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曦论方言写作
《文汇报》上“香港人学普通话”栏里录出普通话照用的粤语新词,说是随着粤语区的经济强劲发展,越来越多的粤语为普通话接受,科技用语尤甚。根据大陆学者的统计,十多年来,普通话吸收了几百个粤语词语,但没有详列所有词语和出处。作者曾子凡於是根据国内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及补编》、《现代汉语新词词典》等几本比较权威的辞书,挑出好几个粤语词语,比如过瘾、撞见、强人、跳槽、阔佬、抢手、洗手间、爆冷门、货柜、热身赛、左近、空中小姐、私家车、传媒、促销、个唱、个展、白领、公关、打工仔、断市、二手烟、发廊、炒股、代沟、竞投、反思、宠物等等。
文章在适当的地方夹带适当的方言绝无问题;新趋势新发明用方言创出新词语,往往都会融入主流。通篇文章都用方言写,甚至完全用方言创作文学作品,却肯定会造成其他省份的人的阅读障碍,绝了文字的出路。陈若曦上个月在台湾报上发表的《台语写作要不得》一文谈这个问题谈得太好了。她最近去参加了中央图书馆召开的“百年来中国文学研讨会”,看到一篇检讨台湾文学的论文,想到三十年代台湾作家鼓吹用台湾方言来表现台湾人民的生活和文物,藉此流露反日本殖民主义的心态,凸显本土意义,但当时的方言着作流传下来的篇章并不多。陈若曦认为作家在语言上求新求变,是权利也是义务,文字因而得保鲜活的生命力,黄春明早期的小说以及王文兴的长篇《家变》都做过这样的尝试。王祯和六十年代的《嫁妆一牛车》大量採用台语,不懂台语的读者大感拗口,个别词彙甚至莫名其妙;到了七十年代的《小林来台北》起,方言少了,最后一篇作品《人生歌王》则是相当标准的国语写作了。陈若曦自己是台湾人,又是作家,她的观点格外值得参考。
过去国民政府强制台湾人学国语,违者罚站打手心;外省人则照说各种方言,甚至会说蒋介石奉化腔的浙江话是“高人一等”,那显然是政府带头歧视台湾方言。陈若曦认为目前台湾人人会说国语,大家更应该利用这项便利,藉全省统一的语言文字去推动族群和谐。这是从政治和社会角度看问题。至於从写作的观点而论,陈若曦觉得那不是要方言还是要读者的两难的抉择,而是作家的文学生命要不要“自杀”的决定。相信九七后中共不会强制香港人学国语,也不会罚站打手心,江泽民的扬州官话更不会变得高人一等,但是,陈若曦对方言写作的体会,还是值得香港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