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处世篇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上一个世纪三十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中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
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的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漫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中国是一个最注重伦理道德和个人修养的国家。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和发展,我们提出了不少的教条。有的明白易行,所以就流行开来。这大大有助于我们社会的发展。
但是有一些教条,提得过于苛细,令人望而却步。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是。
我们平常常用“好人”和“坏人”这样的词儿。中学读过的伦理学这一门学科好像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最后是一笔糊涂账,只能由个人的理解来决定。
根据我自己的观察和实践,我觉得,在现如今社会上存在的成百上千的职业行当中,最接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个标准的是医生。病人到医院里来是想把病治好,大夫的唯一职责是治好病,这就给“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打下了基础。
如果我们再把思路放宽,再想得远一点,想到眼前这一群英气勃勃的男女大夫以及护士小姐们当年下决心学医的时候,他们的动机何在?我们医学行道以外的人,当然回答不出来。连他们自己也未必能说得清楚。但是,我认为,倘若拿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两把尺子来衡量一下,则虽不中不远矣。这两句短语所表现的,是极高的人生精神境界,是极高的道德规范,还得加上一点天赋,不是唾手可得的,万不可掉以轻心。
理论易找,事实难寻。其实,事实也并不难寻。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现在坐在我面前的301医院的宋守礼大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标本。
2005年6月29日