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篇·专栏 4 风雪夜归人
亲爱的你
嘿,亲爱的你,原谅我这么俗气且幼稚,到了二十四岁的时候竟然还会这样称呼你。
今天早上你起得很早,因为你突然想起上个礼拜印度领事馆开给你的那张收据你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它了,那是你去拿签证和护照的唯一凭证。想到这一点之后,你整个人就像被电击了似的立马从床上跳起来翻箱倒柜地找。
地上被你弄得乱七八糟的,最后你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那张收据,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让时间再倒退一天,你跟着你的好朋友Matt和阿星姑娘一起去玩飞跃丛林。其实在去之前你就知道自己肯定玩不了,你有极其严重的恐高症,小时候站在天台上双腿会发软,二十四岁的夏天去华山,坐在缆车里哇哇大哭。
你了解自己的弱点,可是你还是想,试试看吧,说不定这次可以做到呢?然而当教练们把安全防护的装备套在你身上的时候,你站在木台上往下看,你知道这次还是不行,奇迹没有出现。你沮丧地告别了Matt他们,一个人回去接待中心等他们,走在泰国乡间的小路上,一群凶得要命的狗冲你狂吠,你吓得哭了起来,路边一个劈柴的老婆婆看着你笑。
后来你跟阿星他们说,没办法,我做不到,你看我去刺青,那么痛我一声不吭,假如咬咬牙能做到的事情,以我的性格断然不会放弃的。
你说你坐在山上看着热带雨林的参天大树,黯然地告诉自己,人啊,不管多聪明、多勇敢,你必须得承认有些事情你怎么都做不到,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做不到,哪怕你敢去死,但这件事你就是做不了。
对了,二十四岁的时候,你身上又多了一个刺青,在后颈上的一个红色的图腾,你说这应该是最后一个刺青了。
你看你,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活得这么乱七八糟的。很多人都喜欢你的长头发,你说这实在不值得羡慕,谁没有头发啊,不都是这么慢慢长长的吗?很多人都说你现在过着的是他们理想中的生活,可你说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实现我这样的生活难道会比实现拎爱马仕开玛莎拉蒂要难吗?你所有的,谁都可以看到。
你缺失的,谁都不会知道。从印度领事馆里走出来,清迈阳光灼目,你坐在色彩艳丽的Tutu上,忽然幽幽地跟身边的姑娘说,这么多年其实我只做了一件事。自我修复,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要如何启齿呢,那些阴暗的往事,那些不被怜惜不被珍视的岁月,那些除却残破的爱情之外,烙在生命最初的沉痛和委屈,那些深深种植在少年时代的愤懑和绝望……要用多少年的时间,要走多远多远的路,才能够把这些污秽清除干净,还生命一片素净洁白,谁也不知道。
但你相信,最终你想要的答案,岁月都会告诉你。姑娘,你即将孤身远赴印度,那些你曾经以为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情,在一夕之间,变得如此真实。一个小镇姑娘,没有用任何不光明的手段,没有做任何不干净的交易,一点一点走到现在,我还是为你骄傲的。亲爱的你,一路平安。
那是我的生命
说来不怕你们笑话,写这篇专栏之前我刚哭完。此刻在瓦拉纳西,恒河边的Guest house的露台上,晚风带来河水微腥的气息,河滩上灯火辉煌,婆罗门的祭司正在祭祀,本地人和外国游客全坐在台阶上聚精会神地看着。
关于印度,其实我并没有做好准备这么早就来,它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国家之一,我其实知道现阶段我的知识和阅历还不足以消化它所给我带来的冲击。
从曼谷机场飞到加尔各答,可谓从天堂到了地狱。加尔各答作为印度第二大城市,并且曾经还是印度的首都,它所呈现出来的景象,让我在第一时间就产生了逃跑的想法:在城市中心,乌鸦满天飞,突然一下,一坨屎掉在我眼前——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落在我的头上。
但我跟自己说,既来之,则安之。日本姑娘能待的地方,有什么理由中国姑娘受不了?
带着这样一点赌气的心理,我一直从加尔各答到了大吉岭,上山的那三个半小时路程是无法想象也无法形容的颠簸,比我当初进藏还破十倍的路,但咬着牙,也忍了。
从大吉岭前往菩提迦叶,这才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作印度的火车,没有乘务员,没有报站,车门随时可以打开,卧铺不提供任何铺盖,印度人坐火车都是自己带床单毛毯。
当我看到旁边一个男人像布置新房似的布置好他的床位时,我差点哭了。我什么也没带,整个晚上只能蜷缩着,瑟瑟发抖。就这样到了菩提迦叶,传说中释迦牟尼成佛的地方。再接下来,是瓦拉纳西。
也许你会问,经历这么精彩,那为什么我还会哭。我思前想后,大概是因为孤独。
其实我自己也不懂,为什么要跑这么远,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语言不通,文化不同,每天的食物除了面饼就是咖喱之类。
为什么要将自己置身于这样孤立无援的境地,能不能活着回去还要看运气。
可是我知道,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当我再看到那些陌生的笑脸和友善的眼神,当我再遇到有意思的人听到有意思的故事,我还是会确定,这一切辛苦和艰难都是值得的。
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这大概是我在印度境内写的最后一篇专栏了,在坐了十二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之后,在没有热水,在生理期突然而至的情况下,裹着粗糙得扎人的、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毯子,写这篇专栏。
我不知道要跟你们说些什么,如果是关于这段旅程,短短一千字实在难以娓娓道来。如果是关于那些远行的理由,似乎已经说了太多太多次。如果是关于爱情、关于梦想,对不起,太冷了,一天下来只吃了相当于人民币两块五毛钱的饼干和喝了几口矿泉水的我,没心情谈那些。
这段旅程走到这里,其实我已经很累了,我想回家,但迟迟不归的原因除了印度的签证来之不易之外,还有对未来的迷茫。
也许对很多认识我的人来说,很难想象直至今日,我依然活得没有具体目标。
但如果是真正认识我的人,即使我不说,他们也明白。记得在清迈的时候,我跟一个姑娘聊天,我说在我这个年纪,有一些事情很尴尬,在二三线城市,很多跟我差不多大的女生要么已经进入婚姻生活,要么也有了固定的男朋友和目光可以企及的未来,也许看起来她们的生活是有些乏味,然而生活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些很朴素的东西。
如今我变得越来越孤僻,很少参加群体活动,在人多的时候沉默寡言,在喧闹的环境里戴耳机,看书,在随身携带的本子上写一些只有自己看得懂的句子。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有个女生看我的博客,在脑海里勾勒着我的轮廓:二十四五,独居,抽烟,不太合群,四处飘荡。
没想到,五六年之后,我的生活与她当初的描述竟然严丝合缝。我不再轻易跟人谈心,找不到好的谈话对手,我乐意就这样沉默下去。记得离开北京前那个晚上,我坐在19楼的天台上,风很大,我一直在单曲循环听着这首歌: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今晚,在安哥拉,在站在天台上就能看到泰姬陵的Guest house里,我还在听这首歌。
这个世界会好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孤独是顽疾,走再远的路我都无法治愈自己。
风雪夜归人
前两个月我晃荡在印度,那个传说中亚洲最神奇的国家,那个传说中所有人都开了外挂的国家,那个我们对它的认知仅仅停留在咖喱、飞饼、歌舞电影、一吹笛子就有蛇出来跳舞的国家。
在我踏上那片土地之前,我对它的认识也不过如此。揣着四百美金,拖着那个极不合时宜的白色大箱子,我就那样毫无准备地奔赴了印度。从11月到1月,从热带特有的高温天气到后来大雪封山,我经历了很多,以至于我回来之后,所有人都说,你好像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2011年10月27日我从昆明出境,到泰国清迈,半个月之后从曼谷飞到印度第二大城市加尔各答,接下来是一段我永生难忘的旅程。十四个城镇,无数个凌晨在月台上跟一大群印度人一起挤火车,吃了无数张远不如我们以为的“印度飞饼”好吃的饼,写完厚厚一本日记,在那本日记里夹着好几张火车票、四片菩提树叶、路上认识的朋友给我的小卡片……2012年1月14日晚上,我终于从印度首都新德里离境,飞回中国,夜航中看着地面上的灯火离我越来越远,月亮悬挂在头上,回家的路就在前方。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我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在飞机上我哽咽了,看起来似乎是因为这磨难重重的旅程终于结束了而感到高兴,但事实上那种情绪很复杂,我得把它一点一点掰碎了才看得清楚。
在新德里机场,离登机还有六个小时的时候,这种复杂的情绪就牢牢地抓住了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我茫然地看着天空,那一刻我觉得世界好大,随处可去,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世界好小,我其实根本无处可去。
我不敢跟任何一个朋友说出我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我不想回来。不想回来,是因为又要回到每天睁开眼睛就能想到接下来的一天会发生什么事,和谁在一起,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他们会说什么话,说到什么话题的时候大家会附和着笑……亲爱的,我真害怕。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的生活,所以我总是拖着我的箱子跑得远远的。就是因为害怕自己沉迷在这样的生活里渐渐忘了曾经坚守的、曾经追寻的,所以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让自己过得太舒服。只有安逸过,才知道安逸的滋味有多好。也只有安逸过,才知道自己没法就这样甘于安逸。在长沙落地的时候,正遇上今冬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去接机的朋友看到我时有那么几秒钟没说话,他们大概是觉得我当时那个样子有点丢人。
我的头发很油,脸也很油,上身裹着个粗糙的墨绿色毯子,下身穿了四条阔腿裤,脚踝上套着两个抓绒袜套,脚上一双脏兮兮的帆布鞋。
他们说,快回去换身衣服吧,你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好像个神经病。神经病的世界,正常人是没法理解的吧。作为一个神经病,我是有我的骄傲的。我就是想做那种把我的一辈子,过成别人的几辈子的人。我就是想做那种在努力实现自己理想人生的路上,从来没有放弃过的人。
我们到底要做怎样的自己
如果你看过那部著名的电影,一定也忘不了那个宁可放了六吨炸药跟船同归于尽,也不肯从那艘破船上走下来的钢琴师。
活下去,还是心安地活下去,也是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无论如何先活下去。他们也都是为了我们好,他们吃过这样的苦所以不愿看到我们重蹈覆辙。然而有一些人,他们把心灵的舒适看得更重要,生死则次之。所以凡人可以忍辱,天才却宁可玉碎,都得到了自己最看重的东西,谁也没错。到底要做什么样的自己,我还是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借廖一梅的话来说,人要掩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但是巧妙地度过这一生有何意义?不过是辗转腾挪的生存技巧,这些技巧掌握得越多离真相和本质就越远。
我当然不是天才,我想我大概是个怪胎。
我不知道要将心放在这个疯狂世界的哪个角落
2012年春天的雨水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充沛,很多城市已经两个月不见阳光,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发泄抑郁的文字,潮湿的春天激荡着寂寞的回声。
是的,这个春天,没有快乐的人。在这样压抑低沉的大环境里,社会学专家、心理学专家给大家的药方仍然是过去那一套,要大家尽量多参加团体活动,多跟人待在一起,减少独处的时间,让自己融入集体中去,这样有助于缓解郁闷的心情。
我没有听专家的话,在闹市中突然流下眼泪那一刻,我知道任何药方都不可能治愈我的孤独。
我们的美梦,重来已无用
如果十年后我还活着,回想起2012年的春天,也许会是一种很超然的心情。
但十年前的这个春天,我不太好,可以说,很不好。两个多月的阴雨天气过后,周末里,终于见晴了,我被一群整天没事就操心国家大事的朋友强硬地拖出去爬岳麓山。我涂着大红色的唇膏,穿着同色的毛衣,涂着同色的指甲油,整个人像是从三流时尚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路上的人都多看我一眼,我也知道自己有多突兀。
那天晚上,李志的巡演终于到了长沙站,场地被主办方临时换到了八十年代跳迪斯科的某舞厅,估计95后的小孩子都没见过那种地方,顶上有个球状的镭射灯,舞池周围陈列着年久的红色灯芯绒沙发供客人休息。从进场开始,我便有些失望,但仍然凭着对李志的音乐的喜爱,拼了命地往前挤,终于给我挤到了第三排。站在我后面的两个男生都很小,其中那个举着单反的一个劲地问我,你哪个学校的啊?是不是学表演的?我笑得很豪放,告诉他,我是曲艺团的。
从第一首歌的《欠揍》开始,人群就像集体打了兴奋剂一样,我生平头一次知道原来听民谣歌手的专场竟然也可以玩Pogo!闭塞,闷热,拥挤,还有直冲脑门儿的汗臭味,差点儿要了我的命,第一首歌还没唱完,我就已经坐到了我之前描述过的沙发上。
我不知道如何措辞才能委婉地表达我的失望。过去,我一直为没能够看一次李志的专场而感到遗憾,当年他籍籍无名时,我沉迷于声色犬马,等我补上民谣这一课之后,拜文艺青年们所赐,他已经红遍大江南北。
就如同我怎么都没料到,仅仅长沙这个城市就卖出去五百多张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喜欢他的音乐或者文字,你一定会有一种很奇怪的心理,那就是,你希望他不要太红。不要红到尽人皆知,不要红到街知巷闻,不要人人都会唱他唱的歌,不要红到人人都看过他写的书、他写的博客。你希望越少人知道他越好,越小众越好,你恶毒地希望他永远怀才不遇,永远是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这种感情,大概就是扭曲的粉丝的爱吧。
那天晚上,我坐在沙发上,一边抽烟一边跟身边的闺密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年纪大了,看到这样嘈杂的场面,只觉得吵,很不喜欢。
我想要的是一个人一把吉他,安安静静地唱歌。
两三年前他在长沙的演出,台下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十个人,他朋友在门口卖T恤筹款给他做专辑。
我可以想象那一定是很清苦的生活,但作为歌迷,我更喜欢那个时候的他。
然而人总是要长大的,长大是一个把棱角一点一点磨去的过程,如同已逝的史铁生所说,人不是一下子死掉的,而是先这里一点,而后那里一点,慢慢地死掉的。
散场出来,已是深夜,我沿着静谧的街道走了很久很久,脑袋里反刍着几句歌词。
其实你我这美梦,气数早已尽,重来亦是无用。情愿百世都赞颂,最美的落红,曾为君栽种。
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
——《我亦飘零久》那些没有被出版的部分
写这篇专栏的时候,惜非已经把新书的内页排版发给我看了。光标从上往下划,一篇篇文字,一帧帧图像,过去的故事和照片,终于要以文本的形式集结成书呈现出来了。
一本书的内容是十几万字,事实上,如果把经历的所有细节、我所有的感触和感悟全部写出来,十几万字是远远不够的。当初在挑选的时候,我们删去了一些较为平淡无奇的篇章,后来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些较为敏感的部分也只好遗憾地省略掉。
但我接受这些,两年前我就在杂志的专栏上写过这句话:并非所有的伤痛都需要呐喊,也并非所有的遗憾都需要填满。
收获与丧失,荣耀与落败,皆是人生。
去年的冬天,离农历新年还有半个月的时候,我被一场大雪困在了印度一个只有两三条街的小镇上,在新书中,这个地方被我称为D镇。
那是前所未有的艰苦体验,长达五天时间的停水、停电,大雪封山之后没有车可以出去,我不知道能否按时抵达新德里,然后乘飞机回国。
一切都处于未知,当地人告诉我,这是五年来第一次下这么大的雪。第四天下午,一个英国的女生问旅馆老板,明天会有车吗?老板说,谁也不知道。
她想了想,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步行下山。我劝阻她再等两天,等雪融了之后一定会有车,这个时候走,路上太危险。
她看着我的眼睛说,Jojo,我不能等了,我的航班是后天的。
与这个女孩子一起走的,还有在阿姆利泽时我认识的那两个可爱的德国男生。
当时在金庙对面的收容所里,我窝在床上看《老友记》,他们两个从门口冒出来,戴着《南方公园》里的卡通人物经常戴的那种毛线帽子,眨着蓝色的眼睛冲我笑,其中一个叫lucas,后来在D镇再次相遇时,他兴奋地冲我大叫,嘿,你也在这里。
他们收拾好行装,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背上包,跟我说Byebye。在尚未消融的雪地里,他们缓慢地前行,我站在旅馆门口,默默祈祷他们一路平安。
三天后,虽然山上的雪还没有完全消融,但大巴已经开通了,虽然很舍不得离开D镇,但我真的没有时间可以继续消磨了。
大巴车在天黑时出发,沿着蜿蜒陡峭的盘山路一直开下去,我望着天边的黄色月亮,想起Lucas他们一行人,竟然真的徒步下了山,心里陡然生出由衷的钦佩。
他们是那么的随性,并且勇敢。
类似这样的小故事,篇幅的原因,后来我都没有放进书中,但这不妨碍它们在我的回忆中闪着小小的光芒。
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小诗,大概能够概括后来,当我想起这些未能收进书里的小小篇章时,那种淡淡的惆怅的心情吧。
岁月深处的温柔与忧愁
2012年的秋天,某个周一的下午,我和哈希坐地铁一号线去西单逛街,距离上一次来这个地方,已经是一年前。
秋风萧瑟,但还是有很多女生打扮得很清凉,过天桥的时候,我跟哈希说,这个地方跟杭州有个地方有点相像哎。
实际上,每个城市都是大同小异的,鳞次栉比的高楼,宽阔的马路,快餐式的咖啡连锁店,彩妆、服饰、苹果专卖店,街边的木质长椅、花坛,在脸上盖一张报纸稍事休息的人,环卫工人,乞丐,还有永恒不变的车辆鸣笛声。
我问哈希,想想两年前,你第一次在成都见到我的时候,跟现在相比,我有没有什么变化?
她认真地端详了我一会儿说,没什么变化。
我不死心地追问了一句,有没有觉得我比那时候老了一些?她说,没有,而且比那时候更好看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但那时候你比现在开心。
两年前的春天,在成都举行国际书展,我受新浪读书频道邀约去做一次访谈。
那时候哈希正在念高三,距离高考的时间只有两三个月了,我们在春熙路附近晃荡了一会儿,还有另外一个女孩,三个人去吃晚饭。
离开之前的那天晚上我送给哈希一本书,嘱咐她好好备战高考。
再次相见,是半年之后,我从丽江飞到成都,转机去拉萨,有两天的空闲时间。
那时候已经是暑假,我眉飞色舞地带着她们去找那个很有钱的美国小胖蹭饭吃,人均一两百的火锅,小胖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彼时我刚刚遇上此生对我影响最大的那个人,一个新鲜的世界刚刚在我眼前铺开画卷,在那之前我从未想象过人生还有另外的可能性。
那是我二十五年来,最开心的一段日子,在街边接电话笑得花枝乱颤的,如同哈希所说的那样,我比现在开心。
第三次见面,是一年前的北京,工人体育馆,九月末,我已经买好回长沙的机票,我们相约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
在场外等待的时间里,我买了几块小饼干,坐在街边跟她分着吃,我们似乎说了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说,人生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这些无谓的事情上。
三天以后,我拖着箱子和一身的疲惫回到长沙。
时间究竟是怎样流逝的,岁月究竟从我们手中拿走了些什么,又给了我们一些什么?
我跟哈希说,我仍然觉得寂寞。这种寂寞是你读了一本很好的书,听了一首很好的歌,看了一场很好的电影,或者谈了一场很有意思的恋爱都无法排遣的,生命的本质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们活着,都想要找到一点慰藉。我们都曾希望有人理解我们,明白我们,懂得我们过往的渴望,我们都希望有人爱我们,认同我们,鼓励我们,知道我们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只是太少太少了。
某天凌晨,我醒过来,突然想起在新书《我亦飘零久》中,觉得写的时候太过于诚实,泄露了太多的私人情感,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
过了好久,我告诉自己,一个诚实面对伤痛的人才能进行完整的自我修复。
这一次,我写的不是故事,而是真真切切的人生,而真实的人生,它总是有疮也有孔。
岁月流逝,容颜苍老,没有人逃脱得掉。但唯有时间流逝,才能让我们更懂得自己。
2013年至今
岁月是一把刻刀
过了本命年之后,我越来越爱回忆过去,有时候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沏一壶茶,或者磨点咖啡豆,在若有若无的香气之中,思绪便不由控制地飘向了过往的人生的某个时间点。
我不知道是不是年纪越来越大的原因,他们都说人年纪大了就爱回忆往事,我得承认对衰老这件事,我内心是有惧怕的。
曾经跟一些国外的朋友聊天,他们说,在他们的国家,好像没有人太把年龄当回事,即使年纪很大了,一样可以做很多年轻人喜欢做的事情,旅行、滑雪、念书,甚至是挑战一些极限运动。
他们问我,你多大了?我摆摆手,有些惭愧地说,二十五了。
他们对我的惭愧十分不以为然,二十五,真年轻。
有时候我会回头去看一些自己的老照片,高中时用渣像素的手机拍的自拍,大学时化得很奇怪的妆,眉毛又细又弯,非常滑稽。
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在刘海上别一个棒棒糖形状的发卡,有段时间又很迷恋运动风,全身上下都是耐克和阿迪达斯,有段时间心血来潮剪了个齐刘海,至今都被人吐槽说像金三顺。
二十三岁之前,我真是又土又难看——最恐怖的,当时的我意识不到这一点。
岁月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刻刀,每一刀落在人生中都会带来沉重的痛感,但每一刀过后,我都更接近我理想中的那个自己,由此我知道,女孩子多活一些年纪,真的是有用处的。
我误会了自己很多年,因为我生长在一个清贫的单亲家庭中,从小到大,我没有主动开口跟我妈妈说过我想要什么,一次都没有,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喜欢物质,迷恋金钱,我以为它们能给我带来足够的安全感。
直到我慢慢地长大,长成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到今时今日,我才真正明白,原来我并不是十几岁的时候,自己以为的那样。
岁月流逝,容颜苍老,没有人逃脱得掉。但唯有时间流逝,才能让我们更懂得自己。
这是我们的一次机会
二十五的我与二十岁的我,毕竟是不同的。
五年前,寂寞会焚烧我,而五年后,我已经懂得如何与孤独和解,并且在这份安宁中认真地摸索生命的脉络。
我已经不太去想快不快乐的事情了,那毕竟太虚。我不与陌生人谈及理想,并暗自告诫自己要立足于现实。我的母亲,她也许不懂什么是理想,但她告诉我要少抽烟,少熬夜,洗完澡之后换下来的脏衣服不要积攒,吃完饭要马上洗碗,晚上睡觉之前要用热水泡脚,这样才能睡得踏实安稳。
他们那一代人,或许不懂理想,但他们真正懂得什么是生活。回到北京之后的第三天,我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做节目,为新书宣传,主持人问了一堆有的没的问题,但她没有问我,你为什么要写作。我想,很多创作者都应该思索过这件事。
为什么我们要创作?是因为往事的沉淀?在现实世界里情感得不到抒发?因为我们有梦?
那天北京下大雨,地铁里的人都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拿着一杯红茶拿铁穿行于其中,很认真地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写作对我来说,是一次机会,是我与这个世界沟通的一次机会,也许还存在着更多的选择,但我和写作选择了彼此,这是一件双向的事情。
史铁生说,作家应该贡献出自己的迷途。而我想,借由文字,我与许许多多这一生都不会谋面的人进行了一次融合与交流,使得曾经困囿在肉身里的灵魂,终于得到了它所渴望的自由。
远方
11月中旬的时候,去了一趟上海,去看昆曲《牡丹亭》,白先勇监制的青春版,全本。
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很多年。我们曾经都是贫穷的少女,被杜丽娘的扮相惊艳,被咿咿呀呀的唱词唱酥了心,可是现实面前,一张票是大半个月的生活费。多年后,我们在散场的剧院门口打车,寒风中,闺密无意中提起你的名字。
她说,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该恨他呀。我沉默了很久说,我对他,只有感激,没有怨恨。
惜非约我写一个关于以前喜欢的人的小短文,区区一千字,我酝酿了十几天,近乡情更怯。
那一年我是刚走出校园的无知女青年,而你已经将这个世界的风景都看透,我们的相遇在你看来,再平常不过,但对我来说,实实在在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我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在这段明知道会草草结束的感情中沉沦太深,更何况我们的人生,原本就是那样悬殊。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不算小了,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知道有些念想是要销殒的,知道有些情感只能用来怀念,而有些人,注定是要告别的。
可是后来的这两三年中,透过不少细节,我惊恐地发现,你仍然在无形地影响着我。
你不在我的生活里,可我的生活里,你无处不在。后来,我旧疾复发,脆弱不堪。再后来,我从泥沼中把自己拔了出来。
我曾经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怨念,我想为什么我没能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从小学习高雅的乐器,阅读博尔赫斯或者加缪甚至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什么我听的音乐是港台流行而不是约翰?列侬或者莫扎特。
我曾经想,如果我是那样出色的姑娘,出色到足以匹配你的程度,是不是,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我和我们共同的一位朋友去喝下午茶。那天下着小雨,幽静的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这位朋友跟我谈起那一年的旅行。
他说,当时不认识你,但听说了你,我心想,真是傻啊。我笑着说,那时候我年轻,所以比较笨。但我没说的是,我再也不会那么笨了,再也不会了。
我再也不会那样用力地去爱一个人,哪怕是你。在我们共同存有的记忆中,我竭尽所能地做了所有我能够做的事情,虽然命运的走向未能与我的奢望严丝合缝,我仍能够说一句,我不后悔,也不遗憾。
多年后,当我明白,并不是所有光滑优雅的命运才能被称为好的命运,失望和粗粝之中,也包含着超出想象的力量。
多得你,我终于望到远方。
谁从远方赶来,赴我一面之约
根据末日论者们对玛雅预言的解说,2012年的12月,会有末世光临。在年末的时候,我接到公司的通知,要我回长沙准备《我亦飘零久》的新书签售会,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我的读者见面会。从北京回长沙的前一天晚上下起了大雪,早上起来拉开窗帘,白茫茫的一片天地。
似有千言万语哽在喉头。
14号晚上我把自己给“毒药”们准备的小礼物拍了照发到微博上,15号我私下招待了几个从外地过来的小姑娘,她们是独木舟吧派来的代表,终于,到了16号。
那天清早我就起床化妆,绣花问我,你打算弄成什么风格?我想了想说就跟平常一样,黑眉红唇吧。不断有电话打进来跟我说从早上开始就已经有读者去图书城排队了,她们在电话里焦急地问我,舟舟,你什么时候来?
中午十二点,我从家里出发,二十分钟后,惜非把我从酒店的侧门带上去进了会议室,在那里有一场媒体采访等着我。
不断有工作人员上来发喜报,跟我讲下面队伍排得很长,几百本书已经售罄。
我站在窗边,心情十分复杂,一方面担心读者为了排队签名不去吃东西,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待会儿面对这么多人,表现不好。
下午两点钟,签售正式开始,我被工作人员簇拥着从通道进到会场里,那一瞬间,人群里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欢呼和尖叫,我回过头去,站在我身后的熟悉的朋友、编辑,脸上全是与有荣焉的笑容。
那一刻,我想起多年前,我还在读大一,去参加一个前辈的签售会,心里暗暗地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有一场属于自己的签售会,该有多好。
六年后,我真的站到了这里,命运没有辜负我。
有很多读者因为年纪比较小,家里人不放心,就由爸爸妈妈陪着来。有一个父亲站在我面前时,很认真地跟我讲,我女儿很喜欢你。
还有一些男生,是来替女朋友排队拿签名的,我应承他们的要求,在书的扉页上写上自己的祝福,心里对那些女孩子充满了羡慕。
还有很多姑娘,排到我面前时毫不客气地对我说,舟舟姐,来抱一下嘛!更有夸张地要求我在她的手臂和书包上签名的读者。感动的情绪一直萦绕在心里,我说过,我不太懂得表达,只是遗憾时间太短,未能与大家从容地交流。
对我来说,能与你们见上一面,亲口对你们说一句谢谢,这其中的意义,远胜作品的畅销。
我的心里有过你
新年的头一个月,我在北京那能毒死人的空气里,整天病恹恹,懒洋洋,除了每天下午笔墨纸砚一字排开,练上两三个小时的书法之外,别的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做。
某天下午,我决定去看一场电影。爱戴墨镜的王家卫,2002年时宣布他要筹拍《一代宗师》,到2012年的年底上映时,匆匆十年已过去。这部电影从上映以来,网上口碑一直两极化,爱者欲其生,恶者欲其死。我打开微博首页就能看到剧照,打开豆瓣就能看到影评,最私人化的QQ上,不少好友已经将这部片子里的文艺腔台词挂在签名上。
王家卫的电影里总是会出现一些若干年后还被无数文青津津乐道的句子。
《春光乍泄》里,何宝荣每次一说到“不如我们从头来过”,黎耀辉就会心软。
我看那个片子的时候,最喜欢的一段是他们在厨房里拥抱着起舞,舞步缓慢,悱恻旖旎,那样相爱的两个人,让人忍不住想要流泪。
看《一代宗师》这天,是周二下午,剧场里人很少,我坐第六排中间的位子。
一开头就是叶问在雨中与众人的一场打斗,旁边两个男生已经忍不住评价说好,我没作声。
直到章子怡扮演的宫二出场,少女时期的造型清冷明净,在金楼里摆宴等待叶问的那一幕戏,她后面站着一众浓妆女子,个个旗袍包身,身段曼妙有致。
奇就奇怪在这里,偏偏我的眼睛却撇开那姹紫嫣红,独独落在素净的宫二脸上。
而后她落发奉道,替父报仇,造型是头上别一朵针钩的白色小花,黑色毛领,一张脸沉静得好似一潭深水。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叹,她这些年的大起大落真不是白经历的。
宫二最后一次见叶问,嘴唇上涂了点点红,她轻声说,叶先生,说句真心话,我心里有过你。
就这一句,生生逼出人的眼泪来。我都不晓得这么一句朴素无华的话,怎么会有那样撼动我心的力量,其实比起她背过身去,那句余韵悠长的“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这一句“我心里有过你”,实在是太平常了。
可这么平常的一句话,让宫二成了仙。
从影院出来,男生们还在从音效、画质、节奏上分析这部片子,我一句话也不插。
某人说,总体来说是佳作,但我不太喜欢后半段,小情小调的东西太多了。
我终于开口说,恰恰相反,我就喜欢这种小情小调。就像多年前,看《春光乍泄》,我对那个壮阔的尼瓜拉加大瀑布的镜头完全无感,若干个日子之后,却还能清晰地记起何宝荣扔下啤酒瓶,反手一把抱住黎耀辉。
是谁抱你,吻你,抚摸你,是谁跟你一同饮酒,醉倒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黄昏的天台。
“无用”的人生
我终于要谈一下,我最不愿意谈起的那件事。
今春微博上有一位姑娘因为抑郁症自杀了,而去年差不多也在这个时候,走饭因为同样的原因选择了结束生命。
春天是这个病症的高发期,惜非曾经问我,为什么会是春天,明明是春暖花开,生机勃勃的季节。
我想了一下说,我并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只不过,每一年的春天我都感觉自己看不到下一个春天了似的。
《晨报周刊》的记者通过我的朋友打来电话,很委婉地表示想约我做一期采访。
我接到电话的时候不以为意,笑着问,是什么主题?明显地能够感觉到朋友在电话那端有些迟疑也有些小心翼翼,他说了一堆“这不是任务,你不想做就直接拒绝,没关系的”之类的铺垫,末了,缓缓地说,他们想做关于抑郁症的专题。
我停顿了一会儿说,你让我想想。
晚上他叫我出去吃饭,一直没主动提这件事,是我自己,告诉他,我愿意接受这次采访。
他的眼神有点惊讶,我说其实就我个人来说,我当然不愿意在纸媒上谈论这件事,一旦谈论,就有立场,有立场就会有风险,我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但是为什么,我选择了接受。
我想,就像是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写在“深海”中的那句话一样: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针不刺到你,你就不知道有多疼。
2012年我的情绪陷入了史无前例的低谷,我想我真的能够理解那些姑娘最后所表现出来的决然,因为在那段时间,有好几次,我几乎离那一步只有一公分的距离了。
我在失眠痛哭的夜里,在我的微博上写下我的心情,除却关怀的声音,还有一大部分是指责我不够坚强,无病呻吟。
在那样的情况下,得不到理解,得不到慰藉,一句指责的话语,几乎可以置人于死地。
我曾在极度虚弱的状态下跟我最亲的闺密说,如果有一天,我撑不下去了,请你帮我删掉我所有的微博和日志,我不想在我离开之后被数以万计的人转发我生前写下的文字。
人在那个时候,真的会脆弱得像一块玻璃。
我对我的朋友说,我接受这次采访,是因为我知道这个群体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和多么深的误解。很多人说那些选择离开的人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可是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能够活下去,谁不愿意活下去,谁愿意抛下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奔赴死亡。
如果我所说的话、我所经历的痛苦和挣扎,能够改变哪怕一个人的想法,能够使哪怕一个人得到周遭的理解和关爱,那么这次采访,就有价值。
我们身处一个喧嚣浮夸的时代,主流的价值观只鼓励人强大,鄙夷软弱。而我想说的是,软弱并没有过错,它只是生命形态的某一个折射,在面对自己所未经受的苦难面前,即使不能够理解,但至少可以沉默。人生只是过程,它既无真谛,也无意义。借用加缪的一句话来说,人生越没有意义,反而越值得去经历。所有不快乐的人,我们都可以用这句话来勉励自己:愿以自己渺小而卑微的力量,去对抗这稀疏寻常的命运。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画面中是一位穿着大红色长裙,黑色长发织成一条粗辫子的女人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放着一张桌子,桌子的对面有一张椅子。
她的容颜已经不太年轻了,于是,对当代艺术并不熟悉的我,并没有认出她来。
接着一位头发胡楂都已花白,同样并不年轻的男人走到那张椅子前坐下,四目相对之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她骤然动容,原本沉静如同深湖的脸上,出现了微妙的笑,紧接着便颤抖着流下泪来。
他们伸出双手,在桌子上十指相扣。
这是一场分别了二十二年之后的和解。
这位长发长裙的女艺术家Marina bramovic,是南斯拉夫籍,她曾说,一个艺术家不应该爱上另一个艺术家。
然而她遇到了,也爱了,刻骨铭心的十二年之后,又失去了。画面中那位头发花白的男人,是她曾经的恋人Ulay,亦是一位来自西德的伟大的行为艺术家。在年轻时,他们曾经一起创作了许多了不起的作品,即使是我这样对当代艺术一无所知的人也略有所闻。在表演《死亡的自我》时,两人将嘴巴对在一起,互相吸入对方呼出的气体,17分钟之后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二氧化碳,都倒在地板上昏迷不醒。这一表演探求的是一个人“吸取”另一个人生命的毁灭能力。1980年他们还表演过一个作品,一把弓箭,她握住弓臂,他手里握住弓弦与箭,两人面对面站立,箭头上淬染了剧毒,对准她的心脏,一旦有一方松弛,她便会立刻死亡。
这些作品用“同生共死”来形容,绝不为过。
1988年,两人的感情走到尽头。她说,无论如何,每个人最后都是会落单的。他们决定以一种浪漫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充满了神秘的力量的关系”,于是,他们来到了中国。
以长征的方式,她从渤海之滨的山海关出发自东向西,他则自戈壁滩的嘉峪关自西向东,两人最后在二郎山相遇,完成了最后一部合作作品——《情人,长城》。
“我们各自行走了2500公里,在中间相遇,然后挥手告别。”我找到当时他们在长城的合影,两人紧紧相拥,他头上戴着一顶写着“中国”字样的帽子,而她穿着红色的衣服。我看着那张照片,几乎流下泪来。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时间的指针走到2010年,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黑发长裙的她从一把木椅上缓缓站起,宣告了又一部划时代的艺术作品诞生。
至此,她已经在这里静坐了两个半月,在过去的716个小时中,她岿然不动,像雕塑一般接受了1500个陌生人与之对视,众多名人慕名前来,有些人甚至接触她的目光不过十几秒,便宣告崩溃,号啕大哭起来。
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她颤抖着流泪,那就是Ulay。隔着一张桌案,这对曾经一同出生入死的恋人,在分手二十二年之后,再度相遇。
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确实如此。
请给我一张企鹅村的永久居住证
《一粒红尘》的进展不是很顺利,焦灼之下,我做了一些有点儿夸张的事情。
首先,我认为是我的工作桌不好,不够大!一张尽责的工作桌应该要能放下以下物品:电脑、台灯、绿色植物、书本、文具盒、墨水、水杯、笔筒、抽纸巾、保湿喷雾、香烟、烟灰缸,以及——无数零食!
椅子也不好!一张尽责的椅子应该要让坐在上面的人产生“瘫痪了也无妨”的满足感!
台灯也不好!一盏尽责的台灯应该让人在白天的时候也想打开开关,沉浸在黄色灯光营造的温暖气氛中!
总之,稿子写得不顺利,都是这些东西的错!恼羞成怒的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去了宜家,从下午四点一直逛到了晚上九点,虽然意犹未尽,但是必须走了——人家要关门了好吗!
两天后,我坐在新椅子上,面对着设计师们专用的工作桌和无论白天晚上我都想时时刻刻与它相伴的美丽台灯,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
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空虚,身体里充满了那种打不起精神来做任何事情的疲倦。
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一套《阿拉蕾》。
收到漫画的那天,我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虽然,这么多年,在感情的道路上早已经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绝世武功,但十几年前喜欢的东西,到现在依然很喜欢,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长情。
漫画里的则卷阿拉蕾还是那么可爱,整天横冲直撞,一拳能把地球打成两半,宫本武藏用筷子夹苍蝇,阿拉蕾小姐能用筷子夹起一头牛。
则卷千兵卫博士一如既往的猥琐,同时又是高智商的天才发明家,没有他造不出来的东西。
还有那些同样精彩的配角,小吉,小茜,小雄,山吹绿老师,看到阿拉蕾就害怕的警察们,奸诈的酸梅干超人,还有满地长得像冰淇淋的大便,会说话的猪,小狐狸冬贝……所有人,共同生活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企鹅村,过着一种真正幽默的生活。这是我童年时期最爱的漫画,它比《机器猫》稍微色情一点点,比起《灌篮高手》又少了那么一点热血,比起作者鸟山明更著名的那套《龙珠》,又显得略微幼稚和粗糙,但它能随时让我哈哈大笑,并且因此觉得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而今十几年过去了,我也算是到了可以话当年的年纪,可是漫画里的这些人物一点也没变,没长大,没变老,没有生存压力,没有因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感到失落或者沮丧。
他们还是那么单纯,不跟你讲人生的大道理,没有一个深刻的主题,就在那个村子,守着各自的一亩三分地,过着知足常乐的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让人欢笑的东西,有时候也会让人想要落泪。没错,后来的漫画界,又出了很多伟大的作品,火影忍者、海贼王,他们是属于这个时代的英雄。但我的内心,是那么热爱企鹅村,热爱那群单纯得几乎有点傻的村民。在我年少时,并不知道,往后很多年,我再也遇不到一本这么快乐——快乐到不掺杂一点儿别的东西的漫画。
当我再遇见它,当我再看到那些童年时就烂熟于心的情节,并因此露出欢畅的笑时,我知道,我已经得到了——那张我梦寐以求的企鹅村的永久居住证。
我与阿乔
去年6月,我和惜非从长沙出发飞去西宁为“飘零”拍摄写真集。在出发之前,惜非跟我讲,这次约的摄影师是一个女生,年纪不大,名气不小,并且给我看了一系列她的作品,每一张都极具张力和创意。我在出发前的夜里,点开那位名叫练明乔的摄影师的微博一路看了下来。彼时,阿乔同学正在骑车进藏的路程中,微博上的自拍照里,她风尘仆仆,眼睛里闪耀着精光,笑容淳朴,捧着她花言巧语“骗”来的西瓜,饱满的脸盘上充满了朝气。
在没有见到她之前,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些对她的判断:这个姑娘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爽朗率真。
虽然从来没有合作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认定了,她一定能拍出别人从来没有拍出来过的独木舟。
那天下午,青海湖边下起了大雨,我和惜非在宾馆的房间里一边商量着稿子的事情,一边等待着阿乔。
四点多,惜非的手机响了,她接通电话之后便跑了出去,我在房间里整理了一下仪容,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跟摄影师沟通,让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对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还没来得及梳一下头发,惜非就像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对我说,阿乔到了,我们现在就拍吧。
这个消息来得十分突然,突然得就像学生时代的自习课上,老师突然夹着一卷试卷走进来对我们说,现在开始考试。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见到阿乔的那一刻,她满头的脏辫,从自行车上下来,一只手拿着相机对我说,咱们开始吧。
那条雨中的公路,我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遍,她半蹲着跟着我的脚步不断地摁快门,不断地倒退,不断地指挥着我转圈,眼神看这边,仰头……那天下午,我没有化妆,没有换上我精心挑选的裙子,我穿着一件淘宝上35块钱买来的红色T恤,披头散发,在大风大雨中冻得瑟瑟发抖。我们谁也没想到,那一次原以为是走过场的拍摄中,竟然诞生了后来“飘零”的封面图。
惜非在最终选定那张我仰头看天的照片作为封面照时,对我说,这才是真正的独木舟。
三天之后,阿乔要继续上路了,我和惜非也要回到各自的城市去完成我们的工作。在分别时,我跟阿乔约定,来年,来年我们一定要在北京人模狗样地见上一次面!
一年后,春寒料峭的北京,我穿着羊绒大衣顺着她给我的地址找过去,在看到她穿着背心短裤的那一瞬间,我深深地折服了。
她大笑着跑过来拥抱我,拿出两个轧染的小布包说,这是给你和惜非的礼物,我花十分钟做的,别嫌弃。
那是两个小挂坠,三枚小瓷片黏合而成,阿乔笑着跟我讲,这是我在建材市场淘的,厉害吧!
我微笑着看了她半天,我说,阿乔你知道吗,你真的是那种让人见过之后,就再也无法忘记的姑娘。
那天的阳光非常好,傍晚时,我们坐在798一间咖啡厅的楼顶,我笑着跟她讲了一个故事。
三年前,我在拉萨住了很长时间,因为我们那队人的意见发生了分歧,我和一个朋友坚持要去阿里,而另外几个朋友想去尼泊尔。开会时,队长问我,你带护照了吗?
我说,没有。他又问,是没有,还是没有带,如果没有带的话找朋友给你寄过来。我说,是没有办。我记得当时对方的脸上写满了不解和疑问,他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连个护照都不办?
我笑着跟阿乔讲,那个人是我一直深爱着的人,他有一张近乎完美的人生履历,他不会明白我这样的人,家境贫寒,曾经连学费都是一个重重的负担。我曾经觉得学英语、办护照,这些事情都没必要,因为我以为,出国旅行这种事,一辈子也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阿乔深深地凝视我,过了很久,她说,舟,我想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了,你跟我认识的很多女孩子都不一样,很多东西,她们没有也会假装自己有,而你,没有就是没有,你不会装,也不会掩饰。
在分别的时候,我们在大街上拥抱,然后她回家,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过了一会儿,我收到她的短信说,你说你喜欢百合,我刚刚买了,追出来想送给你,可是你已经上车了。我回她说,没关系,很快就要再见了。嗯,很快,就要再见了。
愿我们都能理解自己的命运
每年的5月,母亲节快到来时,我的手机里总是会收到来自各个商场、网店、品牌的活动信息,然后我便会发一条短信问你,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
每年,你都会回我差不多的内容:我什么都不想要,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少熬夜,少抽烟,我就放心了。
我的问题看起来毫无诚意,你的回答也从不创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对情感的表达还是如此的生分,僵硬,带着一点儿恐怕一生也无法回转的别扭。
我在“飘零”里曾经写过,在去达兰萨拉的大巴车上,后座一位印度妇女抱着她的孩子,我回过头看到那一幕之后,无端端地热泪盈眶,因为感觉羞耻,我用披肩把头整个包起来,无声却剧烈地落了一回泪。
大巴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艰难地行驶,我从来不知道,回家的路居然是那么那么遥远。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我十八岁那年,带着一个红色的水桶和土到爆的红色拉杆箱,在汽车站,你送别我的画面。
你反反复复地叮嘱我,一定要收好学费,不是个小数目,千万不能丢。虽然你没有明说,但我知道,如果弄丢了那笔钱,无异于要了你半条命。汽车缓缓驶出停车场的时候,我看到你站在暴烈的日光底下,眯着眼睛,朝我挥了挥手。我是多要强的性子,这么多年来我都没告诉过你,那一刻,我在车上不可抑制地流下了眼泪。
从小我就盼望着长大,盼望着逃离那座市井小城,逃离破碎的家庭,逃离孤单、委屈、不被理解的生活,逃离严厉的你。
当年的我不曾明白,我坐上离开家乡的汽车,其实就是永远离开了我人生中最纯洁而明亮的阶段,永远离开一个懵懂年少的自己,往后的路,我会越走,越孤独。
欺诈、虚伪、势利,这些并非当年那座小城独有,大千世界,这些就是生存法则。
然而当我领悟到这些的时候,眼前只有一片白雾,回乡的路途,遥远得看不见终点。
在我来到北京生活之前,有一次你去长沙看我,离开的时候我送你去火车站,你进了大厅之后我看见你在人群中抬起手来,动作像是抹泪。
十几分钟之后,我收到你的短信,你说,我上车了,有座位。又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一条更长的短信,你说,不晓得怎么搞的,每次从你这里走,我心里总是好不舒服,不晓得下次再见你是什么时候。但是你从家里走,我又不会难受,总感觉你是出去闯世界了。
我握着手机,心里难过得不知道回什么好。
我小学三年级时,你去开家长会之前,难得地化了个妆,我随口说了一句,你的脸怎么涂得这么白啊?
至今我都记得你当时慌张地从镜子前转过来看着我问,是不是太白了?开完家长会回来,你一天没理我。很正常,我一直不是老师喜欢的那种小孩,你以为会在老师表扬的学生名单中听到我的名字,根本就打错了算盘。后来的十多年里,我再也没见过你化妆,只是不断地听你在电话里提起,说自己的头发又白了多少。我知道,你越来越不自信了。
去年我给你买了一整套化妆品,粉底液,睫毛膏,口红,卸妆油,我耐心地教你怎么用,企图让你明白一个女人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权利。
但你只说,人老了,不用浪费钱了。我想你不会知道,我愿意拿出我毕生所得,只要上天愿意把那个在镜子前涂得一脸雪白的妈妈还给我。
我总是在想,当年你逃离你的母亲,后来我又逃离你,将来如果我有孩子,是不是他也会逃离我。
我总是在想,那些自你的血液里遗传给我的东西,将来会不会我也遗传给我的孩子。
但如果未来真的如我所预料的这样,我也会和你一样,目送着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走进一个我所无法了解的世界。
我也会和你一样,深深地理解并且接受,这就是自己的命运。
那种赤诚,也是爱情
三年后我故地重游,住的还是老朋友的客栈。刚进客栈,就看到一个染着黄色短发的姑娘从我面前走过,我连忙喊住她,请问那谁在吗?姑娘冲里面仰了仰脸,大声喊了一句那谁的名字,然后我的老朋友从里面走出来,欣喜地看着我说,哎哟,舟舟姐来了。我也很激动地说,哎,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跟我认识你的时候一个样子。然后,再贱兮兮地补一句,你看我就不一样,我比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漂亮多了。
当时,我根本没把那个短发姑娘跟三年前联系起来。
三年前,我在客栈住了半个月也没有发现这个女孩子的踪迹,直到某天晚上,我因为情绪波动太大,发了条短信给老朋友说,我能不能过来找你聊聊天?
他干脆地说,来。为了避嫌,我特意把房门打开以证实我们的确是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那时候,我满心的忧虑,全是关于感情。老朋友缄口不言,我也沉默不语,很明显,我并不需要安慰,甚至不需要人倾听,我只是不能一个人待着,否则就会不能自抑地哭起来。夜越来越深,我打算再抽一根烟就回房,就在此时,一个姑娘闷声不吭地走了进来。
我真是震惊了,没绷住,连续“啊”了三声,深深地为老朋友金屋藏娇的本事感到折服。
老朋友的反应很淡定,只问了一句,输了赢了?
年份久远,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她回答了什么。只是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这个人的存在,知道了她早出晚归,奋战在牌桌上。
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问我的老朋友,你到底是真的爱人家,还是为了打发寂寞?
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偶尔打电话联络感情的时候,他会告诉我,我跟家乡那个女孩分手了……舍不得,当然舍不得,但有什么办法?她跟我要Minicooper,对了,我正好想问你,Minicooper是什么东西?
我说,是宝马的一款车,有钱人家的女儿都开那个。他又问我,多少钱?
我说,三十多万吧。他说,我靠,还真贵,去他妈的。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榨干了自己的血也未必买得起那辆车。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打电话跟我说,我可能要结婚啦。我知道对方就是那时候藏在他房间里的那个姑娘。其实在我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他娶那个女孩子,有点可惜,我觉得,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这一次见面,她已经是能干的老板娘了,会接待客人,会指导阿姨打扫客房,会算账,会处理人际关系,在闲谈时,义愤填膺地告诉我,谁谁谁还欠客栈多少钱,谁谁谁每次带人来住了又不给钱。
她在跟我诉苦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是真的爱着我那位老朋友,没错,她没念多少书,只喜欢打牌,不懂生意场上那些明的暗的规则,你可以说她眼界低,没见识,但是她是真真正正地为老朋友考虑所有事情,谁欠她老公钱,就是欠她,谁欺负她老公,就是欺负她。
她那份毫不迂回的赤诚,让我心生敬意。谁都听过猴子掰玉米的故事,很多人都觉得再走一段路,会遇到更大的玉米。
正如当年我觉得他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生,现在我只觉得,他也许无法再找到一个比她更爱他的人。
搬家记
6月的一个清早,我在睡梦中收到丛丛发来的一条语音微信:家妹啊!晴天霹雳啊!要搬家啦!
连续熬了三四个通宵写《一粒红尘》的我,在听到最后那个“搬家”的词语时,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恢复了理智。
理性的我只维持了几秒钟的镇定之后,便爆发出一声哀号:天哪,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啊!
一个电话打过去,丛丛三言两语就把我们面对的困境总结完了:“房东要把房子收回去,只给我们一个礼拜的时间,你现在马上起床订机票,一分钟都别耽误。”
于是我在两只眼睛都无法对焦的情况下打开了订机票的网站,一边流泪一边火速付款,转眼间一千多块钱就从我的网银账户里易主去了航空公司,呜呜呜,我好想要私人飞机!深夜11点,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升空的时候我无意中往舷窗外看了一眼,那灯火辉煌不夜城的画面再一次震撼了我。毕竟是北京啊,夜航过这么多次,我还是觉得首都的夜景最瑰丽最壮观。
壮观归壮观,但论亲切和归属感,在我心里,世界上再没有哪一座城市比得上烟火气息的长沙。
一下飞机,我就被南方城市特有的那种潮湿空气所包裹住,皮肤上立刻有了一种黏稠的感觉,鼻腔里所呼吸到的也是植物的气息。
两三年前,我还是一个特别纯正的文艺青年的时候,经常会很矫情地在深夜里,坐在窗台上一遍一遍地听彭坦的《南方》,开头他一唱“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我就开始哭,委屈得像是自己被人绑架到北京来的似的。
后来我终于丢掉了那股子矫情劲,长沙北京两头跑,在南方的时候尽情享受闲散轻松,在北方时认真努力工作,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回到小区,熟悉的餐馆还没打烊,老板娘一见到我就很惊喜,哎呀呀,好久没看到你了,吃点什么?
招牌过桥牛肉,酱汁芬芳鲜辣,只要一动筷子就停不下来,我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差点就忘了这次回来的重大目的。
啊啊啊,我是回来搬家的!第二天清早下楼嗦一碗粉,然后直奔中介。我把要求对中介大妈一讲,她眼珠子一转,行了,妹子,我知道你要什么样的房子了,交10块钱看房费,我带你看房子去。
不得不佩服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干,爽快,干脆,都活成人精了。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不仅比从前的楼层低,而且距离菜市场才几十米,楼下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消夜摊子,让我含泪说一句——人间的天堂!
搬家最伤感的环节并不是找新居,而是整理行李,这也是我这几年到处辗转漂泊的一件痛心之事。
很多东西,带走的话,很麻烦,不带走,情感来说实在是舍不得。旧杂志,旧书籍,发黄的被褥,旅行时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读者写给我的信,朋友买给我的水杯,从大学开始一直用的漱口杯,穿得底都薄了几厘米的塑料拖鞋,还有练过书法的毛边纸……朋友在旁边说,有些东西拿不了的话,就丢了吧。我说,你不懂。
当年离开家乡来长沙读书,我妈把一沓厚厚的学费用一个肥皂盒装着,藏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小心,这一幕仿佛还发生在昨天,实际上,四年的时间里我在长沙已经前前后后搬了五六次家。
三搬如一烧,很多旧物件,就这样被遗留在时光洪荒里。我望着墙上的长颈鹿贴纸,突然之间,很想好好哭上一场。晚上跟惜非在网上聊天,谈起《一粒红尘》开篇,叶昭觉和简晨烨搬家的那一段,我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叶昭觉那么穷凶极恶地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外乎,是来自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她说,那么,你有什么新想法吗?我说,搬完家之后,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叶昭觉已经住进我心里来了。
命运太深奥
某天一个朋友问我,能给我看看你写的那本“深海”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写的作品了,太青涩也太稚嫩,不好意思拿给你看。他说,行,我不看,那你给我讲一下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吧。我想了一下说,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讲得完。
两部“深海”历时三年才终于画上句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三十万字,还不算那些被毙掉的部分。程落薰那轰轰烈烈而最终又归于平凡的青春往事,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也曾真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过往……当我将这个故事口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忘记。
任何细枝末节,哪怕一个打酱油的小角色,我都没有忽略。
并且,在重新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当年很多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的东西,从故事里跳脱出来,在我心里有了明确的答案。
朋友问我,程落薰到底爱没爱过许至君呢?如果没有爱过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
我沉默了很久,说,大概她自己也没弄懂,或许爱过,但不及爱林逸舟,或许只是另外一种不那么激烈的爱,但总而言之,自始至终,她都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人毫无保留地、真切地爱她吧。
朋友又问,那她和陆知遥的关系呢?我想了想,陆知遥对程落薰来说,是超越爱情之上的存在,他的身份像一个导师多过像一个爱人。在遇到他之前,程落薰几乎是一个没什么追求的女孩子,除了爱情之外她的生活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而陆知遥将她带去了一个她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世界,她忽然明白,原来生命可以很辽阔,原来人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
除却爱情的部分,还有程落薰跟康婕之间起起落落的友情。多年前我自己也是性情刚烈的姑娘,凡事一定要表明立场,世界在我眼中非黑即白,非友即敌,没有中间地带。那时候我很容易为了一些小事情跟朋友闹别扭,接着便是漫长的冷战,我把决绝当美德,从不肯主动示弱,我把内心真正的歉意和愧疚藏起来,为了所谓的尊严和许许多多其他的愚蠢的理由。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岁月像是滴水穿石,尖刻如我竟然也生出了些柔软来。
再想起当时写康婕对程落薰的背叛,我对她也有了悲悯,说到底,谁一生中没有爱过不该爱的人呢?谁没有过那么一瞬间,想挣脱一切束缚,只为了遵从于来自内心最真切的渴求呢?
程落薰只是更幸运一些罢了,她爱过的人,刚刚好也都多多少少地爱过她。
康婕比起她来,少了一些运气,所以才多了一些代价。
在写《一粒红尘》的人物设定时,我给女主角叶昭觉也配了一个特别要好的闺密邵清羽。
在最初的设定中,邵清羽是整个故事里所有女生当中最单纯、最无害的一个角色,她家世优渥,从来没尝过物质匮乏的滋味,一心一意只想跟相爱的人组建一个小家庭,逃离继母的刁难。
然而故事越写下去,之前的人设就越站不住脚,一个从小就跟后妈钩心斗角,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的女孩子,她如何可能长成一个单纯无害的成年人?
于是,故事越写到后面,邵清羽跟叶昭觉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加激烈,这是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料到的。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这或许就是一个原因。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你笔下的人物能够帮助你挖掘自己的内心,挖掘出更多的人性,当你意识到你虽是一个创作者,也是一个执行者的时候,这些人物便都已经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把每个人生阶段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对生命和人性的领悟,用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
年纪越大,我越明白一件事,生而为人,力量实在很渺小,而命运本身,又太过于深奥。
那么唯一可以做的,便是真实地写下他们,若干年后回头看这些字,我希望我能够说,即使再来一次,我也无法做得更好了。
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见你
在《一粒红尘》中,齐唐问叶昭觉,你很喜欢钱吗?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提问的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时,更是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但是叶昭觉小姐,她毫不掩饰地说,是的,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叶昭觉不同于之前我写过的任何一个女主,那些姑娘当然很美好,她们倾尽所有,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和爱,而叶昭觉,与她们相比,她未免显得太过于庸俗。
但我仍要说,我爱叶昭觉。我爱她的独立和坚韧,爱她从不粉饰自己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我爱她表里如一,也爱她脚踏实地,从来没有一个女主角,在灵魂上与我如此亲密。
我从十六岁开始写字,十七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距今已经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时间。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我必须诚实地承认,一个写作者能够写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读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经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挚,才是一篇文字、一本书,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写得最深入人心的永远是那些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那些把伤口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的青春,还有那些荒芜和赤贫的岁月。
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向别人索取什么,别人愿意给我,我就接受,别人不愿意给我,我也只会眼巴巴地看着,如果要我撒个娇,卖个乖,对我来说简直比死还难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欢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虚荣心啊,我也想买偶像的专辑,想买喜欢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开口向妈妈要钱,所以我必须自己想办法。在高中时期,我的确做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下课之后去每个班收集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还有同学们的草稿纸和废试卷,放学之后我会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卖掉,赚零花钱。
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价格,矿泉水瓶五分钱一个,易拉罐一毛钱一个,废纸四毛钱一斤。
这样的特立独行当然也为我招来过一些流言蜚语,直到我来到长沙读大学。
有一天上网,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问我,你认识谁谁谁吗?我说,知道这个人,怎么了?七七说,她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捡垃圾的。很难形容出我当时的感受,有一点无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种一个好大的穷字刻在脑门上的屈辱。好半天的时间,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接话,但是还没有等我做出回应,七七又发过来一段话:我跟她说,葛婉仪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卖废品的事情,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她靠自己的双手赚干干净净的钱,我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七七已经不记得当年这点小事,但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天我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对着那句话哭成了傻×。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以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从前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还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会再让我受那样的委屈。
不不不,我没有丝毫想要炫耀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即使我拥有了这么多,那个拖着塑胶袋去废品站的女孩,那个后来在我的作品里,以叶昭觉的面目出现的女孩,直到现在,我一回头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她的背影。
若不是爱过最终又失去
有一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我在看书,一个失恋的朋友发短信来问我,睡了吗?我想跟你说说话。
那是深夜三点的春天,电话里都能听见大风呼啸的声音,我那个朋友坐在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路边,声音听起来前所未有的沮丧。他反复地问我,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握着手机,艰难地遣词,希望自己说的话能够稍微减轻——哪怕是一点点他的痛苦。
只要爱过的人,都会明白,别人说再多劝解和安慰的话,都不过是隔靴搔痒。
纵然故事的细节不同,但我们对痛苦的感知是一样的。它还是在那里,还是很痛。
挂掉电话之后,我站在窗口看着外面漆黑的夜。所有的窗口都黑了,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那样的时刻,我也有过。
隔着时光看回去,我似乎一直是个不懂得如何去爱的姑娘,彼时彼刻,我看到自己不那么美丽的面孔,带着一些笨拙和青涩,带着对爱情的向往也带着对爱情的质疑。
如果能穿越到过去,我想找到那个不得章法、爱恨都太过于用力的自己,告诉她,没有人生来就会爱,没有人生来就懂得如何玩弄辗转腾挪的技巧,没有人生来就知道在面对爱情时,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因为那些不够温馨,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经验,我们才会在某一个时刻,绝望地说,我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
将近半年的长途旅行结束后,我回到长沙,农历新年的那天晚上,我跟闺密坐在一起,一边剥着一个橙子一边说,我遭遇到了人生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危机。
她看着我,静静地等着我把话说完。这么多年来,颠沛流离的童年,孤独隔绝的青春期,成年之后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冲击,这些都没有真正击溃过我,然而,我终于要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信仰的危机。
十八岁那一年,大学第一次团体活动,在去公园的大巴车上,我当时喜欢的男生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知道他指的是宗教信仰,可是当时,我说出了一句非常矫情的话:爱情就是我的信仰。
过去,是我不明白,以为把生命的重量全压在爱情上才是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直到所有的幻想破灭,直到所有爱过的人都成为云烟。或许爱情也觉得无辜,它并不能够承担这么沉重的期许。在我沉默很久之后,我闺密看着我,笃定地说,那个人应该就在路上了,不要灰心。
我还能再相信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但如果不相信的话,就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了吧。
诚如我在电话里对我朋友说的,我们不可能得到人生中每一个喜欢的人,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事情。
若不是我们曾爱过,又失去过,怎会懂得最终的来之不易。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在谈起自己女朋友的时候,曾对我说,我是那种每一次恋爱都会全部投入的人,虽然至今为止只有两次,但我确信以后还是这样。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还很不以为然,不过是小孩子意气般的宣誓,然后,他顿了顿,接着说,但我希望,没有以后了。
那是我迄今为止所知道的对爱情最美好的诠释,足以让我们这些爱过几次就叫嚣着“我绝望了”的人汗颜。
神会奖赏那些一直坚定的人,只要你依然相信爱,依然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桃花依旧笑春风
时隔三年之后,我又来到了丽江。比起三年前声势浩大的两箱行李,这次我很随意也很简单,总共也就带了三四身换洗的衣服,两本厚重的书,其他一些零散的东西装在一个洗漱包里,加上一贯必带的笔记本和相机,总共,就这么多。
去往机场的时候,晨光熹微,北京刚刚显出它的轮廓。我一路上都很沉默,比起二十出头时出行难以掩饰的兴奋和雀跃,如今,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离开、迁徙、搬离之后,我终于有了一张所谓的成年人应该有的淡然面孔。
我唯一感到担忧的是寄养在朋友家中的那十几盆多肉植物。
在丽江落地时,我给阿牛哥打电话说,我到了。
他的普通话仍然带着很严重的口音,与我当初刚刚认识他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坐在去往古城的车上,往昔的一幕幕从记忆深处争先涌出,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或者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
忘记曾经走过的每一条石板路、大同小异的店铺,忘记鲜艳的植物、蓝天白云,忘记某一个路口和曾经坐在那个路口等我的人。
直到我的双脚真的踏上这片土地,这时我才明白,其实我一直以自己的骨血供养着这些回忆。
几年前我在厦门跟一位台湾大叔聊天,他跟我讲,人一生的精力十分有限,因此在年轻的时候,尽量不要走重复的路,不要把时间过多地用在曾经去过的地方。
我很虚心地听从了他的建议,于是活成了一头饮弹的动物一路奔跑,从不回头。
三年后我所看到的丽江,与三年前有什么不同吗?这几年,关于这里的电视剧和旅行书籍层出不穷,丽江更红了,来来往往的游客也更多了,三年前我从大石桥上过去只能侧着身,而现在,我远远地看一眼就会转头回旅馆。
当初只有新城有一家KFC,现在连必胜客都开起来了。有几家旅馆起过火,老板不知所终,我在七拐八绕的古城里转着转着就看到了一片燃烧过后的废墟,焦黑的木头,烟熏过的墙壁,厚重的灰尘。我想了想,摁下了快门。回旅馆跟阿牛哥聊天,问他,现在每天都这么多人吗?他一边沏茶一边点头,是,现在已经没有淡季旺季之分了,每天都是旺季。
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南来北往的人之中,不乏养眼的同性或者异性。吸引很容易,但真正的钟情乃至厮守,能有几人?
谁会在一千天之后重新来到一切故事开始的起点,谁有这样的勇气去缅怀一段与生命等重的情感。
我有。
只有真正失去过的人,才知道失去是什么意思。某一种理想的生活陡然毁灭,在相当长久的时间里,只有朽木和焦土作为它曾经存在的依据可供追寻和缅怀,就像我拍下的那座大火之后的旅馆。曾经最喜欢的那个地方,再去一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幻灭。可我真的非常,非常,想念这里。不是电视剧里的丽江,不是旅行书籍里的丽江,不是各种香艳传说的背景丽江,不是男男女女拿着酒瓶在暧昧的灯光中眼神来往如织的丽江。我想念的是,在我二十二岁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途旅行。我想念的是背着小背篓,跟在阿牛哥身后,嘻嘻哈哈地去市场买菜。我想念的是8月的夏季夜晚,有人弹着吉他唱《加州旅馆》,深夜里,所有店铺都已经打烊,我们牵着手去吃牛肉面。每个古镇的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重要的是,你的故事发生在哪里。
三年后,当初一起合伙开旅馆的人已经走得只剩阿牛哥,其他的都已经回去故乡,结婚,生子,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当初愣头愣脑的阿牛哥,现在俨然一副老板的模样,我们聊起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情,彼此都有些唏嘘和伤感。
某天下午,我说,阿牛哥,再带我去市场买一次菜吧。后来我把那张背着背篓的照片传到了微博上,我说,老熟人应该都记得,以前我也有过一张同样角度的照片。不同的是,背上的背篓换了。
生活在肉眼看不见的缝隙里顽强生长,没有因为谁不在了就改变它的模样,我知道生活原本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有些人,已经彻底从我的人生中消失了。
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才最有力量
2012年的最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收到大黄的短信,他说,舟舟同学,别太难过。
事情的起因是他发了一条看起来心情很低落的微博,我去留言给他说,我也不开心。
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引起我们的负面情绪,如同大黄所说,我不快乐是老毛病,你呢?
我说,都一样。然后他说,我在印度被抢了,一无所有地回来了,你知道这事吧?我吓一跳,问清情况发现跟我另一个朋友的遭遇如出一辙,也是新德里,也是连单反带护照加现金,什么都不剩。我想了一会儿说,我现在在北京,要不见个面?
我与大黄相识于三年前,新浪读书做了一个“美女作家”的专题,他看到我的介绍觉得这姑娘挺有意思,一来二去就熟了。
那时我的微博粉丝还只有四五百个,每条微博的回复也只有寥寥十几条,但我玩得挺开心,经常在评论里跟读者互动,不像现在动辄几百条,我想回复也有心无力。
我们都喜欢旅行,都喜欢摄影,当然他拍得比我好得多,经常在QQ上给我指正不足。他跟我说,你秋天有时间来北京吗,我带你去拍照。我知道一个地方,到了秋天遍地金黄,非常美。
但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的夏天,我们先后到达西宁,我住在桑珠青旅,他住在西宁驿,晚上他在微博上给我发私信说,过来喝酒吗?我想了想说算了,懒得动了。没想到就因为这么懒一下,便错过了见面的机会,第二天他就背包去了拉萨。一个礼拜之后我收拾好行李独自去敦煌,在微博上看到他发了一张照片,风尘扑面的模样,坐在车上,目的地是尼泊尔。
而后我在南亚晃荡,他在沙漠跋涉,我在照片里总是穿着东南亚风情的阔腿裤子,而他的装束永远是冲锋衣,大背包,登山鞋。
都是生活在别处的人,理所应当,我们联系得很少。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这样的机会,收获这样的朋友,生活不如意时,想到还有这么个人,心里便觉得温暖、踏实。
大黄曾经说想去买我的书,被我阻止了。我说,作者是作者,作品是作品,不见得读了我的作品就能了解我。那是我出了“深海2”之后的事情,听我这样说,他便不再坚持。直到我出了“飘零”,终于,我跟他讲,我寄一本给你,现在你可以读读我写的东西了。
因为这不是单纯的作品,这是我的人生。
我说,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多少人追名逐利,就有多少人理想主义,有人对这个残破的现状多没有耐心,就有人对比现在好一百倍的未来多有信心。
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想了想,又去他的微博页面留了一句话: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
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才最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