社会主义建设课程,而不管乌江对岸的城市里私营企业正在蓬勃发展,国有企业则纷纷倒闭。说到底,这才是最为诡异的地方,学生们学习并信奉共产主义,而自由市场却在校园里欣欣向荣。同时,他们的确信奉教给他们的那些东西——学生们正像他们被教育的那样,大都爱国而忠诚。他们认真地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政治集会,并渴望得到入党的机会。每个班大概只有百分之十的学生有这样的机会,英语系的三年级一共有九十名学生,有八个是党员。他们算得上是班里的精英——最聪明、最有才华、最擅长交际。
第二条守则强调学生应该“坚持历史唯物观”,这说明了政治理论在中国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对于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我一直不甚明了——我只知道它跟阶级斗争有关——但“坚持”才是关键。无需调查,无需冥想,无需分析——仅需“坚持”即可。他们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证明各种理论的正确性,全然不顾其中的复杂和矛盾。而在此过程中,他们小心翼翼地使用着恰当的术语。有好几次,我让学生们给我解释这几个词语——历史唯物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含义,可没有一个人能够用清晰简单的语言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正如奥威尔所说,语词和意义分了家。重要的只是,学生们在看待周围世界的过程中,要会使用正确的术语,并运用正确的政治理论体系。
在这样的教育体系中,应该在何处加入其中,总是让我和亚当觉得非常困难。亚当教授美国文化,所采用的英文课本名叫《英美概况》。该书出版于1994年,其中对于美国的描述常常叫人难以认同——例如,讲述美国宗教的那一章对于慈善、社区和学校只字未提,却在琼斯镇集体自杀事件上花了很大的篇幅。还有一章名为“社会问题”,写得尤其活灵活现。其中的部分文字如下:
美国社会在科技方面的发展非常迅速,但其社会精神正在变得越来越空虚,社会本身也越来越腐败……许多社会科学家宣称,20世纪60年代前,青年男女婚前发生性关系司空见惯。但在今天,所不同的是,许多年轻人公开承认,婚前性行为是检验婚姻的唯一标准。有些美国人说,这只是一种随便的行为;另一些人则借口说这是浪漫爱情的自然结果。这听起来更加可笑。这种“新道德”不是别的,正是“不道德”。这就是所谓的“美国文明”。
同性恋是大多数人都难以理解的一种相当奇怪的社会现象,它随处可见。其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人们对婚姻或者爱情感到绝望。有的人婚姻失败,从而对它感到失望,所以,他们决定不再爱异性,而开始去爱同性,以表达对异性的憎恨。另一个原因也许是有的人想干一些“新鲜”、“古怪”的事儿,因为,众所周知,美国人喜欢冒险,所以,他们把同性恋当作一种新的刺激。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人空虚的精神状态和扭曲的社会秩序。
这一章还略述了许多别的问题——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吸毒、宗教狂热——并且还指出了导致美国存在这些缺陷的根本原因:
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在这个资本主义社会里,尽管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一些人却遭受着精神空虚的折磨,所以他们才会寻求古怪刺激的东西。因此,只有当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结束时,这些社会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要用这本书进行教学可不容易。最大的问题在于去伪存真:让学生知道诸如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是美国社会的主要问题固然重要,但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性恋根本不是个问题(要是他们明白资本主义不会导致同性恋问题,那也不错)。不过,在学生们的头脑中,书本上的东西要么是对的,要么是错的,没有中间地带。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不要质疑官方出版的教材。
作为外国人来从事这样的教学,实际上就是要在穿越这片政治土壤的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出路。这种技能通过学习才能获得——随着时间的推移,亚当和我逐渐地学会了弱化政治,既要找到接近学生的话题和方法,又要做到不引起他们锤击膝盖式的本能反应。我的文学课——尤其是开始讲授诗歌的时候——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因为诗歌简化了一切。
按理说,不应该那么简单的——我们学习的第一首诗是莎士比亚写的,这教起来一点都不简单。我先是讲了一下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基本格式,然后把他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分成了若干片段,分发给学生。后来,我们又复习了一些诗歌术语和古英语。接着,我就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他们把这首诗的顺序排列出来。尽管我给他们排出了第一句,但还是以为他们无法完成这项任务,我的目的只是想让他们揣摩一下那首诗的基本内容,以便对诗歌的形式有所熟悉。然而,他们从未怀疑过任何无法完成的任务,这便是我在涪陵的教学变得容易的原因之一。这些学生可以毫无怨言地从事任何事情,也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哪怕是最难以完成的文学作业,也强过在没膝的水田里对着耕牛吆喝。因此,全班学生对着那一首支离破碎的十四行诗琢磨起来,而我则对着乌江上的小舢板和大货船凝视出神。
一个小时后,他们完成了任务。有些小组只是勉强完成,但每个班都有两三个小组拼得一句不差: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温和,更加可爱;
狂风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的生命又未免结束得太快;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仪态;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的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而且,他们也理解了诗歌的形式,他们能够把这首诗拼合起来,也能够把它拆解开。他们能够标出诗歌的韵律——他们知道每一行有哪些重音,他们能够找出不和谐的读音。他们诵读着诗歌,在课桌上轻轻地打着拍子。他们仿佛听过十四行诗。这样的事没有几个美国学生能够做得到,至少以我的生活经历看来如此。我们美国人读的诗歌不够多,无法分辨其中的音律,这种技能就连受过教育的人都失传许久了。但我涪陵的学生仍旧保留着它——不管是电视剧的出现,还是“文化大革命”有针对性的破坏,没有什么东西撼动得了这样的技能。
随着时间推移,我差一点就要自愧不如了。那么多年,中国人处心积虑而又勤勤恳恳地摧毁了他们传统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然而,要说对诗歌的欣赏,美国人也快赶得上不分彼此了。能够把一首诗歌背诵出来,并切分其韵律,这样的美国人到底有几个呢?我在涪陵的每一个学生至少能够背诵十几首中国古诗——杜甫的、李白的、屈原的——而这样的青年男女全都来自四川乡下。即便按照中国的标准看来,他们的家乡也算闭塞之极。可他们依旧在读书、依旧能够背诵诗歌,那就是差异。
诗歌好像从来没有令他们感到厌倦或沮丧。唯一的障碍是语言、生词和古词。因为这些障碍,他们养成了绝好的耐心。我们把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仔仔细细地复习了一遍,及至最后,将它升华到了诗歌的不朽性这一高度。我问他们:莎士比亚成功了吗?那位女子会永远活着吗?几个学生摇了摇头——毕竟那是四百多年前的诗了——但其他学生显得有些犹豫不决。我问他们,那名女子生活在什么地方。
“英国,”阿姆斯特朗回答道,他回答我问题的次数最多。
“那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大约在公元1600年。”
“想想吧,”我说道,“四个世纪前,莎士比亚爱上了一位女子,并为她写了一首诗。他说要让她的美貌永存——这是他的承诺。现在是1996年,我们在中国,四川,就在长江边上。莎士比亚从没有来过涪陵。你们没人去过英国,也没人见过莎士比亚四百多年前爱过的那名女子。可就在这一刻,你们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她。”
教室里一片静默。通常,涪陵充斥着车船的喇叭声和建筑工地的喧闹声,可在那一刻,教室里鸦雀无声。在这一刻的静默里,既有崇敬,也有惊叹,我与他们感同身受。之前,我已经把这首诗朗读了无数次。但直到我站在涪陵的这些学生面前,聆听着他们思考这十四行诗的奇妙时的静默,才真正地听到了它。
过了一会儿,我让他们描述,他们在那一阵静默中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中国人眼中的莎翁情人:
她的肌肤像雪一样洁白,像冰一样光滑。她的长发像一阵阵瀑布;她的眼睛如此迷人,你一见到她就永远忘不了。她的身材丰满而高挑,小嘴像红玫瑰,眉毛像柳叶儿,手指纤细如葱根。
她看起来像一朵含苞欲放的、纤巧优雅的莲花。她长发如瀑,眉如弯月,樱桃小口,眼睛明亮,温柔如水。
她身材纤细,长着一头黑色长发。眼睛大而明亮,充满了柔情和羞涩。她的眉毛像两片柳叶儿,双唇显得十分生动。她的皮肤如凝脂般白皙而柔嫩。
她的头发有如金色的波浪;她的肌肤平滑得让人怀疑它是大理石做的;她的腰肢软得像水草,十指纤纤如葱根。
她有如乡下姑娘一样自然而平凡的美丽。她像水晶一样纯洁。她就像一首流淌的诗。
在我们的想象中,她很美,也有些忧郁。中国历史上有四大美人,她看起来就像其中的一个——王昭君。对我们来说,找不到可以形容她们美丽的字眼,因为她们美得无法形容。我们只能说:她们很美。
看他们所写的读后感,我有一种强烈而清新的感受,这在以前其他学文学的学生中是看不到的,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学的是外国素材。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交换着陈腐的题材:我不知道中国古诗把女人的手指比作葱根,而他们也不清楚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的不朽之处已被人评点过无数次,在注脚处都标着号码,几乎不再成其为诗了。我们的这种交换突然使一切变得新鲜起来;没有了枯燥的诗,没有了被人过度研究的戏剧,没有了被讨论到近乎病态的人物。当我布置有关《贝奥武甫》的作业时,没有人咕哝过——在他们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好看的妖魔故事而已。
这就是我们在那间狭小的教室里学习的主要内容。那是些美好的日子,我们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间教室。但在我们周围总有许多外在的东西:学校有规章制度、国家有政治制度。这些外力一直存在着,盘旋在教室外的某个地方,甚而到了能感觉到它们压在我们身上的地步。当某个机关被触动时,党就突然出现了。有学生偶尔写道,莎士比亚代表无产阶级,因为他批判了英国的资产阶级(由于这一观点,许多中国人对《威尼斯商人》非常熟悉)。有的学生还指出,哈姆雷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为他深切地关怀着农民。还有学生告诉我,《仲夏夜之梦》里的农民们是剧中权力最大的人物,因为他们所有的权力都来自无产阶级,并因此才有了革命。
我对这样的读后感反应复杂。我的学生能够与课本进行互动,这是件好事,但对于他们生拉硬扯地把莎士比亚用来替共产主义做宣传,我没有太大的热情。我反对进行这样的诠释,尽管我做得极为小心——考虑到学生们的生活背景,我不能公然说《仲夏夜之梦》里的农民们实际上是一些无权无势的小丑,只不过徒增喜剧效果而已。不过,我总是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对我觉得受了误导的读后感做出些许回应。我说,哈姆雷特的确伟大,但并不是因为他深切地关怀着农民,而是因为他深切地关怀着自己。我还指出,莎士比亚是小资一族,通过获取剧场公司的股票而发了家。
我第一次弄明白,为什么文学总是倒向政治这一边。之前我曾为此挣扎过;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时候,我的专业是英语。毕业之后,我又到牛津大学读了两年的英语语言文学。我最初的计划是当一名文学教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美国,我在英语系所看到的一切让我渐渐失去了最初的热爱。美学是一个原因——我发现,我读不懂文学评论了,因为其中晦涩的学术性与作品的优美性相去甚远。对于绝大多数文学评论,我都不太明白,它们好似一团乱麻,无可救药地充塞着令人费解的字眼: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这一切统统无法得到简单而明了的解释——就像我在涪陵的这些学生,当被问到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候,只能张口结舌。
不过,我最为烦心的却是文学在西方的政治化倾向:人们阅读文学的时候,把它当成了一种社会评论,而不是一种艺术形式;书本被强迫用作这样或那样的政治理论的服务工具。很少有文学批评针对文本本身做出反应,反而是文本被扭曲了,只有对评论家供奉的理论做出反应。有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女权主义评论家、后殖民主义评论家。无一例外,他们把手中挥舞的理论作为模子,把文本填充进去,挤出一个个形状均匀的产品来。马克思主义评论家生产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评论家生产出来的是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评论家生产出来的是后现代主义。真像是把毫无意义的同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
此外,我还很反感英语系不断地捣腾篇目,就像在本科招生手册的封面上印着无数假照片那样,他们还想炮制出一份多元文化的书目清单。我一直认为,就文学而言,确立并尊重一种文化基础是很有价值的事情,而我在中国却见到了这样的基础被连根拔起时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多年来,中国人为了社会价值而恣意摧残文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尤其如此,所有戏剧一律禁演,仅有少数政治作品如《红色娘子军》能够幸免。即便到了今天,很多东西也早已不复存在。我所有的学生都知道马克思,但没有一个人了解孔夫子。
不过,我同时也以更人性化的眼光来看待导致这种政治化倾向的原因。我认识到,就一定意义上来说,文学的力量在于它的普世性:一个四川农民的女儿够读懂《贝奥武甫》,并把它同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满教室的中国学生能听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也能够发现唐代美人的完美无瑕。不过,跟这种力量相伴而生的则是脆弱,因为它总要试图滥用伟大作家的这种力量。想把莎士比亚拉到自己这一边来,这非常自然——如果不太适合自己的需要,你可以曲解他的话,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或者,如果完全不听你的摆弄,你还可以把他从篇目中剔除出去。
在中国,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然而,我还是非常惊讶地发现,从某些方面来说,我的这些学生在避免政治干扰上做得比普林斯顿和牛津大学的学生都要好。在那个学期,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因为我们使用的是外语材料,一直悬在教室外面的政治力量似乎已经越飘越远。文学课如此新奇而迥异,以至于学生们总是忘记了他们的政治准则,我们也得以与美国的英语系所遇到的那些麻烦事擦肩而过。实际上,我们在整个秋季阅读的全是已故白人男性的作品,但我的学生好像并不介意这一点,正如他们毫不介意我这个健在的白人男性充当他们的老师。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外国人而已。
不再担心政治之后,他们把精力投入到对学习材料的理解上来。他们反复聆听诗歌的朗诵效果,权衡故事中的人物角色。他们非常认真地做着这一切——在他们看来,文学不单是一场游戏,其中的人物角色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评价。他们学习了《哈姆雷特》的故事梗概之后,一个名叫莉莉的学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海斯勒先生,你喜欢哈姆雷特吗?我不崇拜他,我很讨厌他。我觉得他敏感、保守而又自私。他应该将真相告诉他的爱人奥菲利亚,让她一起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毕竟,两个相爱的人应该患难与共。再说,我不喜欢他的优柔寡断。作为男人,他应该决绝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牛津大学,你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你不可能简单地说:我不喜欢哈姆雷特,因为我觉得他是个讨厌鬼。无论怎么说,但一定要说得巧妙一些。你还得把哈姆雷特当成剧本中的一个人物角色来看待,一层一层地对他进行剖析。你不仅要剖析剧本本身,还要剖析所有曾经被人写到过的东西。你得考虑其他评论家说了些什么,你得衡量他们的知识与无聊围绕着剧本层层累加到了什么程度。你得考虑这个剧本跟当下的时事潮流有什么样的关系。当然,这个过程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对于很多读者来说,在真正有点头脑的话语开始之前,他们得不到须臾思考的余地。作为学生,那正是我所希望看到的——在一瞬之间,头脑里灵光一现:我讨厌这个角色。这个故事写的不错。这首诗里的女子长得非常漂亮,我敢打赌,她的十指纤巧如葱根。
当学生的时候,我就在寻找这样的东西——文学仍可欣赏的迹象、人们为愉悦而阅读、除却政治的因素,其本身就至关重要。不过,总是很难说清,这样的情形有没有出现过。然而,毫无疑问的是,我在涪陵的这些学生对于他们读到的东西充满了欣赏之情。我因此明白过来,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将会像他们那样思考文学。有时候,在他们埋头完成作业、而我眺望乌江的时候,我会微笑着告诉自己:我们都是逃亡者。他们逃避了“社会主义建设课程”,我逃避了解构主义。外面的两江之间,涪陵城一如既往。而在这里,我们阅读着诗歌,我们感受着愉悦。
10月,我们学习了《哈姆雷特》,此时的天气依然温暖,但秋雨已经降临到了河谷地区。我把几个班分成了十一个小组。经过一天的准备之后,他们在教室里表演了这部戏剧。他们把讲台推到墙边,把地板清扫一番后就变成了舞台。学生们把课桌和凳子依次往后拉拢,坐下观看。
表演使他们完全改变了模样——在课堂上,他们可能极度害羞,但戏剧颠覆了这一切。每一个动作都做过了头,每一个表情都极其夸张,他们全都成了表演过火的演员。在习惯了害羞的他们之后,再来看他们在光秃秃的舞台上表演,真是一种十分奇怪的感觉。我时时在想,这也许跟中国古代戏剧的影响有关。在中国的古代戏剧中,动作十分夸张,十分风格化。不过,这也更有可能是在这个极少外露感情的社会里的一种宣泄而已。不管怎么说,看他们的表演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们的表演跟这出戏一样,几难辨认。而在我的眼里,这些学生和《哈姆雷特》全都焕然一新。
罗杰扮演已故国王的鬼魂。鬼魂佩戴的中国古代皇冠是罗杰用纸板箱做成的,尖顶,亮色。他的身体扭曲着,发出嗷嗷的怪叫声。在任何关于《哈姆雷特》的表演中,均是由鬼魂这个角色来确定整部戏的基调,戴着皇冠的罗杰也不例外——在这间教室里,他就是带有中国风味的丹麦国王。
第二场,哈姆雷特王子来到了由简和莎丽两人扮演的格特鲁德和克劳迪亚斯跟前。对我的学生来说,谈情说爱是一件非常纠结的事情。在公共场合,异性之间哪怕是极不起眼的接触都是一种忌讳。而对绝大多数女生来说,扮演妻子或者女朋友令人非常尴尬。通常,他们像简和莎丽那样简而化之,由同性扮演夫妻或男女朋友,因为在涪陵,同性朋友之间公然表露感情实属常见。就这样,莎丽摸了摸简的头发,简则抚摸着对方的手臂。接着,莎丽意识到哈姆雷特正在盯着她们,于是傲慢地问道:
愁云为何仍旧罩在你的头上?
紧接着,哈姆雷特——扮演者巴伯是一个神经质的男生,戴着深度眼镜,穿着廉价的黄布衣服,名字似乎也取得有点问题——回答道:
我的陛下,没有愁云了,我在太阳底下晒了很久了。
简轻抚着莎丽的大腿。这两个女孩长得很漂亮,飘逸的长发如丝般爽滑。巴伯面带愁容。简有气无力地紧靠着莎丽,轻声说道:
亲爱的哈姆雷特,抛开你那忧郁的神气吧。
对国王和颜悦色一点。
不要老是为你死去的父亲难过,
要知道,每个人终有一死。
大多数对白都是他们自己编写的——剧本的语言太艰深,他们只采用了其中最著名的几段台词,其余的全改成了白话口语。哈姆雷特在第三幕所作的独白由班长索迪朗诵,他一个人站在全班学生的面前,念道: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哪样好些呢?究竟应该无所事事,默默忍受,
还是与克劳迪亚斯进行抗争
来结束这些苦难。去死,去睡——
一了百了——睡了就了了一切
烦恼!去死,去睡——
去睡——就可能做梦:唉,这就麻烦了……
他个头很大,透着川北乡下农民那种闲散的眼神,其他学生都叫他老大——在香港警匪片里,这是对大哥的称谓,它折射出索迪在班上具有威信,受人尊敬。不过,尽管他在班上身居高位,学习成绩却不大理想。他的写作水平很高,但英语口语却十分糟糕,这让他在同学面前很没有信心。他很少说话,很少回答问题。
直到那一天,索迪站在全班学生的面前表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学生们对他充满了尊敬。他的口语依然糟糕透顶——他结结巴巴地念着那段独白,有几句甚至听不太清。但没有关系,因为突然之间,他的才华尽显。他仿佛伸手把自己的天赋抓到了掌心,反复地把玩着,一边牢牢地掌控自己的天赋,一边深深地吸引着我们的注意。他的语速很慢,有些装腔作势。他在教室里踱着步子。他的动作中间夹杂着川剧的痕迹——他的臂弯里搭着一件斗篷,他绕着横放在地上的一条凳子来回踱步,直至这件简单的道具变成了他的王宫。不过,他的嗓音几近完美——他控制着自己的步子和腔调,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哈姆雷特那怒海狂涛般起伏不定的内心世界。索迪明白该怎样应用发声和静默,在用吼叫声表达出沮丧的心情后,他让自己的话语在这间他每周都要清扫的教室里久久地回荡。他不安地踱着步子,他蹲在凳子上,他用双手抱着脑袋,他咆哮着,他踢着那张凳子,突然之间一言不发——接着,他打破沉默,静静地念道:
这样子,良心让我们变成了懦夫,
于是,我们就想做点什么事情
但我们的思想阻碍着我们
从而失去了行动的名分——
他就是哈姆雷特,他就是老大。我头脑里的疑虑一扫而光,荡然无存。学生们全神贯注地观看着,末了,他们拼命地鼓掌。那一年,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每当我看见索迪,看见他方方的下巴,看见他傲然的眼神,以及他那农民一样黝黑的肤色时,我就看到了丹麦王子。在四川的乡下,那活脱脱就是哈姆雷特该有的模样。
在另一个班的表演中,罗森克兰兹和吉尔顿斯登步行至国王面前,以头叩地,额头差点触到了地板。他们站在那里手牵着手,听着克劳迪亚斯的训导。在四川,男性朋友之间那样手牵着手十分常见——当然,如果你是在懵然不知的情况下聆听自己的死讯的话,肯定会想找某个人的手来牵一牵。
他们很喜欢罗森克兰兹和吉尔顿斯登这两个角色。有些学生不太喜欢哈姆雷特,有些人又觉得奥菲利亚过于悲戚,但大家都很喜欢罗森克兰兹和吉尔顿斯登。他们喜欢这两个人倒霉的窥探癖,喜欢这两个人的死法——这两个仆人受了欺骗,将给自己的处决令送到了英格兰国王手里。那也是莎士比亚的一处妙笔——诗人笔下的丹麦王国中又一处中国影子。这有点像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的苗泽,为了赢得有权有势的曹操的恩宠,背叛了自己的姐夫马腾。可是,在斩杀马腾之后,曹操对满怀期待的苗泽说道:“留此不义之人何用!”并将苗泽以及他的全家老小斩杀于市。或者说,可能也有些像毛泽东的将领林彪,他竭力想让“文化大革命”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最终却成了它的牺牲品。不管怎么样,我的学生们理解罗森克兰兹和吉尔顿斯登——这么多年里,他们无数次看见过这样的角色。即便到了今天,你有时仍旧可以在干部们的办公室里看到他们的身影。
演出在眼花缭乱的剑术和功夫表演中落下帷幕。莱尔特斯、哈姆雷特和克劳迪亚斯被卷入了香港功夫片式的高潮之中,直至最后,只有哈姆雷特和霍拉旭蹲在全班学生的面前。扮演这两个角色的是维克和莱希。他们俩穿着廉价西服。演出之前,他们小心翼翼地在地上铺了报纸,为的是丹麦王子倒地时不至于弄脏了衣服。全班学生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表演随即开始了,莱希抱着即将死去的哈姆雷特,斜靠在墙壁上。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莱希把他抱得更紧了些,就像抱着个孩子。不过,这样的身体接触非常自然,因为中国的男性之间可以有那样的身体接触。哈姆雷特呻吟着想要说出话来,他终于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临终遗言。霍拉旭轻轻地摇晃着他的怀中好友,断断续续地说着永别的话语。全班学生鸦雀无声地观看着。两个演员均是小个子,如今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蜷蹲在油漆剥落、粉尘覆盖的黑板下,更显矮小。哈姆雷特又咳嗽了一声,说道:
我不能活着听到来自英格兰的消息了,
但我支持福丁布拉斯。他已得到我这个垂死之人的同意。
那么,告诉他吧——余下的只有沉默了。
就这样,哈姆雷特死了——那一刻,我差点忘了自己正处在中国一间阴霾的教室里,我差点忘了霍拉旭实际上是一位农民的儿子,喜欢睡觉,喜欢说自己懒惰。他把哈姆雷特轻轻地抱在怀里,轻柔地、忧伤地、慵懒地说道:
晚安了,亲爱的王子殿下,
愿天使们用歌声伴你走向极乐。
暮秋的雾霭笼罩着白山坪,教室里冷了许多。教室里没有暖气——涪陵的公共建筑很少有暖气——后来,我只好在上课时关上教室的门窗。学生们开始穿戴上棉衣、围巾和手套。他们的手指生了冻疮,肿大起来,他们的耳朵冻得通红。在坐满了学生的教室里,在冷风中,我看得见他们呼出的热气。我们读了斯威夫特、华兹华斯和拜伦。我们大声地朗诵着他们的作品,那些优美而有韵律的词句在教室里回荡着——随着抑扬格诗句呼出的白雾升到了天花板上。教室外面,一阵疾风从长江上吹来。冰冷的课桌下,学生们使劲地跺着双脚。
他们求我再布置表演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我终于答应了,部分原因是为了取暖。我简要介绍过《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后,他们便表演起来。索迪和他的同学们用课桌垒成了一个阳台,在这个摇摆不定的桌子堆上,露丝勇敢地站立着,索迪则在桌子堆下向她求爱。五场戏之后,格瑞斯念出了朱丽叶的独白。其时,朱丽叶正准备吞下神父给她的安眠药。她的家人都不支持她,而罗密欧又遭到了驱逐。表演到一半的时候,格瑞斯哭了起来。格瑞斯是个漂亮而又活泼的女孩,也是我最喜爱的学生之一,因为她敢于不惧尴尬地说出内心的想法。中国的女孩不会那样——可格瑞斯对此毫不介意。就在扮演朱丽叶的那一天,她那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双眼闪着泪光。在寒冷的教室里,她呼出的气息变成了一团白雾。
早在几天前,他们排演这部戏的时候,我就注意到有一个男生游离于小组之外。他的英文名字叫做“沉默·希尔”。“我一直不爱说话,”还是在9月份,我第一次问及他的名字时,他就做了这样的说明。但他的写作非常优美,这个爱思考的年轻人来自一个只有两百五十人的小村庄,他那沧桑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就在我注意到他游离于小组之外的那一天,他还是面带微笑,全神贯注地看着剧本。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指了指朱丽叶的那两句台词:
我唯一的爱啊,从我唯一的恨中熊熊燃起!
要是不该相识,又何必相逢!
“你知道那说的是什么意思吗?”我以为他有问题要问我。
“知道,”他回答道,“我认为写得很美。”
我停下来,又看了看那两句话。
“我想你是对的,”我说道。那一刻,我们俩谁也没有说话。沉默·希尔和我站在那里,一起看着那些诗句。
插旗山
这座山有两个名字:桃花山和插旗山。这座绿色的山峦从两江交汇处拔地而起,在学校的后方高高耸立着。在春、秋、冬季,山顶总是被江面升起的大雾遮了个严严实实。在夏季阳光炙烤的日子里,靠近山顶的一株株桃树似乎被热气熏得哆嗦不已。
3月底、4月初,桃花绽放,一片粉红,花期仅有短短的两个星期,这座山的第一个名字由此而来。不过,在涪陵基本上没有人叫它桃花山,尽管另一个名字的缘由更为转瞬即逝——19世纪的太平天国时期,就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中国历史的车轮开进了涪陵,爬上了这座山峰,接着又继续往前走了过去。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涪陵如此靠近中国历史事件的核心。一个多世纪过去了,余音仍旧萦绕不去,这座山峰的名字不禁让人回想起那一场奇特而又暴力的革命。
伟大的太平天国运动始于19世纪40年代中期,发起者是来自广西的一个穷苦人,名叫洪秀全。在参加四次科举考试并屡屡失利之后,他大为沮丧,决定自封为天父之子,是耶稣基督的天弟。自此以后,事情发展得极为神速。到了1851年,洪秀全率领的武装追随者已有二万之众,他由此宣布另立新朝,并自封为天王。他的兵士蓄着长发,作战勇猛,不惧死伤。他们以传教士散发的小册子作为基本教义,信奉一种改头换面了的原教旨主义新教。1853年,他们攻陷了东部的南京城,定都为新耶路撒冷,那时,洪秀全几乎统治了半个中国。
太平天国——太平祥和的天朝王国——禁止吸食鸦片、禁止妇女裹脚、禁止娼妓、禁止赌博、反对吸烟,赢得了中国农民的支持,因为他们对于腐败的清朝统治者满怀憎恶。然而,洪秀全和其他革命领导者均缺乏治国的眼光和经验,多数人受不了权力的诱惑,转而奢靡享乐,内讧倾轧。他们开始变得像他们誓要推翻的那个王朝一样:绫罗绸缎、溜须拍马、妻妾成群。不过,他们的势力依旧强大,清政府对他们无可奈何。即便内部的争权夺利和自相残杀之风日盛,他们依旧牢牢地固守着南京城。
洪秀全最伟大的将领名叫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在太平天国所有的开国将领中,他的能耐最大。由于太平天国内讧纷争使他的幻想破灭,他于1857年被迫离开了南京。带领着十万人马,他展开了一场军事运动,历时六年之久,为后来共产党进行的长征行动埋下了伏笔。他率领着太平军辗转穿行于中国的东部和南部各省,最后来到了长江流域。之后,他们又来到了涪陵。在涪陵,石达开和他的军士们沿着陡斜的缓坡,爬到插旗山顶,插上了太平天国的旗帜。
在晴朗的日子里,从插旗山的山顶可以看见整个涪陵城。不过,到了秋季,有秋雨和秋雾笼罩在两江之上。一连数天,云雾遮住了视线,只能听见乌江对岸的城市传过来一阵阵嘈杂的声音:车船喇叭声、摩托车轰鸣声、建筑工地噪声,全都回荡在一片白雾之中。有时候,雾霭会持续数天,甚至数周。接着,好似有什么东西扫清了两江河谷——气温回升,微风吹拂——突然之间,视野又被打开了。
往南,山峰陡斜着往河谷那一层层台阶的庄稼地直插下去。接近乌江的地方,点缀着江东的各个居民点:有远处看起来十分渺小的师专,有朝空中喷吐着黄色粉尘的建陶厂,有伸进乌江的混凝土堤坝和破旧的码头。河水悠闲地流淌着,宛如铺展在山峦之间的一条白色丝带。
雾霭之中,这座城市显得肮脏而陈旧。建筑物胡乱而随意地满布在斜坡上,使城市看上去也显得很庞大。如果站在地面上,是不可能看得出涪陵的规模的,但站在插旗山顶上,它的大小就能一下尽收眼底。那些灰蒙蒙的建筑物层层叠叠,一直堆到天际线上,越过了远处烈士陵园那针尖一样的纪念塔尖。然而,按照中国的标准来看,它仍是一座很小的城市——实际上就是一座小城——翠绿而雄伟的群山环抱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建筑物。
不过,没有哪座山真正称得上是荒山。站在插旗山的山顶,往哪个方向都可以看出去十来公里远。在这个范围内,每一寸有用的土地都得到了开发利用。山峦本身也是这样:山顶是一个果园,山坡上是一大片庄稼地,顺坡开凿铺设了台阶,一直延伸到山脚的平地位置。
山顶部位的地势陡峭,不适合开垦梯田,便栽种着桃树和橘树。稍往下一点,坡度放缓,农民们把土地开垦成长条块,种上了蔬菜,有卷心菜、土豆、黄豆、胡萝卜。再下去一点,梯状台地更加宽阔,种上了谷物。现在是秋季,差不多到了种植冬小麦的时节。农民们会等到11月和12月才开始播种,每隔两三行,他们就要留出六十厘米宽的间距。到了3月份,离收割小麦还有两个月的时候,他们会在留出的这些空地里种上玉米。每一寸土地都不会浪费,每一个环节都不急不缓,各有自己的时令。每一个时令,都有农民们用手工完成的简单活计。
顺着山坡再往下去,几个星期前就种上了水稻。现在,稻田里的蓄水快干了,泥地里兀立着鹅黄的稻秧。稻田多位于南坡的狭小山湾里。这些地方足够平缓,适合开垦成可以保水的台地。在山坡上种着的所有作物中,水稻的种植程序最为错综复杂。水稻在3月播种,密密麻麻地栽植在秧田里。一个月后,绿色的秧苗由农民们用双手连根拔起,再移植到蓄满水的稻田里。到了七八月份,稻谷收割脱粒之后,干枯的稻田又用来种上了蔬菜和冬小麦。就这样,一季一季、一年一年地循环往复。有时候,在一块地里就可以看见一年四季需要种植的农作物:割了水稻种蔬菜,收了蔬菜播小麦,收了小麦插水稻。
坡底靠近乌江的地方,一条尘土蔽日的公路拦腰穿过。公路下方,山坡又变得陡峭起来。不过,即便这些河滩地也种上了青菜和冬洋芋。这样的狭小地块一直延伸到乌江的岩石岸边,一艘锈迹斑斑的小船朝着两江交汇的地方驶了过去。小船低矮的前甲板空空如也,从船舱里伸出一面鲜艳的中国国旗,猎猎飘动。小船开进长江水域,转头迎向了激流。小船的马达轰鸣着。激流拖拽着小船,短短的一瞬间,小船一动不动——驻停在山脚下、城市前,停在了两江的交汇处。紧接着,小船的螺旋桨战胜如急流般淌过的江水,往上游轰鸣而去。
石达开和他的人马离开涪陵,顺着长江流域,继续西进。他们经过了重庆,经过了泸州。接着,他们离开长江,进入了川西的崇山峻岭之间。到此,这场行军历时多年,远在南京的天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最终,这一次远征竟然变成了军事大撤退。
这支部队顺着川西大渡河的岸边进发,大渡河碧绿的冰雪融水奔腾咆哮。之前,这条河流已经见证了多次伟大的战役——一千六百多年前的三国时期,这里发生过几次至关重要的军事行动。现在,清政府的军队紧追不舍,满心希望将石达开和他的人马围捕在狭窄的山谷里。那是1863年。
在大渡河岸边,他们停留了三天,为的是庆祝石达开之子的降生。仪式非常复杂,因为这个孩子是天朝的王子——“圣神电”、“五千岁”、“翼王”之子。不过,天朝就要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殆尽,石达开的“五千岁”封号即将大打折扣。事实证明,在大渡河边的停留要了他们的命。清朝的军队包围了这些造反派,在确保他的五个妻妾和子女已经尽可能毫无痛苦地踏上黄泉路之后,石达开投降了。他要求那些抓他的人只处决他一个,希望以此解救他那些忠诚的追随者。追随他的人马已经从最初的十万锐减到了两千。清军首领耐心地听完石达开的求情,随后集体屠杀了这支太平军,并将“翼王”凌迟处死。
七十二年之后,长征途中,毛泽东率领他的共产党军队来到了这条河边。国民党眼看就要将红军部队剿灭殆尽,但历史的教训告诉毛泽东,万万不可拖延。他的军队继续北行。来到泸定之后,他们遇到了横跨大渡河上的古老铁索桥,国民党已经在这里派驻了重兵把守。战争情势仿佛毫无转机。
三个红军战士志愿当起了先锋。在机关枪的掩护之下,他们在铁索桥上匍匐前行,双手一寸一寸地往前爬过了一根根铁链。经过千难万险之后,他们成功地占领了敌人的碉堡。共产党的军队胜利地跨过了这条河流。后来的历史证明,这是长征史上最关键的战役之一。那一年的晚些时候,毛泽东率领着八千人马——最初的八万人就剩下这么多了——在陕北结束了这一场艰难跋涉。他们在这里建立了根据地,一点点积聚起力量,逐村逐省地占领了全国河山。每到一个城镇,他们都要宣扬自己的主义。这个主义是一种改头换面了的马克思主义,以苏联模式为基础。十四年之后,也就是1949年,毛泽东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产党禁止鸦片、禁止缠足、禁止娼妓和赌博。他们得到了农民们的大力支持,因为农民们对残酷剥削的地主阶级和腐败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没有了任何好感。不过,毛泽东也缺乏有效治理国家的眼光和经验。手中的权力激励着他,在全国范围内树立起对他的极度崇拜。领导干部们面临着来自他们推翻的那个腐朽王朝的种种诱惑。
不过,即便到了20世纪90年代晚期,官方对于历史的态度依然一成不变。共产党理想化了太平天国这样的农民起义,即便在涪陵这样的偏僻之地,都在公园里树立了石达开石像。相反,这一场运动的某些方面已经慢慢消退——中国的历史教科书对太平天国那非同寻常的基督教义只字未提,在类似涪陵这样的地方,很少有学生知道,洪秀全自认为是基督耶稣的天弟。不过,学生们都知道,他是个农民革命家。在洪秀全兵败之处,毛泽东一举成功。人们认为这样的重复合理合法,却没有把它看成是一种迹象——一如这片土地,中国的历史有时候也会遵照同样的循环。
大渡河往南流到了乐山。在世界上那一尊最大佛像空洞眼神的注视之下,它又在这里注入了岷江。岷江往西南方向流到宜宾,又注入了长江。从这里开始,这条河流往西往北蜿蜒流淌近三百英里之后,再从插旗山碧绿的山坡跟前流淌而过。今天,它那浑圆的山顶上再也没有旗帜了。这座拥有两个名字的大山从河岸上拔地而起,它那巨大的山体不禁让人回想起四川诗人杜甫一千多年前写下的诗句:
国破山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