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朴树先生 3、心中的老虎还在

“你心中的那只老虎还在吗?”我问。

“应该在。有时候我觉得我可以驾驭它,它在我的控制之下。有时候又觉得,根本不是这样。我奄奄一息过,它也跟我一起奄奄一息过。”

在那部著名的电影里,那只老虎几乎就和《卧虎藏龙》里的青冥宝剑是一个意思。它是人的欲望的象征,是危险的,有杀机。它带来恐惧,却也带来无穷的戏剧张力,推动人性和故事的展开。如果没有老虎和宝剑,少年派早就死在大海上,玉娇龙也早就嫁给了猪头男人,成了鱼眼珠子。

朴树仍有欲望,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2011年年初,朴树把家搬到了北京郊外。这是一栋有绿草坪的红房子,在这里,他又能够弹琴了,也试着开始写新歌。过了几个月,经纪人来看他,他说:“这几年也歇得差不多了,该工作一下了。”

一开始,经纪人建议他赶紧做一张新专辑出来。但是朴树拒绝了。他的想法是,唱片时代已经过去了,未来是现场音乐的时代,再跟以前一样唱卡拉OK就太没劲了,必须做自己的乐队。

“其实我到现在也不是很理解。”经纪人说,“你在台上唱,台下也听不出来什么差别,一样都是唱完拿钱走人。可他不,他说,喜欢有人在他身边,这样的音乐可以控制快慢,才是活的。”

复出的第一场演出在2012年3月。那是海南的一个现场音乐节,朴树毫无现场乐队经验,根本都没怎么调音,带着三个乐手就上台了,他使劲唱,乐手使劲弹。据说,当时现场观众听着还行,但朴树在自己的耳麦里听着,觉得唱得一塌糊涂,砸锅了。演出结束,他虎着脸,连幕都没谢就走了。

挣钱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当年,朴树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出场费3万—5万元。到了第二张专辑的时候,一下子涨到20万—25万元,只比当时全国最高的孙楠低一点点。那时候,他全国到处跑,一年挣个一千多万没问题。有时候,还有开发商找他唱,唱一场直接给一套房子。

大概2004年的时候,朴树就唱到了一套通州的房子。他花了一年的时间装修,把屋子刷成黑色的,又装上很多面镜子。搬进去住了两个月,害怕了,又扒掉重新装修。最后,装修来装修去,怎么都不满意,干脆卖掉了。

在朴树复出的年代,房子这件东西的价值已经非比往日,绝无可能再发生唱两首歌就换一套北京房子的事情;更何况,他自己住的房子都还是租来的。2012年,他唱了6场。2013年,更少,就唱了5场。还好,2014年的《平凡之路》突然火了,否则,还真不知道后面会怎么样。

朴树是个对大钱没概念的人。他能随随便便借给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二三十万,借条都不要一张。他也能几乎免费把新歌《在木星》交给侯孝贤的《刺客聂隐娘》做宣传曲,得到一本侯导签名的杂志,视为珍藏。他推掉过我们都知道的一部著名的傻×电影,做好的歌直接拿去用,500万。他还推掉过我们都知道的著名的真人秀,那个价钱,够他和他的团队不吃不喝干三年的。

但是,经纪人才是那个真正在算账的人。他太清楚做乐队要付出的代价了。因为朴树要求高,不允许旗下的乐手串场,那么为了保证乐手们的收入,他就要保证相当多的演出场次。再除去差旅和杂项开支,这么算下来,他一年至少需要做30场现场演出。这个工作量的意思就是说,一年一共52个周末,他基本上每两周就要飞去外地演出一次。而这个收入,也不过将将够他排练、买器材、录制新专辑和拍摄MV。

把最初那两年的难关挺过去之后,朴树还是想做新唱片。这个项目,其实从2013年10月的北京演唱会之后,就开始启动了。

那之前的十年,朴树在所有的演出中唱的都是老歌。他一共就只有26首歌,连一场独立的演唱会都撑不起来,只能找其他歌手一起合作。他是骄傲的人,当然不能够忍受自己靠十年前的资本继续行走江湖。

但是,要创作新的歌曲谈何容易。

实事求是地讲,朴树是一位没有受过正规音乐教育的音乐人。他的创作灵感、对和声框架的理解、对乐器色彩的判断,没有匠气和套路,全部出自他的审美本能。通俗一点说,就是靠“感觉”。这个“感觉”,在足够年轻的时候,是他不可多得的天赋,但到了一定阶段,却成了难言之隐。

“在我小的时候,做第一张唱片,那时候我不是一个很好的音乐人,境界也挺低的,但是我还挺容易连接其他东西的。后来,我一度找不到那个东西了,要怎么样才能连接啊?我就不停地试。因为以前我过得很苦,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让自己很苦就能连接到。过了一阵,我连接不到,就觉得好像也不对,我就做各种烂事,去试各种事情。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连,什么时候不能连,一直在找那个规律。”

真要命。他就像段誉一样,伸着手指头,指望那个时灵时不灵的六脉神剑快快显灵。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哈利·波特,无所不能;有时候,他简直怀疑自己就是个麻瓜,对音乐已经无能为力。

“这就是朴树的短板。”李辉,前京文唱片总经理,朴树的老相识,他这样说。他为朴树的天才倾倒,毫不讳言地认为朴树是中国仅有的两个音乐天才之一,不过,他又比其他人更敢讲出这位天才的局限性。

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稀奇。这就好比专业运动员和踢野球的运动员的区别。朴树显然是后者,在他年轻的时候,足够自由,足够放纵,即便专业度不够,但他站在那个高高的、决不接地气的唯美世界里,呕心沥血,拿命在做音乐,出来的东西也尤其动人,独一无二。一直到今天,若论《旅途》的深邃高级,或者《我爱你再见》的细腻优雅,在中国流行音乐史上都是无法复制的存在。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激情的消磨,这样的艺术家如果没有扎实的东西打底子,就会变得“很干”。

我记得很多年前,陈升接受《城市画报》的一个采访,提到,他最欣赏内地的两个音乐人,一个是左小祖咒,一个就是朴树。我还记得他说,朴树的词曲都非常唯美,但他尤其担心一件事情:这个靠感觉来创作的天才,假使有一天感觉没有了,又该靠什么呢?只怕会陷入极大的痛苦和自我怀疑。

在印度的那次聊天,我把陈升的担忧告诉他,他没有讲话。半个月之后,我们在北京又一次见面,他主动跟我提到了这个话题。

“我现在的想法和陈升恰恰相反。”他说,“我们从小就被家长和老师教育说,感受是不靠谱的,不要感受,我们要去思考。但这几年,我接触了一个灵修者的理论,他尤其强调觉知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只有感觉才是真实的,知识分子的形而上反而应该是被摈弃的。他还说,艺术家是没有创造力的,他所做的事情只是把自我剔除掉,让自己成为连接宇宙的管道。”

“那你上一次连接到这个宇宙是什么时候?”

“做音乐的时候,我经常能连接到。我有这个天赋,我知道,它还在。但是,当我抱着目的性去完成一首歌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个连接没有了。这些年,我不停地打磨我自己,在能够练习的部分日趋美妙和稳定,但是这个本能的和宇宙连接的信号,好像不太稳定。有时候,我会连接不到,但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去找我自己的信号。”

想象这样一个画面,好像有点滑稽。眼前这个高大瘦削的男人,他有疲惫的神色和单纯的眼睛,可他和自己较着劲,一心想把自己看作一台嗞嗞作响的发报机,去捕捉空气中那一缕据说永不消逝的电波。

这当然是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但好在,他的天赋仍能支撑他把这种感觉升华成音符,写进他的新歌里。在他曾经最崩溃的时候,他一个音符都写不出来。有朋友来看他,建议说,你为何不把这种痛苦写进歌里呢?朴树说,可是我不爱它,我要怎么写啊。

但是,几年之后,他仍然找到了自己的连接。他有一首新歌,叫作No Fear in My Heart,唱法嚣张又粗野,简直就是写给他心中那一只老虎的情歌。

“你在躲避什么,你在挽留什么……坠入厄运深渊,输掉一切……坠入黑暗中,坠入泥土中的海阔天空……只有奄奄一息过,那个真正的我,他才能够诞生……with no fear in my heart,God comes in my mind……”

好一个“当我心无恐惧,神灵便出现了”。

说实话,这之前我一直在想,当一个人既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愤怒,又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脱,他要如何表达这种过渡阶段的探索呢?这是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态,也是很多艺术家在蜕变中会遇到的门槛。你很难抓到准星,表达得太重,会觉得自己的价值观不对劲,有错误导向;不表达吧,又憋着难受。

或者可以这么说吧,20年前,年轻的朴树曾经以自己清白一片的人生阅历写过一首名字极其沧桑的歌,叫作《活着》。那时候,他理解的活着,就是对隔壁老张“吃饱就行了”的鄙夷。他站在原地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愤怒,却不敢向生活迈开半步。

20年后,朴树44岁了。他终于懂得了活着的滋味,却一度再也写不出一首能够表达“活着”的歌曲。如今,他把自己从黑暗中归来的心路写进了No Fear in My Heart。也许,这就是他44岁的《活着》——毫无疑问,它意味着痛苦的挣扎和自我的回归。

在出发去印度之前,我在微信上搜索关于朴树的文章。有趣的是,几乎所有人都对他的“天真做少年”表示羡慕和认同,因之视他为榜样。竟无一人感到丝毫好奇,一个44岁的男人要“天真做少年”,这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个代价,可能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孤独,可能是“一事能狂便少年”的勇气,还可能是在反复的自我怀疑中接受对自我的拷问和淬炼。

无论如何,相信我,朴树固然还有他的天真和孩子气——这是他天性的一部分,但他确实已经是个饱经沧桑的中年人了。当一个人经历过精神的崩溃和自我的迷失,他不可能彻底完好如初,时光会在他身上雕刻下自己的痕迹。当他再回来的时候,他会看起来又老又小,但绝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若你认为他还是少年,要么是因为你不了解他,要么是因为你在他身上投射了对自己青春的缅怀。

两年前,朴树在深圳参加一个颁奖礼。年近五十的许巍担任颁奖嘉宾,递给42岁的朴树一个滑板形状的黄色奖牌。这个奖项的名字叫作“青春榜样奖”。朴树穿着格子衬衫和皮夹克,留着寸头,拿着滑板,看起来有点尴尬。他说了这么一段话——

“两三年前,我参加一个活动,主持人问我什么是青春,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顺嘴就说,对不起,我的青春期还没有结束,我没法回答你。但是到了今天,我的青春已经过完了,我还是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哪儿跟哪儿啊,这是……我想起几年前写过一首歌,名字叫《狗屁青春》。我已经不年轻了,我不知道我的心智有没有变得成熟,但是我已经是个大叔了,不是很适合来领这个奖,但我还是感谢你们。”

我听过《狗屁青春》这首歌的demo。虽然歌词讲的是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中间有一段号声响起来,脏脏的,你就知道,这已经是要去送死了,他正在和自己的青春告别。

在印度的时候,从贫民窟出来,朴树和他的朋友,Lens杂志主编法满发生了一次类似争执的讨论。他们在贫民窟遇到一个小男孩,热爱踢球和音乐,有阳光灿烂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睛。于是,他们在猜想,如果男孩未来能够走出贫民窟,他还能不能够保持这种纯粹的笑容和眼神。

法满认为,很难。

朴树认为,为什么不能?

“这张唱片说的就是我丧失了,我迷失了,然后我会找回来,就好像无论我去哪儿,都能找到回家的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